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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閑大師遺集 第五編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新疏▪P8

  ..續本文上一頁而言、即生忍也。次佛順真谛而言、即法忍也。叁佛順中谛而言、即第叁忍也。意謂、此人能證叁忍。纔能(聞是)經于離相度生、無住行施、深忍樂欲、而得不驚不怖不畏、豈非甚爲希有乎。

  ○二引人證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

  此引人證成、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也。謂我昔離相、方能行忍。如其相未能離、雖一言見侮、猶含恨終身。矧割截乎。乃至節節支解不嗔恨者、繇能離一切諸相、所以成佛也。佛恐當機雖悟離相之理。尚未能達于離相之事。故將自己做過的樣子、一一拈出、俾其依法修學。且複恐其祇會得向第一法中、覓取般若。不能于五度中、會得般若。故又擴而充之曰。豈惟般若、非般若。是名般若。要知五度、莫不皆然。即今說忍辱者、即非忍辱。是名忍辱也。故又征雲。以何義故、說非說是耶。下即引釋、以證離相行忍而成佛也。蓋人在平時、可以勉強。及至生死大難臨身、(絲毫不能)假借。故曰。我于爾時無四相也。又征雲。何以如來行忍、實無四相耶。釋曰。我于當時節節支解、若稍有相在、即生嗔恨。以我毫無嗔恨之念、即是離相之明驗也。梵雲歌利、華言極惡。緣出涅槃經。茲不煩錄。又念過去五百生中、作大仙人、名曰說忍。于爾所世、皆無四相。亦是習以成性。彼慣行忍辱者、尋常事也。可知非爲歌利一緣耳。當知忍無四相。即爲第一波羅密。苟無智慧、則不能無瞋。即使忍于一時、亦不能忍于多世。即能甘忍其苦、豈能感格于王耶。此世尊即忍度發明離相者。正恐說食不飽、是欲當機親嘗一口也。

  ○五結成離相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

  前既印述已竟。乃結勸雲。菩薩當如我上來離相發心。亦必須修離相之行、方有效也。是故二字、通結上文之辭。謂爾前問我、雲何發心。雲何降住。是故當知學般若之菩薩、應當離相而發心也。此彰般若離相用竟。

  ○二彰般若無住用二 初正明無住叁 初不住六塵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爲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故。應如是布施。

  此結前廣略住心無住、以彰般若無住之用也。因前雖曆明無住、正明無住、喻明無住、校量況顯、尚未有結、便談離相之用。今上既結離相之用。故茲當結無住之用。乃正結前文應無所住、行于布施。並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不應者、誡止之詞也。言不應生心者、良以心本無生、因境有生。以故生心即妄。動念即乖。不可住著六塵、而行檀度者、乃示無住之事也。應生無所住心、即前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是(勸悟)無住之理也。蓋上之住色而生者、妄心也。無住而生者、真心也。所以以不應二字、誡其勿住。以應之一字、勸其生心也。言若心有住、即爲非住者。此明我教爾不應住者何意。因爾之心一有住著、即爲妄識。而非無住之真心矣。是故下、示叁輪空寂。不住色、能施空。爲利生、受施空也。應如是施者、謂內不住有我、外不住有人、中間不住可施之物。施物亦空也。是則叁輪俱空、可謂無住而行施矣。設稍有住著、即我人未忘。而與衆生結憎愛緣矣。若然、則互爲父母子孫。冤家債主。百劫千生、恩怨莫釋、輪回生死、那有了期。所以如來教行布施、決不可住相者、良有以焉。

  ○二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衆生。即非衆生。

  此總結上文修忍行檀、以彰無住之義也。言一切即非者。正顯真如自性、一切俱非也。又說一切即非者。謂衆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妄認四大爲身。六塵緣影爲心。是以四大和合、五蘊六塵、諸法相生、假名衆生。若四大各離、且道妄身當在何處。于中六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設離四大六塵五蘊、則無衆生可得。故曰即非衆生。蓋上句結顯法空。下句結顯人空。既人法俱空、空空安在。正是叁執銷镕。叁空顯現。則般若無住之用、益彰明矣。

  ○叁結顯真實二 初正明真實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此乃結前起後、勉生信解、依之修習也。因上明相非相、生非生、恐人誤會。或雲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而行布施。今又何雲相非相、生非生耶。毋乃二叁其說、自相矛盾乎。故此雲。如來是真語實語。決不疑誤後學也。言佛說法、必然機理雙契。言契理、則順叁谛。契機、則逗叁根。今言真語者、不妄也。實語者、不虛也。如語者、不異也。不诳語者、稱理而說也。不異語者、依如而說也。以是之故、須信誠言、不欺汝也。

  ○二轉釋真實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良由此法無實、故說衆生非衆生。由其此法無虛、故說利益于一切。是則如來所說、皆是稱理。無非真實。誠可謂不诳語。不異語也。舉凡世間諸法、不是這邊、就是那邊。這邊是實、那邊是虛。所以有虛有實。如來所說、順叁谛理、逗叁根機、所以無實無虛。以無實、故妙有非有。以無虛、故真空不空。妙有非有故、不住有法。真空不空故、不住無法。所以雲、一切即非。一切是名也。佛以無實無虛四字、以彰般若無住妙用。可謂法王、于法自在也。

  ○二舉喻顯用二 初舉喻二 初喻住則不妙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

  此喻顯住相之過也。言菩薩不得般若無住妙用。以心住法而行布施者。譬如一雙好眼的人、入于暗室。縱有無量家珍、目不能見。不但不得受用、而且踢腳撞頭。住相布施者、亦複如是。

  ○二喻不住方妙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喻顯無住之功也。蓋住、則被境牽纏。不住、則即能轉物。如前所言。除叁執。證叁空。方謂大用現前。始得情翳冰消。智光圓照。如人之有目。又加之日光。便能盡見種種之物色矣。不住相而行施者、亦複如是。是則發心菩薩、可不深求無住乎。

  ○二顯用二 初生福用二 初自利福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即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來五語二喻、證勸無住行施也。然行施既得空叁輪、除叁執、證叁空、是經之意、可爲深矣。而猶未審持經功德、爲何如也、故此顯之。蓋當來之世、正屬今時。濁惡者多、清善者少。談道者多、行道者少。自非久植善根、不能受持讀誦。今言能者、匪惟能誦文字章句。並能受持無住妙義。則其人功德、非小果權乘、可企及也。故雲即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爲、宜作得看。謂即得感格如來也。叁智洞照、故雲悉知。五眼圓觀、故雲悉見。謂此人無量無邊功德、唯有如來悉知悉見也。舉凡結證之處、廣明持說之功者。俾道脈以常流。使法源而不竭。微言不、意在斯焉。

  ○二利他福二 初明略說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

  此較量持說勝身施者、以顯般若無住之功也。蓋一日分叁分。謂辰與巳、爲初分。午與未、爲中分。申與酉、爲後分。今言每日叁分、各用恒河沙身施。可謂檀行之精進矣。且匪惟行于一日兩日。如是積日以至劫、又一以至百、乃至無量百千萬億劫。則甚言其久也。而況日日叁分、皆如是布施。則內財之施、福自難量。以如是難量之福、猶不及聞是經之一念信心耳。言不逆者、信順之謂也。不道信心清淨、解甚深義。只言信順不謗、其福即勝上身施之功德也。何況受持讀誦、爲人解說乎。正明一聞信順、福尚勝彼、況二利俱備者乎。其人之福、豈不愈難校量麼。以要言之者。上則由少以校多、既難比勝。下乃自廣以至要也。設欲具校、終莫能窮。但取其要以言之、唯有不可以心思口議。不可以多少稱。長短量。實無邊涯際畔之功德也。須知財施、雖事大時長、福感有漏。能隨順般若、自他兼利。果證菩提。此無漏法施之功、豈可以有漏生死身、而校量之哉。末二句。謂承上而言。此經具有不可思議功德者。以爲發大乘心者說故。爲發最上乘心者說故。若但用大乘、唯恐濫權。故又以最上二字簡之。言大乘、通收回小向大、漸機人也。言最上乘、則指不曆階級、圓頓人也。

  ○二明廣說福叁 初明廣說福功德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此勸持廣說、以顯功德之殊勝也。廣爲人說者、于人、非止二叁。于經、非止四句。須向稠人廣衆之中、建大法幢。宏施般若法雨也。然則此人之功德、非心所測。非口所宣。唯有如來、能悉知見。降佛已還、皆莫能識。何則。以此人既能自利利人。即爲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故也。

  ○二反顯樂小不能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此反顯小乘人、未空四相、不能受持讀誦也。言彼小乘不能以般若爲己任者、由非大乘之器。問。佛心平等。法施宜均。何以上言、唯爲大乘。與最上乘說耶。答。非佛不普。法施不平。彼樂小者、自不能聽信受持、並廣說耳。蓋彼等謂一日之價、以爲大得。何暇留心于法王之大寶哉。以其樂小之流、四相未空。法執正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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