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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閑大師遺集 第叁編 念佛叁昧寶王論義疏▪P10

  ..續本文上一頁西方。一生若斯留神,乃感往生時祥瑞昭著。向西方之益,不亦大乎!

  ○丙叁 一請一對

  ○丁一 請示般舟義

  問:般舟之義在何耶?

  ○丁二 克期助成對

  對:梵語般舟,此雲現前,謂思惟不已。佛現定中,九十日常行者,助般舟之緣,非正釋其義也。

  時人謂:般舟叁昧,取九十日常行義,此非正說也。其實,梵語般舟,華言現前,謂思惟不已。佛于觀中現相,故翻現前,是正釋其義也。

  ○丙四 一請一對

  ○丁一 請釋曆來取證疑

  問:近代以來,誰登安養國,既無相報,焉知所詣?

  ○丁二 詳引古德生西對

  對:晉廬山遠法師,從佛陀跋陀羅叁藏,受念佛叁昧,與弟慧持、高僧慧永、朝賢貴士、隱逸清信、宗炳、張野、劉遺民、雷次宗、周續之、阙公則等,一百二十叁人。鑿山銘誓,俱生淨土。阙公則願生而來報。後同誓友人,夜在東京白馬寺,爲公則追忌轉經。于時林殿,皆作金色,空中有聲曰:我阙公則也,祈生極樂,今果矣!故來相報。言訖,不現。支道林贊曰:大哉阙公,歆虛納靈。神化西域,迹驗東京。徘徊霄虛,流響耀形。豈欽一贊,示以匪冥。虞孝敬贊曰:猗欤公則,先甘法味。知我者希,其道乃貴。金光夜朗,玉顔朝。不舍有緣,言告其類。

  意謂:古往來今,缁素男女,以念佛而得往生,奚啻千千萬萬。悉難枚舉,今略引之。自廬遠至阙公則,九人也。惟公則之勝事,宜詳談之。如下雲雲。

  ○乙十二 夢覺一心以明叁昧門

  ○丙一 舉金剛偈意問

  問:佛說一切法如夢。未知所念之佛,所生淨土,亦如夢否?若非如夢,則佛在心外。若如夢者,夢中得金,覺無所獲。誠恐虛僞,終歸一妄。

  意謂:佛說金剛經,最後偈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既爾,不審所念彌陀,所生淨土,如夢幻泡影否乎?如其不然,則置佛于心外。若然者,譬夢中得金,覺後全無。念佛往生,終歸泡影。是則虛妄,雲乎取哉?

  ○丙二 持念佛實生答

  ○丁一 直說

  ○戊一 先說文外意

  偈意是指九界衆生法,是有爲之法,故雲如夢。念佛,是出世諸佛之法,宜言如覺。古雲:心迷如夢,九界衆生是矣。心悟如覺,諸佛法界是也。

  ○戊二 說文中義

  對:修念佛叁昧之人,究竟因念佛而生淨土。

  謂:世上老幼男女,如恒河沙。若論生淨土者,千百萬中,難得一二,屈指可數也。何以故?以不肯修念佛叁昧故。果能肯修念佛叁昧,雖信心有真僞,志願有奢切,立行有勤怠,往生有遲早,究竟因念佛而得生淨土也。

  ○丁二 曲例

  如習天眼法,先想珠火等光,想之不已,實發天眼。孰曰妄焉!

  意謂:就世間有爲之法,而取例之。例如世人,習天眼的法則,亦不得說其如夢幻泡影。彼法教人,先想明月珠,或火鏡等物,想之不已,久久想成。果發天眼,遠近皆見。故雲孰曰妄焉。

  ○丁叁 引證

  華嚴經:心佛及衆生,是叁無差別。心迷如夢,九法界衆生是矣。心悟如覺,諸佛法界是也。迷悟祇在于一心,夢覺曾無于兩轍。經謂了妄本自真,則見盧舍那。縱夢妄,亦何爽哉。

  經雲:心佛及衆生,是叁無差別。據經:既謂叁法無差。衆生法,即是佛法;亦即心法。以即心法故,法法是心。是以習天眼者,用想而習,想久而成。念佛亦然,用想而念,念久亦成。生界心迷雖如夢,夢亦唯心。佛界心悟雖如覺,覺亦唯心。故曰迷悟祇在于一心,夢覺曾無于兩轍。經謂下,叁句結證。

  ○乙十叁 念叁身佛破叁種障門

  ○丙一 單舉佛身憶念請意

  問:佛有叁身,如何憶念?

  意謂:佛有叁身,爲先念法身;次念報身;後念應身耶。抑叁身通念耶。如謂叁身通念,請示憶念之方,故請以如何憶念。

  ○丙二 雙持叁身破障對

  ○丁一 明叁身非一異

  對:佛叁身,非一異。法身如月;報身如月光;化身如水中月影。不可言一,萬水之月常差。不可言多,虛空之月常一。如伊字叁點,摩酰叁目,縱橫並別,皆不可議。

  謂法報應叁,非一非異。故如伊字,如摩酰,縱橫並別,皆不思議。

  ○丁二 明大小唯心

  經雲:或現小身,丈六八尺,皆衆生心水中佛也。佛尚無形,豈有二哉!淨國穢土,亦自彼耳。

  引十二觀。經雲:或現大身,滿虛空中。或現小身,丈六八尺。據此,大小皆屬唯心,故雲衆生心水中佛也。須知法身如天上明月,報身如月體有光,應身如水中月影。本非是一,安得說叁。如明月然,萬水之月常差,不可說一。虛空之月常一,不可說叁。叁一尚不可說,豈有二月可言哉!佛身,亦複如是。國土亦爾,淨國穢土,亦唯心耳。不達唯心,說淨說穢,故以亦自彼耳結之。

  ○丁叁 明叁身破叁障對

  又佛身從止觀生,止觀不均,其障必起。念佛之人,修止心沈,昏暗障起。障化身佛,須以觀心策之。念白毫光,破昏闇障也。修觀心浮,無惡不造(妄念紛纭之謂。)障報身佛,還修于止,止一切惡念。諸佛昔因,恒沙功德,智慧圓滿,酬因曰報,破惡念障也。若二邊障動,詭狀殊形,萬相紛綸,兩賊強,障法身佛,以中道第一義空破之。偈曰:無色無形相,無根無住處。不生不滅故,敬體無所觀。所觀之理,如毗岚猛風,吹散重雲。顯明法身清淨寶月,破逼惱障也。應病與藥,不其然欤(自注此智者所解,未曾見諸師,有此妙釋。)

  意謂:須知佛身,從吾修止觀心生。止觀不均,其障必起。身既有叁,障亦有叁:一、昏闇障,障化身佛。二、惡業障,障報身佛。叁、逼惱障,障法身佛。行者修止不修觀,止久必昏。乃有昏障,須以觀心策之,念白毫光。念字,作觀字看。觀久,則昏暗障破,化身佛生也。若修觀不修止,觀久必散。散心既起,若不修止以按之,則無惡不造,積成惡業,能障報身,故須還修于止,止一切惡念。諸佛昔因,恒沙功德,智慧圓滿。酬因曰報,惡念既破,報身佛生也。行者修心,若二邊障起,詭狀殊形,千差萬別,故雲萬相紛綸。或現父母像,或現惡鬼形,故雲兩賊強,能障法身,當以中道第一義空破之。第一義空者,如偈曰下文示。依文用心,即修中道妙觀。觀成障破,法身理顯。清淨寶月,喻法身佛也。修叁觀,破叁障,成叁身,應病與藥,不其然乎!

  ○丁四 明燈燈相傳不絕對

  我既化人,人亦化物。物我俱成,叁昧彌興。衆生無盡,叁昧不絕也。

  我既化爾,爾亦化他。化化不絕,物我俱成。生界無窮,燈燈續焰。故雲叁昧不絕也。

  ○丁五 總收全卷六門竟

  已上六門,是念現在阿彌陀佛,以通叁世之意。廣如安樂集;十疑論;感法師釋群疑論;往生傳;稠禅師法寶義論所解,亦如飛錫先撰無上深妙禅門傳集法寶一卷廣明。

  初一行文,正結全卷。廣如下,指廣會同。

  ○乙十四 念過去佛因果相同門

  ○丙一 舉聖凡懸殊果因不契問

  問:所念之佛,窮玄極聖,尊號如來。而能念人,尚在凡位,安得竊同正覺哉?

  意謂:彼所念之佛,是源窮玄頂,道證真如,妙覺聖人,如來尊號。而能念之人,尚在博地,具縛凡夫,能所懸殊,義同霄壤,安得竊同正覺哉?

  ○丙二 持聖言量證因果相符對

  對:叁昧海經:所念之佛,如出胎獅子王。喻佛果也。能念佛人,如在胎獅子王,喻佛子也。因果雖殊,威神相繼,佛何異焉。法鼓經:消毒藥王塗豉,以桴擊之,能令毒箭,聲下跳出,平複如故。若聞釋迦牟尼佛名,及聞信方廣比丘名,能令身中叁毒之箭,聲下跳出。釋迦即過去佛,果也。比丘,即方廣人,因也。滅罪相同,其義一也。

  意謂:須知格量事理有四:一、前五識心親證之境,爲現量。二、第六比知,是比量。叁、第七思知,是非量。四、佛語示知,是聖言量。今引經語作證,即聖言量也。經雲:所念佛如出胎師子,喻佛果。念佛人如在胎師子,喻佛子。威神相繼,佛何異焉。法鼓下,舉喻示相符義。若聞下,合法示相符義。故結雲滅罪相同,其義一也。法喻昭然,猶如指掌。

  ○丙叁 引古人驗證因果相符義

  法華叁昧師資傳,五卷中說:隋南嶽思大禅師,有弟子大善。時衡陽內史鄭僧杲,素非深信,嘗會出獵,圍鹿數十頭。謂縣令陳正業曰:公常稱大善禅師,有慈悲力,其如此鹿何?正業即率左右數人,齊稱南無大善禅師一聲,群鹿飛空而出。與觀音神力,複何異哉!若不侮聖人之言,則念佛叁昧,殄魔息災,猶金之在冶矣。

  傳文五行。若不下,結成念佛叁昧。神用威猛,殄魔息災,如冶燒金。念佛成佛,鑄金成像,果因一契也。

  ○乙十五 無心念佛理事雙修門

  ○丙一 略解念一通叁雲何念即無念請

  問:專面一方,而圓念叁世,謹聞幽義矣。然有念,則有生滅。安得與勝天王,以無所念心,而修念佛之旨同焉?

  意謂:專念一方,而圓叁世,義理幽深,已聞命矣。雲何得與勝天王所問經,明以無所念心,而修念佛叁昧同也?請示其詳。

  ○丙二 詳引無念即念雙陳理事二門對

  ○丁一 總示無念理玄

  對:無念之說,人多泣歧。不細精研,猶恐迷徑。

  意謂:無念之理,深奧幽玄,非佛莫證。說者固難,聞不易解。譬如遠涉長途,又多歧路。故曰人多泣歧,以問津乏導故也。此理若不細心精研,難免不迷曲徑,故雲猶恐迷徑也。

  ○丁二 別開事理二門

  ○戊一 略開

  今以理事門辯之;理門者,謂真無念,即此念而本無。何者?佛從念生,心即是佛。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觸。佛不自佛,心不自心。安得佛外立心,心外立佛。佛既不有,心豈有哉?

  今以理事門辯之者,標起也。理門下,征釋。首句征,謂下釋,言其念本無也。念性本空,即念無念。何以故?佛從念生,心即是佛故。例如刀能割他,惟不自割。指能觸人,惟不自觸。佛能念衆生,不自念佛。心不自心,亦複如是。即心即佛,即佛即心。佛即心,心外無佛。心即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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