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開示《大乘百法明門論》筆記要點(第六講 上篇)
(5月30日)
【原文】言心所有法者,具叁義故:一、恒依心起;二、與心相應;叁、系屬于心;具此叁義,名爲心所。要心爲依,方得起故。觸等恒與心相應故。既雲與心相應,蓋心不與心自相應故。心非心所故,他性相應,非自性故。相應之義有四:謂時、依、所緣、及事皆同,乃相應也。 甲一、經文簡釋 “言心所有法者,具叁義故”,心所有法有叁個意義,即心所有法的定義。 ①恒依心起:心所永遠依著心王才能生起。 ②與心相應:心所與心王必須相應。 ③系屬于心:心所是心王的一部分。 甲二、如何應用百法來觀照諸法實相、通達緣起 【以文達意】這只是個簡單的說明,實際上要看文字還不是很容易懂,或許僅僅能記住心所法的叁個意義,要了解其中真正的意思就(更)不容易了。 【學論目的】學習百法明門論的目的:通達無我,人無我、法無我。 怎麼通達呢?法有這麼多。 【納法爲相,借相破執】就需要去歸納,將宇宙萬法歸納爲一百個法,一百個概念。這是世親菩薩的智慧。有了這些名相才可以思考,才可以破我執,才有辦法來觀照。 【實用法門】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學習、工作、走路……都可用百法來分析、觀照。 【應用實例】有人罵我,某某人如何,或說一通話來罵我,或寫一篇文章來罵我。(這時就可以用百法來)觀照:這是一種聲音、一種文字,語言相、文字相。文字、聲音,你如果去作意,把語言文字連起來看,去緣它,就受傷害;你如果去觀照它,如果把一句話,十個字、一百個字,把它當作十個字、一百個字,一個字一個字來看,就傷害不了。 【非理作意】我們很多時候總是會去聯想不好的東西,不聯想好的東西,就會有很多問題。 【破執利器】(遇到一切境界都)需要分析、歸納,無論好的(境界)、不好的(境界),都觀爲空,就不會執著,有成就也不執著,失敗了也不執著,觀照是一種非常好用的方法。 【無我觀照】用“無我”觀照宇宙萬法的生起、存在、消亡,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因、有緣的,都是無常的。 【錯誤現行】我們常常在緣世間的名言安立,背後都有世間的“我”、“法”,即我執、法執。 【如法思惟】百法明門論,唯識,就是要依于人無我、法無我,把我執去掉。本來就沒有一個真實的我,就不存在說“我”會好或不好。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通過無我來破內在的執著。 【宗】只有真正從人無我上才能緣到法無我。即:先有人空,才有法空。 【因】若我們不能觀察到自己五蘊身心是空的,我們自己所有的觀念也是虛妄的、不真實的,那麼法無我也通達不了。所有的一切境界、一切法,我們用自己的分別、執著,用內在的“我”的觀念去緣它,那麼法也變成了一種執著。 【喻】我們通常念經、持咒、用功,都是爲了增加功德、培植福報。但我們是否真正能得到這些功德、福報呢?很難說。若不通達人無我、法無我,我們增長的只是對功德的貪著、內在的貪念,並沒有得到功德。貪功德本身是一個煩惱。 【分析百法斷二障】學百法,目的是用百法來分析一切事物,分析我們的起心動念,分析人、自然、社會,目的是爲了斷除二障,斷除二障才能證二空,證二空即登初地、見谛。 【從內入手】一切障礙、問題都不是外在的,都是我們內心的問題,是我們自己給自己造成的障礙,所以必須從內在下手來清除。 【明了自心】所以需要對內心的問題、狀態、煩惱、善法了解得非常清楚,才有辦法來決定今天、明天、今生、後生要做什麼,不做什麼。 【依法相觀】了解了法相,才有辦法對人無我、法無我進行深入的觀察。若不明白佛法的人無我、法無我,就是以有我、有法來觀察,這就是相反的。 我們要通過層層分析、自我剖析,才能認識無我,而不是簡單的概念,說說而已。 【無我內涵】無我包括了非常多的內容:所有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有,因緣很重要。 【組合因緣】 想要有什麼,就要有什麼因緣; 不想要什麼,就要去掉什麼因緣。 【宗】學經、學論、聽經聞法,不是語言文字、表達方式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法師的思考。 【因】人說話是有思惟的,這麼思惟是有道理的,(了解法師的思惟方式,)慢慢我們的心才能(與法)相應。 【破斥邪執】而不是說拿一篇經文,僅僅解釋法相名詞。要解釋法相名詞有法相辭典,每一個名詞都解釋得清清楚楚。(要記名詞)你一輩子也記不完,學這麼多也不一定通達無我,都用不上。 【喻】認識很多武器、工具,但卻不一定能運用,不一定能駕輕就熟、善巧使用。 【師父強調】學法相不是爲了對自己造成傷害和困惑,造成非常大的思想包袱、負擔,目的是爲了通達二空。 【明識心相】我們常說皈依、依師,“皈”即回歸、回頭。那麼,我們的心回到什麼地方去?心的所依是什麼?時、依、緣、事,我們緣的是什麼?我們緣的是什麼事?我們心歸何處?我們心真正依靠什麼? 若對這些心相的問題不明白,人的心就會有動蕩。 【喻】人家批評我們,就很不高興;人家誇獎我們,就會很得意。 這都是世間上面我們常常會發生、會見到的一些現象。 【法與法相】學佛,佛是覺悟、不迷惑,通達法相就不迷惑。佛通達一切法,法本不可說,一說就變成法相。 【從觀入實】學唯識本身就是在觀照,從觀照般若證到實相般若。 【破斥邪執】而不一定非要把門關起來,或者在深山老林中,在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去觀察,若不懂方法,你依然不會觀照,都會有境界。 【盲修根源】念佛、參禅、持咒,目的都是爲了破迷、斷執。破迷、斷執,(做不到),都是卡在“理不明”上,理不明,造成行上做不了。因爲不知道做事情的意義,就不會心甘情願去做,自然就盲修瞎練。 【理行結合】了解了道理,做起來就相對容易,理門與行門是配套的。 【何爲理門】理門,實際上是修行經驗的指導,是靠經驗,而不是靠文字,文字指導不了我們,必須要靠經驗。 【講經意趣】所以要講經,原因就在此。從印度到中國,從古代到現代,不同的時代、地區,衆生的業、環境、問題、事項不一樣,但都可以從道理上去剖析,講一講問題就沒有了,如果不講,我們就發現不了問題。 【錯誤現行】我們常說要破執著,執著卻越來越厲害;我們要集資糧,不僅資糧沒有積到,貪心卻越來越重。 【觀空破執】執著,當體即空,因緣所生,任何一個法都有生住滅,觀它當體即空,這個執著就破掉了,不需要拿另一個法去破它。 【師父破斥】不是說拿一個法去破另一個法,這個是不對的。 【問題症結】… 《大乘百法明門論 第六講 上篇》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