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

  于淩波居士講授

  佛光山叢林學院.臺中慈明佛學研究所佛學講義

  第一章 能變差別門

  第二章 自性行相門

  第叁章 叁性分別門

  第四章 心所相應門.泛說六位心所

  第五章 叁受門

  第六章 心所相應門.詳釋六位心所

  第七章 所依門.俱不俱轉門

  第八章 起滅分位門

  第九章 綜合分別八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

  (本篇頌文,由第八頌至第十六頌,如第一章科分。)

  第一章 能變差別門

  論文一: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叁龍變,其相雲何?頌曰: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爲性相,善不善俱非。

  講解:前面講完了第二能變的第七末那識,那麼第叁能變的前六識,它的義相又是怎麼樣呢?《唯識叁十頌》頌文曰:“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爲性相,善不善俱非。”頌文的意思是:然後是第叁能變,它有六種差別,其特點是了別外境,其性質包括善、惡、無記叁性。

  本篇九章頌文,其中包括了九個題目,就是诠釋前六識,是以七段九義來科分,七段又稱七門,其科分如下:

  一、能變差別門 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體別門

  二、自性行相門 了境爲性——————————————————自性門

  相——————————————————行相門

  叁、叁性分別門 善、不善、俱非———————————————叁性門

  四、相應門:

  甲、列六位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相應門

  乙、受俱 皆叁受相應———————————————————受俱門

  遍行 初遍行觸等

  別境 次別境爲欲,勝解念定慧

  善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叁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煩惱 煩惱爲貪嗔,癡慢疑惡見

  隨煩惱 隨煩惱爲忿,恨覆惱嫉悭,诳谄與害憍,無慚及無愧

  掉舉與昏沈、不信並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如

  不定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五、所依門 依止根本識—————————————————所依門

  六、俱轉不俱轉門 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俱轉門

  七、起滅分位門 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起滅門

  論文二:次中思量能變識後,應辯了境能變識相。此識差別總有六種,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立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根。雖六識身皆依意轉,然隨不共立意識名,如五識身無相濫過。或唯依意故名意識,辯識得名,心意非例。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順識義故,謂于六境了別名識。

  講解:由此向下,先解釋七門中的“能變差別門”。論文曰:其次說罷第二思量能識後,應當解釋第叁了境能變識。這了境能變識總有六種,因爲隨順六根六境不同的功能,稱做: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或有問曰:識的立名,實通于根和境,爲何要隨根立名呢?論主答曰:因爲隨根立名有五種意義,例如:一者依于眼根之識,名叫眼識。二者眼根所發之識,名叫眼識。叁者屬于眼根之識,名叫眼識。四者幫助眼根了境之識,名叫眼識。五者識如于根名叫眼識(注:如眼根等是有情數,故眼識等也變爲有情數)。眼識如此,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六識皆仗意根而發生作用,今既依根立名,就應當都叫做意識才對,何以獨名第六爲意識呢?答曰:雖然六識都依末那識發揮作用,但只有第六識依第七不共意根而立意之名,如前五識,各依它們不共的五根而得名,這就沒有混濫不清的過失。或者說,只有第六識依于意根,所以稱爲意識。

  問:若第六識依于意就名叫意識,那麼第八識也是唯依于意;第七識,也是唯依于心,這樣就應當稱第八識爲意識,第七識爲心識才對啊!答曰:這是辯論六識之所以得名,與心意無關,不能比例。

  前六識或稱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法識,這是隨境立名,與隨根立名爲眼識乃至意識的名義不同。所謂隨境立名,就是順著識能了別六境的意義而立識名。

  論文叁:色等五識唯了色等,法識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別法,獨得法識名,故六識名無相濫失。此後隨境立六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但可隨根無相濫失。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轉者,且依粗顯同類境說。佛地經說:成所作智,決擇有情心行差別,起叁業化,作四記等。若不遍緣,無此能故。然六轉識所依所緣粗顯極成,故此不說。前隨義便,已說所依,此所緣境,義便當說。

  講解:有問曰:色等前五識所了別的色等五境,都叫做法,第六法識所了別的法境裏,也有色等五境在內,何以不名色等五識爲法識呢?答曰:色等五識,只能各自了別各自的境界,所以不名法識;第六識能了別一切法,所以不名色等五識而名爲法識。

  上面隨境所立的六種識名,是依五種色根還沒有得到自在位的凡夫而說的。若是得到自在位的二乘聖人,那時便能五根互用,無論用那一根發識,都能遍緣六境。因此,六識的名稱只好隨根而立,稱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以免混濫。

  《大乘莊嚴論經》上說:如來的五根,每一根都能緣五境,但那是依粗顯和同類的境界來說的。實際上,如來諸根互用,一緣一切。所以《佛地經》說:佛轉五識爲“成所作智”,能夠抉擇各個有情的心行差別,而起身、語、意叁業的對治教化。又能作一向記、分別記、反诘記、舍置記這四種記別,以決了當來的果相。如果如來不是一根遍緣諸境,怎麼會有這種功能。然而六轉識所依的根,所緣的境,色相粗顯,這是大乘和小乘都承認的,所以本頌都略而不說。

  第二章 自性行相門

  論文一:次言了境爲性相者,雙顯六識自性行相。識以了境爲自性故,即複用彼爲行相故。由是兼釋所立別名,能了別境名爲識故。如契經說:眼識雲何,謂依眼根了別諸色,廣說乃至意識雲何?謂依意根了別諸法。彼經且說不共所依 未轉依位見分所了,余所依了,如前已說。

  講解:第一章能變差別門,已釋頌文前兩句“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現在解釋第叁句頌文“了境爲性相”,此句頌文是雙顯前六識的自性與行相。所謂雙顯性相,就是識以了境爲它的體性,也以了境爲他的行相。由此,也解釋了心、意、識中“識”的別名。因爲它能了別塵境,所以名之爲“識”,簡別其不同于集起的心、思量的意。例如佛經上說:眼識是如何解釋呢?就是依于眼根了別一切色塵,叫做眼識。以至于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是各依其根,各了其境;乃至意識也是依于意根,了別一切法境。經上只說六識各依其所依的根,不與余識所共,在未轉識成智的凡位,是識的見分所了,至于與余識所共的:染淨依、分別依、根本依,及自證分所了,在前文已講過了。

  第叁章 叁性分別門

  論文一:此六轉識何性攝耶?謂善、不善、俱非性攝。俱非者謂無記,非善、不善故名俱非。能爲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爲善。人、天樂果,雖于此世能爲順益,非于他世故不名善。能爲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于此世能爲違損,非于他世,故非不善。于善、不善益損義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此六轉識若與信等十一相應,是善性攝。與無慚等十法相應,不善性攝。俱不相應,無記性攝。

  講解:此六轉識,在叁性中爲那一性所攝呢?答曰:如頌文所說:“善、不善、俱非”。俱非,就是無記。因爲它既不是善,也不是不善,所以稱爲“俱非”。何謂善?能于此世、他世,得到二世樂果的利益,所以名之爲善。人天樂果,雖于此世能爲利益,而不能于他世亦爲利益,這僅是無記樂果,所以不名爲善。何謂不善?能于此世、他世,得到二世苦果的損害,所以名爲不善。地獄、餓鬼、畜生的惡趣苦果,雖于此世受到了苦報的損害,並非于他世亦墮惡趣,這僅是無記苦果,所以不名不善。在善的利益、或不善的損害兩種意義中都無可記別的,就名叫無記。

  這六轉識如果和信等十一種善心所相應,那便是善性所攝。如果和無慚等十種不善法相應,那便是不善性所攝。如果善、不善都不相應,那便是無記性所攝。(注:無慚等十法:十法,是中隨煩惱無慚無愧二,小隨煩惱的忿、恨、惱、覆、嫉、悭、害七,及根本煩惱的嗔共爲十法,此十法皆不善性攝。此外,大隨煩惱八,小隨煩惱的诳、谄、憍,根本煩惱的貪、癡、慢、疑、惡見,皆通不善及有覆無記攝,貪、慢不與中隨煩惱同起者,全是有覆無記攝)

  論文二:有義:六識叁性不俱,同外門轉互相違故,五識必由意識導引,俱生,同境,成善染故。若許五識叁性俱行,意識爾時應通叁性,便違正理,故定不俱。瑜伽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叁性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說一心、非一生滅,無相違過。

  講解:對于六識是否與叁性俱起,有兩家不同的異說。第一家說:六識不能與叁性同時俱起,一者六識同緣外境,而叁性互違,有善即不能有惡,有惡即不能有善,善、惡不是無記,怎能同時俱起?二者前五識生起,必須由第六意識引導,才能同時俱生,同緣一境,才能成爲善染。如果允許五識能夠叁性俱起,就應當使意識一念中也通于叁性,這與正理相違,所以叁性在六識裏,決定不能俱起。雖然《瑜伽論》等有說:“第八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叁性俱起”的話,但那是依多念而說的,並非一念俱起叁性。例如說一心,並不是一念生減,所以沒有叁性相違的過失。

  論文叁:有義:六識叁性容俱,率爾、等流,眼等五識,或多或少容俱起故。五識與意雖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所設難于此唐捐。故瑜伽說:若遇聲緣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俱轉,余耳識生。非謂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