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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史概說 第四章 南北朝的佛教 教團的發展與儒道二教 第二節 佛寺及僧尼數字

  第二節 佛寺及僧尼數字

  

  由于如此,佛寺及僧尼人數,便急速增加。根據唐朝法琳的《辯正論》卷叁所傳,東晉以降,江南的寺數及僧尼數如下:

  

  東晉  寺一七六八座  僧尼二四○○○人

  

  宋  寺一九一叁座  僧尼叁六○○○人

  

  齊  寺二○一五座  僧尼叁二五○○人

  

  梁  寺二八四六座  僧尼八二七○○人

  

  陳  寺一二叁二座  僧尼叁二○○○人

  

  又據《魏書.釋老志》及《洛陽伽藍記》所載如下:

  

  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西元四七七年)北魏國都平城的寺數約一百座,僧尼約二千人;江北寺數六千四百七十八座,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

  

  魏末國都洛陽,寺數一千叁百六十七座,江北全域的寺數增至叁萬余座,僧尼竟達二百萬人。

  

  佛教教團如此發展之後,就不得不設立僧官製度以作爲統製的機構。因爲僧尼人數激增,招致素質的低落,釀成僧尼生活的混亂及犯罪,所以産生僧尼的淘汰問題,這是維持正確的教團製度必須要走的路向,僧官製度,遂應時而出。

  

  在北方,由羅什的門人僧䂮任僧正,僧遷爲悅衆,法欽及慧斌任僧錄,此爲有僧官之始。時在弘始七年(西元四○五年),更可向前推至北魏太祖,于皇始年中(西元叁九六─叁九七年),以趙郡沙門法果,爲道人統,以掌管僧徒。

  

  在江南,僧正、悅衆、都維那等僧官之名的被認定,則由宋代之世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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