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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疑問解答120題▪P22

  ..續本文上一頁以受戒的話,就等于是說,可以從死人或神鬼精靈的加持下獲得戒脈。但要知道,他們在這裏犯了一個原則性的錯誤,因爲人死了戒不存在,所以在受戒時有“盡形壽持戒”的誓言。如果人死了還有戒體的話,比丘死了中陰身仍然是比丘,再轉人和動物仍然是比丘,還需要重新受戒嗎?既然人死了,戒體戒脈都不存在,那麼不在世的上師,怎麼會傳戒呢?無論顯密,所謂“法脈傳承”,無一例外地都是指一代代活人的傳承續流,既不是指死了的靈魂傳給活人,也不是指經文法本。這個佛學基本概念應首先搞清楚。顯宗和密宗都把具體的親傳上師當作證道根本,而不把後象的無形的本尊護法當作根本自有它深刻的道理,這也是佛教不同于迷信的一個重要分界線,也是它的科學之處;第五條:“觀想灌枯不但可以代替真實灌頂,而且尤勝于真實灌頂”的觀點,也是從他們文章中表現出來的。在一個所謂“藏密心要”的書中說:“自授灌頂可作爲師授灌頂的補充,亦可替代師授灌頂,從其加持力及證量而言,往往尤勝于師授灌頂。”這裏所謂的自授灌頂顯然指觀想叁昧灌頂。認爲用自己觀想的叁昧耶灌頂可代替真實灌頂,甚至誇大其作用,說什麼“尤勝于師授灌頂”,純屬外行之言,絕對不能成立。首先,作爲密法的培器成熟,傳法授權的灌頂是指上師給弟子的真實的傳法、灌頂、授戒行爲,觀想上師和觀想本尊灌頂都是代替不了這個真實的灌頂和真實傳法授戒的。如果看到過《密宗道次第廣論》和《密學入門》之類正宗密續經論的話,也不至于提出這種荒唐可笑的說法。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明確指出:“欲求灌頂,須先入曼荼羅。此複先應修習所入之曼荼羅。……此說分繪像、彩土、身曼荼羅叁種。又以有情差別,說靜慮曼荼羅。故人曼荼羅時之壇,總有四種。”“又先未曾受灌頂者,不可即于身曼荼羅灌頂,于靜慮曼荼羅灌頂,亦須師資俱勝相。”“續及解釋諸大智者,多說最初灌頂依彩土曼荼羅。是故總說弟子所人之曼荼羅,是指彩土之所繪者。”這裏說的非常清楚,(一)欲灌頂需要先舉行入壇儀式,(二)給弟子灌頂的壇城(曼荼羅)共有四種:1、繪畫壇城(即繪像曼荼羅);2、彩沙堆積壇城(即彩土曼荼羅);3、上師身體觀想壇城(即身曼荼羅);4、上師在定中化現壇城(即靜慮曼荼羅)。在以上四種壇城中按續部規定,給弟子灌頂最初需要彩沙壇城(如時輪等幾種大法必須是彩沙壇城)。不具備彩沙壇城的情況下,可用繪畫壇城。第叁種身壇城,只有勝樂密集等極少幾個本尊才具有身壇修法,即使是有身壇的本尊法,也只能在彩沙、繪畫壇中經過灌頂後才能授受身壇灌頂。第四種靜慮灌頂即定中顯現壇城,灌頂師必須是具備定壇灌頂的大成就師,接受灌頂的弟子也必須具備可以真實受到定壇感應教益者,即“師資俱具勝相”者,並不是普通上師和普通弟子都可以做得到的。那麼所謂“自授灌頂”是屬于哪一類型的灌頂呢?不懂密學的人如果認爲“自授灌頂”就是“靜慮灌頂”的話,那是大錯特錯。靜慮灌頂是指上師定中給弟子灌頂,並不是弟子觀想佛本尊給自己灌頂,若把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混在一起,這只能說明密學知識的貧乏、可憐了。我們還要對這些所謂“自授灌頂尤勝論者”提出如下的問題:既然自授灌頂,尤勝于師授灌頂,那麼師授灌頂爲什麼會起到授戒和破戒者複戒的作用,而觀想叁昧耶灌頂(即所謂自授灌頂)只能起到消業和防止惡業再生而起不到受戒和複戒的作用呢!如果連這點密學常識都不了解的話,我們除了遺憾還能表示什麼呢?如果說懂這個道理,那你們的所謂“尤勝”又指的是什麼呢?從上述的五條觀點可以推出,持這種觀點的人們的最根本的觀點是(一)完全否定“上師爲加持之本”的觀點;(二)完全否定“持戒爲成就之本”的觀點。既然把藏傳密法最根本的兩條都否定了,那麼還有什麼藏傳密法可談呢?

  四、破所謂“現實中難找到有成就的上師,與其拜無成就的上師灌頂,不如不拜的好”的謬論。

  這種說法實際也是和上述那些觀點一脈相承的,是借口有成就的上師難得,而達到否定親師灌頂作用的目的。

  關于灌頂金剛師的條件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引用《金剛曼經》第六十四品雲:“善息災等業,知咒瑜珈軌,此師可稱贊,行施住靜戒,具最勝忍進,晝夜勤修行,有慧善工巧,具師長德聚,說明阿阇梨,內愛樂集密,外作聲聞行,以如是教授,轉教諸弟子,當知爲大師。”《上師五十頌》所說金剛師德相共十叁條:1、具淨戒,2、具智慧,3、具忍德,4、正直,5、無狡詐,6、精于咒續中消災法,7、富有慈悲心,8、精通叁藏,9、具雙十知識,10、會製作壇城,11、精于密學教授,12、信念堅定,13、能約束自己的行爲。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所說灌頂師必備叁相是:(一)受過圓滿灌頂,能持叁昧耶戒;(二)親見師長傳承規則,知十事,懂灌頂儀軌;(叁)閉關承事,灌頂獲得本尊允許,或未製止。這裏所說的“雙十知識”和“十事”內容相同,是指掌握灌頂、安神、修壇、觀修、供奉、運作等密學知識。將上述經續中的金剛師德相歸結起來,只有叁條:(一)具戒行品德;(二)具有專業知識;(叁)有傳承,有修習實踐經驗。密法“成就”是指二次第內證境界。灌頂傳法的上師具備內證成就當然更好。但人的內證成就,即修證地道層次,一般從人們的外表思想行爲上是無法判定的。因人都善于僞裝,表面像佛,未必是佛,表面愚癡也未必愚癡。佛菩薩常有億萬化身度生,但未必都是佛菩薩形象,故,表面上道貌岸然,具神通慈悲大成就相者,未必是真有成就者;表面普普通通,甚至德慧低下,受人歧視者也有深藏不露內證成就的可能性。因此,佛陀曾說:“我和我相同者,可判定人的性相境界。人與人無法相互判定性相境界,若判定,就會犯過錯。”這就是說,只有遍知一切的佛,才能把握人的精神性相,二障未除的人,把握不了別人的精神性相。若自作聰明判定別人的性相,就會犯過錯。俗話所說:“不能以貌取人”非無道理。人的內證成就無法把握,因此在經續中對金剛師的必備條件中並沒有提到“須有成就者”。不知“灌頂師必須要有成就”這條規定從何而來?這“成就”指的是什麼?如何判定成就?又說什麼“未成就上師如濁水,愈洗弟子愈濁”。說這種話的人聽說過沒有“自已的心不淨一切不淨,自己的心淨一切淨”這句佛教名言?可曾聽說過善星和提婆達多挑剔佛陀之事否?

  在末法時代,要想找到經續中規定的那種德相完備的金剛師是很難的,一般都是有德也有過。只要具備灌頂應具備的有傳承、未犯根本戒、曾經過閉關修持、掌握必要的灌頂知識這些條件,缺點不大于優點者就可以當金剛師。因此,《密宗道次第廣論》引用《勝義承事論》曰:“濁世師長德失雜,難得全無過失者,善觀何師德增上,弟子就應親近彼。”(“增上”是德勝于失之義)俗話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但作爲學法弟子來說,應著眼師長的長處,不能挑剔短處。在《金剛手灌頂續》中說:“應想師長德,勿想師長過,想德獲成就,想過毀成就。”聖提婆在《消除心染論》中講到弟子對待上師的態度時說:“如像淨水落石出劑,澄清混濁水。要用清淨觀,澄清自己心。”這意思是說清濁不在“水”,在于自己的“心”。薩迦叁祖說:“以佛待師,獲佛加持;以人待師,不得加持。”如果以末法時代沒有具成就的上師爲理由,不覓師求法,甚至持“與其投無成就的上師,不如不投的好”的錯誤觀點,將永遠也得不到正法流傳承。又以“無明師”、“無成就師”爲理由,主張自學自修,不需要傳承,不需要親師灌頂,不需要受密戒持密戒,無論其動機是好是壞,但這種認識觀點,是違背金剛乘教理法規的,其結果將是毀密亂法,絕傳斷流,使利樂衆生爲目的的大乘佛教中的寶中之寶,會被無信仰、無戒行、不具備悲心正見的非器劣衆以好奇之心,或別有用心地亂修瞎煉,導致種種惡效應;爲神漢巫婆、僞氣功、邪教所利用,變成滿足種種邪惡欲望的廉價奴婢,傷風敗俗,騙錢害人,損壞佛教形象,直到被視爲文化垃圾,送上曆史的垃圾車——這並非不可能的結局。亂寫亂說,亂傳亂修這類構成最壞結局的先兆,已昭然可見,如此下去,其結果也將爲期不遠。但值得慶幸的是從當今國內外流行的密法宣傳讀物中可以看出,落入攤販手中叫喊拍賣的,只是些皮毛拾零,他們還根本未能進入密法內宮。這也證明真正的藏密善知識們,還沒有在金錢社會中完全喪戒失德,雖然翻譯了不少密法儀軌教本,但還沒有把開密的“鑰匙”交出去,保持了一條重要防線,于教于社會還不至于造成嚴重後果。我希望爲衆生利益護持正純法脈的同道,應時時拭目並高瞻遠矚,爲佛教的前途著想多做。

  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脫稿于蘭州

  

  

《藏傳佛教疑問解答120題》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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