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淨土,所以淨土範圍是很廣闊而普遍。如藥師經中有琉璃淨土,上方有香積淨土,彌勒如來有內院補處淨土等等,皆是淨土。可是淨土唯大乘教法中有,聲聞中無。所謂淨土攝受,是由佛菩薩果上的功德妙用;依大悲願力而方便攝受下位衆生,使其至臨命終時,往生而不退轉。所以我們修行淨土,好比欲去淨土中留學一樣。但欲留學,須先預備資格,方可進入。故修習淨土亦然,須積福德資糧。且修淨土現身亦可證得,如修得叁昧時便可現身得入淨土中,非決定要臨命終時始有淨土可生。十方淨土,種種非一,在西藏之叁大寺中,大概發願往生兜率淨土,亦有發願往生十方淨土者。如法華經所謂「臨命終時,千佛授手」,故知淨土法門是包攝無量數的淨土行,不斤斤乎念彌陀生西方也。
修真言行,能使現世發生許多功用,而修淨土行,則必能使其心有一定的歸宿,得到簡易的安心。所以修真言能發用,修淨土能安心。
上來所說的四行:律儀與禅觀,是由自力而向上增進;真言與淨土,是由他力爲加持。至于其余的觀行,如一心叁觀,法界觀等等,皆可收攝于禅觀中。故佛法中所有行門,皆此四行攝盡,是四行爲一切行門的大綱。
丁、證果
既說修行,應談證果,但證果的階類亦無量,現在以「信」、「戒」、「定」、「慧」四級來包括:
1.信果
對于佛教最初發起的信心,即爲第一果。因無論其爲七衆中何衆弟子,必須具有信心,方稱爲佛弟子。雖這信果是從研教究理而得,而要使信果圓滿,非到究竟佛果位不可。所以信果是由研究教理所得之果,同時亦是修律儀等行所得之果。凡學佛者,具足信心爲必要的條件,所謂「信爲道源功德母」,「佛法如大海,信爲能入」,學佛者具有真正的信心,方爲真正的佛子。
2.戒果
此從律儀上所得之果,亦通禅觀上所得之果。如修禅觀成定共戒,修習真言成密戒,修淨土成淨戒,由修行證果而成道共戒。戒極重要,七衆弟子各有應持之戒,尤其是出家比丘最爲完具。其所以與俗人不同者,全在乎戒;其所以能住持佛教者,亦在乎斯。所以僧衆特殊的性質皆建築在律儀之上!傥能持戒即得戒果,得了戒果才可爲僧衆而住持佛教,弘揚佛法,爲世福田。故出家僧衆對于戒律,應當特別注意。須知教理通達而無信,則不爲佛子;即有信而無戒,亦不成住持僧寶。
3.定果
此特別是禅觀所得之果。但亦通于律儀、真言等所共得的定果,如由戒生定而得定等。可是得具足戒能成僧衆,而得定果便成賢衆。僧衆和賢衆不同,賢衆是因伏煩惱而得定,如最低得初禅定,亦能伏了欲界煩惱;乃至得上界定,更不消說了。故佛法中所明得定,和凡夫或外道不同,凡夫外道或入邪定得邪通邪見;而佛教中得定,最低限度要伏欲界煩惱。故修定得定,爲佛教中最重要的事,如資糧、加行等位中,皆是與定相應。佛法中有內凡位和外凡位,凡修定得定,皆入于內凡的賢位,與定相應。所以得定爲賢衆,僧俗皆同。
4.慧果
此中所謂慧果,乃上來信、戒、定果的果上之果。所以非普通一般人所說的慧,而是聖位上所得的慧果:最低限度亦要入見道,得叁乘果,證入聖衆──大乘聖果是在初地菩薩,而小乘聖果則在須陀洹果。
故佛法中研究重在修證而得果:由信果則得七衆弟子之列;由戒果則得入住持佛教的僧衆,若無戒果即無僧衆;由定果則有已伏煩惱的賢衆;由慧果則有斷智德成的聖衆。佛法究竟的目的,在得慧果──誠爲難能之事!但若爲佛教徒連最低的信果都未做到,便失去了爲僧衆的資格,不應濫廁僧倫,或自動退僧返俗;否則、須自勵自勉,勇猛精進才可。故爲佛子最低限度,須具有信果,然後依此修習而得戒、定、慧果。所以欲今後的佛學建立起來,須以這信、戒、定、慧果爲目標。四種都能做到,固不易易,而必須信果與戒果做到,能師表人天,爲世人所信仰皈依。定果或慧果,雖難能完全做到,而亦要有少數人做到、得到方好。因爲在四果上都有人做到、得到,才能建立今後的佛教;否則、佛教便無從建立,那是何等悲痛的的事!所以既爲佛教徒,應生慚愧,發足大心,勇猛精進,毫無畏懼的振作精神向前去!我們試觀現在中國一般的佛教徒,非特慧、定、戒果沒有做到,即具足信果的亦如晨星碩果!故現在的佛學,在世界上、在社會上、須要重新建立才可;現在再不從事建立,則佛學將來在世界上,恐怕就難以存在!雖然,若能得到四果而有真正的建立,則佛學在將來的世界上,不患無「放大光明」的一日,同時亦能降伏一切魔障!
四、今後僧教育的建立
要實施現在的僧教育,須先行僧教育的改良,第一層是要有中學畢業程度者,方許出家。因曾經在中學畢了業,則對于各種常識,如社會常識、世界常識、國民常識等,已相當的具備;所以一出了家,只要對于佛學去專門學習,便可自度度世。且于佛理能稍了解,乃能對佛法生起正確信心,然後出家入僧,才能對他實施僧教育。施設僧教育的次第程序,有四層:
甲、律儀院
在律儀院約二年:初半年先受沙彌戒,學習沙彌律儀,但須要實行工作,如兵士天天操練一樣;同時對于出家所應學的事情,皆應修學。次一年半則受比丘戒,學習比丘律儀,但亦要做實踐的工作。一方面,對于出家僧衆應備的常識,亦兼學習。律儀院等于現在大學的預科,要學習爲僧衆應備的知識與道德。
乙、普通教理院
普通教理院約四年,其性質是等于現在的大學。其研究工作,則對于現在世界的科學、哲學等一切學說,亦有相當學習;但須以研究佛學爲主體。如第一年則學五乘共法,第二年學叁乘共法,第叁年學大乘不共法中的性相空有教義,第四年學大乘的行果。所以在普通教理院中,應作如此之支配,則對于全部佛教的教法,就可得其普通的了解。
丙、高等教理院
高等教理院約叁年,其性質等于大學以上研究院。因經曆了普通教理院,對于全部教法已得到相當的了解;所以到高等教理院則縮小了範圍,作專門研究某一部或某一派的工作,精刻深造,須經叁年。
丁、參學處
因經過了以上的學習,所以第四只可名爲參學處。就是專門參訪年高德長的大德、大善知識,依之而修持。但參學處本無一定時間,現在亦不妨把它定爲叁年。所以由預科程度的律儀院,直到參學處,要經過十二年,僧教育方可完成。
雖然,學者亦不必定經十二年,如經曆了初兩年,便有普通僧衆的常識,亦可以來在僧衆中作佛教事業。或因學有余力,則可由此而普通、而高等、而參學處;但亦可中途出來服務佛教事業。根據中學以上程度來施設僧教育,以前曾詳細說過,現在不過略說說而已。
五、今後教製的施設
如上文所說的四果:賢和聖,皆是出世果位的施設;而世間則在信衆和僧衆的施設。倘無信衆,則佛教不容易普遍于世界,無僧衆,便沒有住持佛教的中堅。但信衆可多,如世界人盡爲信衆更好;而僧衆則不必多,只要有少數中堅分子能住持佛教便夠了。
如前所講的十二年,在十二年中修學時代,皆可名「學僧」。在十二年後,位于學僧之上,則皆可名「職僧」,以其能盡僧職去幹「利生爲事業,弘法是家務」的工作。再位于職僧之上,則可名「德僧」,以其對于一切的學問、經驗、行持、道德,都有充份圓滿的修養,爲衆所欣敬,故爲德僧。又若以年齡來支配,在叁十以內,皆可爲學僧的地位,從叁十以上,乃至達到終點,皆可爲職僧和德僧的地位;但以最後爲德僧地位。這是近于佛教中所謂「上、中、下座」的性質。佛弟子本有七衆,但現在從大體講信衆和僧衆二種;而在僧衆中又把他分爲學僧、職僧、德僧的叁級,應當這樣去施設教製。
對于我所講的施設僧教育的方法,和住持佛教的責任等等,你們現在求學時代,須留心牢記。將來果能去實行工作,便可作爲前途的指針!但是上面所說的五層義理,是很簡單而約略的。若要充份的圓滿和徹透的明了,還須你們自已去修習研究,身體力行!
(守志記)(見海刊十四卷叁期)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後的建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