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文殊師利請佛爲說。
己二 答
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若于諸地波羅密多,善修出離,轉依成滿,是
名如來法身之相。當知此相,二因緣故不可思議:無戲論故,無所爲故;而諸衆生計著戲論,有所爲故”。
如來因問而說法身相,故佛告言,顯答義也。十波羅密多,前五能成福德,後五能成智慧;由能善修此十波羅密多,即能出離煩惱障、業障、報障,福足慧足,證得轉依。轉依、有叁義:一、轉所依,謂真如爲轉迷成悟所依,諸識爲轉染成淨所依。二、轉所舍,謂轉舍煩惱生死及劣無漏。叁、轉所得,分二:一、所生得,謂轉八識成四智等。二、所顯得,謂離煩惱垢而得清淨涅槃。此轉依成滿相,即爲如來法身之相,確指如來法身,正是轉所依真如,亦即轉顯所得之涅槃。然此中亦攝自受用身爲相。複次、爲防過謬故,明此法身相不可思議。何以不可思議?由二種道理名不可思議:一、無戲論故不可思議,以諸世間可思議法,皆屬虛妄而非真實,故所有言辭,皆爲唐勞無益之戲論。此法身相,超過世間虛妄境故,非諸戲論所能及故。二、無所爲故不可思議,諸佛法身圓滿究竟,更無所爲,非如衆生橫計顛倒,著相追求,無有稍息;諸佛不爾,故無所爲。然佛法身非如槁木死灰,故依止法身起化身用,雖依止法身起化身相用,亦無倒亂。全體起用,即用如體,自無所爲,唯利益他,故無所爲。由此二種道理,成佛法身不可思議;而諸衆生反此,以皆計著戲論,有所爲故。
戊二 辨乘差別
“世尊!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世尊!當名何身”?“善男子!名解脫身。由解脫身故,說一切聲聞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說有差別。如來法身有差別故,無量功德最勝差別,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前講法身相,今辨叁乘差別。叁乘謂聲聞、獨覺、菩薩。聲聞所得之果名阿羅漢,獨覺所得之果名辟支佛,菩薩所得之果名佛。此叁皆出世法,聲聞、獨覺爲小乘,菩薩爲大乘。在此叁乘果上皆有轉依,聲聞、獨覺亦舍煩惱生死得菩提涅槃,其轉依各有得、有舍。曼殊室利因叁乘所舍、所得相似,故起問佛: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否?
佛答:聲聞、獨覺所得轉依,不名法身。以法身唯佛果所證,非二乘所得,故二乘所得名解脫身。言身者,即體義,依止義,聚義。十法界有情皆有身,六凡以有漏五蘊或四蘊和合爲身,二乘以五分無漏法爲身,佛以法界性相無量功德莊嚴爲身。五分法者: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戒、定、慧爲因,解脫、解脫知見爲果。由解脫爲涅槃果;由解脫知見爲菩提果。今講解脫身者,消極方面,無大悲方便願力,積極功德,但能解脫煩惱障,出離分段生死,故名解脫身。
經說叁乘平等平等,由解脫身故;謂叁乘同破人我執,證我空理,斷除煩惱,出離生死,同一解脫味,故說叁乘平等平等。由斯佛果亦名阿羅漢,這皆由解脫身說;故本經亦雲由解脫身故,一切聲聞、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
從如來所證法身來講,實與聲聞、獨覺不同,以佛法身無量功德所莊嚴故。起信論謂:一、體大,謂真如法性平等故。二、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此相大即顯示法身功德與獨覺、聲聞差別。總就法身上之功德差別說,恒河沙數譬喻所不能及,與二乘解脫實大不同。由此,我們知道二乘解脫身非究竟,唯佛法身是究竟。故要真實發菩提心,學菩薩行,趨向佛果也。
丁二 化身
戊一 化身作業
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我當雲何應知如來生起之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一切如來化身作業,如世界起一切種類;如來功德衆所莊嚴,住持爲相。當知化身相有生起;法身之相無有生起”。
上已明法身,此下明依法身所起之化身,故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雲:如來生起之相,由何因緣而得生起?佛告菩薩言:如來生起之相,但由化身而說。以佛法身是體,化身是用,化身依止法身,變現而起,作種種化身事業,如八相成道等。然化身生起如何?曰:一切如來化身作業,如世界起一切種類。此有二釋:一、喻顯,謂世界皆由叁界五趣無量衆生共業而起,化身作業亦由法身無量功德合集而起,如衆生共業所起世界。二、直說,謂佛化身作業,隨器世界染淨差別所有一切種種衆生之類,而現化身亦有種種不同,此即化身生起之義,又化身之相雲何?如來功德衆所莊嚴,住持爲相。謂此化身,由衆多功德所莊嚴成,能順衆生住于世間。化身有叁:一、大化身,住色究竟天,所現最高大身。二、小化身,住人間,現丈六金身。叁、隨類化身,隨五趣衆生而現。又、此經合叁身爲二身:所講化身攝他受用身;如梵網經千華臺上盧舍那即他受用身,千華上之千釋迦即大化身,百億釋迦即小化身。如是他受用身,及大小化身,總名化身,都爲如來功德衆所莊嚴,住持天上人間,隨衆生而現示。由此化身之相變化而起,說有生起相;法身之相常住不變,無有生起。若說法身亦有生起相,即落戲論。
複次、于一佛身,或說二身,或分叁身,或四身、五身,六身、十身;這種種不同,皆是開合差別。今以平常所說叁身,與本經二身,相攝立表如下:
┌─法──自 性 身────真如─┬─法身─┐
│ │ │
│ ┌─自受用身──四智菩提─┘ ├此經二身
常途叁身─┼─報┤ │
│ └─他受用身──爲十地現─┬─化身─┘
│ │
└─化──叁類化身───────┘
在密宗言四身:其中等流身,即化身中的隨類化身。
戊二 示現化身
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言:“世尊!雲何應知示現化身方便善巧”?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遍于一切叁千大千佛國土中,或衆推許增上王家,或衆推許大福田家,同時入胎、誕生、長大受欲、出家、示行苦行、舍苦行已成等正覺、次第示現,是名如來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此段菩薩問如何是示現化身的方便善巧?佛告菩薩:遍于叁千大千世界等者,如一日月一地球爲一小世界,積千小世界爲一中世界,積千中世界爲一大千世界,每一大千世界有一大化身佛;每一大千世界有百億小世界,每一小世界中有一小化身佛。在此小世界中,或生增上王家者,謂有權勢超衆人上,故言增上;如印度刹利貴族。或生大福田家者,以有道德可爲世福田,即道德之家也。此即入胎之相;誕生、長大、乃至成等正覺,再加轉*輪、入涅槃,綜明八相成化身事。皆由如來方便善巧示現之相。
丙二 言音差別
丁一 叁藏聖教
戊一 總問答叁藏
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言:“世尊!凡有幾種一切如來身所住持言音差別?由此言音所化有情,未成熟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緣此爲境速得解脫”?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如來言音,略有叁種:一者、契經,二者、調伏,叁者、本母”。“世尊!雲何契經?雲何調伏?雲何本母”?
此明言音差別。曼殊室利菩薩又問佛曰:如來化身住世有幾言音,能使有情未成熟者令得成熟?已成熟者令得解脫?言有情者,有情識情愛,故名有情。言緣此爲境者,即以如來言音爲境,緣此境故,而能如理作意,審觀思維;以此清淨教法爲因,能引生出世心而得解脫。然此言音有幾?佛答有叁,立表如下:
一、修多羅──經───契經
二、毗奈耶──律───調伏
叁、磨呾理迦─論───本母
言契經者,契有契理、契機之義,斯二缺一,不名契經;不契理即失體,不契機即失用,體用皆能契合,方名契經。言調伏者,調練叁業,伏滅諸非,即行一切善,止一切惡,故依律儀則惡無不止、善無不作。言本母者,種種辨別爲本,産生義理如母;由論解能明是非邪正等故,此不但佛弟子所造,在佛經中辨別義理亦此論藏攝。是爲略說如來言音差別之相,下當廣釋。
戊二 別詳釋叁藏
己一 契經
庚一 總顯
“曼殊室利!若于是處,我依攝事顯示諸法,是名契經。謂依四事,或依九事,或複依于二十九事。”
此段總顯契經差別。言是處者,即言音差別之處。依攝事者,即契經中所攝諸事,謂于言音差別之依攝事顯示諸法處,名爲契經。事有四,或九,或二十九,茲當別釋。
庚二 別詳
辛一 詳四事
“雲何四事?一者、聽聞事,二者、歸趣事,叁者、修學事,四者、菩提事。”
此詳四事:一、聽聞事者,謂聞正法時從耳聞所得之慧,爲聞所成慧,此中亦攝由聞而思之思所成慧。二、歸趣事者,由聞思爲先而後起信,由信而生皈依趣向之念,皈依叁寶,趣向涅槃,此即信願之心。叁、修學事者,由皈依後而修戒、定、慧,此依戒定之慧名修所成慧。四、菩提事者,由前叁事,于菩提分法已能趣修,當得證果成佛曰菩提事。
辛二 九事
“雲何九事?一者、施設有情事,二者、彼所受用事,叁者、彼生起事,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淨事,六者、彼差別事,七者、能宣說事,八者、所宣說事,九者、諸衆會事。”
此中第一施設有情事者,即依五蘊而施設故。五蘊中第一色蘊即屬物質,指內四大、五塵,余四屬精神,謂受能領納苦樂,想能想像而起言說,行能造作,識能了別。由此精神物質和合而成有情,有情即依五蘊而施設故。二、彼所受用事者,能受用即六根,所受用即六塵。叁、彼生起事者,謂有情之生起,由于十二因緣: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此十二亦名十二緣起,有情緣此而起故。四、彼生已住事者,謂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食有四種: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得禅定者,雖無段食,亦依靜慮觸思爲食。五、彼染淨事,謂苦、集、滅、道。由苦、集流轉生死名染,由滅、道趣證涅槃名淨。六、彼差別事,此有五種:一、有情界;二、器世界;叁、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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