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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唯識學概論▪P5

  ..續本文上一頁唯一之共同心,以何而得生出各別的萬有,被生與能生了不相似?複次、既然萬有皆由共同心所現,則應共同爲一,雲何萬有有一定之條理及規則,必衆緣具備,然後事物才能成功?反是、衆緣或缺,則事物無從顯現?此皆有爲客觀唯心論所不能說明者,故客觀唯心論亦難成立。

  3 意志唯心論之不成立

  康德 (kant 1724─1804)調和理性派與經驗派,一面承認經驗派凡存在的不能越出五官經驗之外;一面又從爲感官知覺所不能知覺之經驗外設立一“物如”Dingan-Sich 或稱自存物;又主張有先天理性能向雜亂無章的經驗中立出法則。而所謂自存物,既在一切知識之外而不可知,故康氏非唯心論者,亦非唯物論者。然因康氏所立自存物爲不可知,從康氏之後,有解釋自存物爲唯物者,亦有解釋爲唯心者。迨叔本華(Schopenhaucr,1789一1860) 謂自存即爲吾人求生存之意志,此意志乃不知其然而然,因有要求生存之意志,故有繼續不斷之努力在各處表現,一切生機之活動,植物永久之成長,動物一切的沖動,均足表現世界之根本,端在意志;意志存,則萬有雖旋滅而旋生,滅生不已。惟叔本華頗受印度數論及小乘思想影響,以爲人生世界,既出彼意志之盲目的要求,故人生世界皆唯痛苦,根本解脫之途,在否認求生意志,使之消滅于藝術之音樂等中,亦可使之暫忘也。叔本華認人生世界皆意志所造成,以求生之意志消滅,由求生意志所生之萬有亦可消滅,此與印度之數論或小乘之思想頗相近。余前在德國曾詢杜裏舒:所謂生機一耶抑多耶?據杜氏言:最初爲一,後成爲多,最後仍歸爲一。今叔本華之意志亦可同上問之:所謂之盲目意志,各有其一耶?抑萬有共爲一耶?共一則自己生存之意志消滅,與萬有共同意志何與,何能由各自而消滅?若雲各一,何能生起共有之世界?即消滅祗可言各有之意志消滅,乃各人自己之解脫。現在共同之地球太陽,是否各有意志耶?有則各人意志消滅亦無用矣!如雲:世界等乃各人意志所生,則世界與各人意志又如何貫通耶?又複應問:向之不知其然而然之求生意志,其現起爲有相依之關系耶?抑無相依之關系耶?如無相依之關系,則不能以其他方法使之消滅;如有相依之關系爲之緣起,則意志之前,仍有其他原因存在,意志應非根本。故意志唯心論亦不成立。

  4 經驗唯心論之不成立

  主觀唯心論從經驗派而起,客觀唯心論從理性派而起,意志唯心論間接從康德調和理性派及經驗派而出。至經驗唯心論則從擴充經驗範圍而起,從前經驗派所謂經驗,唯指五官直接知覺到而言,此則爲擴充經驗而將理性亦並歸經驗中的實驗主義。故詹姆士(William James,1842─1910)等所謂經驗,乃通于一切而言,非各人經驗已也,非五官覺到已也,無論意識或知覺或思想或想像皆屬之,故空間則成爲經驗之大網,時間則成爲經驗之常流,全部心理之內容,亦即經驗之內容也。同在經驗之中可分二種:一、素樸之經驗、二、經過雕刻之經驗。素樸經驗之原料,可經意識雕刻工夫,由此雕刻即成種種之相,由意識立種種之名,成爲實際有用的方爲真理。世間所有之事業及思想,既皆依素樸經驗複經意識雕刻而成,故真理亦無決定性可得。簡言之、于此時、此地能適應吾人實際生活之要求,方成真理也。此派非以唯心論自居,然將經驗範圍推廣,所謂經驗既即爲心理內容,故是唯心。惟其構成經驗,仍依生理有機體,經驗流既藉有機體而存,有機體乃是基于物理之生理,則有機體之身一壞,而經驗之流亦斷矣。此有機體又從許多物素組成,從構成上追究,仍以物理爲基本也。行爲派心理學,亦可謂即從此派影響而出,適見其經驗之流乃藉物而有,非唯心而反成唯物,其推論自難極成矣。

  5 直覺唯心論之不成立

  帕格森(Henri Louis Bergson 1859─x)並非以所謂直覺(Intuitionism)爲萬有之本源,彼所謂萬有之根原乃“生命之流”,或“生之沖動”;惟此生命之流非理智可以把捉,乃靠直覺覺得。蓋生命之流乃産生萬有之渾然真體,理智祗能見出彼所分別之物體,乃實際應用之一種工具;若此內在生命之流,則須依直覺乃能了知也。平常直接知覺到無彼此、自他、內外之分別,是謂直覺;從直覺悟到的萬有生命之流,綜合叔本華盲目之意志與詹姆士之經驗流,而以直覺握其樞紐者,此柏格森之直覺中的生命之流。此生命之流,即隱于吾人意識之後,以激勵鼓舞吾人時時向創造之途以趨于進化。柏格森本此以說明創造的進化,彼說進化爲由原始而現在而未來而永續無窮之巨流。彼謂“生之沖動”,宛如噴發之爆彈,分爲二流:一、緊張而上湧之火焰,爲精神現象,如動物等;二、弛緩而下墮之火花,則爲物質現象,如礦物等。前者爲動物,如爆彈之焰火極緊張之部;後者爲礦物,如火花之點點斑斑也。此雖可爲一極有力之唯心論,惟在理論上仍有許多困難之問題在:一、彼既認生之沖動即創造原動力,何以萬有乃有秩序條貫等之存在?設認萬有無條貫秩序,則亦無進化可言。如緊張之則爲精神,弛緩之則成物質,然在常識上或科學上,均覺得生命現象必有其非生命的爲所依之處,此所依之處,或地球或其他之物質現象,乃先于精神現象而存在;然則與柏氏先有精神之生命現象又相違矣!故其說亦難極成。

  6 存疑唯心論之不成立

  康德(kant)之不可知的自存物,可爲存疑之唯物論,亦可爲存疑的唯心論。至于最近之安斯坦(Finstein,Albert 1879─x)的相對論,客觀宇宙的存否,存疑而不速斷,而一切運動之現象,與其距離之時間,皆由觀點之不同而不同,成爲相對之現象,已有唯心論之傾向。從唯心論上說,亦可成爲存疑之唯心論也。至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x)的新實在論(New Realism),雖極力擴充客觀實在之範圍,將經驗派之感觀的事與理性派之超驗的理,皆與以不倚心而存在,不由心而變動之客觀存在的實在意義,建立中立一元論,謂心及物乃中立一元所構成。然彼非心非物之中立一元,即爲感覺之經驗;惟一探其所謂中立一元的一元之謂何?彼尚存疑而未速斷。余前到英國曾以此問題詢之,彼謂猶在研究而未能判斷。彼雖存疑,而亦得謂之唯心論也。但此種存疑唯心論,消極方面雖足以避免他人之批評,積極方面亦缺少成立性也。

  乙 法相唯識學成立之故

  對于法相唯識學之名義及産生之動機,前已說過。各種唯心論,因事實上、理論上皆未完善,而卒不能有所成就!今再以能極成立之法相唯識學,次第設立各種問題論之。

  1 獨頭意識與同時六識──虛實問題

  主觀唯心論謂唯主觀的自心是實在,其他事物不過心中之影子而已,一切現象乃皆成爲空虛而無實。另一方面主張實在者,乃有新實在論,以爲一切見到、聞到、觸到,乃至意識上觀察、思辨到的一切對象,皆爲真實。主觀唯心論以一切外物之存在,悉歸主觀之心,自心以外皆是空虛;如此祗有自心是實,則一切人格及社會均被否認,與事實不符,而理論上亦通不過,已如上辯。經過主觀唯心論之不能極成,可一轉而到新實在論;主觀唯心論謂虛,新實在論謂實;前爲虛之代表,後爲實之代表,乃構成虛實問題。此在法相唯識學將如何解決之乎?依斯學百法中之八識,依眼發生出來之知識謂眼識,依耳發生出來之知識謂耳識,乃至依身發生出來之知識謂身識。至第六意識與普通心理學所謂意識略同,惟從意識全部之領域及分類而言,則法相唯識學之意識,較普通心理學爲廣,若專從一部分現象而推究其細末,則普通心理學之所言,亦有獨到之處也。

  此種意識,大致可分兩種、一、獨頭意識,二、同時意識。獨頭意識,乃于離開眼、耳、鼻、舌、身五官感覺之後──眼不見色乃至身不領觸──單獨構成,略似心理學所雲之想像。蓋意識離開前五識仍可自起分別,如意識緣過去、未來之境,不過爲意識所憶想耳。但獨頭意識範圍頗寬,又分叁位、一、夢位意識,夢時前五識不起現行,唯是第六意識之分別現境也。二、散位意識,清醒時心理之分散,而非集中統一者,爲散位意識。叁、定位意識,此非常人所有,須經修定工夫乃能發現,不惟佛教得定之人有之,即道教及印度外道經過修定工夫,使心力集中統一,精神上成爲和平安甯,而增加許多超越之力量,亦屬定位意識;惟真正得成定心,眼之知識乃至身之知識,均不起作用也。獨頭意識包括此叁位,而知識之性質則截然不同。夢位意識顛倒錯誤,表面上似真,其實非真,表面上似能推理,其實皆非理、非量之識也。散位意識範圍甚廣,通常心理作用多屬之,占通常心理作用百分之九十九;此種知識又分爲二:一、貫通前所經驗成爲推理不誤之比量知識,二、有大部份則爲錯誤知識。此中又有二種:一、如言見桌,不過見到一小部份之顔色之少分,至于桌子多分之色及聲、觸、重量等,皆非眼所見,通常即以此直接眼見到之少分以爲眼能見桌,其實非真見,乃成似現量之非量。二、如唯物論或素樸實在論之種種推論,又成爲相似比量之推理的非量知識。定位意識少起主觀作用,惟是明顯之心境,故多屬現量之直接知覺也。更就境辨之:夢位意識多屬獨影境,單獨之影子爲獨影,系純粹主觀之心而起。夢位意識,前次爲心理學會講“夢”之題目,曾言夢亦尚有帶有實質之境,如因生理關系影響而成夢,乃至其他心之關系使成爲夢等,皆帶有其他精神力之關系者,故夢位意識亦有帶質之境;惟大部份爲獨影境,少部份爲帶質境耳。散位意識大部份仍爲獨影境,如想像因名詞之施設,馬雖無角,亦可想像于馬角也;即想過去之事,亦爲獨影。獨影境有二種:一、無質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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