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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初分講義▪P13

  ..續本文上一頁耶?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故以意識爲此中心,不應理也。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者,謂若有觸,便有思等,聖所說故。然汝不許,故不應是第六意也。爲避前難及違聖教,便轉計爲此定唯有心王,無心所法,此亦不然。能依心所與所依心王,無始時來未曾稍離,汝今單拔除彼能依心所令離所依之心王,不應道理故。有譬喻故,如能遍行,此不有故者,謂又有喻明:如語行尋伺滅,語便不起,如是意行思想等滅,意亦不起。外救:如身行出入息滅,其身仍在,意亦應然,心行思等雖滅,而意亦應仍在。此救不然,彼身行非遍行,此不有故。此是遍行,故救喻非也。若許有賴耶識者,以無意識故名無心定,以有賴耶故名識不離身,便無上種種過咎。

  子叁 結定非意

  又、此定中由意識故,執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

  謂又此定之中,若以由有意識故知爲有心者,則此心是善、不善、無記叁性,皆不得成,故不應理。

  癸叁 破色心自類相生執

  子一 牒計指前破無熏習

  若複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說。

  若複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者,此不得成立,如前已說,無熏習過故。

  子二 破滅久不應更生

  又、從無色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

  又如從無色界沒,此有情無色種,色生不應道理。從無想天沒,此有情無心種,心複生不應道理。從滅盡定出,此聖者心種久斷,心複生,不應道理。故色心各持種,不應正理。若許有賴耶識,便無此過。

  子叁 破阿羅漢應無最後蘊

  又、阿羅漢後心不成。

  又若前色心爲後色心生種者,則阿羅漢之色心亦應爲後色心種,永無盡期,便不成最後心,是大過也。

  子四 許可容有等無間緣

  唯可容有等無間緣。

  謂此前念現行色心,望後念現行色心,唯可容有等無間緣義,非因緣也。

  戊叁 結成其有

  己一 直結

  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說相,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如是之故,若離一切種子及所依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能成。以是之故,成就如前所說之阿賴耶識,決定是有也。

  己二 頌結

  庚一 征計

  此中叁頌,菩薩于淨心,遠離于五識,無余,心轉依,雲何汝當作?

  謂如前轉識轉依不成之理,此中有叁頌明之。謂菩薩于出世淨無漏心時,便遠離眼等五識,亦無余世間有漏善等。若有賴耶,可作一切雜染種子,此染種無故,便名心轉依。汝既不許有阿賴耶,菩薩爾時之心轉依,汝雲何當作耶?

  庚二 破執

  辛一 破對治爲轉依執

  若對治轉依,非斷故不成,果因無差別,于永斷成過。

  謂若計對治起時便是轉依者,不然。對治起時非全永斷,故不成也。若對治即全永斷者,則果之羅漢如來,與因位有學菩薩,應無差別。于永斷理,成過失故。辛二 破轉識爲轉依執無種或無體,若許爲轉依,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

  若不許阿賴耶識者,其淨心起時,彼世間轉識便滅,即無染種,以無世間識故。又或無體,若許轉識爲轉依者,無種體二法可言無故,有轉依義不應道理,以必斷染方轉依故。

  丁叁 示差別相

  戊一 征起

  複次、此阿賴耶識差別雲何?

  此阿賴耶識之差別衆相,雲何可知耶?

  戊二 答釋

  己一 總結叁四

  略說應知或叁種或四種。此中叁種者,謂叁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叁、有支熏習差別。四種者:一、引發差別,二、異熟差別,叁、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

  謂總略言說,此識之差別相,應當知道:或爲叁種相,或爲四種相。此叁四中,且說叁種相者,謂叁種熏習差別故說叁種相也。一、名言熏習差別者,謂種種戲論名言熏習,第八識中能生起種種法之差別種子也,是親因緣。二、我見熏習差別者,謂我見煩惱執我執他熏習,而成後來生自他差別之緣也。叁、有支熏習差別者,謂叁有善、不善、不動行之熏習,而成後來生諸趣差別之緣也。此二是增上緣。

  四種相者,謂一、引發差別,二、異熟差別,叁、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此四如下廣釋。

  己二 別釋四種

  庚一 引發差別

  此中引發差別者:謂新起熏習。此若無者,行爲緣識、取爲緣有、應不得成。引發者,即能引發現行諸法品類差別之業也。新起熏習者:即最初所起引發識等之熏習也。此若無者至應不得成者,謂此最先所起之熏習若是無有者,則後之行爲緣識,及取爲緣有等,皆不應成,便成過失。若許有此種相,便無咎也。

  庚二 異熟差別

  此中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爲緣,于諸趣中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應不成。

  謂上明之行有爲緣,于諸趣中所引之異熟果,種種差別。此阿賴耶識之差別無者,則無有種子,後有諸法眼等色根等異熟法,生應不成。許有賴耶,使無是過。

  庚叁 緣相差別

  此中緣相差別者:謂即意中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汙意中我執所緣,應不得成。

  謂即此阿賴耶識見分,爲意中我執煩惱所緣之我相,故亦是第八相。此識若無者,則染汙意中我執所緣之我相,亦應不得成也。

  庚四 相貌差別

  辛一 略標舉

  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

  即是阿賴耶識中種子生起諸法之種種相貌也。等者、等下文粗重、輕安等相。

  辛二 廣解釋

  壬一 明依正差別相

  癸一 依標釋相

  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

  明依報名共相,明正報名不共相。共相者,謂即是阿賴耶識中共相種子所起之器世間諸法,爲阿賴耶識之共相。不共相者,謂由各各有情阿賴耶識中不共相種子所起之別別內六處法,即是阿賴耶不共他之相也。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者,謂生外共相之種子,即是無有覺受生起之種。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者,謂各各有情別別能生內處之種子,即是有覺受生起之種子也。

  癸二 明對治心異

  子一 總明內外不同

  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爲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

  謂有對治無漏心生時,此共不共二類種子,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其共相法,亦有他有情分別所持,故不治滅。但隨行者之淨心,而見共相法亦成清淨法而已。

  子二 別明外隨心異

  如瑜伽師,于一物中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此中二頌:難斷難遍知,應知名共結;瑜伽者心異,由外相大故。淨者雖不滅,而于中見淨;又清淨佛土,由佛見清淨。

  複有別頌,對前所引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諸瑜伽師于一物,種種勝解各不同,種種所見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識。

  如修瑜伽諸師,因各各心行不同,于一物中起種種勝解不同,有種種所見之異境,然皆得成立。如于一水上,天、人、魚、鬼等所見之不同也。爲顯此義,故引二頌。難斷難遍知,應知名共結者,共相種是由共同之結使所起,此共相廣大無邊,又似外現,故難斷而且難遍知也。瑜伽者心異,即顯能見之心爲主。由外相大故,顯外器世間相廣大無量。淨者雖不滅,而于中見淨者,外相雖大安布,瑜伽之淨者雖不能滅除,然由各各心異,而于其中見爲淨法,亦能成立也。又清淨佛土,由佛見淨故者,是引即染即淨喻。謂又諸清淨佛土之所能淨者,亦是由佛之四智照見清淨故而成清淨。非由染見之有情能見爲淨土也。複引一別頌,對前所引證之瑜伽師種種勝解而所見有種種境皆得成立之理,今更進明皆唯是識也。

  諸瑜伽師,此出能見人。于一物,此出所對境。種種勝解各不同,此出心異。種種所見,此出所見境。皆得成,此明成立。故知所取唯有識者,此成唯識,即解深密經所謂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義也。

  癸叁 結成

  此若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

  此識若是無者,則諸器世間之共相,及有情世間之不共相,生起差別等等,皆應不得成也。

  壬二 種種差別相

  癸一 粗重輕安相

  複有粗重相及輕安相:粗重相者,謂煩惱、隨煩惱種子。輕安相者,謂有漏善法種子。此若無者,所感異熟,無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別,應不得成。此又有粗重相及輕安相二種差別。粗重相者,謂即無所堪能之煩惱種子是。輕安相者,謂即有所堪能之有漏善法種子是。此二相若無者,則所感之異熟果,有無所堪能及有有所堪能之二類異熟,此二異熟所依之差別,應不得成,故成過失。若有此二相爲所依差別,便無咎也。

  癸二 受盡無盡相

  複有有受盡相無受盡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

  複更有有受盡相及無受盡相二種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之善不善種子,此種子是指業種──有支種子,唯能引一次果。果既已熟,其受生之功能便盡,故名有盡期之相也。無受盡相者,謂即是名言熏習種子,此種子無始時來是爲種子戲輪流出轉成之種子故,轉至斷前曾無盡日,故名無受盡種子。此二種相若是無者,無有受盡相故,則久遠劫之已作畢不更起之善不善業,與果之功能受盡,應不得成也。倘此若不盡,則如來、羅漢,亦應更受異熟流轉之生死苦,故成大過。無無受盡相故,則從名言上更新生之名言熏習生起,亦應不得成也。

  癸叁 譬喻相

  複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焰、夢、翳,爲譬喻故。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

  複有幻等應譬喻爲相也。謂即此阿賴耶識,以幻、焰、夢、翳等爲譬喻相,顯其不實爲顛倒緣也。此如幻等譬喻相若無者,則由諸不如實種種虛妄遍計種種緣故,有顛倒緣相,亦應不成也。

  癸四 具不具相

  複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謂諸具縛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者,名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名一分永拔相。阿羅漢、獨覺及諸如來,名煩惱障全永拔相,及煩惱、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應。此若無者,如是次第,雜染還滅,應不得成。具足、謂具足第八之染種,不具足、謂染種或伏或斷也。此謂諸具縛之有情,染種具在,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界之有情,暫伏下界染,故名損減相。有學位之聲聞及諸菩薩,或斷絕一分煩惱障,或二障俱斷絕一分,名一分永拔障種之相。阿羅漢及獨覺與如來,名煩惱障全永拔盡相。但如來又名煩惱、所知二障全永拔盡相。非羅漢、獨覺亦能,故曰如其所應也。此等諸差別相若無有者,如是次第異生雜染,如來等還滅,應不得成也。以有如是諸相故,是故應知定有第八識也。

  丁四 辨性無覆

  戊一 問

  何因緣故,善不善法能感異熟,其異熟果,無覆無記?

  有何種因緣道理,其善不善能感異熟法,感成之異熟果,是無覆無記性耶?

  戊二 答

  由異熟果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互相違故。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

  由異熟果是無覆無記性,方能與善不善俱不相違,善與不善二性互相違故。若異熟果是善不善,其雜染還滅,俱應不得成。何以故?以是善則不爲染熏,無染熏故,便無雜染,無雜染故,亦無斷染清淨所得之還滅,皆應不得成。若是不善性,則不受善熏,其過可知也。(法尊記)(見海刊六卷九期)(注一) 海刊原題“攝大乘論講錄”,今依法相唯識學改。

  

  

《攝大乘論初分講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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