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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叁篇 思量能變識诠釋)▪P7

  ..續本文上一頁:放逸、掉舉、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此十,一切染汙心起,通一切處,叁界系故。若無邪欲邪勝解時,心必不能起諸煩惱。于所受境,要樂合離,印持事相,方起貪等諸煩惱故。諸疑理者,于色等事必無猶豫,故疑相應亦有勝解。于所緣事亦猶豫者,非煩惱疑,如疑人杌。余處不說此二遍者,緣非愛事,疑相應心,邪欲、勝解非粗顯故。余互有無,義如前說。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謂前九法,十隨煩惱,加別境五,准前理釋。無余心所,如上應知。

  講解:第叁家說,有十個隨煩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因爲《瑜伽論》上說:放逸、掉舉、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這十個隨煩惱,它們在一切染汙心生起的時候,遍通于一切處,及叁界的系縛。倘若沒有邪欲及邪勝解,那凡夫的心必不能起一切煩惱。因它們對于所受的順境要樂與之合;逆境要樂與之離。必須以勝解來印持這些事相,才能生起對順境的貪,對逆境的嗔等一切煩惱。

  問:勝解,是決定印持。疑,是猶豫不定。這二法既然相違,如何都與一切染心相應?答:于理可疑,于事必印,凡是疑理的人,對于事實的印證,必定沒有猶豫。所以與疑相應的染心,也有勝解。問:若在所緣的事上也有猶豫,則無所印持,這個疑不是就沒有勝解了嗎?答:那不是煩惱的疑。好像恍惚中看見一個木樁,疑是爲人。問:這邪欲和邪勝解二法,如果是遍一切染心的話,何以余論不說?答:那是因爲緣非所愛事,及與疑心相應的時候,這二法的行相微細,所以不說。此處粗顯,所以才說。其余八個隨惑的意義,在前面或第一家有第二家無;或第一家無第二家有。都同他們所說一樣。然而第七識的相應心所,有二十四個。那就是:前面所說的四根本煩惱、五遍行,再加上十個隨煩惱,及五個別境。其意義,准如前釋。其余不相應的心所,如善十一、不定四、六根本煩惱、十小隨煩惱,也都和上面的說法一樣。

  論文九:有義,前說皆未盡理。且疑他世爲有爲無?于彼有何欲、勝解相?煩惱起位,若無惛沈,應不定有無堪任性。掉舉若無,應無囂動,便如善等非染汙位。若染心中無散亂者,應非流蕩非染汙心。若無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煩惱現前?故染汙心決定皆與八隨煩惱相應而生,謂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忘念、不正知、念、慧爲自性者,不遍染心,非諸染心皆緣曾受,有簡擇故。若以無明爲自性者,遍染心起,由前說故。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謂前九法,八隨煩惱,並別境慧。無余心所,及論叁文,准前應釋。若作是說,不違教理。

  講解:這是第四家護法的正義。它說,前叁家所說都未盡理。懷疑未來世是有是無,論說是五種疑相(它世、作用、因果、實中、諸谛)之一,怎能說疑事不是煩惱?既是煩惱,試問在這個它世有無的疑惑上,有什麼希望決定的欲、勝解相?這是破彼第叁家有欲、勝解的十遍染義。

  惛沈,以無堪任爲性;掉舉,以囂動爲性。如果煩惱起時,沒有惛沈,那就不一定有無堪任性了。若有堪任,便是善性,怎能名謂煩惱?如果沒有掉舉,就應當沒有囂動。若無囂動,便同善、無記一樣,那就不是染汙心了。這是破第二家無惛沈、掉舉的六遍染義。

  散亂、失念、不正知,皆以無明爲體,癡分所攝。假定染汙心中,沒有散亂,那就應當不是流蕩,也不是染汙心了。假定沒有失念,及不正知二法,那如何能使煩惱現前?這是破第一家無散亂、忘念、不正知的五遍染義。

  因此,一切染心,決定都和八個大隨煩惱相應而生。那就是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忘念和不正知二法,不可以別境的念、慧爲它們的體性;若以念、慧爲體性,那就不能遍一切染心了。因爲並非一切染心,都緣曾經受過的境界,都有慧的簡擇。若以無明爲性,那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而生了。因此,第七識的相應心所有十八個。那就是四根本煩惱、五遍行,八個大隨煩惱,再加上一個別境的慧。至于相應法中,沒有的其余心所,如:別境四、善十一、根本煩惱六、小、中隨煩惱十二、不定四、邪欲解二,以及所引的論文,都和前叁家的解釋一樣。

  論文十:此染汙意,何受相應?有義,此俱唯有喜受,恒內執我生喜愛故。有義,不然,應許喜受乃至有頂。違聖言故。應說此意四受相應。謂生惡趣憂受相應,緣不善業所引果故。生人欲天初、二靜慮喜受相應,緣有喜地善業果故。第叁靜慮樂受相應,緣有樂地善業果故。第四靜慮乃至有頂舍受相應,緣唯舍地善業果故。有義:彼說亦不應理。此無始來,任運一類緣內執我,恒無轉易,與變異受不相應故。又此末那與前藏識義有異者,皆別說之,若四受俱,亦應別說。既不別說,定與彼同,故此相應,唯有拾受。未轉依位與前所說心所相應。已轉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起,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識已轉依位唯舍受俱。任運轉故,恒于所緣,平等轉故。

  講解:這染汙的第七識,在憂、喜、苦、樂、舍五受中,和那一受相應呢?此有叁家異解:第一家說,第七識只和喜受相應,因爲它恒向內執第八識爲我,而起了對我的喜愛。

  第二家說,不然,因爲經論上說,第七識是隨著第八識流轉到叁界九地,高達于有頂天(注:有頂之名有二解,一者色界第四處色究竟天,在有形世界之最頂,稱爲有頂;二者無色界第四處非想非非想處,位于世界最頂,稱爲有頂。此處指第二說。)而喜受則僅止于色界二禅的“定生喜樂地”。若說喜受與第七識俱,那就應許喜受亦通于有頂天。如此則與聖言相違。應當說第七識與憂、喜、樂、舍四受相應,即生到地獄、餓鬼、畜生叁惡趣的,便與憂受相應,這是緣不善業所引的報果。生到欲界人、天趣,及色界的初、二禅天,便與喜受相應,這是緣有喜地的善業報果。生到第叁禅天,便與樂受相應。這是緣有樂地的善業報果。生到第四禅天乃至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天——有頂天,便與舍受相應,這是緣唯有舍受的善業報果。

  第叁家說:第二家所說的也不合理,因爲第七識自無始來,任運一類緣內執我,從沒有轉變和改易,它與變異的憂、喜、苦、樂等受是不相應的。再者,凡第七末那與第八藏識,其義有別者,論中都予以別說。如果第七識與憂、喜、樂、舍四受相應,頌文也應當別說。既不別說,則第七識的相應受決定和第八藏識相同,因此和末那相應的唯有舍受。

  第七識在尚未轉識成智以前,它的相應心所,與前師所說的一樣。既已轉爲平等性智,那就唯與二十一個心所俱起,這二十一個心所是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也如第八識一樣于轉依位唯與舍受相應,任運而轉,永遠以平等性智對待所緣的對象。

  第六章 叁性分別門

  論文一:末那心所,何性所攝?有覆無記所攝,非余。此意相應四煩惱等是染法故,障礙聖道,隱蔽自心,說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如上二界諸煩惱等定力攝藏,是無記攝。此俱染法所依細故,任運轉故,亦無記攝。若已轉依,唯是善性。

  講解:第七末那識及其相應心所,在善、惡、無記叁性中,是那一性所攝呢?答曰:如頌文中所說“有覆無記攝”,而非其他。因爲末那識相應的貪、癡、見、慢四根本煩惱,是染汙法,能障礙聖道,隱蔽了本非染汙的清淨自心,所以名爲有覆;它不是善性,也不是惡性,所以稱爲無記。就像色界、無色界有情的一切煩惱,由于定力攝藏而是無記性一樣,這第七識在未轉依前的相應煩惱,雖無定力攝藏,而所依的心王行相微細,任運而轉,所以也是無記性攝。若已轉依,那就不是無記,而是唯一的善性了。

  第七章 界系分別門

  論文一:末那心所何地系耶?隨彼所生,彼地所系。謂生欲界現行末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系。乃至有頂應知亦然。任運恒緣自地藏識執爲內我,非它地故。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系屬彼,名彼所系。或爲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系縛,名彼所系。若已轉依,即非所系。

  講解:界系分別門,是指第七末那識和它相應的心所,在叁界九地中是系屬于那一地?正如頌文所說:“隨所生所系”。即是隨第八識,第八識生到那一地,它就爲那一地所系屬。例如第八識生到欲界,末那識和它的相應心所自然爲欲界所系。以此例知,乃至生到有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地,也一樣爲非想非非想處地所系。因爲這第七識是任運恒緣第八藏識執以爲我,而不是緣其它的界地爲執我故。

  倘若那一地,當前現起第八異熟藏識,就叫做“生彼地”。染汙的末那識緣彼藏識執以爲我,也就系屬于彼,而名爲“彼所系”了。或爲彼地的一切煩惱所系縛,而名“彼所系”,這是約第七識未轉依而言;若末那識已轉依爲平等性智,那就不被界地所系縛了。

  第八章 起滅分位門

  論文一:此染汙意,無始相續,何位永斷或暫斷耶?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阿羅漢者,總顯叁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現行俱永斷滅,故說無有。學位、滅定、出世道中俱暫伏滅,故說無有。謂染汙意無始時來,微細一類任運而轉。諸有漏道不能伏滅。叁乘聖道有伏滅義。真無我解違我執故。後得無漏現在前時,是彼等流,亦違此意。真無我解及後所得俱無漏故,名出世道。滅定既是聖道等流,極寂靜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斷此種子故,從減盡定聖道起已,此複現行乃至未滅。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非見所斷,是染汙故,非非所斷,極微細故,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勢力等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斷此種成阿羅漢,故無學位永不複起。二乘無學回趣大乘,從初發心至未成佛,雖實是菩薩,亦名阿羅漢,應義等故,不別說之。

  講解:現在解釋“起滅分位門”。問:這染汙的末那識,自無始以來永恒相續,要到什麼果位才能永久斷滅、或暫時斷除呢?答:《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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