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之理(此谛字即指真理言),是爲勝義門,屬大乘。教觀綱宗雲:“解苦,無苦,而有真谛,況滅道耶”。則苦等當體即具寂滅之理于此可知(法華經雲: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至于解苦無苦,而有中谛,則苦等當體即具實相之理。故本經雲:“是諸法空相”。又深密經瑜伽分別品說:“有七種真如:一流轉真如……七正行真如。”現在單約第四、五、六、七的四種來說,經雲:四、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聖谛(一切衆生色身行業,有爲之法,迷真逐妄,皆依真如之體而建立,是名安立真如,爲苦谛之實性)。五、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谛(一切煩惱妄惑邪行之法,不離真如之體,是名邪行真如,爲集谛之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谛(如來所說涅槃清淨之理本無染汙,是名清淨真如,爲滅谛之實性)。七、正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道聖谛(如來所說一切道品正行之法,皆依真如理體,是名正行真如,爲道谛之實性)。真如就是實相。據此可以十足證明四谛當體即具實相之理。蓋實相中谛理,是屬大乘聖者所證悟的,四谛既具全叁谛理,則自然通于大小叁乘法門,並非專屬小乘法門的了。
所以天臺依涅槃經立了四種四谛以配合四教:一、生滅四谛:如上所說,這是小乘所修之法,爲藏教攝。二、無生四谛:了達一切諸法如幻如化,當體即空,解苦無苦,不爲苦所苦,解集無集,不爲集所轉,知滅無滅,本無生滅,知道無道,不著法相,此爲叁乘共修之法,屬通教所攝。叁、無量四谛:了達苦有無量相,一界已具衆苦;集有無量相,有八萬四千煩惱故;滅有無量相,有諸波羅密故;道有無量相,有八萬四千法門故,此爲權教菩薩所修之法,屬別教所攝。四、無作四谛:了達一切法,當體即是實相,無苦可舍,無集可斷,無道可修,無滅可證,以實相之體離諸造作,故名無作;此獨爲大乘菩薩所修之法,屬圓教所攝(觀自在菩薩即是親自證悟這種境界的)。你看大乘菩薩的四弘誓願也都依准于四谛而發的。列表如下:
┌衆生無邊誓願度─苦谛
四弘誓願┼煩惱無盡誓願斷─集谛
├法門無量誓願學─道谛
└佛道無上誓願成─滅谛
再仔細來研究它,佛教一大組織的內容,無論原始佛教與後期佛教,均不脫離四谛的範疇。因此,四谛確爲釋尊一代說法的中心思想,與大小諸乘一貫的根本教義,不過小乘是斷滅現實界因果的苦集二谛,而入于理想界因果的滅道二谛;大乘是把苦集二谛各轉化爲純粹化的滅道二谛。換言之,小乘是滅生死證涅槃,斷煩惱得菩提,大乘是了達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要之,那大小乘的不同,根本是基于四谛觀的不同。根據上面種種理由,足以證明四谛確乎通于大乘法門,已無可疑議了。如以變易生死爲苦谛,法執未忘爲集谛,六度、四攝爲道谛,無住涅槃爲滅谛;此爲大乘所修之四谛法。
【合釋】沒有生死“苦”的感覺,也沒有貪愛的“集”因可斷,沒有寂“滅”的涅槃可證,也沒有解脫的“道”法可修;因爲自性本來解脫沒有生死可舍,本來清淨沒有煩惱可斷,本來空寂沒有涅槃可證,本來俱足沒有菩提可修,所以叫做無苦集滅道。
四┌苦谛─苦果─世世受生老病死,以有身則苦┐
谛├集谛─苦因─念念起貪愛妄想,則惡業叢集┴世間因果─凡夫迷界
表├滅谛─樂果─滅除生死煩惱,證得涅槃寂滅┐
└道谛─樂因─勤修戒定慧,精進諸道品──┴出世間因果─聖者悟界
己二破聲聞四谛法竟(戊二破二乘法相文至此完)。
戊叁:破權教菩薩法相
無智亦無得。
【分釋】菩薩所修的法門很多,今依本經旨趣,但就般若言之。智爲能觀之智;得是所證之理——法空(空觀成證我空之理,假觀成證法空之理,中觀成證俱空之理)。能空諸法之智與空智所得之理,二者俱不可得,所謂能所雙亡,境智俱泯,故曰無智亦無得。
法藏心經疏雲:“知空智不可得,故雲無智,所證空理亦不可得,故雲無得”。何以能觀智與所證理皆不可得呢?由于衆生迷故,須用智慧觀察,若無迷者則用不著它,故雲無智;因迷初悟似有所得,其實自性本具無所謂得,故雲無得。又智即智慧之略稱,指六度中之般若(觀察法空之般若智)。般若爲六度之首,舉一赅六的道理已如前釋。故遣除般若一度,即是遣除六度。“得”指所證之佛果(菩薩修六度萬行求證無上佛果)。德清大師心經直說雲:“智、即能觀智,乃六度之智慧,得、即佛果,乃所求之境;若有所得心求之皆非真也”。
此無智無得二句,是明菩薩之修(智)證(得),當要離相無住——不著所修之行(六度),不取所證之果(佛果),一有所住即是執著,便成法縛。金剛經雲:“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此即說明不著所修之行——無智(智爲六度之代表者)。又雲:“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得作佛”。此即說明不著所證之果——無得。菩薩一存有修證之念,即是著相修行,所以金剛經又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以上所引經語,可爲著相修行者當頭一棒!
雖能照見諸法皆空之理,一再存有能觀之“智想”,與所得之“空想”,則能所曆然,仍是一種法執,未契般若真空妙義,所以亦要空之。至于菩薩廣修六度萬行,上求佛道,下化衆生,也當分爲兩層來說:
一、權教菩薩是修事六度的,隨相修行,處處存有所修之行——六度,與所證之果——佛果。
二、實教菩薩則不然,它是修理六度的,于六度中,隨舉一度,皆是叁輪體空,如行布施時,不執我爲施者,彼爲受者,不著施物和果報。余五度亦然。至于證果方面也是一樣;可說度無度相,證無證相,這是大乘菩薩修證的境界——無智,無得。良以實相門中是:“菩提煩惱等空華”,本無煩惱可斷——無智,本無菩提可證——無得。雖然如是,但無智之智即是真智,無得之得方爲真得。
“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金剛經)。“無得無證,即是證佛法身”(大般若經)。“無所得是般若波羅密相,無所得是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大般若經)。這就是無智即是真智,無得即是真得的一種明證。
本經單雲:“無智無得”,是屬法空,其實當更進一層謂無無智,亦無無得(如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意同),以顯中道實相妙理。此則連無智和無得之“無”亦無之,所謂即智即得;這是俱空的道理,于是方合般若第一義空。然觀上來遣執文中卻是叁相(我相法相非法相)俱破,也許是今文簡略的吧。現在來引楞嚴經破相一文以作參考,文雲: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此空五蘊)。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聲香味觸法,非眼識界,乃至非意識界(此空十二入,及十八界,以上總空世間法也)。非明,非無明,明,無明盡,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此空十二因緣)。非智非得(此空權教菩薩法,以上總空出世法)”。又雲:“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聲香味觸法;即眼識界,乃至即意識界(此俱即世間法也);即明,即無明,乃至即老死,即老死盡;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此俱即出世間法)”。兩文對照詳略稍異,今文皆言無,彼文皆言非,今文但明“離”(無)不明“照”(即),彼文離照俱陳。今文雖略,理則互顯,願學者考究之!
上來初明蘊處界叁者屬凡情;次明四谛,十二因緣,無智無得叁者屬聖境。但于空相中都一一無之,即是染淨雙亡,凡聖情盡的意思。蘊等諸相虛妄則不須說。至于十二因緣,四聖谛以及菩薩所修的智得,亦不外爲治病之良藥,然而病去藥除,正與“渡河當用筏,到岸不須舟”的意思相同。在這修行過程中應用之以爲路引,但在空相的本體上則絲毫無關。若執之不舍,是會發生毛病的。金剛經雲:“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這句話就是爲這而說的。
這裏要注意的!通常是說“智”爲知空之智(照見五蘊皆空),“得”爲所得空理。但勿作生空智,或人空理解。若此則成聲聞之法。
統要的說:空“五蘊”是破凡夫法;空“四谛”“十二因緣”是破二乘法;空“智得”是破菩薩法。空五蘊之智是“人空智”,所證之理是“人空理”,此爲二乘人修證的結果。空四谛之智是“法空智”,所證的理是“法空理”,此爲菩薩修證的結果。空智得(無智無得)之智是“俱空智”,所證之理是“俱空理”,此爲佛陀修證的結果。固知現在所明的“智得”,智即指法空智,理即指法空理,而“無智”之智卻指俱空智,“無得”之得即指俱空理,這很值得注意的!因爲本經的旨趣非只空聲聞小乘法而已,是連大乘菩薩法亦莫不一例空之,乃一空徹底的第一義空。
【合釋】在諸法空相中,是不立一法的,所以非但沒有凡夫緣起的蘊入處界,和二乘法的四谛十二因緣,就是菩薩所修的能觀般若智,和由觀智所證的法空理——得,都也被遣在內的,故曰無智亦無得。 戊叁破權教菩薩法相竟(丁叁破妄文至此完)。
丁四:證果分二─戊初:明菩薩得斷果─戊二:明諸佛得智果
今初:明菩薩得斷果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挂礙,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本經注重在“無所得”叁字,學者當特別留意!
又無所得,勿作無智無得的“無得”二字解!因上文“無得”二字是破菩薩法執,已如上…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要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