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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對兩性關系▪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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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腹

  

  犯之傷元神。

  

  病後

  

  犯之變證複發。

  

  胎前

  

  犯之傷胎。故凡有孕後。即宜分床絕欲。一則恪遵胎訓。一則無墮胎之患。及小兒胎毒胎瘁。凶險疳痘。遊風驚痫。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正。女必貞靜幽閑,自然不犯淫佚。

  

  産後

  

  十余日內犯之婦必死。百日內犯之婦必病。

  

  天癸來時

  

  犯之成血麻證。男女俱病。

  

  竹席

  

  竹性寒涼。犯之易感寒氣。

  

  薄衾

  

  犯之寒氣入骨。

  

  窗隙有風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交合才畢。嬰兒在旁啼哭。勿則與乳。

  

  交罷勿即揮扇。及飲冷茶水。以若過受涼。或至即死。

  

  一夕勿兩度。

  

  勿服春方邪藥。

  

  勿蓄縮不泄。

  

  生病

  生瘡

  出痘

  

  非十分複原。萬不可犯,犯則多半必死。

  

  目疾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虛勞證

  

  雖養好強健。猶須斷欲一年。若以爲複原而犯,多半必死。

  

  傷損筋骨

  

  好後猶須戒百七八十日。若未過百日。犯之必死。縱過亦必致殘廢。

  

  過辛苦

  過操心

  過熱

  過驚恐

  過憂愁

  

  皆不可犯。犯之輕則痼疾。重則即死亡。

  

  

  

  

  按照以上每個月的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子扣除外,每個月也還有六七天,是毫無忌犯的日子。懂得保身的人,每月最多只叁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強固。而且欲事少必多生男子,後代的身體也比較強壯。而一般剛新婚的年輕人,往往縱欲戕身,不知道節製,導致身體衰弱壽命減短,夫妻不能夠白頭偕老,這是相當可悲可歎的啊!所以至盼世間夫妻,都能夠謹守以上的戒期,一則可以保身立命,再則也使自己往後能夠享有長壽健康白頭偕老的快樂,和子孫衆多的福慶。

  損子墮胎。

  【解釋】損害已經生下來的小孩,墮掉仍在胎中的胎兒。

  【分析】人的身體至爲尊貴;得到人身,更是非常的困難。而且人當出生的時候,諸天的天神稱慶,司命之神定算,可以說是驚天駭地,實在尊貴的難以形容!而且小孩剛剛出生,到底虧欠了父母什麼?但是有的狠心父母,竟然敢把嬰兒殺掉。又與人淫奔的女子,懷孕之後就墮胎;這種的行爲簡直就連禽獸都不如,沒有辦法開導曉谕啊!至于有人因爲家中貧窮,而厭惡孩子生的太多,就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而溺殺,或是在未出生的時候就墮胎;要知道殺人的罪業,是莫可忏贖的啊!物命至爲微細,尚且想要放生戒殺,況且是自己的兒女啊!凡是今生沒有孩子,或是生了孩子養大就死了,或是臨老的時候,孩子反而先死;這些都是過去生中,造下了這種的惡業,所招到的果報啊!

  【故事一】錢邦偉在擔任貴溪縣縣令的時候,因爲當地的習俗生了女兒之後,多不肯養,就把女嬰溺死,于是錢邦偉就恩威並濟,重賞重罰,嚴格的禁止溺殺女嬰;若是殺掉女嬰,五家都要受到連坐的處罰,因此而救活了許多的女嬰。錢邦偉後來升任汀州太守,並且享有很長的壽命,子孫都很發達。

  【再析】像錢邦偉禁止百姓損子墮胎,就能夠獲得如此的福報;現在的人應當隨時的勸導他人,不要犯此惡業,功德也不小啊!

  【故事二】從前郭印的女兒郭引鳳,被兩個鬼追攝她的魂魄,遍曆了十八個地獄;她看到最後的一個地獄,有位冥王坐在殿上,大殿的下面,則有數百名的婦人,依序排列的站著;而且每個人都有小孩,抱著她們的腳在哭泣號叫:“還我命來!還我命來!”這些婦人,有的是因爲女兒生多了,就把女嬰溺死;有的是因爲家裏貧窮,生了孩子養不起而殺掉;有的是因爲妻子妒忌妾有身孕,就把妾腹中的孩子打墮掉;有的是因爲懷了私胎,于是就把胎兒毒死;有的是因爲爭執打鬥,觸動了胎氣而使胎兒流産;有的是因爲討厭孩子啼哭,毆打或丟摔孩子,至使孩子死亡;有的是因爲照顧孩子不謹慎,而使孩子死于非命;冥王都一一的加以诘問。每位婦人的身上,都被戴上了枷鎖,而且面容憔悴,身體瘦弱,看起來十分的可憐。郭引鳳返回陽間之後,就把看到的情形,都告訴了父親。郭印就把這件事情,寫在天甯寺的牆壁上,以警惕世人。

  【故事叁】婦人楊阿剩,自幼貧又病,晚年更狼狽,臨終的時候,她自言自語說道:“我前生的時候,本來是一位醫生,幫病人看病的時候,沒有注意詳細的檢查病情;有一次,有位婦人自稱肚子裏面長了毒蟲;我也不能分辨她已經懷有了身孕,就馬上給她服下芫花酒,這樣就可以把毒蟲打出來;結果婦人服下芫花酒之後,與肚子裏的雙胞胎一起都死了。因爲我看錯了病,給錯了藥,因而就殺死了叁條人命啊!陰司的冥官,就以這個殺人的罪名來處罰我,我在陰間的苦受滿之後,又處罰我投胎作女人,這一生已經是第叁次了;而且生生世世都要做下賤的奴隸,必須經常的忍受貧窮饑渴的煎熬,幾乎很少有安甯的日子;我的這種遭遇,可以告訴世間做醫生的人,一定要以我爲戒啊!”說完之後,楊阿剩就死了。

  【結語】文昌帝君說:“兒女不孝父母,自然會有天律來責罰誅戮;兒女無罪而父母卻殺掉兒女,這就等于是殺天下的人民啊!而且父母欲殺兒女,爲何不節製自己的欲望呢?竟然敢殺人而不顧天理;今世像這種的人,怎麼能保證沒有呢?我看在酆都鬼城中受罪的人,有很多都是犯了這個罪啊!因此盼世人要急急的反省覺悟,不要使自己加速的招到天譴啊!”

  【附錄】淨空老法師就信衆所問對墮胎問題的開示,摘錄自“了凡四訓講記”乙書中第叁四叁及叁四四頁。

  有一位同修來問我:“超度嬰靈(墮胎)有沒有效?”

  我告訴他:“沒效!你以爲超度就沒事了?”

  他說:“那萬一這小孩生下來是個殘障,那不是很痛苦?不如就叫他不生。”

  “我們要曉得,生一個小孩殘障,那是來討債的。你欠他的債,還不讓他來討,還要殺他一條命。換句話說,你過去欠他的債,現在再加上命債,以後更不得了!現在科學家只看到眼前這一段,不知道後世的因果--因果通叁世,這決定是大罪。”

  他說:“小孩還沒有成形,只懷一、兩星期。”

  我說:“不行!神識一投胎他就來了,成形不成形沒有關系。他一投胎,他就找上你了,你跟他過去世就有瓜葛了--所謂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如果他是來報恩的,你把他殺害,恩將仇報,以後變成仇人;明明是孝子賢孫來報恩的,你殺害了他就變成仇人、怨家了!這還得了?不得了!你做一點功德,花幾個錢,安個牌位就能超度?沒這種事!那是騙自己,安慰自己,不是事實。”

  行多隱僻。

  【解釋】行爲多是不光明不正大。

  【分析】行爲隱僻,例如奸盜邪淫等類的事情,凡是不可與天知,不可對人說的都是啊!然而其中比較大的,必定是屬于淫穢的事情;所以太上把行多隱僻,寫在損子墮胎之後,是有祂的道理啊!

  【故事】明朝冒起宗先生說:“浮梁邑北有位叫張明叁的人,隨同父親官職遷調到瓊崖上任,所住的官舍就在李指揮住宅的隔壁;李指揮的兩個女兒,十分的漂亮;張明叁就暗中的與她們發生了奸情;後來張明叁要回浮梁老家,就偷偷的帶著李指揮的兩個女兒一齊私奔,先把她們藏在船裏,將要渡海的時候,李指揮急速的追趕而至;張明叁這時候無計可施,就很快的把兩姊妹推落水中淹死了。十年之後,張明叁患了腰痛的毛病,就請了孫醫師幫他治療;在服了孫醫師開的藥之後,他腰痛的毛病就好了一些;當天晚上,孫醫生就夢到自己,在裏之梅附近的海灘捕魚,海水中忽然有二位女子,裸露著身體向他走了過來,捉著他的衣服說道:“我們兩姊妹是海南地方的人,專程來這裏爲張明叁治病的,難道你想要搶我們的功勞嗎?”因而就把孫醫師拉入水中。孫醫生驚醒之後,已經是嚇得汗流夾背了。第二天的早上,孫醫師就把昨天晚上的夢境告訴了張明叁,明叁就拍胸歎氣的說道:“唉!我的罪業已經現前了,難道我的死期快到了嗎?”果然一個多月以後,張明叁就死了。

  【再析】這是男女間的行多隱僻,而且是互相的受到報應啊!張明叁與兩姊妹,最初偷偷的幽會,而後又一齊暗中的潛逃;然而兩位姊妹竟然死在張明叁的手中,而張明叁在十年之後,又死在兩姊妹的鬼魂報複索命下,可以說是報應的實在太巧妙了,而且絲毫不爽啊!大抵奸淫他人的妻女,和害人家的功名,這兩件事情,是最隱僻了,也是最傷人心和最傷天理啊!所以奸淫別人的妻女,自己的妻女,也必定會被別人奸淫;而害別人功名的人,自己的功名,也一定會被別人所害啊!俗話說:“暗室之中,做了虧心的事情;而神明的眼睛,就像電一般的明察啊|”所以怎麼可以做壞事呢?

  【附錄】祖師大德開示數則。

  印光大師說:“在凡夫地,誰無煩惱。須于平時預先提防,自然遇境逢緣,不至卒發。縱發,亦能頓起覺照,令其消滅。起煩惱境,不一而足。舉其甚者,唯財色與橫逆數端而已。若知無義之財,害甚毒蛇,則無臨財苟得之煩惱。與人方便,究竟總歸自己前程,則無窮急患難求救,由惜財而不肯之煩惱。色則縱對如花如玉之貌,常存若姊若妹之心。縱是娼妓,亦作是想,生憐憫心,生度脫心,則無見美色而動欲之煩惱。夫婦相敬如賓,視妻室爲相濟繼祖之恩人,不敢當作彼此行樂之欲具,則無徇欲滅身,及妻不能育、子不成立之煩惱。子女從小教訓,則無忤逆親心、敗壞門風之煩惱。至于橫逆一端,須生憐憫心,憫彼無知,不與計校。又作自己前生曾惱害過彼,今因此故,遂還一宿債,生歡喜心,則無橫逆報複之煩惱。然上來所說,乃俯順初機;若久修大士,能了我空,則無盡煩惱,悉化爲大光明藏。”(正)複高邵麟書四

  印光大師說:“聰明人,最易犯者唯色欲。當常懷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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