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三法
这不过依于典籍上的分判,傥依内容教义上来分析,则虽编四藏,亦仍于义理不知其统绪。在教义上,依我个人的研究观察,古来种种的分判终是不大平允、妥当、周到,我以为全部佛法在教义上应作三种分配:一、五乘共法,二、三乘共法,三、大乘不共法。这在我的佛学概论上早有举要的说明,现在再来提说:──
1.五乘共法
由上观察,知道一切教法都为佛陀所说,而佛陀是一个修大行得大果亲证宇宙诸法的真相者。故所有五乘、三乘、大乘一切的言教,皆从其自证法界中流露出来,皆是有不可思议的深意存在,决非一般常人所能度量拘限的。如佛所说五乘中的人、天乘法,依一般人的思想观之,总以为定是世间教法,其实何尝如此。如佛在鹿苑以前所说的提渭经,虽被判人天乘法,而其经中亦有说及发阿耨菩提心者,故虽是人天乘法,而亦通于出世三乘或无上大乘法,且依以展转增上,皆通达大乘。所以佛所说的人天乘法,是不能固定其是世间教法的,只可称它为「五乘共法」。因为这些教法,皆是明众缘所生法,显正因果而破邪因果,可通于圣凡法界的。这样,对于佛陀流传下来的全部教法,第一部份都可编入于「五乘共法」中。而研究的学者们,亦可依著顺序的步骤,以研究五乘共法为入手,再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进入,便可得着全步教法的纲要。
2.三乘共法
此为出世三乘──声闻、缘觉、菩萨──共法,即在超越三界的苦集而得出世的灭道上,说名「三乘共法」。所谓共法者,因为三乘虽有区别,而断三界烦恼生死以证无生阿罗汉果则皆同;即如佛十号中有所谓「多陀阿伽陀阿罗诃」的阿罗诃,亦即阿罗汉也。故凡了脱三界生死诸苦而达到出世无生果位者,皆可名为三乘共法,故亦不能说唯是小乘,何况声闻、缘觉皆可进入于大乘呢?故对于全部教法,第二部份应判为「三乘共法」。
3.大乘不共法
此为佛菩萨大乘不共教法,凡一切乘的教法,都可统归于其中。现分两种来说:
大乘性相 此为大乘不共法之境。关于大乘性相的教义:如般若等是多明大乘诸法法性的;如楞伽、深密等是多明大乘诸法法相的。但这所明的大乘诸法性相,颇不同五乘共法或三乘共法所明的教法。因为大乘所明的性相,即为佛陀所自证的境界,决非声闻等所能了解、测度,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竟」!故独名「大乘不共法」。
大乘行果 此明大乘不共法的行果。关于大乘所修证的行果,如华严经所明重重菩萨行位,多是明大乘所修的行门;又如涅槃、真言、净土等所明,都是明大乘果的体用。此亦决非声闻等所能望其项背、知其一二,故名大乘不共法。所以全部教法第三部份,皆可编为大乘不共法。
这样观察全部佛教教法:把可别为经律论的归纳于三藏中,不可区别的都归纳于杂藏中。每藏又依教义为平允、适宜、妥当而周到的分配,就是有若干部份编归于第一「五乘共法」中,有若干部份编归于第二「三乘共法」中;有若干部份编归于第三「大乘不共法」中。如此,以此三法去贯摄四藏,亦以四藏来分配三法,那实在是很周妥的;同时亦极适合于阅藏的程序。
将来果能将全部教法如是编辑,那是很好的事!现在不过把我对于全部教法编判的意见提出来说说,至于努力去做成功,还是要望于你们的。同时你们能把这两重纲要深刻的认清楚,便可得到一个整个佛教的基本思想;从事研究全部佛教,亦不至于迷惑而无归宿了。
三、今后佛学的建立
前面讲的教史和教法两种,为全部佛法的纲要,为研究佛学所根基者;现在即以此来作今后建立全部佛学的根基。今后佛学的建立,在我的世界佛学苑简章上,曾有一表说及,就是对于全部佛学,可分「教」、「理」、「行」、「果」四种来建立,现在所说建立佛学,亦不出此四种。
甲、研教
要建立佛学,须首先研教,以研教为建立佛学所根基者。但要研教而建立佛学,非用一番苦工不为功!故我对于所研的教分两种:
1.法物
就是从佛世时代直至现在时代,凡关于有表现佛教中法物的性质东西,如寺庙、塔像、衣钵、雕刻、塑画等等,皆可归于法物。法物中可分二种,A.史料的:对于某种法物研究出来能为佛教历史之根据者,如研究某一时代的碑文、法器等类,便可探知当时佛教的情形。如现在中国的龙门石窟、炖煌石室、及印度的阿育王石柱、祇园精舍原址、佛陀伽耶塔等,若去研究它,都为佛教中重要的史料。B.美术的:就是对于佛教的法物,如雕刻等能表示崇高庄严而使见者一见即起尊重的敬心者,皆含有美术性质。这在佛教中固然极重要,即在世界美术史上亦有极大的关系。故我在世界佛学苑建立上第一部份即为研究法物的施设。
2.经书
关于世界上佛教的经书,即如前文所说编辑的经、律、论、杂等,亦犹有研究的必要。如世界佛教的法物,须经研究考定,方成其为史料的与美术的。欲使经书为世人共信共遵的教法,亦应有加以研究的必要,故有考校和编译二种的工作。A.考校的:如现在所有的普通流行的经书,须经考校,方可辨其真伪、是非。如晋代道安法师所作的经录,以及至今尚流传的唐代开元释教录等,皆曾作过「考其真伪,校其不同」的工夫。如通俗所流行的佛经,往往被人一经考校,即知其伪。我们对于佛教所有的经书,如教理不合的,历史年代不配的、源流不明的,凡有可疑者必须考究;或因版本不同的,经一而译异的,互有出入则须校正,所谓「有疑则考,有异则校」。再进一步,世界所有的经书,因各国的文字不同而经书亦因之而异,如同一经因译而异,所以须经重重考究的工夫。考到决定,校到正确,然后方可为建立佛学所根据的教法。编辑的:经过考校,还要编译、编辑。即如前次所说把四藏来分配三法,以三法去贯摄四藏等,依此为标准而编辑。此为总编。若分别而编,如编藏要及古德大师的丛书,或各宗派丛书等等。在编辑外须更翻译,如现在欧美各国所无的经书,或无佛法流行的地方,则可将中国等处之佛学译而流传其土,使其崇奉。或向来已有佛法流行的地方而文字有异,或华文系有而藏文系无,或锡兰文系有,如小阿含经等而中国无等等,故应互相翻译,互相传递、使互缺而成其互满。则后来编辑大藏教典,全部经书,各国皆可得到平均。但编译时须先行考校决定,然后才可认为佛教真正的经书典籍或法物。所以法物和经书中须各经二种工作,方为圆满。盖此为佛学建立上的基础,基础既稳固。后来研究者依此而研究,其立脚点乃站得稳固。否则,含带有可疑的错误的或坏的在内,即使后来研究成功,亦成一根本不正确的东西,思想容易发生动摇。故今后建立佛学,须从研教为入手法门。
乙、究理
既研其教,应究其埋。关于究明义理,即以前文所说全部教史和教法的纲要为根据。是由印度三时期的学理而流行为现在世界上的三大系佛教,及三大系佛教与三层教法的密切关系:如第一层为印度锡兰系的三乘共法的学理。第二层是中国以大乘不共法为主要,而兼摄五乘共法与三乘共法的综合学理──如日本等皆在其中──,故可名印度中国系的综合学派。第三层是印度西藏系,亦兼摄大小乘共不共法,而为偏重于真言密法的学理。继承此三派学理的思想而起者,则为现在欧美及日本各国之新研究派的学理。所以若于中国各宗而分析研究,尚不过是小部份;若把范围扩大起来而作普遍的研究,即要依此四大部份而研究,方能穷尽全部佛法的义理,而建立世界性的佛学。故第二步工作,在继研教之后而研理。
丙、修行
理既遍通,则应起行。教海浩瀚,行门无涯,故知佛教修行的法门无量。虽然,现在约四种行门来说,可以总摄一切行门。
1.律仪行
律仪为学佛之行业规范,最为重要,但专依律仪为行门而修习,亦可达到究竟果位。如能先持解脱戒而后定共戒、道共戒,乃至菩萨的三聚净戒,次第而修,即可达到究竟佛果。所以律仪,一方面为一切行门应共修共学的基础,而一方面则亦依此为专门而达到究竟。如佛十大弟子中有优波离尊者持律第一,亦是依律仪而达到究竟的好例。
2.禅观行
是为修禅定止观行、但其范围亦同律仪一样的广阔。在佛法中修定,除了外道鬼神的邪定,其从凡夫禅而小乘未入圣位禅,已入圣位禅,乃至菩萨佛的禅,皆名修习禅定;不过因修行者的程度,致有浅深的差别。又平常从入手方便,则分五停心,如因缘观、数息观等;渐进阶层如九次第定等等。又如大乘所明首楞严等种种的三昧,皆是此禅观行,故禅观行在佛法中极为普遍。因圣智非散心所能发,欲证圣果须由定力;所以修行皆在修慧中,必有定力与之相应。如证小乘圣果,最低限度,亦要得到欲界定,否则便无证圣资格,故佛教中种种的修行,皆可摄归于禅观行。但第一律仪、是在道德实践上言,而观、是从现证实验上说。大乘佛教谈性相空有的理境,便要如何地去实验而得证到;故禅观为佛法中修行的第二部份。
律仪与禅观二种,是佛法中修行最平正的通途;但有特别的殊胜方便行,便是真言和净土。
3.真言行
即修种种陀罗尼行门所谓三密相应,身密结印、口密诵咒、意密观字,并有曼荼罗─坛─等的施设,而修习亦极严敬而不违犯。此依种种法配合而成行,如以种种药配合于一丸而去治病一样;同时所以修习密行须仗阿舍黎之传受灌顶,亦正似药丸须由医生为对病施用一样。故真言密行为佛法中修行的第三部份。
4.净土行
泛常一般的人们,都以为念弥陀生西方便是修净土行,其实依全部佛法来说则不然,念弥陀生西方不过为净土法门中的一种而已。净土、是通于诸佛及圣位菩萨的净土。如佛言:「十方净土,随念往生」,亦通于圣位摄受众生的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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