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見生命是一緣起的鈎鎖!
八、緣起的種類
緣起因果,如上所說,已很明了,但諸經論中,還有就別的意義,說明緣起的不同。一、刹那緣起。刹那是時間的最短一瞬,有說:因之與果呈時現行于世,沒有前後的差別,如經說的眼及色爲緣生眼識,就是指這刹那緣起說的。有說:一刹那中,具有十二支的因果。如與貪同時生起的發業心中,愚癡就是無明,思心所就是行,認識諸境的了別作用就是識,識中具有叁蘊名爲名色,在名色中所具的諸根,就叫六入,叁事和合與心相應的說爲觸、受、貪的本身就是愛,與此貪愛相應的無慚、無愧、昏沈、掉舉的諸纏,立名爲取,由取所發的身語二業表無表等,說名爲有,如是諸法的生起叫生,生起後的成熟變遷叫老,從變遷中崩潰,說名爲死。此諸現象,都是在一刹那中俱有的,所以名爲刹那緣起。或有人說:現實生命有老有死,可以把它拉到現在來說,生總是在未來的,時間不是有差別了嗎?怎可說爲一刹那中具有十二支呢?不!一切有爲諸法,都是在生住異滅的四相中遷流的,十二緣起也含有這四相的演化,所以就約四相作用的究竟,說一刹那具有十二支。二、遠續緣起,這是對刹那緣起說的,意謂不但一刹那中可具十二有支,就是經過相當長遠的時間以後,緣起的生命,還是相續現起的。這從經中說有順後受的業及煩惱,或不定受的業及煩惱,可以證知。約此意義,所以說有遠續緣起。叁、連縛緣起。連是無間的意思,縛是相接的意思;或者說,鄰次的意思叫做連,相屬的意思叫做縛。這是約同類異類的因果,無間相續而起說的。順正理論引契經說:「無明爲因,生于貪染;明爲因果,無貪染生。」繼又引經說:「從善無間,染無記生。」反之,從染無記無間,有善性生。這都是說的無間相接鄰次相續的連縛緣起說的。四、分位緣起,就是普通所常說的十二因緣。這幾種緣起,雖向爲一般學者所不重視,但也各有它的特殊意義,所以我在這兒特別把它作一扼要的說明!
在此順便要說明的,就是十二因緣的異名,十二因緣,有的地方叫做十二有支;支是支分,就是把這世界上極苦的生死問題,分爲十二個範疇說明以得名的。有的地方把這稱爲十二重城,意謂生命被叁世的緣起所重重的包圍著,不易突破它的封鎖線,就如爲重城所圍一樣,五句章句經說:「一切衆生常在長獄,有十二重城圍圍之,以叁重棘籬籬之。」就是指此,有的地方,稱這爲十二牽連,如增阿含經第四十二卷說:「佛自看比丘病,因責諸比丘言:汝爲何事而出家耶?爲畏王等故,欲舍十二牽連?」所謂牽連,是指生命爲叁世系屬而不得出離的意思。纓絡經中又把十二緣起說爲十二輪,這是以展轉無窮的車輪,喻諸生死輪迥不已的,緣起有種種的異名,學佛者如能明白這些異名,則于讀經時,見到這些名詞,就不致恍惚茫然不知所以了!
九、緣起與緣生
佛在經中,曾經說過緣起與緣生的兩個不同的名詞,但說到這二者的定義與內容時,則同樣的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因此,後代學者對這兩大名詞的解釋,煞費腦筋,認爲既說不同的兩個名字,爲什麼又沒有差別的意義?既沒有差別的意義,爲什麼要說兩個不同的名字?于是學者就作種種不同的解釋;有的說:從因已生起的法名爲緣已生法,這緣已生法,時指過現二世的有爲說的;與馀爲因的法,說明緣起,這緣起法,是指叁世的有爲說的。有的說:無明叫做緣起,行叫緣已生法,行爲緣起,識爲緣已生法,、、、、生叫緣起,老死叫做緣已生法。但此中的老死,唯名緣已生法,不得名爲緣起,因不是每一老死位,都可生起諸惑的;無明唯名緣起,不得名爲緣已生法,因每一無明決定都能發起諸行的,有的說:在因果的互相系屬中,屬于因性的名爲緣起,因它能爲因緣起諸果法的,爲生起的諸法法性的;屬于果法的名爲緣生,因它是屬過去未來的已生法,此已生法,離緣是不得生的,所以二者有著不同,有的說:緣起是無爲,緣生是有爲。二者的內容與定義,雖同是一類,但稍有不同,這不同就在佛說緣起的時候,加添了幾句贊詞,如契經說:「如是緣起,非我所作,非他所作,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性、法住、法界、常住。」所以然者,佛說緣起,不僅是說明因與果的相生,主要的還是在顯示困果相生間的必然性,或者因果的必然秩序,紛然雜陳的萬有現象,它所以如此生如此滅,在我人看來,是莫明其妙的,其實,它是有個必然而不紊的理性,遍通一切的,把握了遍通的理性。森羅萬象,就一點不神秘了!這遍通一切的必然理性,就是緣起,因此我們對于緣起與緣生的兩個名詞,可作這樣不同的解釋:緣起,是因果必然條理的說明;緣生,是因果具體事相的說明。因果事相的緣生,是現實所見的一切;必然條理的緣起,是緣生法中的秩然不紊的理則,是見不到的。阿含講要中說:「緣起與緣生,是說明理與事的兩面;緣生是說明果從因生的具體事相。緣起法是說明緣生事相之所以因果相生秩然不,是由于緣起必然性的條理。」這種論理,合情合理假使以事實的譬喻來說明,就如海水與波浪一樣,平靜的海水,等于不生不滅的緣起無爲;動蕩的波浪,等于生滅不已的緣生有爲。緣生的有爲,是生滅的流轉現象,流轉現象的寂滅性,就是緣起的無爲,無爲是在寂滅不動的境界上安立的,因爲流轉的緣生現象,是衆多關系的和合假相,必然由關系的離散而歸寂滅,如波浪的前後相推,是由風的鼓蕩,鼓蕩的因性沒有了,相推的波浪自然不假功用的而趨息滅。所以佛教所說的無爲涅槃,是建築在有爲的緣生現象上的,絕不是什麼不可體驗的形而上的東西!如以叁法印中的前後二印配合這緣起與緣生講:緣生是開顯的諸行無常印,緣起是開顯的涅槃寂靜印。涅槃是空寂的,空寂的涅槃,是一切有爲法的本性,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從緣起法中開展出來的,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修學佛法者,假使能從緣生事相的觀察中,體驗到緣起的諸法理性,從緣起的諸法理性中,悟解到諸法的必然秩序,就可契入諸法的空寂,而得涅槃的解脫了!所以緣起無爲說,不是沒有它的理由,而是確有它的所有的!
十、緣起無自性
「諸法從緣起」的這個理論,是佛教中大小乘、各派學者共同承認的;但大多數的小乘學者,卻不承認它是無自性,就是一分大乘學者,承認它是無自性,但又說這是佛的秘密意趣,所以能夠徹底的建立緣起無自性的真理的,惟有性空大乘。要明白這自性無有,必須先認識什麼是自性,據中觀今論第五章中說:「凡是法,即有其特殊的形態與作用,其所以有此形態與作用,依自性說,即是自己如此。」此自性的另一特性,什公釋爲性,意義爲源的性質,即本質或原質。所以,自性是自己如此的,也是本來的性質如此的,哲學上所說實在、本體、本元等,皆與此自性的含義相合。
執有實有諸法的自性論者,不論是從生命內在的發拙,宇宙外在的探索都認爲有個實有自性,爲生命宇宙的本質,如以自然界說:合集的山河大地,可說是假名有;獨立的微細極微,不能說沒有,因爲它是組合山河大地的基本要素。假使這一個個的原素也沒有,怎會有這樣大的世界出現?吾人既然現見有這樣大的一個世界在前,當可推知有微細不可見的實有極微存在。再以生命界說:物心組合的生命,固不可如一般常人誤認它爲實在的自我,但組合生命的物心──五蘊──原素,不可說沒有。假使這也沒有,試問怎會有活潑的生命出現?既有這活潑的生命出現于世,可以想見必有一組合它的實有力的基本元素在。所以實有論者的結論:宇宙人生的一切諸法,各個有個實有自性爲它的本質;假使沒有實有自性爲假有諸法的本質,假有諸法就不可能有了!這在瑜伽師地論中,有很透辟的說明:「譬如要有色等諸蘊,方有假立補特伽羅,非無事實而有假立補特伽羅。如是要有色等諸法實有唯有,方可得有色等諸法假說所表,非無唯事而有色等假說所表,若唯有假而無實事,既無依處,假亦無有。「從這段文中,可以看出自性論者的真面目是什麼了!不過,自性實有這一命題,從緣起和合的立場看,根本是不能成立的。因爲衆緣和合的諸法,沒有一法可以說它是有自性的,假使說某一法有實自性,就不能說它是從衆緣和合而生。爲什麼?當知緣起與自性二者,是絕對沖突而不能並存的呀!就是組合物相的極微說吧;所謂極微,實在說來是無實的,吾人所以稱它爲極微,那不過是從無名中勉強的給它安立一個假名而已;何況細是對粗建立的,無粗那裏會有細?同時,極微是最極微細而不可再見分割的最小物質點,這最小的物質點,試問有沒有它的方分?假定有它的方分,就不能算物極微,假定沒有它的方分,就不得名之爲色。還有,極微假定實有,在這實有的極微中,就有色香味觸的作分,有了色香味觸的作分,就不可名之爲極微了。所以極微這個東西,在展轉的推求之下,是沒有實在自性可得的!經部學者說十二處非實,就在這極微自性不可得的思想中開展出來的!如再把這論題推展廣大開來,就可比知內而身心,外而世界的一切一切,都是假有無實自性的了!這假有無實自性的原理,是佛從彼此相互關涉的緣起定義下發現的!所以佛教說明緣起,也就是顯示諸法的無自性!
上來已略略的說明了佛教的緣起論;然佛所以以緣起爲佛法的中心,皆在假藉緣起正觀的利器,徹底的摧毀一切實有自性的妄計,從實有自性的妄計中解脫過來,于法自在!因爲自性妄計是生死的根本,不擊破這根本自性見,是不能解脫的!然能擊破它的,唯有緣起正觀!緣起贊論說:「世所有衰損,其根爲無明;見何能還滅?,是故說緣起。」諸法是因緣有的,因緣有的諸法,是不自在的,不自在的所以是空,空的所以是無自性,是無自性空的,所以能擊破根本自性見──無明,而得還滅。反過來說:諸法中假使有一法是不空的,這不空的一法,就不是因緣有的。所以大智度論說:「因緣生,是法性真空;若此法不空,不從因緣有。」法法是緣起的,所以法是無自性空的;法法是無自性空的,所以法法是緣起的。緣起無自性空,是佛法的宗骨;實有自性論者,應無疑議的歸依到緣起正宗的旗織下來!
《佛教的緣起觀》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