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法救世主義▪P15

  ..續本文上一頁言、兩舌、惡口、绮言、貪、嗔、邪見,以是因緣,身壞終墜墮惡道,生地獄中。或複有人不曾殺生,不盜他物、不行邪淫、不妄言、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貪、不嗔、亦不邪見,以是因緣,身壞命終趣向善道,生人天中。何因緣故向下生者?以其殺生邪見等故。何因緣故向上生者?以不殺生正見等故。或複有人作如是念:我于今者應行十善,以是因緣,我身壞時,當得往生郁單越中──此言今人能行十善即變爲郁洲也──;彼處已生,住壽千年,不增不減。彼人既作如是願已,行十善業,身壞得生郁單越中;即于彼處複得定壽滿足千年,不增不減。諸比丘!以此因緣,郁單越人得定壽命。

  “諸比丘!何因緣故皆得上生?諸比丘!閻浮洲人,以于他邊受十善業,是故命終即得往生郁單越界。郁單越人以其舊有具十善業,郁單越中如法行故,身壞命終,皆當上生諸天善處。諸比丘!以此因緣,郁單越人上生勝處。

  “諸比丘!郁單越人命行終盡舍壽之時,無有一人憂戀悲哭,惟共舁置四衢道中,舍之而去。諸比丘!郁單越人有如是法,若有衆生壽命盡時,即有一鳥名憂承伽摩──隋言高逝──,從大山中疾飛而至,銜死人發,將其屍體擲置余方洲渚之上──

  此又是一種飛行機器,將來用飛艇運死屍也──。何以故?郁單越人業行清淨,樂淨潔故,樂意喜故,不令風吹穢臭之氣,來至其所。

  “諸比丘!郁單越人大小便利將下之時,爲彼人故地即開裂,便利畢已,地合如故──此亦是機器便池──。何以故?郁單越人樂淨潔故,樂意喜故”。

  有情第二

  前說人衆爲有情衆之一類衆,而有情類包括有“異熟識”者之全部,下自無間之苦趣,上至等覺之菩薩,唯佛除外,舍異熟故,此即佛界與其余凡聖之區別。而有情衆,則指五趣異生與叁乘賢聖以言也。茲別爲六于左:

  一 苦趣衆

  梵語“泥犁”,是苦器義,意指苦器中受苦衆生。古譯地獄,殆取譬耳。此有八寒、八熱諸處之衆,廣如經論所明。所奇者,乃最苦之無間處:一有情滿,多有情滿,一多無礙,情器圓融,乃同佛智之境,洵所謂有情業報,亦不可思議者也。

  二 鬼趣衆

  鬼趣,爲有情類之一,非是人類死後之靈。人死之後,或轉生爲人、爲天、爲苦趣、爲傍生故:雖或爲鬼,亦轉生以爲鬼,非死即雲鬼也。鬼趣有由胎生或化生者,衣食男女不殊人畜,特其業報異人畜界,故不相通見耳。其類有福德威力者,然大都饑虛贏弱也。

  叁 傍生衆

  傍生,亦雲畜生,指除人以外諸動物以言。種種類類,分別難盡,大別爲陸行衆與水行衆及空行衆。然有更不在地球而爲吾人不及以知者,若諸龍衆及妙翅鳥衆等。

  四 人趣衆

  在有情類中有人趣衆之一位置,言其等級,居苦趣、鬼趣、傍生衆之上,天神衆之下也。已如人類第一所明。

  五 天神衆

  此有一、四天王統諸神衆及阿修羅衆,二、叁十叁天衆,叁、時分衆,四、知足衆,五、化樂衆,六、他化自在衆,此爲欲界天衆。更上有四禅十八類之色界天衆;更上有無身無器之四空天衆。較之人衆,其數甚多,總曰天神衆也。以上五衆,皆爲世間之衆。

  六 賢聖衆

  此雲賢聖,非世俗所雲之賢聖,唯是佛法之賢聖。有叁乘別:一、聲聞乘之賢聖衆,七賢爲賢,四果爲聖;二、獨覺乘之賢聖衆,因行爲賢,證果爲聖;叁、菩薩乘之賢聖衆,十住、十行、十向爲賢,十地爲聖:是爲出世之衆。

  法界第叁

  法界猶雲宇宙,乃總包萬有之名也。中國著述,每雲四聖六凡法界,是統指佛乘及一切有情衆言。茲亦分爲六衆論之;

  一 異生衆──六凡法界

  異生雲者,常造異類業以受異類生,在五趣升沈流轉中之有情也。此綜合有情中前五衆及第六衆中之賢衆爲一衆以言者也。

  二 聖人衆──四聖法界

  聖人指唯進升無退墮或已圓滿者以言,不同前之異生衆在可進可退流轉中也。包含有情中叁乘之聖衆及佛陀衆以爲一衆言之。

  叁 有情衆──九法界

  此合前有情中之六衆爲一衆以言。

  四 佛陀衆──佛法界

  叁世十方佛陀無數,指已成者,則唯現在、過去諸佛;未來者未成故。過現諸佛依應化言。若真身佛,以常住故,一成佛果,永爲現在,無有過去,亦無未來;無過未相對故,亦無現在,唯是常住。此常住界不可思議,自他一多互融無礙,一室千燈,難可爲喻!

  五 圓融衆

  此推佛界自他一多互融無礙之理,擴充爲以前之聖凡法界無不如此。佛法界爲主,圓具九法界爲伴,主伴含融;乃至苦趣法界爲主,圓具余九法界爲伴,主伴含融;一法界衆各具九法界衆,則成百法界之大圓融衆,如天臺教義之所明。

  六 無盡衆

  前百法界之圓融衆,如百圓珠,珠光互照,一一珠中,各現余九十九珠影,則成萬個珠影;而萬珠影,一一珠各現九千九百九十九珠影,則成萬萬珠影。如上遞推,無盡無盡,如華嚴教義之所明。

  結 論

  上來略說淨化主義,即佛法救世主義竟。淨化從心淨起,以淨至法界無盡衆爲極;救世從心救起,亦救至法界無盡衆爲極。衆爲心器之總,衆淨衆救則無不淨無不救故。

  (注一)本書一名淨化主義。大半爲集舊作而成,首尾略爲裁補,自成一完整之體系。編于民國十六年,載于海刊,二十二年六月,正信會爲之付印流通。

  (注二)原題“佛法”,十二年七月在牯嶺世界佛教聯合會講,程聖功記。

  (注叁)原題“救世之佛教”,王钖光、孫志鈞記,講于上海。

  (注四)原題“求學之目的和方法”,已見宗依論第一章第五節之九十兩目,茲不重出。

  (注五)原題“佛之修學法”,在尚賢堂講,唐大定記。此系第二第叁兩節。(注六)原題“爲學所以求真實”,已見宗依論第五章之叁“四真實之今釋”,茲不重出。

  (注七)原題“緣起性空之人生宇宙觀”,在廈門大學講,常惺記。

  (注八)此系“以佛法解決現世困難”之一,“告強資階級”。

  (注九)此下系“在枝江縣江口東山寺說法記”,止因、慧音同記。

  (注一○)此下系“在沙市佛教會講演錄”之末節,慧威記。

  (注一一)此下爲“佛教人乘正法論”之四至十一,今略不出。

  (注一二)此下爲“佛教人乘正法論”之十二,今略不出。

  (注一叁)此出原書之五“人生觀的科學叁”中。

  (注一四)此系“以佛法解決現世困難”之二,“告貧弱階級”。

  (注一五)原題“律儀之原理”,佛學院研究部記。

  (注一六)原題“家齊國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注一七)原題“與竟無居士論作師”。

  

  

《佛法救世主義》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