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己強烈的反對意見。
五、 結 語
玄奘的戒律觀,這是過往所未專論的議題,而且較諸玄奘在義學方面的見地,既有文獻中玄奘戒學論述之相關內容並不太多。但是無論如何,經過這一番文獻回顧,我們可清晰歸納以下四點:
一、玄奘面對異國風土民情,會寬容地看待因時因地製宜的“隨方毘尼”,如改變安居月份、改變僧團序次形式等,他都不以爲忤,不會陷入教條主義的泥淖。
二、另一方面,何者可以開緣,何者不可開緣,不能隨個人自由心證,而應有淩駕于戒條之上的原理、原則以爲依憑,這是”隨方毘尼”的分際。作者認爲,雖然在既有文獻中,欠缺玄奘在這方面的完整觀點,但是從他對許多案例所下的斷語,可歸納出這樣的結論:“令正法久住”與“護生”這兩大原則,正是他作律學判斷或掌握行爲分際時的最高依憑。因此無論如何入境隨俗,他總是堅持不食酒肉。
叁、作爲一位大乘行人,他面對部派僧團的教條主義現象,會直下以判教的方式,將它視爲不究竟的“漸教”。顯然“漸教”的影響層面,不只是教義而已。
四、他一生風雲際會,見過中、印兩大強國與許多小邦國的帝王,而且都受到備極崇高的禮遇,但是他不落驕慢,不慕俗譽,一心一意求法、學法、弘法、譯經。對于佛教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則相當介意,念茲在茲,據理力爭,以維護僧伽尊嚴。他雖深受帝王、師長的知遇之恩,但在謙恭感念的同時,依然不忘卻牢牢掌握住“令正法久住”與“護生”的原理、原則,傾全力于弘法度生的崇高志業。
至于依現有文獻所無法精細判斷的議題,諸如玄奘面對各方僧伽規製或生活習慣的差異,如何拿捏其分際?他在中土與衆僧共住以從事譯業,是完全依于中土舊慣來處理僧事呢,還是多少受到留學見聞的影響,而調整了若幹的寺院規製與生活方式?這些只能暫先阙疑,以俟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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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慧立本,彥悰箋,《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大正五○,二四七中。
[2]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二二六下~二二七上)。
[3] 作”破惡見論」經過,詳見《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四,大正五○,二四四下~二四五下。
[4]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五,大正五○,二四八上。
[5]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五,大正五○,二四六上~中)
[6] 道宣,《續高僧傳》卷四,大正五○,四四六下。
[7] 智升,《開元釋教錄》卷八,大正五五,五六一中。
[8] 道宣,《釋門章服儀》:“木蘭一染,此方有之。赤多黑少,若幹陀色。”(大正四五,八叁七中)。
[9] “草系比丘”,語出《大莊嚴論經》卷叁:“有諸比丘,曠野中行,爲賊剽掠,剝脫衣裳。時此群賊懼諸比丘往告聚落,盡欲殺害。賊中一人先曾出家,語同伴言:“今者何爲盡欲殺害?比丘之法不得傷草。今若以草系諸比丘,彼畏傷故,終不能得四向馳告。”賊即以草而系縛之,舍之而去。諸比丘等既被草縛,恐犯禁戒,不得挽絕。身無衣服,爲日所炙,蚊虻蠅蚤之所唼娆,從旦被縛,至于日中,轉到日沒,晦冥大闇。夜行禽狩,交橫馳走,野狐群鳴,鸱枭雊呼,惡聲啼叫,甚可怖畏。……我等今者更無所趣。唯當護戒至死不犯。”(大正四,二六八下)
[10] 五篇七聚,是戒經中依于重、輕罰則而歸納條文的分類法。五篇即五類罰則:波羅夷(梵 parajika)、僧殘(梵 samghavawesa)、波逸提(梵 payattika)、波羅提提舍尼(梵 pratidewaniya)、突吉羅(梵 duskrta)。五篇加上偷蘭遮(梵 sthulatyaya,即未遂罪),再將突吉羅(惡作)另行開立惡說,即成七聚。
[11] 慧立本,彥悰箋,《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一,大正五○,二二二中。
[12]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二二七中。
[13]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二五叁中。
[14]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二五五上~下。
[15] 以上初次晉見太宗情節,詳見《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二五叁上~下。
[16] 《四分律》卷十五,大正二二,六六九下。
[17] 《四分律》卷十五:”不犯者,若比丘有事往,若被請去,或力勢者將去;若先前行軍,後至下道避;若水陸道斷,賊難、惡獸難、水大漲;若爲勢力所系縛去;或命難、梵行難不下道無犯。」(大正二二,六六九下~六七○上)。
[18]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九,大正五○,二七○上。
[19]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九,大正五○,二七○上。
[20]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九,大正五○,二七○上。
[21]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九,大正五○,二七○上~中。
[22] 二表內容,詳見《寺沙門玄奘上表記》,大正五二,八二叁中~八二四上)。
[23] 《四分律》卷四二,大正二二,八七二中。
[24] 《大唐西域記》卷一,大正五一,八七○上。
[25] 《大唐西域記》卷一,大正五一,八七○上。
[26]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二二六下。
[27] 《大唐西域記》卷九,大正五一,九二五中。
[28] 《大唐西域記》卷十,大正五一,九二八上。但《西域記》稱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有“伽藍十余所,僧徒二千余人”,《慈恩傳》卷四則記作“伽藍十余所,僧徒叁百余人”(大正五○,二四○下),人數略有出入。
[29] 《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叁○,大正二二,一九一中。“小小戒”,《四分律》名之爲“雜碎戒”。如說:“自今已去,爲諸比丘舍雜碎戒。”(《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頁九六七中)
[30]《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叁○,大正二二,頁一九一下。
[31]《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叁○,大正二二,頁一九一下。
[32] 《五分律》 卷二二,大正二二,一五叁上。
[33] 《大唐西域記》卷一,大正五一,八七二上。
[34] 《釋氏要覽》卷下,大正五四,叁○叁中。
[35] 《大唐西域記》卷叁,大正五一,八八六上~中。
[36] 《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五七中。
[37] 《大唐西域記》卷四,大正五一,八九五下。
[38] 《大唐西域記》卷四,大正五一,八九叁上。
[39] 《大唐西域記》卷十,大正五一,九叁○上。
[40] 《大唐西域記》卷五,大正五一,八九五下。
[41] 《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正五一,八七九上~中。
[42] 《大唐西域記》卷十,大正五一,九二叁下。
《玄奘的戒學生活、伽藍見聞與律學觀點》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