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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十善業道經講要

  佛說十善業道經講要

  ──二十一年七月在漢口佛教正信會講──

  懸論

   一 契理與應機

   甲 契理之實義

   乙 應機之對治

   二 經題與譯題

   甲 釋經題

   乙 釋譯題釋經

   甲一 證信

   甲二 正說

   乙一 明世出世業果

   丙一 就因明果

   丙二 即果明因

   丙叁 舉因相明

   丁一 觀心無主

   丁二 觀法如幻

   丁叁 勸應修善

   丙四 舉果相證

   丁一 以佛果證

   丁二 以菩薩證

   丁叁 以天龍證

   丁四 以海衆證

   丙五 結勸修學

   乙二 正明十善業道

   丙一 顯善法用

   丙二 釋善法名

   丙叁 出善法相

   乙叁 明十善業功德

   丙一 明離殺生功德

   丙二 明離偷盜功德

   丙叁 明離邪行功德

   丙四 明離妄語功德

   丙五 明離兩舌功德

   丙六 明離惡口功德

   丙七 明離绮語功德

   丙八 明離貪欲功德

   丙九 明離嗔恚功德

   丙十 明離邪見功德

   乙四 明十善業勝行

   丙一 明六度

   丁一 廣明布施度

   丁二 略明余五度

   丙二 明衆行

   丁一 四無量心

   丁二 四攝

   丁叁 叁十七菩提分等

   丙叁 結廣 

   乙五 明十善業殊勝

   甲叁 流通

  懸論

  一、契理與應機

   今天開講“十善業道經”,在未講本文以前,先講一段經前的懸論。一切經皆謂之契經:一契理,二契機;一切佛法皆從此原則而建立。一切法的真理,所謂諸法真實性相,乃佛智慧所親證,爲開示未證衆生亦令證入,是爲依契理的原則而說法。在契機的方面,是依種類根性時節因緣,適合一切衆生的機宜,各令覺悟而說法。具此二義,方爲契經。現在即本此二義,而說明此經之大義。

  甲、契理之實義

   契理之實義者,謂契合諸法性相的真理之實義。此契合真理之實相,不以時間而變更,不以地域而遷異,無論在何時何地何類中都是如此的。說明此十善業道經契理之實義,今分叁段來講。

   (1)十善業爲世出世善行之大宗 “業”即行爲的意思。十善業者,謂身業有叁;即:不殺,不盜,不淫。語業有四;即: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意業有叁;即: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合身、語、意、共成十種。反之即是十惡。業並不一定不好,須視其性而定。內心動機是善的而行出來也是利益衆生的,即是善業;動機是惡的而行出來也是損惱衆生的,即是惡業。且此身叁,語四,意叁的善與不善,又須以其未來結果而定。又此十善不僅是世間的善行,佛經上無不講到,所以此十善,爲一切世出世善行的大總持──即大陀羅尼。世間由此善行得到人天的好果(天即在人以上的世界衆生)也是行十善而得成的。所以人天的福報,都是由十善業所成。平常所謂人類的道德行爲,在佛法即是不殺不盜等五戒;但生天則須具足十善的道德行爲。在欲界天以上更有色、無色界天,生此天須修四禅八定,然亦是意善業上更加深一層禅定功夫而已。至于超出叁界的出世業,則成叁乘的聲聞、緣覺、菩薩菩提果,亦無不以此十善業爲根本而得成就的。所以大乘戒法,皆十善行攝。由戒生定,因定發慧。菩薩位中第二離垢地,即由十善成業:由戒增上成定,即深修十善,將身語意惡業之極細者亦究竟斷除,定心不散亂而得安,即成十善行深進一層功夫。至于由定成慧,則是最後將無明邪見打破,無漏智慧發生,此即十善業的究竟道。所以叁乘清淨的出世業果,也是包括在十善業內的。此爲十善業道決定如此的真實理趣之一。

   (2)十善業爲造成人間天國之正因 到人間樂國最切實的路徑,是十善業道。若欲達人類安穩快樂之目的,即在奉行不殺不盜等十善。如能實行此十善業,無有不得成就的。現在世界相殺相鬥,皆因肆行十惡,不行十善。假使人人皆能行十善,立可成爲安樂世界。所以現今人類的痛苦。皆由于不行善業,因此由個人而社會而國家而世界成爲一個痛苦的苦海。但世界上凡有思想的人,無論是宗教家,或各種學問家,都希望構成相親相善之安樂世界;只要能行十善業,即古今聖賢理想中的天國──若中國所謂的大同之世,和西洋人理想的黃金世界,皆不難實現;只要將十惡業改成十善的行爲,即可轉五濁惡世成清淨的樂國。這實是今日世界人類刻不容緩的要求。廬山慧遠大師,謂十善業,若能從一家一鄉推行到一國,立可成爲“風和俗美,刑措政清”的清淨國家。這是一條定律:無論何時,若要想成安樂的世界,是必須由此坦途而進行的。佛說四大洲中的北俱盧洲人,自在福樂,即是行十善業的結果。又說轉輪聖王出世,四海清平,天下安樂,人人皆行十善,亦足證此理也。

   (3)十善業爲涅槃菩提根本 叁乘的涅槃菩提二轉依果,都是以十善業爲根本的。以十善業能製止惡的行爲,將一切不善的對治究竟,即解脫一切生死,證得大涅槃果。此即爲十惡業果的斷盡,而十善功德發達到圓滿。複能將十善普利世間一切衆生,即得成大菩提果,此亦是一種定律:沒有不圓滿十善業,而能得叁乘果的。

  乙、應機之對治

   佛在當時說法,皆因衆生根機適宜而說的。現在講十善業道經,也是應機對治,以期挽救現在世界的衆苦迫惱。因爲若要將衆苦迫惱轉爲安穩快樂,非行十善業不可。此亦分爲叁段來講:

   (1)對治鹜外忘己而修已 現在世界皆在不景氣中,而中國又因天災國難紛至沓來,大多數人皆在水深火熱的痛苦中。挽救的方法,唯在切實的奉行十善業,不要怨天尤人,也不要向外馳求。責任是在自己的:不得將責任推之環境,或卸于他人,或怨社會製度不良,或尤物質條件不備;不求諸己,專望之外,假使世界上人人全是這樣,世界將沒有一人來負責了。設使有人來負責,而自己又不願意容受,這種病實是無法挽救的!還有一種不求之于人于物,而求之上帝與鬼神或佛菩薩的,不知佛法的真正意義,在各人明了法爾因果之理而反求諸己。如佛在世時,佛之堂弟阿難,謂佛將惠我叁昧而不修習,卒遭摩登伽女之難。阿難,佛弟子中多聞第一,尚且不能依靠佛,可知佛法的責任全在自己。若放棄了自己而一味求神求物,要將此世界社會改造過來,這是決不可能的!若能先將自心的十惡業改成十善行,然後求之于佛,方能有效。昔孔子有疾,子路請禱,子曰:“丘之禱久矣”!可見向外求物求神是無用的,要能修身正己,勸人人奉行十善,乃能挽回世道人心也。

   (2)對治意誇行劣而重行 現在的人,意言非常誇大,發出的理論句句皆以爲超賢越聖;從實際考察他的行爲,不但不能超賢越聖,即庸言庸行亦何曾能做到!這種誇大狂的病,成爲現今人類普遍的通行症,所以社會再沒有法子弄好。這種高調愈唱得高,實行上愈加無力,危險到萬分!孟子論伊尹放太甲之事,謂“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但在這裏應加一句:有“伊尹之能則可,無伊尹之能則危矣”。是故意誇言大而不顧實行,以治世則愈治愈亂,如頭頂千斤石而戲舞,結果鮮有不弄成石破人傷之危險者。不但治世如此,而學佛亦是如此。例如一般狂禅、狂密,口頭上談的,誇大而無所忌憚,自謂是佛的大無畏。所謂“口口談空而行在有中”,“將如來解回爲己見”。要解除這種猖狂的病,是在切實奉行十善;否則無論技術多大,見聞多廣,皆是墮叁惡道的因子,不能成爲菩薩行也。

   (3)對治欲高福薄而培福 現在的人,大抵心比天高而命薄如紙,不肯自修福德而時時想把他人壓下去,把自己高舉起來。不改轉此心而平心奉行十善,培修福德,必將愈加墮落而無從振拔,但心高並非不善,要在能培福德,如佛果的功德以及天龍的威力等,皆由十善福德而成;否則、單是心高而不去增長善業,培植福德,則終日在煩惱中出沒,決沒好的結果;甚至非走入自殺的途徑不可!想濟世利人的,尤須培修福德。昔有一法師講經甚好,而沒有人聽,後來有一聖僧,謂此由汝沒有福緣所致,以後應多做利人的事。依之而行,後來說法就有人聽了。所以想在世間立大功建大業的人,必須要多培福德,修習利己利人的十善業行。

  二、經題與譯題

  甲、釋經題

   佛書大分叁類,所謂經、律、論叁藏是也。經即契經,謂契理契機之經常大法。經由佛說,故雲“佛說”。佛即覺者,是具足無量福德智慧究竟圓滿同虛空如法界的尊稱,而此中專指應生印度的釋迦牟尼而言。釋迦是姓,譯能仁;牟尼是名,譯寂默。佛爲開示衆生暢悅本願,故說此經。此經名“十善業道”;十善業道的意義,在後經文上當講。善之義從業上說,業即行爲,即道德學倫理學上的行爲,依佛法可謂爲善行學。業之善者,須在空間上于人于己皆有利益;在時間上通現在未來皆有利益。若不顧他人或未來的利益,只貪自己眼前相似的利益,即成爲惡業,以大乘利益爲前題的利他善業,結果自他俱利;以損惱大衆爲前題的害他惡業,結果自他俱害。善惡之標准,大略如此。道即能通之道路。十善業是光明達道,不是十惡業的黑暗險徑。行于十善業的道路上,最低可成人天樂果,高則可至于叁乘聖果,故曰“十善業道”。

  乙、釋譯題

   佛應生在印度,此經是在龍宮中說的。記載的文字是梵文,譯成中文的法師,是唐時從于阗國來中國的。于阗在現在的新疆省,唐時尚未屬中國版圖。這位遍通叁藏的法師,名實叉難陀,此是梵語,譯爲賢喜。八十華嚴也是這位法師譯的。此經在唐時,同本異譯的,更有義淨叁藏所譯的:佛說海龍王大乘經。由此知道此經是確有梵本根據的,有事實曆史的。

  釋經

  甲一、證信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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