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社會、全國民的佛法。照這樣的先將中國的佛教提高以後,中國的佛教團才能出而聯合各國的佛教團或佛教徒衆,組成全世界的佛教團,共同努力,將現今世界人類所最需要的佛法發揚實行出來,成爲全世界人類的新信仰了。簡括的說:總要本著佛陀的大慈悲願力,造成能實行佛陀大慈悲願力佛教團,有了這種的教團,才能夠實現佛法濟世利人的力量。否則、我國佛教的情形,但有家族式的各獨寺院,和散漫般的雲水個人,所依賴以生活的一切,都將不能保存,﹝注叁﹞還有什麼能力來濟人利世呢?佛法中的各種好聽名詞,不都成了空話了麼!所以、如果要佛教在這人世間有事實上的功用,必須有健全的份子,和完善的教團,才能夠覺破世人的迷惑,才能夠拯救世人的苦惱,才能夠有真正的佛教,世界人類也就可以從真佛教中得著普遍的信仰了。(晦盦記)
記者將講演錄繕寫將竣時,適接居士林寄來法師之講演底稿,茲將原稿中有爲講演所未及者,別列爲注,以備參考。
(注一)余此次遊曆之所經,適爲自西向東之繞地一周,但中間亦不少自南向北又自北向南之曲線耳。自東向西行,以在大西洋及太平洋上爲最直。每行二叁日,須減退一小時,大約從上海經南洋、印度洋、大西洋而抵紐約,差十二小時;故于太平洋上之遠西遠東分界處,自西向東則增一日,自東向西則減一日也。自北向南者,考由上海向新加坡,及舊金山向檀香山,天氣則由冷而熱;自南向北者,考由紅海向地中海,及由檀香山向日本,天氣則由熱而冷,此爲環遊中所感時序氣候之變化也。中國在亞洲之東,繞向亞洲之南所經者,爲安南、柔佛;由是西向,則爲錫蘭、印度、波斯、阿剌伯;由是向北而入紅海,東岸即阿刺伯,西岸即非洲,兩岸皆大沙漠,故異常炎燠。由紅海經蘇彜士運河而達地中海,東岸之亞洲,有漢志、猶太、土耳其等;西岸之非洲,則埃及等。此所經亞、非二洲多古國,乃今除暹羅、土耳其二叁國能獨立外,余若印度等皆已淪爲歐洲法、英、荷、比諸國之屬地,殊爲可歎!就宗教言,爪哇、印度、及波斯、阿富汗等,本爲佛教流行之地,今印度則惟有婆羅門教、回教、耆那教,余則惟有回教及新傳入之耶稣教;而佛教殘存之古佛,僅可見之于歐洲諸國之東方博物院耳!回教諸國之身曆其境者,僅一遊埃及首都之開羅,即著名金字塔所在地,類多偉大之回教堂;土耳其等曆代帝王之墳塔,亦多有在其中者。而開羅已爲一英國式之新市場,人口百萬,爲非洲之第一大都市焉。在地中海經過者爲意大利,至法國南部之馬賽而登陸,約車行八小時至裏昂,再八小時至巴黎,法國之首都也。余住巴黎兩次,約五十日,由巴黎渡海至英京倫敦,舟車僅八小時;倫敦至比京白魯塞爾,舟車亦僅八小時。余在英、比二國約一月,由比京至德京柏林則爲十七小時。余在德國所遊之城市較多,若柏林菜勃齊、耶納、佛郎府、達姆斯達、敏興等。歐洲夏間不甚熱,頗宜遊覽,惜余乃在秋冬,草木黃落,風雪嚴冷,未免減興!春間至美國東部之紐約、華盛頓、芝加哥等,雪猶未消。惟一至西部之加裏福尼亞州等處,則山青氣和,常年如在晚春初夏之時,殊足增人快感也。余在歐、美諸國參觀者,爲各大學校、圖書館、博物院、公園等。法國有皇宮二處:一即浮羅博物院,內以圖畫爲多;一距巴黎二小時火車之凡爾賽皇宮,宮外林泉清曠,宮內保存舊時帝後起居之形狀,壁間圖帝王曆史以供觀覽。余觀德國之敏興、柏林等皇宮,建築陳設亦略相同。比國之非洲博物院,亦皇宮之模仿凡爾賽者。博物院有普通者,有專門若天文、交通、工業、農産、植物、動物、民族曆史等者。例如天文博物院之天文室中,利用電器電光之作用,旋轉屋中之圓頂,周天日月星辰之交錯流布,曆然如觀掌文。據雲:國家圖書館以法國藏書爲最多,然英、德及華盛頓之國會圖書館,亦不相上下。各大學除德圖書館之外,各科又有各科之圖書館,加以各學者各有一屋書籍,常人亦皆有幾架書籍,故書籍之富,實爲歐、美近代文化發達之一征。即中國文之書籍,不論新舊,凡中國所有者,彼東方學校或圖書館中,大抵有之;而中國所已無之古籍、古器物、古美術品,亦時可考見于彼都之圖書館、博物院、展覽會中。余在柏林時,適開中國展覽會,德國駐華蔔爾熙公使等曾邀同觀,商、周之古器,亦陳不少。其他于各國東方博物院中,見關于佛教之雕刻、圖畫尤富,其屬于爪哇、新疆、波斯、阿富汗等國之佛像、及佛教史之雕繪,多爲向所未見聞者也。
(注二)余之講演,皆爲佛學。法國之大學院、巴黎大學及東方語言學校等聯合所開之講演會,則在東方博物院。其他尚有東方文化學會、證道學會、及佛教美術學校等講演。英國由牛津、劍橋、倫敦教授等聯合所開之講演會,則在東方文字學校。于德、美兩國中講演尤多。英、比、德諸處之演詞,已見本年第一期海潮音記載。美國則著名大學哥倫比亞、耶路、芝加哥、加裏、福尼等,皆曾講演,而美國在紐約、哈福、蔔技利由各宗教學院,亦因請講而得參觀考察之機會。關于宗教研究之專門學院,不能不推美國爲最善。法國天主教之大主教及英國爲曆代帝後墳墓所在之皇家教堂主教,皆曾約余相晤,並參觀教堂中之一切。其余在法、英、比、德、美諸國,遊觀天主教、基督教、回教、猶太教等之教堂,不一而足。過耶誕節,則觀于柏林之某大教堂;過複活節,則觀于舊金山之某天主教堂。他若英國美以美會之紀念會,及各教堂之講演,亦多往參觀;以紐約之福斯登牧師聽講之情形爲最盛焉。
(注叁)寺廟管理條例,乃表示政府解散中華佛教總會而産生之一種代替物,及保持寺僧變態家族之弊製,使不能成爲中國各級佛教會之障礙物也。今內政部所依據改訂之寺廟管理條例,除加入可由地方政府解散廢止以奪取寺産之外,其他概襲其舊。今既明非有佛教會不足以住持且發展佛教,故非要求取銷之不可。夫佛教與回教等同爲宗教,彼教之教堂、禮拜寺等既無此等條例,獨令佛教之僧寺與道教之道廟有此條例,殊爲可怪!今吾佛教當爲堂堂正正之宣言,凡屬于佛教之寺廟財産,當爲佛教僧完全所有,斷不容任何人假借任何名義可許其攘奪;其不屬于佛教之寺廟財産,設非其所有權者願捐施于佛教,佛教僧斷然無所貪戀。至佛教僧所有之寺院財産,應如何管理支配,由全國佛教僧所組各級佛教會處理之,于政府則批准各級之教會章程,俾可照章行使其教會權,並于內政部設一宗教局,專掌管宗教之行政,以示宗教平等。然在此訓政時期,可先由內政部設一宗教整理委員會,以整理關于國內之宗教,至整理完竣時撤銷之。關于各宗教寺院庵堂及財産,宗教整理委員會應規定其所有權及管理權,例佛教寺産之所有權在中國各級佛教會,其管理權則屬之由各級佛教會所選任之各寺産住持或職員;革除以剃派、法派等變態之傳繼習慣,並由宗教整理委員會舉行各宗教寺産登記,然後各歸各宗教教會所有管理之。至有宗教教會之組織法,應有同異;例佛教會應爲各縣、各省、全國之叁級,會員大致分僧衆、信衆,寺庵僧衆爲當然僧衆會員,應舉行考試登記,汰除莠劣,其自願還俗者聽。信衆之個人入會與否,聽其自由,唯組織成團體者,應悉加入佛教會,以收佛教團體統一之功效焉。晦盦速記。(見海刊十卷四期)
(附注)原題“歸國後在上海佛教居士林演講詞”,林刊作“太虛法師在本林講演詞”,今改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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