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到,現在暫且不說。要之,基于對空論理限界的自覺,自己絕對不立自己的主張,只是一味的指摘對方理論的過失,就算完成了破斥的能事,是爲應成派獨自的論法。雖說這樣,也是持有他的根據,但因自己完全不立主張,所以在唯拒自生時,結果,很有可能墮于承認他生的危險!爲了避免這個危險,清辨特提出此一問難。
從清辨所加于佛護的這些論難,于是就成爲清辨、月稱論爭的焦點。問題雖有叁個,主要關于論理,從上說明可知。他們雙方立場的不同,完全在于否定的方法,這是我們所已理解了的。同時要知道的,就是那否定,不是部分的否定,而是全體的絕對的否定,至于自生的否定,不唯自生的本身,且必含著對一切生的否定。爲此,清辨于“最勝義”而說“自體”的否定,月稱則主張“絕對否定”。否定一切生,也就是否定一切見,才能開顯諸法畢竟空義。如徹底的說,依照文字否定了一切,那否定的自身,也必須要否定。然而,怎樣才是可能的?如何可說一切空?這“空與論理”的問題,對清辨、佛護的論難,藉月稱的答破,說明如下。
四 月稱爲佛護答辯
答破第一難
數論派所以主張自生說,因他認爲一切法先有體性,而後從體性中發展出生諸法,所以他說的從自生,就是從因自體而生,這征于“從他所指摘的反難”可知。因此,以因爲從自生,其自必須先因存在。然而就算以此爲因,那既是現存著的自,再生是就沒有意義。爲什麼?因彼既已先有,還要再生做什麼?有了還要再生,那就如同頭上安頭,成爲無用的東西。再說,如承認有已複生,那就生而又生,生就成爲無窮,這怎合乎道理?這點,我們如果把握得住,就可了知佛護自生說的論難所在。對這佛護自生說的否定,清辨說:“光是由于這個征問,因數論派沒有承服,所以進一步的取因與喻以證成他,那是很有他的效果的”。由于這個因緣,所以沒有說因與喻的這一過失,就加到佛護的頭上。佛護只是指摘數論派自己主張的矛盾,並未建立自己的理論;清辨則完備宗因喻的叁支,主張應立獨立的推論式。月稱深不以清辨所見爲然,乃起爲佛護辯說。月稱的意思,如自家撞著,即使被所責難,對方也不屈服,那又怎辦?假定說由缺乏因與喻的關系,致使對方不肯承認自己的過失,必須要爲其找出事實的根據,比喻的說明,然後才得使其首肯,如真由此可使對方屈服,確乎也有他的價值,但若對方厚顔無恥,不管你舉出多少強有力的理由,拿出好些真確的事實,而他仍然不承認失敗,試問你又能奈他何?月稱以此論駁之鋒,反轉來針對著清辨自身而發,認爲清辨論師暴露了獨立推論式的偏執,欲由此導入推論,不獨不得其處,且由中觀派建立自己進步的獨立推論,那是不合理的。爲什麼?因不承認反對的主張。說因與喻,在清辨或以爲是可以的,但在暴露獨立推論式偏執的月稱,是不欲建立自己主張的。如清辨以獨立推論式而破自生時,必然要變爲承認“反對的主張”。這樣說來,論理的立場,終于可說不得超越相對領域的理解。然而一切無余,欲由遮遣而顯證空性的中觀派,是不承認止于這相對立場的,所以說“建立自己進步的獨立推論,是不合理的”。于此,對于空之論理的界限,明確而自覺的被表明出來。論理對于空持有界限,于此“欲導入推論式”的清辨嘗試,不能不說是“不得其處”,月稱以如上的論說,不特答覆了第一難,且破斥了清辨說,以顯示中觀的正觀。
答破第二難
中觀派的根本論典|中論,就是中道的方法論,拿現在的話說,就是論理學。唯識家的因明與中觀家的中觀,雖同爲論理方法的運用,但一主張自己樹立獨立的推論式,而一不承認用獨立推論式的方法,是爲二者根本的不同點。月稱答破第一難的論據,就在不許說有獨立的推論式。思想理論的辯論,會不會被人推倒,問題就看論者持不持有什麼主張。持有何等主張的人,不論你以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或者其他什麼理論,都不能難倒對方,暴露他的過失,但是你用同樣方法,如對什麼主張都不建立的人,不管你橫說豎說,都將失去效力。月稱對于第二難的答破,就是用的這一武器,從數論派的反難看,不立自己主張的佛護,似乎是不對的,建立獨立推論式的清辨,反而是確當的。如說:“第一義中諸內入等無自起義(宗):世所不行以有故(因);譬如思(喻)”(般若燈論釋卷第一)。所以這樣的主張,其旨欲將數論派的反難,轉嫁于清辨的身上。因爲用“以有故”的因,就必須答覆“確定被承認了的事情”與“自家撞著自己”的二種反難。如數論派反難說:你所立的,究竟立的什麼意義?換言之,你之所謂從自,是從果自體的意思呢?是從因自體的意思呢?假定說是以果體爲自,那是我(數論派)所承認的主張;假定說是以因體爲自,那就與所立義相違,因爲因中體是有的,如是一切有起,應名爲生,怎可說爲無自起義?清辨對此責難雖曾加以“此語無義”的反擊,但在月稱論師看來,這確是一個有力的攻勢。因而不管什麼,都不可說“不從自生,以有故”的這話,由于月稱理解數論派的反難所在,覺得不說“以有故”之因的佛護,實沒有答覆這反難的必要。然清辨怎樣答覆這問難?如般若燈論釋卷第一說:“論者(清辨)言:此語無義,汝不知耶?起分遮故,謂因自性起及他性起,此等悉遮,汝不正思惟,出此言者惑故,無過有異”。數論派唯把握自生的否定加以反難;可是不唯自生如此,就是他生也要遮除的,所以此難不完全確當!
于此我們所應注意的,就是“起分遮故”的一語。如上所說,清辨欲由獨立推論式而起否定,于是對任何一個主張,都必立一否定的推論式,如爲否定自生,就得立一否定自生的推論式;如爲否定他生,同樣也得立一否定他生的推論式。這就是“起分遮故”一語的诠說。總之,一切的主張,必由獨立推論式而論說,可說是清辨立場的必然結果。同時,他的否定,與其說是生的否定,毋甯說是體的否定。而且,這時的否定,是一切的否定,既然分遮,則又必須繼續于無限,而真正的成爲無窮。立于論理的立場,以一切爲一切,明白的否定這些,豈不是本來不可能的?不隨于這論理的形式,單由指摘對方的過誤,暴露論理立場的相對性,以求直證于空,應成派的確是有他的立場的。如何可能做到這點,第叁難的答破,會爲我們作清楚的解答。
答破第叁難
中觀派的學者,因不具備宗因喻,不說獨立推論式,所以不能成立否定自生主張的意義。又由基于事實,承認敵對兩者的推論,要想論破一方的主張,大概也是不可能的。論證對方主張的矛盾,自己所立的宗因喻,沒有一點錯誤,以據自己的宗等推論式去難破他,才能發生相當的力量。因破斥對方的主張,如自己沒有具備精確的論理,不特不能破他,且很可能反轉來爲他所破,所以破他的論理須要正當,這是最要緊的一著!
然我們還得知道的,就是否定論破的對象,並不在于一個主張,一個命題,可能是一切的主張或命題,在這種情形下,又當是怎樣呢?否定的對象,作爲論理立場那東西的,還有上面的論難,是不是真能荷擔正當性?這樣翻來轉去的推尋,始得反省支配論理領域的法則。對于自己的主張,只要堅定的承認,並給予事實證明,對方自也會得承認。佛教的這個論理學,是爲一般所承認的法則。
陳那因明正理門論中說:“宗法,唯取立論及敵論之決定同許”。爲使悟他的推論式,在他比量的宗因喻中,因,必須是“立敵共許”。月稱說明這個論執是這樣的:“確認何爲對象者,如彼自身判斷,對方自也希望産生判斷。故欲各爲論證,由彼理解自己對象,其同一論證,在對方必須也要能夠說明”。認識自己,理解對象,在把他人也欲被承認時,亦即是欲悟他時,自己理解對象的那個理由,即使在對方,也許被說示。
然這在中觀派說:“因爲沒有因與喻,所以唯隨順于對方的主張,而敘述自家主張意義的理由,因爲許無論證的命題,所以這在自己自身的矛盾,不給予對方的判斷。自己的主張或意義,不作事實的說明,這才是對于對方最殘酷的論駁,對這而說反對的推論,什麼也沒有”。在爲他的推論(他比量)中,以證明爲必要,雖爲月稱自己所承認的,但于此因說“許無論證(及有因與喻)的命題”,所以在中觀派,欲超越那論理的軌範,可說是很明白的。唯這時候所謂論理,可注意的,就是直接指那爲他的推論。應成派的自生否定,由于不用推論式的論證,因而諸法畢竟空理,也就不由推論式而論證。在這意義下,可認爲是對空論理界限的自覺。欲完全否定一切時,不用說,那是不止于論理的立場。
然而超越論理,如何可以說空?欲解答這問題,無過應成論法。以否定一切爲意圖,而任何立場都不取的中觀派,首先所給予的現實,就是“唯隨順于對方的主張”,暫不另外取自己的立場。且暫所承認的,那正是假設,是方便。以這假設的立場,擬否定對方的自生說。然這立場,因爲是取“唯隨順于對方的主張”,所以否定對方的那立場,實是被否定的對方立場的那東西,也就是指出對方主張的矛盾,假設而不另外否定自身的立場。像這樣的否定,是據于自身的否定。假設方便所承認的論理,同樣由于論理而被否定。因此被認爲“于自己自身的矛盾,不給予對方的判斷”。這表現,正可表明從論理的超越。
在佛教論理,推論(比量),雖可分爲自己的推論(推理)與爲他的推論(論證),但“論理限界的自覺”之論理,無過參于爲他的推論。唯這時的論理,不獨止于那個,爲自己的推論,實是也含有的。一切合理的思惟,正被認爲是論理那東西的意義。因合理的思惟,不是沒有其他矛盾的判斷。不自生或一切空,不獨不能由推論式被論證,且那已是一個判斷也沒有。因爲不是基于推理的判斷,所以認爲不能論證。這樣,由于“于自己自身的矛盾,不給予對方的判斷”。由于否定一切言說論理,所以忘言絕慮的空,就在否定方面被顯證。像這樣超越一切論軌的製約,是可遮斷一切從他的論難。這是月稱所說的應成論法,也是開顯空理方法的否定。
五 結 說
諸法的畢竟空性,經由論理的否定爲媒介,而後才得被顯證。但能顯證空性的論理,必須是依于即空的緣起法的論理法,否則,那還是不能用以論究真理,不能破邪顯正。關于這道理,龍樹在中觀論的觀五陰品中說得很明白:“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于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于彼疑”。中觀論對這有很好的解釋說:“離了法性本空,即不能理解無性的緣起,這在答覆他宗和難破他宗時,即不能成爲正確的答覆和真正的破除。怎樣成立自己,他人也可以照樣的成立他;用某種方法去破斥他人,他人也可以使用此同一理由來反問自己,也就無法成立了。同一的認識以及大致共同的方法,是會遭遇同一命運的:::所以唯有能了達諸法是即空的緣起,本著諸法本性空寂的見地,展開緣起的論法,這才能徹底難破,徹底的答覆別人。這樣,才能真正破除他人的錯誤,真正的顯示真理”。所以空,不是光從論理的超越而成立的,而是以論理爲根據,爲假設方便,在否定自己而顯證空的方面,卻是有他的意義和價值的。原來所謂空,一方面是超越論理,一方面又以論理爲基礎,而顯證于空性。所以真正的中觀學者,是可不必自家立量的。清辨論師要以自立量的方法與敵者論爭,實沒有佛護、月稱所用中道論法的善巧。近代,邪說橫行,思想紛歧,理論鬥爭有增無已,我們要在思想界立一據點,還得運用聖龍樹及佛護、月稱二大論師所遺留給我們的武器,不然,恐怕會在思想戰上遭遇敗北!至于如何運用,敬請從聖龍樹的論典學起。
《佛護與清辨對于論理法運用的論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