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同,而所統所依之國土人民則一。
次言八宗各殊勝者,謂八宗所依之教法雖然平等,而各宗有各宗之殊勝用,故有八宗之別,如國家之政府因其施政或環境等關系,建立于彼或建于此,而各有其特別殊勝之功用也。複次、發心證果皆平等,故八宗平等。八宗皆發大乘心故,亦皆證究竟佛果故,八宗同具此二義故八宗平等。
然各有其特勝之宗,謂研究教理成爲所尊所尚之一點,以所研究之教理爲根據,集理成宗,立觀趣行,則不能不有反博歸約握厥單微之宗點。若無此集理之宗點則所研究之教義必漫羨無歸,不足以爲起觀所依,遂亦無趣行證果之可能。故修學者爲趣行故,必須把握一特勝之觀點以爲宗也。茲列表于下:
教法
宗義 八宗平等門
發心
證果
成宗─────八宗殊勝門
趣行
第四章 結 論
第一節 教法之差別及其會歸
以上略說教法及宗義竟,今再提綱挈領以總結之。前來所說之種種教法皆根據佛所說之言教,蓋依聖言量而立也。然佛說法隨根機故無量差別,如是差別又如何會歸而統理之耶?茲首先述其差別,然後會歸。
一 差別
佛之因機說法,論其差別約分爲四:一、爲僧所說;二、爲聖衆所說;叁、爲人說;四、爲非人說。一、爲僧所說者,僧即依佛出家之僧伽,爲此僧衆所說之教法,就偏勝說,即是律藏。僧爲釋尊之常隨衆,其所止所作皆受佛陀之教授教誡,由此建立僧團,專任宏傳佛法之責,故必須有一定之製度始能作久遠之住持,因之有比丘律比丘尼律等出家衆之僧律儀,故曰爲僧所說。第二、爲聖衆所說者,有在定中說者,如圓覺經等佛與菩薩同在神通大光明藏中而說;或在淨土中爲叁乘等聖衆所說者,如解深密經等;或爲入室聖弟子說,如金剛般若經等。第叁、爲人說者,人指佛法中之四衆弟子,以及人間所有之上自帝王,下至屠沽等一切人衆;或爲大會廣衆普通人說,或爲一類一個特殊人說。第四、爲非人說者,謂爲天等說,或爲神鬼等說,如執金剛神及藥叉鬼等,或爲龍等所說。
由此所因之機種種差別,不但說法差別,其所現之身亦不同,所謂隨類現身說法是也。故應觀一佛之某種教法應何種機說,又現何等佛身說,依此而明其立場之所在,方不致有隔絕附會之弊,此爲教法研究上之先決問題。是故了知教法,不僅宗義不同,佛之根本教法亦不同也;如真言宗經所成佛爲大日如來,聞法者爲金剛手等。二 會歸佛爲普攝衆生類之現身說法,雖有如是差別,而大要之會歸,應知此諸教法皆爲釋尊之所證、所思、所說、所印之法也。以一切教法皆佛爲本故,此土以釋尊爲教主,則此土之一切教法當然爲釋尊所親證、所思維、所宣說、所印可之法也。有人謂淨土爲阿彌陀教,真言爲大日教,謂是報身、法身佛教,余是應身釋迦佛教;然此不過標其自宗殊勝,分判如此,須知即此彌陀、大日等亦皆是釋尊所證、所思、所說、所印之法,此土若無釋尊現身說法,吾人決不知有彌陀等也。故無量差別教法,應統括會歸之曰釋迦牟尼佛之教法。
第二節 宗義之成立及其安置
一 成立
種種教法皆歸爲釋尊之教法,次言依此教法成立各宗宗義以及其安置,茲以四義明其成立。
一、疏緣有二:一、所處環境,二、所依教法。所處環境有時代地域民族文化等差異,由此所依教法雖皆爲釋尊之教法,而宗義遂有各別之成立。且如唐代以前有天臺宗等建立,至唐代有賢首宗等建立,雖同地域民族文化教法,然以時代差別,即文化教法等亦皆有別,故所成宗義亦回然不同。以地域或民族等致成差別者,亦複如是。
二、親緣有二:一、所承師授,二、所具根性。謂所禀承親教師之教授不同,及其本人所具根性之有異,遂令所處所依雖同,亦所得有別而立宗亦殊。
叁、正因有二:一、所得自證,指自心所親證驗之自證法,在此自證法上有偏圓廣狹之差別,各依其自證爲所宗故有各宗之建立也。二、所對機宜,機宜指承受其教化之人,有相當之衆生承授此法則可成立此宗,若無此類根機,則雖有此法,亦不能成立。
四、成果有二:一、所施言行,有自證法及所宜機施設種種言行,言即言教,行即行儀,至此其宗乃成。二、所傳徒屬,有所傳之徒屬,此宗方能相傳不斷,若無可傳承者,則雖成立終即滅亡。如禅宗在六祖以前若存若亡,六祖以還乃盛流傳;天臺宗入唐已若存若亡,後荊溪四明等重振,始克傳行。
二 安置
安置者,謂上來觀宗義之成立,有其時代性、地域性、人根性等之不同,由此種種差別因緣所宗教義亦成派別,今于此差別之各宗宗義,應安置于佛教史中以研究之,時地人等既異,不應再拘于宗派之義矣。
然若將宗義僅作曆史之研究,尚與行人有何利益?則應知于行果修證,如楞嚴諸聖之圓通法門,華嚴諸知識之解脫法門,每一法門有其特點,皆可依之修證;各宗亦然,各有其宗特點,宗其特點,入一行而貫通萬行,趣證聖果。故一宗宗義之研究,契其機者可獲趣行證果之益。
複次、教化設施尤需參考,蓋每一宗派依其所對之機宜施設種種言行教化,令當時之有情得大安樂;是故應察所設施之言行,皆因時地等等不同,依釋尊之教法及其自證心境隨宜設施,故吾人應采擇其所言行,奉之爲龜鑒也。
第叁節 今後佛學之安立
今之地域交通,民族複雜,人智發達,文化荟萃,統世界人類以互相會通;故今後之佛學,應趨于世界性,作最普遍之研究修證與宣揚。由此今後佛學有二種之安立:一、根本,二、應用。
一、根本上之安立者,重于自利:一曰、教理研究,其根據爲叁藏聖言,經律爲佛所說,論爲叁乘聖人根據佛說而造亦屬聖言,後人著述則皆當取證聖言爲裁斷。故今後研究佛學非複一宗一派之研究,當于經律論中選取若幹要中之要作深切之研究,而後博通且融會一切經律論成圓滿精密之勝解。二曰、行果修證,此爲今後學佛所最應注重者,以佛法是證法,證法非行莫證,故吾人教理之研究,非以增知識爲目的,而以能導進修行趣令證果爲目的。若研究教理而不趣重修證者,則研究教理不但無用或反有深害,耗一生之精力最多亦成就一時髦學者而已,其與佛法慧命何幹?且如研究法空,若不重于行證,誇言皆空,則成惡取空而落大邪見!研究大小乘法相,若不重于切身修證,專作名相分別,诤論堅固,成惡取法相,不惟終生心力徒爲名相消磨,且能因之增長貪求名利恭敬及貢高我慢等無量煩惱!近人多鹜趨法相之研究,孰知法相似難而實易,法性似易而實難,性相一如理量同時之聖境尤不易窺測。對于佛聖甚深密意趣言,不能強信,妄憑穿鑿,肆爲抨擊,實犯大戒!猶有學真言者,亦求廣知,不務精修,徒爲濟欲工具,遂成惡取密法,豈但無益而害深矣!故研究教理須證之實行,庶免數寶之譏及浮囂之議耳。
二、應用上之安立者,重于利他:一、曆史研究,二、教化設施。若以教法應用于一般人類而施化,則須先爲佛教曆史學之研究,如佛傳、佛教史及各宗之佛學史等作切實之研尋;以今日之時事與過去之曆史均有關系,觀察明白而後乃可設施一切教化,應病與藥,善巧無量。所謂教化設施,即將佛之教法化導世界人類欲皆歸于佛化。設立種種之法門,施設種種之學術,或慈或威,或逆或順,或折或攝,或立或破,是須在有志負傳揚佛學于世界之任者,內依佛法,外適時機,爲普遍妥當之設化而已。余義無量,非此所能詳也。(法舫記)(上海佛學書局印行)
(注一)本圖創作于民國十二年,修改數次,二十年二月一日,改定于廈門閩南佛學院。
(注二)本圖,二十年(舊曆)正月,在閩院講之,寶忍筆記,名大乘宗地圖講記。關于八宗者,選注以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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