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世死了,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也死了,他的大女兒──第一任皇後凱塞琳的女兒──瑪麗女王即位以後,她的外婆家西班牙,是天主教國家,她的丈夫正好就是當時的西班牙王腓力二世,腓力二世又是個最具狂熱的天主教擁護人,他用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不僅在自己的國土中,同時還在其它各處保證天主教的推行與勝利。有了這麼一位「好」丈夫的瑪麗女王,也就用她父親及丈夫所用的手段來對付英吉利教和卡爾文派的新教徒,大肆屠殺之後,天主教又在英國重建起來,她也因此而有了一個「血腥的瑪麗」(Bloody Mary)之臭名。
在腓力二世的時代,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叁個國家的國王,同時以強製的手段,迫使他們的人民全部爲天主教徒,不然即用宗教裁判所審訊,分別處以死刑或監禁。截至公元一八○九年止,根據很保守的估計,僅在西班牙一處,被宗教裁判所活焚者即達叁萬二千人之譜!
可是當瑪麗女王的異母妹妹,就是那個死于斷頭臺上的宮女所生的伊麗莎白一世,繼承英國王位之後,天主教又遭了殃,腓力二世不惜派遣一支強大的「無敵艦隊」(Armada)去進攻英國,企圖用武力來實現他擁護並推展天主教的願望,結果他是吃了一次大敗仗。
當伊麗莎白一世之時,恢複了英吉利教會,再以嚴峻的法令來撲滅天主教,並且設法使那些由英吉利教會分離的各派就範。所謂分離派(Dissenters),也就是被稱爲清教徒(Puritan)的新興教派,也就是指桂格派、長老派等而言。
這些清教徒,後來曾爲英國帶來了政治革命,可惜,當查理二世王政複辟之時(公元一六六○年),又將英吉利教會成爲國教,再度迫害了清教徒。清教徒們因而相率逃亡到荷蘭,其中一部分,便越過大西洋,亡命到了北美洲的新大陸,從事拓荒殖民的努力,第一批前往美洲所乘的那艘船,便是有名的「五月花號」(Mayflower)。
說起來既覺得辛酸也應該欣慰,今日能有強大的美國,她的先民竟是一批宗教迫害下的亡命之徒。那麼,宗教的迫害,是禍抑是福呢?
對了,所謂清教徒,是什麼意思呢?
清教徒是英國國教以外新教的總稱,他們反對亨利八世所成立的國教。瑪麗女王在位時,他們逃居歐洲大陸,其中多數化爲卡爾文派;到了伊麗莎白一世在位時,他們又回到英國,因爲英吉利教會在製度上,與舊教天主教教會沒有多大的區別(直到今天的聖公會仍與舊教教製大多相同)。因此,國教會由大監督帕克(Parker)厘訂的禮拜方式及諸條規,便不爲那些分離派的牧師們接受。這些分離派,雖被稱爲新教教派,實際上是近乎瘋狂的極端的複古派,他們反對國立教會,反對教皇、主教、教士的各級製度,反對繁複的宗教儀禮,反對教堂中的聖像、蠟炬、彩繪玻璃、祭壇,反對主教及教士們穿著特殊的服裝,反對宗教藝術,曾一再地搗毀了聖賢的雕像及彩繪的玻璃,他們廢除了節期與假日,乃至戲院戲劇,也在他們的反對之列。他們堅持要擯除一切人爲的製度,而遵從清純(Pure)的神言。于是,國教會的人就用清教徒的名字來嘲笑他們,後來清教徒便從宗教的革命,鬧到政治的革命。
在公元一六四二至一六四九年,英國的內戰,便是清教徒擊敗了英國國王查理一世,並把他送上了斷頭臺,清教徒就宣稱從此不再要國王,同時公布英國爲共和國。可是好景不常,到公元一六六○年,王政複辟,清教徒的厄運也就跟著到來了。
(四)不准離婚的天主教規
因爲說到亨利八世的離婚,順便一提天主教的這條禁令。天主教徒不准離婚,從原則上說是可取的,實際上是有點違反人性的,那些主持教會的主教們,也許因其自己沒有配偶,所以不會想到強迫怨偶共處的痛苦。雖然,天主教由于這條禁令,吸引了不知多少癡情相愛的男女,成了天主教徒,以他們天真的想法,結婚之前,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就表示了永遠相愛絕不離婚的誠意。事實呢?萬一到了不能忍受共同生活的時候,天主教徒就真的絕不離婚嗎?曆史上的不多提,未出新聞的不管他,小小的人物不說他,在一九六六年二月上旬的各報新聞中,都刊載了一位天主教徒的有名人物離了婚,那就是美國前總統肯尼迪的妹妹,那位嫁給了電影明星的總統之妹,她雖因他哥哥而有名,這次離婚更加使她有名,連羅馬教皇保祿六世也知道她離了婚。
我不知天主教會如何處置她,大概至多是開除她的教籍罷?如說脫離天主教會就等于叛逆了上帝,上帝的叛逆者可多著哩!何必是因了離婚?但是我們站在人道的立場,應該同情那些怨偶的分離──如果確實無法使他們重歸舊好的話。
(五)天主教的許多會派
雖然天主教到目前爲止,也有許多的會派,但它們不是由于宗教的歧見而分裂,乃是由于爲了維持對外的傳教事業,而成立了各種社團名目,來籌募各式基金,推展教務。所以它們仍都是羅馬教會的教徒。
比如日耳曼的方濟沙法略善會(Franz-Xaver-Verein)創于公元一八四一年,聖嬰會(Society of Holy Childhood)創于公元一八四叁年,在法國的鮑羅梅善會(Borromaus-Verein)創于公元一八四五年,拉斐爾善會(Raphaelsverein)創于公元一八七一年,格雷斯學會(The Gorresgesellschaft)創于公元一八七六年。這些都是慈善性質的社團組織,目的在達成對外傳教的任務。
來至東方傳教的天主教士,分有聖叁會士、方濟會士、道明會士、耶稣會士、奧斯定會士、遣使會士、巴黎外方傳教會士、米蘭外方傳教會士、聖母聖心會、白領修士會、聖言會、仁愛修女會、意大利的嘉諾沙修女會、貧寒修女會等等,其中以方濟會及耶稣會的成績最高,特別是耶稣會士。這些天主教會的會派教士及修女,在職稱及傳教的方法上也各有特長,唯其均系天主教而已。
在清朝世宗雍正四年(公元一七二六年),在中國即有天主教徒叁十萬人,到了民國二十九年(公元一九四○年),則達叁百一十八萬叁千人。天主教在臺灣,一九五叁年,僅有二萬五千零七十五人,共有一百六十四位神父(司铎),到了一九六五年冬天,天主教徒竟已有二十八萬叁千余人,司铎及修女的總數,也達一千四百多位,十二年中,增加了十一倍,可謂神速了。這也可見臺灣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著什麼了!
我說臺灣人心的反常,是從比較中得來的結論。就拿日本來說,日本是亞洲國家中接受中國文化感染最深的國家,也是亞洲國家中接受西洋現代文明最早且最卓越的國家;可是日本今日的總人口爲八千八百二十八萬,在那裏的天主教徒的人數,卻只有約叁十一萬,幾乎和臺灣相差不多,臺灣則很快地即將趕上這個數字,臺灣的全人口卻僅有日本的八分之一。可見今日在臺灣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些什麼!如果說這是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退化的征象,是有理由的,如果說這是追求現代文明及時代精神的征象,實在解釋不通,因爲日本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致使西方的教士要失望地說:「日本仍是傳教園地最貧瘠的土地之一。」(《天主教史》五九八頁)那麼,我們在臺灣的同胞們到底在追求著什麼呢?
(六)紛紛獨立的新教教派
新教的教派,和舊教的會派,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舊教是統一的,新教是分裂的;但在今日的臺灣,已有一個基督教聯合會的組織,協調著彼此的矛盾,向共同的「異端」進軍。
主要的新教教派,大致有如下的數種:
桂格會(Quakers),或譯成貴格會、公誼會(Friends)、朋友會等。它的創始人是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
長老會(Presbyterian):是由反對英吉利教會,而采用卡爾文的長老製度而起,主張以牧師長老執事人等,自行其政,稱爲長老製度。此本爲清教徒的一派。
浸禮會(Baptists Church):此派的特點有二:一以爲小兒不得受洗,因其不能自主信神。二根據曆史的事實,反對洗禮,而主張浸禮。此派出現于公元一五二叁年的瑞士。
美以美會(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這是由美索得斯宗(Methodist)自英國母會分出,而成立于美國的支派。美索得斯宗在中文譯名,另有循道會、監理會,又因它是約翰衛司理(John Wesley 公元一七○叁─一七九一年)的領導而成立,故又被稱爲衛司理會,比如蔣夫人宋美齡女士早年畢業于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教會大學,叫作衛司理學院,就是紀念這位創始人的。衛司理本人,對神學的葛藤並不重視,他甯置重于實際的生活,他說:宗教的唯一之道,是在改悔而信福音,唯用愛爲得其完全。美國的美以美會,則于公元一七六○年愛爾蘭人移居紐約時爲始。除了美以美會,同出于美索得斯宗的支派,尚有美普會、福一美會、黑人美會、合同美以美會等。
公理會(Congregationalist Church):此派與長老會同爲十七世紀初,英國教會的分離派之一的清教徒。
基督教科學派:此派是由瑪利倍克愛狄女士(公元一八二一─一九一○年)創立,他們相信以精神信仰,治療各種疾病,他們的教士,也多是不懂醫藥的「醫生」。自稱爲科學派,其實是很不科學的精神治療派。
門徒派:這是由長老會分離出來的,成立于十九世紀,但它是綜合了好多人及好多新教教派的因素而成立的。
耶和華見證派:由查爾斯塔直羅素(Charles Taze Russell),于公元一八八四年在美國成立。
摩門派:由美國人約瑟夫斯密士于公元一八叁○年成立。教友派:十七世紀中,在英國成立。
安息日複臨會:十九世紀中成立。此派嚴守安息日不工作之規定。
路德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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