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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福消災之道—感應篇彙編白話精簡本▪P24

  ..續本文上一頁自己招感來的,正應該戒慎恐懼修身省察,建立德行來解除災殃,怎麼可以向它吐口水呢?齊景公由于叁句善語,致使熒惑災星遠離,修養德行的感應,明顯而不欺騙。赤白色的叫做虹,青白色的叫做霓,這是天地陰陽交接時所産生的氣。《詩經》說:“彩虹出現在東方,沒有人敢用手去指它。”《春秋運鬥樞》說:“星散爲虹。”應知所謂的虹霓,其實就是鬥星的余氣,顯著表現在形色上。所以孔子在完成《春秋》和《孝經》的著作時,就向北鬥禱告,感得赤虹下降作黃玉刻文。誰說虹霓不是北鬥的余氣呢?假使有人用手去指它,怎麼會沒有罪過呢?太陽、月亮、星星,稱爲叁光,又叫做叁辰,是上天所分布來照明、監察天下萬物,並垂示一切法則的。太上說:“如果見到太陽、月亮、北鬥星、南鬥星,就要鄭重地叩頭,請求保祐,赦免罪過,不可以輕慢,以免招致災禍。”

  【故事】宋朝的蔡京能夠久視太陽,眼睛不會暈眩,有人說這是顯貴的象征。然而他仗著他的眼力,敢與太陽相抗,明理的人都知道他有輕視君王的心態,最後因爲擅用權力、贻誤國家而被貶死。

  春月燎獵。

  【解釋】春天時焚燒山林來打獵。

  【分析】焚燒山林來打獵,叫做燎獵。有關射飛逐走的事,太上尚且有明文禁戒,何況焚燒山林來打獵,所殺害的生命無窮無盡。但是卻以春天來說明,是因爲春天是萬物生長發育的時期,如果在此時做這種事,上則違逆天道,下則殺害物命,這是最不慈悲的事,並不是其它月份就不禁止。

  【故事】唐朝的劉摩兒,有一天與兒子同時死去。他的鄰居有個姓祈的人,病死以後又再蘇醒過來,就說他到了陰間,看見劉摩兒父子在滾燙的湯鍋中,皮肉都不見了,只見到白骨;過了很久又恢複原來的形狀,恢複以後又消失;久了又再恢複,反覆不停。冥王說:“這個人喜歡放火燒山來打獵,所以受到這種報應!”

  對北惡罵。

  【解釋】對著北方惡言咒罵。

  【分析】吐口水、擤鼻涕只是特別小的事情罷了,但是對著北方吐口水、擤鼻涕尚且都有罪過,何況是惡罵呢?愚癡的人被忿怒的心所驅使,沒有時間顧慮到這種禁忌,從來都不想想,自己生氣時想發泄,神明生氣會怎麼做呢?世間人的口業有四種,其中以惡罵最爲嚴重。佛經上說:“凡夫貪嗔癡叁毒非常熾盛,嗔恚之火常常燃起,一接觸境界就生起嗔恨心,遇到惡緣就生起障礙。所以說話時一旦發怒,就會沖口惡罵,燒傷他人的心,損害到面前的人,使別人痛得像刀割一樣,傷害到很多人,産生無量的苦惱。衆生身體雖然沒有犯過,如果不謹慎口業,也會墮入惡道。”

  【故事】新安有一位婦人,個性凶悍而沒有兒子,就嫉妒小妾所生的兒子,每天到了黃昏,就會對著北方惡口詛咒叫罵。有一天晚上,她又向著北方詛咒,忽然看見一顆星星墜落,體積像鬥一般大,聲音響得像雷一樣。婦人驚嚇得生了病,肚子漸漸大得像是懷了孕,等到生産時,七天都生不出來,其實肚子裏什麼都沒有,經過忏悔後才痊愈。

  無故殺龜打蛇。

  【解釋】無緣無故殺害龜、打死蛇。

  【分析】應世真人說:“一切動物生命都不能殺害,而龜蛇這種生在陰濕處的精怪,是和北方真武星宿相互呼應,更是不可以殺害;如果無緣無故殺害它們,必定遭到悲慘惡報。所以仁慈的人,常常會懇切地救護它們。”

  【故事】有一位富翁,他的住宅旁邊有一棵枯木,他將要把它砍除。晚上夢到一個人,帶著許多人來請求他寬延一些時間,等他們搬遷完畢,再任由砍伐。富翁醒來以後,就派人爬到樹上查看,看到樹中有蛇,蟠集很多,立刻叫人放火燒死它們。不久,他家在半夜經常發現有火飛進室內,起來救火時卻什麼也沒有。像這種情形屢次發生,大家就不覺得奇怪。一天晚上,有一個婢女把火苗掉在木柴上,于是燃燒起來,他的家人以爲是和以前的情形一樣,仍然熟睡而不起來,過了一會兒,想逃卻來不及了,全家都被燒死。

  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余責,乃殃及子孫。

  【解釋】像以上的這些罪過,司命之神會隨著所犯的輕重,奪除他的壽命(重的十二年,輕的一百天),壽命奪盡就死了。如果死後還有未完的罪責,就會殃及子孫。

  【分析】如是等罪,是總結上文的用詞。罪就是“非義而動”以下等事。司命以下的文句,正是說明隨著所造的罪業受到惡報的事實。佛經上說:“業力是從心地生出來的,心是業力的作用;業力牽引心去招感形體,心隨著業力而現出境界。就像影子緊隨著形體,而彎曲端正分明;猶如響會呼應聲音一樣,回應的大小各不相同,一絲毫的報應都不會有差錯。”至于說到殃及子孫,也要貫通叁世來論斷。總而言之,遠在兒孫,近在本身,這種報應非常明顯而不會差錯。因爲自從世人積累惡習、行爲詭詐,傷了上帝好生的慈心,違背祖宗保護的善意,于是導致子孫艱難、宗祀斷絕的果報。有的人歸咎于命數,有的推托給氣禀。唉!天地的大德叫做生,草木禽魚之類,上天還不忍它們受到滅絕,何況人是萬物之靈,怎麼忍心傷害他的子孫呢?所以人如果沒有極重罪惡,子嗣是不會滅絕的。但是惡報還沒有受完,就會連累到子孫,那也是永恒不變的事理。

  【故事】隋朝的楊素勸立炀帝,因此危害到隋朝皇室;他的兒子楊元感最後被炀帝所滅。唐朝的李績勸立武則天爲皇後,因而除去唐朝命脈;他的孫子徐敬業,也被武後所殺。這就是殃及子孫的例證。

  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

  【解釋】又有各種蠻橫霸占他人財物的人,司命之神就會估算他的妻子和家人的情況,來讓他遭受相等的報應,漸漸至于死喪;如果罪惡還不至于死喪,就會有水災、火災、盜賊、遺失器物、疾病、口舌等災禍,來作爲妄取的等量報應。

  【分析】上文已說明隨事受報的因果,而本節又再說明強橫奪取,這是對于有勢力的人來說的。這一項是不仁不義的行爲中最嚴重的,但又是人們所最無法避免的,所以特別再提出來警示世人。橫,就是殘暴強橫,倚仗勢力來欺淩威脅;值,就是原來的數目。當值,就是剛好符合原來所取得的數目。橫取他人錢財,大都是爲了妻子和家人的生活打算,卻不知司命之神也正在算計他的妻子和家人,來報應他的貪惡,那麼想要利益他們,卻剛好足以害他們。以有情識的親骨肉,來換取沒有情識的金錢,真是太可惜了。而且罪惡積滿、壽命奪盡時,肉身也不免會死亡,那麼要這些錢有什麼用呢?如果想在陰府以金錢賄賂來打通關節,只怕陰府不會領情。到了這個時候,有哪一個人不肯看空呢?但是只嫌慢了一點,爲何不在尚未受到報應時,早一點設身處地想一想?幸好在罪惡還比較輕微,尚不至于死喪時,那麼只會受到水災、火災、盜賊、遺失器物、疾病、口舌、不肖子孫等報應。凡是能夠折損、耗散財物的,它的途徑非常廣泛。須知橫取他人錢財,掌理大算盤的司命之神,冥冥之中也會橫取他的財物,錢財到最後還是空無所有;然而遭遇水火盜賊的驚恐、遺失器物的懊恨、疾病的痛楚、口舌爭吵的憤怒與羞辱、子孫不肖的羞辱,總是會讓自己平白吃虧,卻沒有求償的方法,而且還會積欠許多罪孽,無法得到自在,怎麼彌補都還不完,真是無可奈何。那些倚勢橫取的人,一想到這種果報,不但會寒心,而且也應該感到灰心了吧!

  【故事】邢□奉命出使新羅,回程在炭山暫住,看到有一百多位商人運載幾條船的貨物,價值數十萬缗錢,邢□就趁機偷襲,把他們全部殺死,而奪取他們的貨物。到了他的兒子刑縡時,與王□一同圖謀造反,因而被處死,一家人沒一個遺漏的。韋公幹擔任瓊州的州牧,橫取許多錢財,等到任滿要返鄉時,船只翻覆在水中,所有的財物完全散失,只留下身命幸免于難。呂師造當池州刺史,侵奪百姓的財物,滿載而歸,忽然大火焚燒了那些財物,只有船只和人未受傷害。胡應桂和陸一奇,兩人聯合引誘官家子弟賭博,騙取他們的家産;忽然,胡應桂瞎了一只眼睛,陸一奇則是跛了一條腿,從此一生殘廢又貧困。

  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

  【解釋】又有冤枉殺人的,就像換取刀兵相殺一樣。

  【分析】上面說到橫取,而這裏接著又說冤枉殺人,是因爲冤枉殺人這一件事,經常是由于貪愛、吝惜錢財而引起的。冤枉殺人的事,大概來說有七種。第一是判決訟案:法官接受賄賂,冤枉誣陷他人,行爲任性殘酷。第二是帶兵打仗:趁機屠殺、擄人,掠奪財物,假藉理由取人首級來冒領戰功。第叁是醫生用藥:爲了謀財而販賣假藥,或開錯藥方醫死病人,還昧著天理加以攻擊。第四是破壞身孕:爲了節省費用不養女嬰而加以溺斃,縱欲懷孕而墮胎。第五是衙門惡吏:利用職權詐騙財物、陷害百姓,欺蒙上級且橫取、虐待百姓。第六是風水害人:收買風水專家,遷移、破壞他人墳墓的風水,來陷害他人。第七是庸師誤人:不學無術而誤人一生,傷害他人的子弟。以上這些殺人的方法雖然不一樣,但是冤枉折殺人的情況卻相同。以上這些罪過,是天律所不能赦免的,不是遭受人爲的禍害,必定會有上天的刑罰,雖然說是殺人,其實就是自殺。

  【故事】宋朝某一個禅師年輕時喝醉酒,和人爭奪錢財時奮力重擊對方,那人立刻死亡。他畏罪逃到遠方,出家後勤苦修行,于是得以徹悟佛理,成爲大禅師,開堂講說佛法,學生有幾百人。當他七十多歲時,忽然有一天沐浴升座,告訴大衆說:“你們不要動也不要說話,看老僧了結四十年前的一件公案。”坐到中午時,有一位武官突然到來,扳起弓箭想要射殺他。禅師合掌說:“老僧等您已經很久了!”武官驚奇地說:“我與和尚素不相識,但一見面就想殺你,我自己也不明白其中的原因。”禅師說:“欠債還錢,這是很公平的交易,但請下手,不必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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