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通用)、真如、實相、本來面目等,它譬如水;心就是心念,也叫妄心、幻心,包括各種感受、想像、思維、認識等思想現象,它譬如波。就它們的體方面來講,水、波同是濕性,本來不異;就它們的相和用方面來講,那麼波是動相,水是靜相,波動則昏亂,水清則月現,這樣水波又是不一。所以心性是不一不異。人們對于心,比較的尚能理解,因爲它終日就像在波濤之中;至于性就無法見到,這譬如波濤本身還沒有停下來,就無法見到它自己靜時的水的相貌,因此人們就不肯承認有這個東西。但是波濤停時,是不是水也沒有了呢?這就不難理解了。
性究竟是什麼?從上面水波的譬喻,就可明白自性是一切起心動念的源泉。但人們一定都說,思想是大腦官能的作用,是灰白質神經細胞的功能;有的認爲思維現象,是更深層次神經活動的表現。但正像第七十四期覺訊月刊發表的釋迦牟尼佛的道理一文中問到:“我們有生以來所經曆的無數事件的影片,它貯藏在哪裏呢?是否一個細胞收藏一件事件的影子,還是幾個細胞收藏一件事件的影子?舊細胞要退謝的時候,它又怎麼把千千萬萬事件的印象,移交給新生的細胞?新細胞又用怎樣的方法接受舊細胞所遺傳的一切印象呢?還有反映進去的印象有先後,而發射出來的思想,並不一定照攝收進去時的次序,這又是什麼緣故呢?”這樣,我想你一定也會啞然失笑。實際上,腦神經不過是意識的工具而已!
電是不可見不可聞的,但不能說它沒有。有燈泡而無電,燈就不亮;有肉體而無性靈,就是死人!燈泡絲斷,電就不起作用,但不是沒有電;肉體壞了,也是同樣的情形(電仍是物質,這裏借以譬喻)。
一切物質都有它的性,譬如水是以濕爲性,火是以熱爲性,石以堅硬爲性;百草經過煎熬,尚且不失其溫、涼、寒、燥的性能。人被稱爲萬物之靈,能思維、認識,能研究、策劃,豈反而無性?那麼人究竟以什麼爲性呢?我的答覆是:人是以“靈”爲性,所以稱做“靈性”,也叫本性、自性、覺性。能明悟這心性的究竟相貌,在佛法上,就叫明心見性——明悟自心、徹見本性。
我們的自性,是體大、相大、用大。既無生滅,也不增減,恒常不變,廣大圓滿,這是體大;具足種種慈悲、智慧、安樂、清淨,這是相大;能發生世間和出世間的善因善果,起種種妙用,這是用大。
以上我們不過在不得已中,借文字和譬喻來說明自性。事實上,真要證到此“性”,是要經過一番歇心的實踐功夫,所以佛法絕對重視實驗,否則正像你喝水,我就不知道冷暖。至于這個歇心功夫,不免也有一定的困難,一因煩惱習氣蘊積太多,華嚴經說:“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二因所要停的固然是心,而能停的也還是心,既然能所都不出“心”的範疇,因此輕不得、重不得。所以在禅家則不肯直說,因爲說出來的都是言語文字,必教離心、意、識自參自悟,也是不得已的苦心。不過我們也不必畏難,“我欲仁斯仁至矣”,佛說有種種方法,或漸、或頓、或權、或實,只要依法修持,都可圓證心性,成就佛果。
(二)釋心
心是幻生幻滅、終日隨緣的東西,忽喜、忽憂、忽貪、忽嗔都是心;就它的暗鈍來說叫無明,就它的能障覆自性來說叫業障,就它的薰習纏縛來說叫習氣,就它的動擾不安來說叫煩惱,就它的固執自是來說叫執見,就它的貪戀不舍來說叫情愛,總是生滅的妄心而已。
心的現象,細分是很複雜的,不但起心動念是一個極複雜的過程,它不是一下子就取得完成的形態,而且所起的心念的性質,又各有不同。佛法對于心理現象和思維規律的說明,最爲詳明,遠超一般心理學之上。如西方機能派心理學(Functionalism)以研究心意爲主,專研究一切意識狀態對于人類的作用和影響,大抵不出佛法第六意識及跟它相應的心所,而且有遺漏舛誤。至行爲派心理學(Behaviorism)以爲人類意識渺茫無據,無從研究,必須藉一般動物的全身行爲加以觀察、測驗和比較,雖漸能窺及肉身與藏識隱秘的流行活動的情況,但終不能明確。此外雖尚有幾派,但大致皆同。
佛法把心分爲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我們平常能見色聞聲等,是前面五個識的作用,這譬如門口招徕客貨的人;第六意識由前五識所引起的,活動的力量最強,這譬如接收客貨入棧的專使;第七末那識,“末那”譯爲“意”,意就是思量,它堅固執住第八識爲我,恒常思量,爲煩惱的根本,這譬如完全以主觀來收受貨物的人;第八阿賴耶識,譯爲藏識,我們有生以來,所經過的千萬事情,都能不忘,學習技能工巧,而能辦成,都是這藏識的作用。它能含藏一切種子,這譬如大棧房,一切大小、好壞、淨汙等物,無不藏入。這第八識原是真妄和合,爲諸識的根本,力用很大,衆生的六道流轉,就是由六識的造業,而由它去受報。這八個識,也叫做八個心王。另有五十一個爲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叫做五十一個心所。其中五個是起心動念的必經步驟,叫做“遍行心所”——觸(接觸)、作意(注意)、受(感受)、想(想像)、思(思維),這五個是連貫的;五個是各有各的境界,並不連貫,叫做“別境心所”——欲(欲望)、勝解(認爲)、念(記憶)、定(專注)、慧(判斷);有十一個“善心所”是做一切善事、自利利人的依據——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有六個是“根本煩惱心所”,是一切煩惱的總根——貪、嗔、癡、慢、疑、惡見;有二十個是“隨煩惱心所”,是隨根本煩惱而起的——忿、恨、惱、覆、诳、谄、驕、害、嫉、悭、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不靜)、失正念、不正知(謬解)、散亂;有四個是“不定心所”,是善惡並不固定的——悔、眠、尋(尋求)、伺(伺察)。
八個心王譬如軍官,五十一個心所如所統率的士兵,而且軍官所帶的士兵各有多少?如前五識只與卅四個心所相應;六識與五十一個心所都相應;七識與十八個心所相應;八識只與五個遍行心所相應。
以上八識和五十一心所,是佛法對于心理現象的說明,而且尚是提綱挈領的大要,假使仔細分析更是無量無盡。專研究這方面的叫法相宗,也叫唯識宗。但是由博返約,萬法本屬一體,而所以要這樣詳細分析的緣故,在便于了解它的幻妄而破除之。所以佛說法相,目的在于破相;說唯識,目的在于轉識,正因爲無相之相乃爲實相,無心之心方是真心!
(叁)心、物和性的相互關系
人們都把心物分開來看,只知其爲不一,不知其爲不二。在佛法,則心和物是不可分割的兩面,是一體圓觀的,圓融無礙的。心因物而有,物因心而顯,譬如眼見茶杯,便起茶杯的影像,所以心乃因物而有,是存在決定意識的;但茶杯雖客觀存在,若“心不在焉則視而不見”;又如學佛至相當程度,轉識成智時,也能心不系屬,不受客觀的反映,所以物必因心而顯,心有它的主觀能動的積極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意識也就有決定存在的意義。從知即心之處物在其中,即物之處心在其中,心外無物,物外無心,心物是不二的。
以上是說心和物的關系。至于心、物和性的關系,也是不二的,心和物都是在自性上所起的影像。心和物是有爲法,是相對真理,性是無爲法,是絕對真理;但相對與絕對,並非兩個東西,離開相對便沒有絕對,絕對即在相對中去認識,離開絕對也沒有相對,相對的當體之物即是絕對。所以心經說:“色(物質現象)即是空(性空),空即是色。”即是性和物的不二。楞嚴經所謂色身、山河、虛空、大地“鹹是妙明真心中物”;儒家的孟子養到了浩然之氣以後,也有“萬物皆備于我矣”的說法。心經又說:“受、想、行、識(心理現象),亦複如是。”即是心和性的不二。前面已有水波的譬喻,不難了解。
佛法上有一句名言:“心本無生因境有”,完全是唯物的觀點。但妙在有這“本無生”叁字,“本無生”不是就沒有,還有一個“本無生”的光景。這是佛法所獨有,是學佛的精髓。但這光景究竟是什麼?只好讓讀者去領會了。
四、關于實踐問題
任何學問假使只有理論而不能實踐,是不中用的。佛法是注重實證的,要實證必須實踐,因此,學佛實際上就是一個實踐問題。佛法的理論一點一滴都是實踐的結晶,而且佛法認爲認識與實踐,理解與事修,根本就是一回事,兩者是分不開的。以下我們就來談談實踐的方法,但在談方法之前,必先來總結一下學佛的目的,譬如行路,必先確定方向。
(一)學佛的目的
根據上面的敘述,我們已可了解宇宙人生是生滅不停的假相,是惑、業、苦叁者的連鎖,而惑、業、苦又總不出自心的昏迷妄動。因此學佛的目的,就在于端正行爲,澄清妄念,轉迷爲覺,明心見性;革除一切主觀上迷妄的、暫有的煩惱習氣,證悟到永恒的、不生不滅的、以廣大法界爲範疇的客觀真理——常住真心;開發智慧,明達生死煩惱本不可得,因而從根本上徹底解脫生死流轉和世出世間的一切苦厄,證悟到不是與苦相對的極樂;並廣泛地做自覺覺人的工作,達到覺行究竟圓滿的境界,即所謂“佛”!
(二)幾個學佛的基本條件
學佛的人,必先養成一個“人”應有的優良品質,具備下列幾個基本條件,譬如要造摩天高樓,必先鞏固地基。
一、要常思己過。我們平日舉止行動一定有很多缺點,應該常自檢點,發露忏悔,努力改正;並要養廉、忠職,要慎言、擇交。勤息貪、嗔、癡、慢,戒除殺、盜、淫(邪淫)、妄(妄語)。
二、要存心誠厚。常常悲愍、敬愛和協助衆生,因爲一切衆生同具心性,他人受諸苦惱時,正與我受諸苦惱時的苦,無二無別,易地一想,自然油然而生大悲之心。華嚴經說:“若令衆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又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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