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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製生活▪P6

  ..續本文上一頁直是一個問題,佛將入滅之前對阿難尊者提到小小戒可舍的事,但在第一次的結集會上,卻被摩诃迦葉否定了。其經過情形是這樣的:

  

  在結集叁藏的大會上,阿難尊者恭敬地告訴摩诃迦葉說:「我親自聽到佛陀說:『吾滅度後,應集衆僧,舍微細戒。』」迦葉尊者便問阿難:「那麼你聽佛陀說那些是微細戒呢?」阿難則答:「那時因見佛將滅度,心被憂逼苦惱之所迷塞,所以沒有問。」于是,迦葉尊者,便诃責阿難:「現在說這樣的話,已不是時候了,你爲何不先請問世尊?」隨即提由在會的大衆比丘討論,說到最後,有的以爲除了四重──波羅夷戒,其它都是小小戒或微細戒。因此,摩诃迦葉便以結集大會召集人或領導人的身分,作了如下的決定:「若舍微細戒者,但持四重,余者皆舍,若持四重,何名沙門?」又說:「汝等所說,皆未與微細戒合。隨佛所說,當奉行之,佛不說者,此莫說也。」(《毗尼母經》卷叁)

  

  我們知道,大迦葉尊者是頭陀(苦行)第一,他對戒律的持守,也是絕對清淨的,以他的個性,以他對比丘生活的看法與希望,主張不舍微細戒,乃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這個問題並未因此而解決,我們從比丘、比丘尼戒中,可以看到,有些條文是不能不受時空限製的,甚至在條文之中,由于結集者的疏忽,竟有重複的事實──比如《四分律》比丘尼戒的單墮九十七條與九十八條,是重複的;一百六十二條與一百六十叁條,也是重複的。對此,古人雖有指出者,但卻無有敢以剔除者,那是爲了尊重法寶,故僅指出而已。

  

  近代有人主張,將比丘、比丘尼戒本(經)來重行編訂,剔除不必要的,存下緊要的。這一工作,的確值得吾人來做,但到目前爲止,尚無一人膽敢來做,因爲這一責任,太重大了,這是要對整個的佛法負責,也要對未來僧團慧命負其全責的事。

  

  不過,我個人以爲,我們可以不談舍去小戒的問題,只談如何來提倡守持重戒的問題,並且根據這一理由,而來編訂比丘、比丘尼的手冊,廣爲流通,普遍遵行,那倒是個最好的辦法。當然,這要由知律的法師,數人合編,方始妥善。同時,這又要討論到重戒與小戒的問題,因爲重戒固然要持,小戒也不能全部不持,否則,真要如摩诃迦葉所說的「若持四重,何名沙門」了。

  

  什麼是小小戒或微細戒,我們雖不能肯定地指出,但在律典之中,總還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迹。

  

  《摩诃僧祇律》卷二四說:「爾時,有摩诃羅出家,數犯小戒:別衆食、處處食、停食食、共器食、女人同室宿、過叁宿(與未受大戒者)、共床眠、共床坐、不淨

  食、受生肉、受生谷、受金銀。」這些戒,都是波逸提以下的範圍,也都是威儀一類的戒。

  

  又據《四分律》比丘戒單墮七十二條中說,凡是比丘而輕诃雜碎戒者,便犯波逸提罪,故也不得輕忽了小戒──雜碎戒也就是小戒的異名。什麼叫作雜碎戒?《四分律》于同一條的製戒緣起中,是說除了四事(四波羅夷)與十叁事(十叁僧伽婆屍沙),其余便是雜碎戒。

  

  根據《善見律毗婆沙》的解釋,從二不定法,乃至衆學法,都叫作雜碎戒。《摩诃僧祇律》卷一四也說:「雜碎戒者,除四事十叁事,余者是也。」《五分律》卷六則說:「(六群比丘言:)何用誦習雜碎戒,爲何不……誦毗尼不過四事十叁事二不定法,何用多知。」這又將二不定法不算雜碎戒了。

  

  以《律二十二明了論》的解釋:「佛世尊立戒有叁品,一小戒,二隨小戒,叁非小戒。小戒者,僧伽胝施沙等;隨小戒者,是彼不具分罪;非小戒者,四波羅夷。複次,小戒者,諸戒中自性罪;隨小戒者,諸戒中所有製罪;非小戒者,四波羅夷等。」從這看來,除了四波羅夷,其它均屬小戒與隨小戒了。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則以爲:佛在最初十二年中,爲無事僧(不生惡事者),僅說一偈:「善護于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叁業清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這便算是初期比丘的戒經。十二年後,爲廣說二百五十戒的五篇七聚,名之爲雜碎戒。照這樣說來,今天我們的戒條,不論輕重,都是雜碎戒了,都是小戒了。其實這一分別,是對無事僧的聖比丘僧團而言的,因爲阿羅漢雖不受戒,也是比丘戒的清淨具足者。

  

  又在《毗尼母經》卷叁中看到這樣的記載:「見聞疑事,事有叁處:一者波羅夷、僧殘及偷蘭,此名爲戒;二者破正見住邪見中(名爲見);叁者從波逸提乃至惡口,名之爲行。」這是將戒律分爲「戒、見、行」叁部分了,但其除了波羅夷、僧殘及偷蘭,均非戒的範圍,而屬(知)見與行(爲)的領域了。此之所謂見與行,或即指小戒而言罷!

  

  佛陀是非常開明的,故在《五分律》卷二二中「告諸比丘:雖是我所製,而于余方不以爲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製,而于余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主張菩薩要隨類應化,何況不能隨方應化?所以如來也早就知道,他所製的戒律,在他滅後,對比丘們將會發生困難,所以垂示阿難:「吾滅度後,應集衆僧,舍微細戒。」但對微細戒的範圍劃定,卻給後來的比丘們莫衷一是,雖是初次集藏會上的許多大阿羅漢,也得不到結論(摩诃迦葉的主張也是最大關鍵),何況我們這些末世的比丘!

  

  不過,我們從上面所舉的征引中,可以大約地判定,佛所說的微細戒或小小戒,可能是指二不定法以後的叁篇,因爲《摩诃僧祇律》、《四分律》、《善見律》,對于小戒或雜碎戒的劃定,都是指的四波羅夷十叁僧伽婆屍沙以後而言。所以弘一大師也說:佛涅槃時雲舍微細戒者,或即指此叁篇以下威儀戒而言也。

  

  但是,問題絕不會如此簡單,如果說:比丘除了四事十叁事之外,其余的戒律條文皆可舍去的話,那就談不上比丘的威儀了。所以弘一大師又說:且約最低標准而言,止持之中,四棄、十叁殘、二不定法,悉應精持;作持之中,結僧界、受戒、忏罪、說戒、安居、自恣等,也應遵行。又說:威儀戒中的性罪,如故殺畜牲、故妄語等戒,仍須守持;此土最易受人譏嫌的,如飲酒、非時食,以及關系尼女諸戒等,皆應持之,其余則可隨力而爲(此系摘其大意,詳見其《弘一大師律學講錄叁十叁種合刊》)。

  

  如今,我們很少有人知道微細戒是什麼的,也更少有人舍了微細戒的(既然不知,從何舍起)。事實上,雖然不舍,卻也根本未持,乃至四棄十叁殘,也少有人持得完全的。因此,我們目前的問題,不是在于如何來舍小小戒,而是在于如何提倡守持重要的比丘、比丘尼戒。

  

  

  怎樣禮拜與問訊?

  

   今人皈依叁寶之後,皈依師的第一個責任,便是教授禮拜與問訊的方式。一般弟子,學會了禮拜問訊之後,此一佛教徒的身分,好象也就完成了。

  

  其實,各種宗教,均有各該宗教的儀禮規定,即使是國家的軍人,也有其製定的禮節,禮節的使用,也就表明了一個人的身分。所以一般人的觀念,並沒有錯。

  

  但是,在今日的佛教徒中,包括出家的比丘在內,能夠如法行禮,並且能對行禮的意義全部明白的,恐怕又不多了。

  

  我們在拜佛之前,往往先有一個問訊的動作,問訊是什麼意思,則很少有人講說。其實,照文釋義,就是問候請安的意思,正像我們于日常生活中,和親友見了面,第一個動作是招手或點頭,同時嘴裏也得說一聲:「你好嗎?」「你近來好嗎?」在西洋人通常則是以「早安」、「午安」、「晚安」、「夜安」來表達。當與親友分別時,也會互相祝福幾句,比如「祝你身心愉快」、「祝你一路平安」、「祝你事業成功」、「祝你學業進步」、「祝你好運」等等。這些請安與祝福,都是在開始見面與臨行分別時用的,這以佛教的看法,就叫作問訊。佛教的問訊,絕對不是僅僅有個彎腰與舉手的動作而已。

  

  在佛的時代,弟子們見了佛陀,固然要問訊,佛陀接見了弟子之後,照樣也要問訊(不是彎腰舉手)。並且也有常用的詞句,試舉比丘律中的一個例子如下:

  

  阿難晉見了佛陀,禮足以後,即向佛陀問訊:「世尊少病少惱安樂住不?」

  

  佛答:「如來少病少惱安樂住。」佛陀也問阿難:「比丘僧少病少惱安樂住不?乞食不疲,行道如法不?」

  

  阿難答:「世尊,比丘僧少病少惱安樂住,乞食不疲,行道如法。」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請不用懷疑佛陀不會有病有惱,佛爲慈憫後世的比丘,也曾現有十種病惱,比如:頭痛啦、背脊的風痛啦、受人陷害啦、乞食空

  啦,都是如來的病惱。所以弟子們見了佛陀,應該如此問訊。同時在經律中告訴我們,佛陀問訊弟子機會特別多,比如:有遠道而來的比丘,總是要以慈祥恺悌的口氣問訊他們:「不爲食苦耶?行路辛苦耶?衆僧和合安樂住耶?道路不疲極耶?」佛陀時常巡視僧房,探詢病患的比丘時,總是要問:「比丘,調適不?不苦否?」

  

  以此可見,今人的問訊,只是徒具形式,並不合乎要求。因爲今人問訊,對于佛菩薩的形像,固然無訊可問,即對尊長比丘,也只行禮如儀而已。

  

  還有一個與問訊同樣重要,而又同樣爲我國佛教徒所忽略的問題,那便是「和南」一詞的運用。據義淨叁藏的考證,「和南」一詞,根本是古人的訛譯,因在梵本佛典中,沒有「和南」一詞的根據,「和南」一詞,純系「畔睇」一詞訛譯而來,「畔睇」的運用,僅限于佛教,其義乃爲禮敬。若《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一中,有一俗人對比丘說:「我等但知,見老婆羅門,即雲跪拜,若見苾刍(比丘),便雲敬禮。」

  

  律中的禮敬與畔睇互用,但畔睇並非五體投地禮,畔睇可有兩種方式:一是但在口中一說,用表心意即可;一是欠腰而說即可,不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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