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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 第十二講 上篇

  

師父開示《大乘百法明門論》筆記要點(第十二講上)

  

(6月16日)

  【原文】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叁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

   所現影故者,即前色法,謂此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所變現故。自證雖變,不能親緣,故置影言。簡其見分亦自證變,則非是影,或與自證通爲本質故。或簡受所引色,非識變影,第六緣時,以彼爲質,質從影攝,前二能變,此爲所變,先能後所,故次言之。

  

   科判如下:

  甲一、經文簡釋

  甲二、結合身心現爲教授

   乙一、讓佛法成爲心中任持的自性

   丙一、認識內心中的法相

   丙二、錯誤任持帶來的習性與執著

   丙叁、用佛法建立正確的軌則

   丙四、修正習氣的方法:取代而非對立

   丙五、如何獲得正確的認識:以希求心學習佛法

   乙二、破除種種現行誤區

   丙一、破除自我否定博取他人同情的錯誤發心

   丙二、破除只說不做內心缺乏觀照力的無能表現

   丙叁、破除日常生活中隨自好惡處理事情的惡習

   丙四、破除在團隊中依賴懶散的工作作風

   丙五、破除團體中自他對比的錯誤心態

   乙叁、明示如法修行要旨

   丙一、總說:找准問題,應用佛法

   丙二、認識苦樂真相

   丙叁、如理依止師友

   丙四、明確用功方向

   丙五、向內用功修習無我

   丙六、精進用功無暇煩惱

   丙七、把握精神如理改變

   丙八、遵循次第踏實修行

   乙四、攝彼等義

  

  

  

  

  甲一、經文簡釋

   “所現影故者,即前色法,謂此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所變現故。”色法,自己不能生起,必須要假借前面心法、心所法的變現。

   “自證雖變,不能親緣,故置影言。”每一個識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雖然是自證分所變現,但是不能去緣它,只有靠相分去緣。

   “簡其見分亦自證變,”見分是自證分所變現的。

   “則非是影,”不同色法的是,它不是影。

   “或與自證通爲本質故,”或者與自證分都是心的本質。

   “或簡受所引色,非識變影,”或者揀別裏邊無表色的受所引色,不是識智所變現的影子。

   “第六緣時,以彼爲質,”第六意識心緣它的時候,以彼爲質。

   “質從影攝,前二能變,此爲所變,”前面的心王、心所是能變,色法是所變。

   “先能後所,故次言之。”先能變,後所變,所以心王、心所談完了再談色法。

  【師父策勵】我們現在看這些文,好像似懂非懂,慢慢往下學,以後就會更清楚。“二所現影故”,是指色法是心王、心所法變現出來的影子,只要我們記住這句話就可以。

  

  

  甲二、結合身心現爲教授

   乙一、讓佛法成爲心中任持的自性

   丙一、認識內心中的法相

  【設問】爲什麼說(色法)是他們(心王、心所)變現出來的影子呢?

  【何謂法】我們常常講“法”,軌持義。軌生物解,任持自性。

  【觀察思惟】軌生物解,任持自性,它指的是外在呢,還是內在?這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好多人把它當成外在的,實際上它是內在的。

  【如理認識】內外的區別在哪裏呢?

  ◆軌:軌則、標准、軌範。一個法,或一樣東西,有它的軌則。

  【喻】茶壺能夠泡茶;茶杯能夠裝茶。能夠裝茶、泡茶,就是它的軌則。有時我們忘記了茶壺的名字,就會說“我現在需要一個泡茶的東西”,你說“泡茶的東西”,指的就是茶壺。這就是我們內在的軌則。

  【軌則的意義】內在有了這種軌則,別人才能理解我們的意思,我們也才有辦法表達我們的意思。

  ◆物解:人們對自己的一個思想、心理的理解、領會。

  ◆任持自性:我們自己對色法、心法,對人、事、物能夠保持、保任一種自性、軌則。

  

  

  

  

  【綜上所述】這就是法的特點。

  【喻】照相機有它的軌則:如何應用,如何保護。我們心裏知道它的性能、作用,心裏已經任持了照相機這個法的自性,就會知道它怎麼用。我們出門要照照片時就會拿一個照相機,而不會拿一個錄音機。錄音機不能起照相的作用。你要聽磁帶,就會帶錄音機或mp3,因爲心中已經任持了它們的自性。

  【外物與心法】任持自性固然是外在事物有一定的性能和特點,但這些性能和特點已經任持到我們的心裏去,所以就成了我們的法。

   色法、心法如是,世間法、出世間法如是,雜染法、清淨法都是如此。

   原因是,我們任持的都是世間法,而不是佛法。

   這些軌則,我們知道了、清楚了,就說明我們有“法”了。

  【二所現影】外在的所有的色法,我們對它的理解、內心的保任,實際上都已經成爲了我們心裏的影子。

  【喻】我們內心裏面一想“我要拿一架照相機”,就能知道照相機什麼樣子,什麼作用,我要拿它來做什麼,等等。這些就成了我們內心的種子、影子。

   唯識,我們要學的這些法都是與我們有關系的,而不是去研究外在的東西。

  

  

  【以喻說明】不是說外在的照相機是我們變現出來的,而是說我們心裏的這個照相機,心裏的這個色法,當然,外在的東西也是由我們的心業力所變現出來的,共業所感,所變現出來的。

  我們對這些法的軌則的定義、說明,就非常重要。

  【喻】我們去找某某人,有時可能想不起來名字,但我們可能會知道他的一些自性、特長,如我們說“會開車的那個人,會唱歌的那個人,毛筆字寫得好的那個人”,那就能把他找到,在我們腦筋中已經形成了這種認識。

   又如,我們說“把那個胖胖的人找來”,“把那個小個子的人找來”——我們心裏已經任持了這種自性,在腦筋裏面的自性。

  

   丙二、錯誤任持帶來的習性與執著

  【執從何來】我們常常講要去認識、調善我們的習性,因爲我們的認識有問題,不符合法的軌則,而符合我們自己的軌則,自己喜歡怎麼想就怎麼想,自己喜歡怎麼做就怎麼做。這就變成“執”了,我執、法執,都是自己的一種分辨。

  【習性難改】修行、用功的人,常常講:我們要去對治、克服我們的習性。但是習性不容易克服、對治,因爲我們對內心或外在的種種境界已經任持自性了,已經形成了我們的看法,種下了種子,“我們就這樣認爲”。

  【喻】你要去改變,就好比房間裏有很多垃圾,我們要找一把掃把把它掃掉。

  【宗】我們非常容易拿另外的一個觀念來清除我們心裏的觀念、習性的問題,這是很難的。也就是:要找一個法來對治習性這個法是很難的。

  【因】因爲習性的形成,是自己內心認知的偏差,只有去矯正我們內心的偏差,矯正我們的正知見,養成正確的思維,才不會有問題。

  【深入辨析】如果我們本身的知見、思維有問題,再去找一個見解,這個見解來到我們心裏依然會成爲問題。這就成了兩個知見,一個原來的知見、世間法的知見,一個佛法上面的知見。原來有一個問題,學了佛法就變成兩個問題,佛法也變成了我們的問題,就更難受。

  這就是對法的理解有問題,對法則——法的軌則不清楚。

  軌則非常重要。

  【軌則的作用】軌則是保證你對萬事萬法內心的反應。你這麼認識,以後你的見解就會如此。

  【喻】你覺得這個人不怎麼樣,今後你的見解就會覺得這個人不怎麼樣;你認爲這個東西好,你的見解就會覺得這個東西好。

  

  

   丙叁、用佛法建立正確的軌則

  【認識現行】實際上,我們內心對諸法的任持是非常有限、局限的。

  【世俗常見】世間上常說,挑戰自我的極限。

  【對比認識】一個有限,一個極限,佛法講無限,沒有最高,沒有界限,“無限生命”。

  極限、有限,都是我們自己給自己設立的種種限定。

  ◇極限:有時我們自己的一種固執,會一直這樣堅持去做,慢慢就走到極限去;

  ◇有限:有時我們覺得“自己沒辦法,反正就這樣”,就成了有限。

  【破邪顯正】無限才是對的,有限、極限都是不可取的,都容易走偏。

  【影從心起】對色法,內心中影子的出現,心法中影子的出現,和我們內心的本質、跟我們的心性是有關系的。

  【如理認識】“相有體無”,我們的心體是什麼?我們的本心是什麼?這些軌則我們認清楚了,我們能夠去任持它,就是法。如果是色的部分,就成了色法;如果是心的部分,就成了心法;如果是心所的部分,就成了心所法;如果是心不相應行的部分,就成了心不相應行法;如果是無爲的部分,就成了無爲法。(每個法)都是有它的軌則的。

  軌則,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是人內心中的一種覺悟、感覺。

  【喻】打電腦遊戲,遊戲非常複雜,也有自己的軌則。要把它打好,要在心中任持這種軌則:要怎麼做,才不會打一半停掉、才會得高分……內心中一直在這樣任持,也能夠告訴別人,也能讓自己明白。能告訴別人,也能讓自己明白,就是“軌生物解”;內心當中這份保任——“這個遊戲該怎麼打,應該注意那些問題”,就是這樣一種原理。

  【引申】一部遊戲都是千變萬化的,非常複雜,我們人對現實世界的看法就更複雜。遊戲機的程序僅僅是人編出來的,而整個自然、社會、宇宙,是多少衆生的業感,就更加複雜了。遊戲機是少數搞電腦的高手寫出來的軟件,大家來用;整個社會,那有多複雜!

  【明確目標】學百法,就是要借助前面九十四個有形有相的法來說明無形無相的道理。

  有爲法都是有形相、有生滅的,讓我們來明白那些無有行相、無有生滅的境界。

  【衡量標准】我們學了法之後,內心越來越光明,內心對境界的認識越來越有力量、有方法,對外境認識的角度越來越多,這就是學對了。

  

  

《大乘百法明門論 第十二講 上篇》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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