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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底峽與《菩提道燈論》▪P2

  ..續本文上一頁問題。他又爲此論寫過一部自注。據另一部拿措譯師所著的《菩提道燈論注》中列舉菩提光所提的七個問題是:

  l、大乘道所依補特伽羅怎樣

  (補特伽羅舊譯爲人或衆生,新譯爲數取趣,數是取五趣輪回之義);

  2、異生身中能否發菩提心

  3、菩薩戒是否須要爲別解脫戒所依

  4、有別解脫戒者持菩薩戒時是前一種戒體轉後一種還是二種戒體同時並存

  5、修習二種資糧是否需要方便、般若雙運

  6、中觀、唯識以那種理論爲究竟

  7、怎樣人大乘密咒門

  

  這七個問題確也包括了上文所述拉多绛的供敦永仲等六人所問的五事。

  《菩提道燈論》就是依這七個問題次第進行全而和詳盡的解釋。

  正論可分爲二段:第一明大乘道的士夫,第二明所修的正方便。明修大乘道的有第2至第5頌。謂進修佛法的人總有叁等,即名叁士:

  1、唯從自利出發,由怖叁惡趣苦,希求人天福報而止惡修善的,名爲下士;

  2、亦從自利出發,由怖叁界苦,希求涅槃而修戒定慧叁學的,名爲中士:

  3、以自身諸苦,體會他人的痛苦,從利他心出發,爲除一切衆生痛苦而發心修行的名爲上士。

  這叁類士夫修道次第就叫“菩提道次第”。在這叁種士夫中的上士是修大乘道的士夫,中、下士在未發大悲心之前則不是修大乘道的士夫。這就解答了上述七個問題中的第一個問題:大乘道所依的補特伽羅怎樣

  第6頌總敘正方便。第7至9頌說明歸依叁寶的行儀。其次,第10至31頌爲明發願、行兩種菩提心,即先須發慈悲欲度衆生的誓願,再以不可退轉的志願發求成佛的心,然後敘述願菩提心的功德和應當守護的學處,這就解答了七個問題中的第二個問題:“異生身中能否發菩提心

  ”又明行菩提心的有15頌半,說明受菩薩戒後願菩提心才增長。受菩薩戒要先具足七衆別解脫戒的任何一種,否則不夠受菩薩戒。並說受菩薩戒後,當製止諸煩惱惡行,善學叁聚淨戒,努力修習菩提道資糧,這就解答了第叁個問題:“菩薩戒是否須要爲別解脫戒所依

  ”並附帶解釋了第四個問題:“菩薩戒與別解脫戒的戒體爲一分爲二,就叁聚淨戒中的律儀戒體而言,可說足同;就攝善法戒等而言則相異”。第叁,明引發通智利他的勝方便,自第35至42頌上半共七頌半。第四,明雙運方便、般若,修集二種資糧,自第42頌下半至61頌上半共十九頌。說明般若的體性爲通達蘊、界、處無生性空的智慧。抉擇諸法無生性空故略說“四句無生”、“四因無生”、“一無自性”、“緣起性空”四種道理,指示一切無性的方隅。由般若力知一切法皆無自性,般若本身也無自性,如是了知能緣、所緣皆性空無我,即能斷一切戲論分別,得大涅槃。由了知一切法無自性,修無分別,漸曆暖等四種善根,證人極喜等十地,不久即能證佛大菩提。這就解答了第五個問題:“修習二利-資糧是否需要方便、般若雙運

  ”和第六個問題:“中觀、唯識以那個爲究竟

  ”最後,自第61下半至69上半頌共八頌是明密宗不共修習二種資糧的方便,闡述菩薩爲求速疾圓滿二種資糧,當修密法。凡學密法必須依止阿阇黎,先受灌頂,清淨修護叁昧耶律儀。但受梵行戒的人,不可傳也不可受真實的(“密灌頂”和“智慧灌頂”)只能受“金剛阿阇黎灌頂”(瓶灌頂掇)和聽受講解密部經典與修護摩等密法。至于通達諸法的瑜伽師,則可隨便行事而無妨礙。這就解答第七個問題:“怎樣人大乘密咒門

  ”也解決了持律者與修密法者的矛盾。

  又上士所修的五種正方便也就是菩薩的叁增上學:“歸依叁寶,發二種菩提心”爲增上戒學;爲發通智而修奢摩他即增上心學:雙修般若、方便及修密法速疾圓滿二種資糧即增上慧學。因此一切菩薩行都不出乎戒定慧叁種增上學。

  《菩提道燈論》義譯《菩提道炬論》,是阿底峽集龍樹、無著、佛陀跋陀羅(覺賢)諸家學說的大成而造。強調修習佛法要依“叁士道”的修行次第,循序漸進。修法學人應通過“發菩提心”、“嚴持戒律”、“修習止觀”、“福慧雙修”各顯宗階段,在圓滿修持的基礎上,方可轉入密宗修法而達到成就佛的大菩提。由于全部頌文,句義簡明,被認爲在當時對藏傳佛教起了“祛邪顯正”的作用,成爲噶當派的主要論典之一。阿底峽是以梵文造論的,後他與格瓦洛維合作,將此論由梵文譯成藏文,在藏區廣泛流傳。噶當派的羅追迥乃曾依此作《道次第廣論》與《教次第廣論》。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則依此論作《菩提道次第論》和《菩提道次第略論》。另有不明作者的德格版《菩提道燈論釋難》,善慧法幢著紮什倫布版的《菩提道燈論釋》,紮迦撰的甘孜版《菩提燈論解》等。

  阿底峽的其他著作,根據分類,可分爲:

  1、怛多羅部(密部):①《現觀分別論》、②《獨勇成就法》、③《金剛座金剛歌》、④《吉祥集密世自在成就法》、⑤《聖觀自在成就法》、⑥《大威德遍照現觀》、⑦《法界見歌》、⑧《定資糧品》、⑨《超世間七支儀規》、⑩《不動成就法》、⑩《一切如來叁摩耶守護成就法》、⑥《攝一切叁摩耶論》等。

  2、般若部:①《般若波羅蜜多釋義燈》、②《般若心經解》等。

  3、中觀部:①《人二谛論》、②《一念優波提舍》、③《中觀優波提舍》、④《經集攝義》、⑤《心要略攝》、⑥《菩薩寶鬘論》、⑦《顯示皈依論》、⑧《成大乘方便略錄》、⑨《經義集優波提舍》、⑩《業分別論》等。

  4、經疏部:《業障清淨儀軌疏》。

  5、譯籍:①頓毗波著《十真性》、②法稱著《現觀莊嚴論難釋》、③善自觀在稱著《金剛手成就法》、《大威德成就法》、④聖天著《中觀破迷論》、⑥清辨著《中觀心要頌》、《中觀心要分別燃論》、《攝中觀義論》、⑥德光著《菩薩地注》、⑦世親著《釋大乘論釋》、⑧清辨著《異部分派解說》、⑨無著造《究竟一乘寶性論》、⑩《中觀心要釋思擇焰》並自著此論兩部注釋。

  阿底峽的顯密譯著收入藏文大藏經丹珠爾部(論述部)的有一百多種,設有函一名《阿底峽小品集》,專收他自著和依據他學說所寫的著作。

  阿底峽的佛學思想體系經噶當派的叁個支派:教典、教授、教誡叁派的傳播已深入人心,影響廣泛。尤其是教典派最重視阿底峽學說,認爲一切經論都是爲解脫設教。教授派則重視阿底峽的老師法護的《修心創輪論》和《孔雀化毒論》。阿底峽的著作還是研究中國和孟加拉國文化交流和兩國人民傳統友誼的重要參考資料。

  佛曆2538年甲戌夏至于上海佛教居士林

  《上海佛教》1994年第5期 總第38期

  

《阿底峽與《菩提道燈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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