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爲自覺慧滿。覺他福滿者,從自覺後,惟依最上乘,發菩提心,利生爲事業,弘法是家務,經叁祇劫,廣修六度萬行,普遍開覺法界有情,功德圓滿,此爲覺他福滿。自覺、覺他福慧圓滿,所謂叁覺圓萬德具,名之曰佛。現在舉釋迦世尊爲實例來說:從出家至菩提樹下□明星而悟道爲自覺;從初轉*輪至涅槃前于中四十九年之說法爲覺他;直至應緣既畢鶴林示寂爲覺滿。
自覺是異凡夫之迷而不覺,則超六凡法界;覺他是異二乘之自覺,則超聲聞法界;覺滿是異菩薩之分證,則超菩薩法界。總之,約佛陀的自證說就是自覺;約佛陀的化他說就是覺他;自行化他的工作做到徹底就是覺滿。自覺是就理智(覺悟)方面講,以宇宙人生爲其覺悟的對象;覺他是就其悲行(化度)方面講,以一切有情爲其救度的對象;覺滿是就其知行合一方面講,以自利、利他,福慧圓滿爲其唯一的目標。由此觀之,佛陀確爲一個究竟覺悟人生真理,做到圓滿利人的偉大人格的聖者。
就因爲佛陀是具足一切“智慧”,故能開示一切衆生——破迷啓悟,揭妄顯真;佛陀是具足一切“福德”,故能普利十方有情——四生六道,一律平等拔苦與樂。至于神通威德、願行等莫不一一不可思議。
據上所說,佛陀覺悟的主要即在外悟一切緣起性空之理,內悟自心本具佛性。
但覺是迷的反面,衆生癡迷長受生死痛苦,佛陀覺悟永得解脫安樂;有覺悟的佛陀才顯出了癡迷的衆生。本來心佛衆生是叁無差別的,究其分野就在這迷悟之間。要知道佛性人人本具,我們如能從迷夢中醒轉來,同時又能仿效佛陀的救世精神,自利利他實行做到徹底,也就是佛!
複次,二乘也不是有了覺悟嗎?何故不能稱爲佛陀——覺者?因爲它的覺悟僅僅得到偏空真理(自覺未圓),尤其是只顧自利——解脫生死(覺他全無),所以不夠稱爲佛陀——覺者。菩薩也不是做了覺他的事業嗎?何故亦不能稱爲佛陀?因爲覺他的功德還未做到圓滿(福未足),用時尚有微細無明未斷,所證未圓,如十四夜月(慧未足),因此也同樣不能稱爲佛陀。
在這叁乘聖格中獨顯出佛陀的崇高偉大,所以我上面說:“佛陀當譯爲大覺者才算恰當其稱”,就因爲此。
這叁覺的道理,正與大學的“在明明德”(自覺),“在親民”(覺他),“在止于至善”(覺滿)的道理相同。
“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得,因修正功滿,由始覺智契本覺理,理智合一,始本不二,達究竟覺名之曰得。其實得未嘗得,因本有故。
阿譯爲無,耨多羅譯爲上,叁譯爲正,藐譯爲等,菩提譯爲正覺,合攏來爲“無上,正等,正覺”。茲爲便利上,從下正覺二字解釋上去。
“正覺”(正者不邪,覺者不迷),謂正確的覺悟——離顛倒戲論的一種正智;此爲揀別凡夫之不覺,和外道之邪覺。因爲衆生自無始來,妄想執著將本覺真心埋沒于五蘊之中,迷而不覺,謂之不覺衆生;外道心外求法,所覺之道非妄即邪,所以他們均沒有稱爲正覺的資格。
“正等”(正者不偏,等是平等),自覺之後,毫不自私地,能真“正”平“等”,力行利他工作;此爲揀別二乘之獨覺。二乘雖有正覺,但求自利,不能利他,乃偏而不正,沒有平等普遍心,不能稱爲正等。
“無上”,叁覺圓滿,萬德具備,沒有能過其上者——其自證方面,則智慧圓滿無上,其利他方面則功德(福)圓滿無上。此爲揀別菩薩之分證。菩薩雖真俗等觀,能夠自覺、覺他,唯其自證的智慧未圓,尚有微細無明未破,利他的功德未滿,還有上位佛果可求。因此,僅可稱爲正等正覺,不夠稱爲無上。唯佛一人福慧兩足,究竟圓滿,才夠得上“無上正等正覺”之稱(正覺即自覺,正等即覺他,無上即覺滿)。此阿耨等九字,何故不直譯爲無上正等正覺而仍存梵音呢?因爲它是佛陀叁覺圓滿之德號,爲了表示尊重,所以不翻。此爲四例翻經的翻字不翻音,及五不翻中的尊重不翻。
現在明諸佛得智果的文,則舉叁世,而上面明菩薩得斷果的文,照理當指十方,謂十方菩提薩埵,才爲恰當。雖則沒有,想系經文的簡略吧。竊以,言叁世必具十方,舉十方必赅叁世。叁世是豎(時間),十方是橫(空間),橫表無邊,豎表無盡,無盡無邊的諸佛菩薩,悉皆依此般若而修而證,般若法門可就太微妙了!那末,則只此心經一卷,就成佛有余矣!經雲般若爲諸佛之母,也就在這。
綜上所說,“挂礙”,是生死的業因,“恐怖”,是生死的業果;“顛倒” “妄想”是生死的業惑;“涅槃”,“叁菩提”是解脫的結果(涅槃能斷一切煩惱生死是斷果。菩提能成就一切福德智慧是智果)。既無生死業因(挂礙),自然永遠解脫(究竟涅槃),而證無上佛果(叁菩提)。
【余論】或曰,前文說“空不異色,空即是色”,明明有而非空;次雲“空中無色……無智無得”,明明空而非有;現在又說“菩薩證涅槃,諸佛得菩提”,那不是翻來覆去的空而不空,不空又空的一種環環轉的說法了嗎?忽有忽空,忽空忽有,怎能不教初步學佛的人不生誤解而疑佛法爲戲論的呢?這卻也莫怪其然,因爲他們不了解般若真空實義,未領悟中道圓融之理,對這——空有之說,沒有正確的認識,徹底的明了,就難免要發生唐突了——誤會。不知“空”指真空,不是小乘的偏空,更非外道的斷見空;蓋真空不空,所以緣起之諸法宛然。“有”指妙有,不是凡夫之妄計有,也不是外道之常見有;蓋妙有非有,所以因果萬法一如。不有不空,亦有亦空,即中道義。如能懂得到這點佛法的中道觀,自然就不發生誤解。佛法的中道理論確有它獨到的長處,誠非初入門的人所能窺見其奧妙者。
佛陀教化衆生都有所謂對機說法,應病與藥的一種觀念爲大前題。中觀論雲:“大聖說空法,爲離諸見故,若複見于空,諸佛所不化”。金剛經也說:“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就此便可理解了。因爲凡夫著有,所以說空對治之,有病既除,空亦當遣,否則同是一種毛病(著空),這與逃峰趣壑的癡呆行動還有什麼差別呢?要之,當能不取于有無,同時又能不舍于有無,這才算爲中道妙理圓融的恰到好處!
須知此部心經,它所發揮的——若觀,若境,當體無非即空、即假、即中。故對于著有者則用空觀破之,執空者則用假觀破之,執二邊者則用中觀破之。處處圓融總不離乎一心叁觀,一境叁谛。“谛”即實相般若,“觀”即觀照般若,“境”即文字般若;不一不異也。中道第一義谛,即在不執而已矣。談到佛法執之則事事隔礙,融之則法法圓通。肇公般若無知論雲:“至人,處有而不有,居無而不無”。又說:“有爲雖僞,棄之則佛道難成;無爲雖真,執之則慧心不朗”。真至語名言也。
佛陀確已證到上面所說的圓融中道境域,所以能夠和光同塵,周旋十界——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吾人如能真實體會中道圓融道理,那末,泯心存境——有——可也,泯境存心——空——亦無不可;心境雙存——亦有亦空——可也,心境雙泯——非有非空——亦何嘗不可呢?
世有一般狂妄自欺——不重實行實證之人——空談闊論,執理廢事,開口不是一切皆空(到底空些什麼),便是即心是佛(究竟怎麼叫做佛),譏持戒爲愚癡,說禮佛是多事,未證爲證,自誤誤人。這是多麼可憐的啊!像這樣人還有與他談般若真空,中道妙理的余地麼
【合釋】不僅菩薩們依了般若,而獲到究竟涅槃;就是現在、過去、未來的叁世諸佛,在因地中亦莫不同樣的依此般若勝妙法門修行,而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的圓滿佛果呢。
戊二明諸佛得智果竟(丁四證果文竟,至此乙初顯說般若文完)。
乙二:密說般若分二─丙初:出名歎益。丙二:正說咒語
今初:出名歎益
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預釋】此下是密說般若。如來說法利生有顯有密。經典中明說道理以示人之修持者謂之顯教;不事解釋,唯加持功用的謂之密言。顯說即經文,密說即咒語,如下文揭谛,揭谛……。所謂經顯義理,咒宗秘密;義理可以闡釋,秘密不可解說。總之,顯說是以言語文字闡發道理,令人聞而啓悟,依法修行而獲益——開發智慧,滅除煩惱障。密說雖不可明示于人,而其中爲諸佛菩薩威力加被具有秘密功德,極大神力,能令至心持誦者自獲到不可思議利益——增長福慧,消滅罪業障。滅了二障(煩惱障,罪業障),成就二嚴(福嚴,智嚴),此則便可暢達如來說法度生的本懷了。因此,佛陀說法常常顯密兼施,其意在此。如楞嚴經有楞嚴咒,藥師經有藥師咒,彌陀經有往生咒……。
以上所說,不過一往之言,其實隨修一法,到了功成行就之日,都能圓斷二障,俱足二嚴;因爲顯密功用同等故。所謂顯功該于密德,密德徹乎顯功。據此則知前顯說般若不外顯示密功,今密說般若何嘗不是密歸顯功;蓋顯密互攝也。
良以衆生根性各殊,故使如來顯密並施,有當由顯說得益者,則用顯說以引導之,或應從密說獲, 益者,即示密咒而攝取之,再有兼持顯密二種而獲益者,則顯說之後更說密咒,莫不使其各適機宜而修持而獲益。若顯密並說那就無機不被,本經就是這一例子。有人說,此密說一門乃另爲一類好簡單求速效的行者而特施的;這或者不一定。總之,此般若勝妙法門,既然顯密融通,則此咒名亦可與經名互通。于是,咒曰大神咒,大明咒,無上咒,無等等咒;那末,經亦可稱爲大神經,大明經,無上經,無等等經。又經曰心經,則咒亦何嘗不可稱爲心咒。
【分釋】故知般若……,這一段文若詳細研究起來,它的含義是通上通下的。通上爲結歎顯說般若的功用具有如大神咒等之不可思議功德之利——意謂上文所言菩薩諸佛皆依般若而究竟涅槃,得證菩提;因此,“故知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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