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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五篇 廣釋所變 釋違理難 釋違教難 唯識實性)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五篇 廣釋所變 釋違理難 釋違教難 唯識實性)

  于淩波居士講授

  佛光山叢林學院.臺中慈明佛學研究所佛學講義

  第一章 正辯唯識

  第二章 問答辯難

  第叁章 釋違理難.心法生起的原由

  第四章 四緣、十因、五果

  第五章 釋違理難.有情生死相續的由來

  第六章 惑、業、苦與十二有支

  第七章 釋違教難.叁種自性

  第八章 釋違教難.叁種無性與唯識實性

  第五篇 廣釋所變 釋違理難 釋違教難 唯識實性

  (頌文第十七頌至第二十五頌)

  第一章 正辯唯識

  論文一:已廣分別叁能變相,爲自所變二分所依。雲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所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講解:前面已把叁能變相的八個識,和八識自體,以及見、相二分爲自體所變,自體爲見、相二分所依,都詳細的講過了。然而怎樣知道依識所變的假我假法,不是另外實有的東西呢?叁十頌的頌文答曰:“是諸識所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意思是說:世間萬法,都是由八識的自體分,轉變出來能分別的見分,和所分別的相分。由此見、相二分的原故,而有所謂宇宙人生。由此可知,所謂我相、法相,都是假有不實,因爲這一切都是睢識所變的。

  論文二: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叁能愛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爲、無爲,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爲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講解:論上說:是諸識這句話,就是前面所說的叁能變識及其心所有法。都能變似見分和相分,所以安立轉變之名。所變的見分名叫“分別”,因爲它能執取相分;所變的相分名叫“所分別”。因爲它是被見分所執取的境相。由于這種正理,我人所執的實我、實法,離開了識所變的見、相二分,決定都不存在。

  因爲離開了能取的見分和所取的相分,就沒有別的東西存在了。並不是有個實在的東西能夠離識而有。因此,世間萬法,無論是有爲、無爲、若實、若假,都不能離識而別有。“唯”字是遮除離能變識外的實有我、法,所以名叫“唯識”:並不是連不離識的心所,和無爲真如等法都遮除了,才名叫唯識。

  論文叁: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爲自性故。謂即叁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由斯遠離增減二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講解:這是另一種解釋。轉變,就是由叁能變的內識,轉變出但有我、法的外境顯現,這能轉變的識就稱爲“分別”,因爲它是以虛妄分別爲其性,這就是叁界有情的心與心所。這所執的境就稱爲“所分別”,也就是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由于這分別之心,變似依他相分假我、假法之相,這種遍計所執所分別的實我實法之性,決定都不存在,這在前面引教爲證己詳破斥。因此,一切有爲、無爲、假、實等法,都是唯識虛妄分別的至極成就。

  外人問:若一切唯識,那二空真如及心所法等,既不是能分別的內識,又不是所分別的外境,他們的自體是有呢還是沒有?答曰:唯識的“唯”字,既然不遮不離識的法。那不離識的真如,及心所等法,當然有體。所以遠離了增、減二邊見,成立了契會中道的唯識正義。

  第二章 問答辯難

  論文一: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己說?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叁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

  講解:以下外人有九種問難,這是第一問難的“唯識所因難”。

  外人難曰:由什麼教理來成立唯識之義呢?論主答曰:我們前面不是已經說過了嗎?何勞重說。外人稱:前文雖已略說,但對專顯唯識之義未說明白,大抵破他者多,但並不是專破他宗,自家的宗義就算成立,應當再把成立唯識的教理,確實敷陳一番。論主回答:如《華嚴經》說:“叁界唯心”。《解深密經》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楞伽經》說:“諸法皆不離心”。《無垢經》說:“有情隨心垢淨”。《阿毗達摩經》又說:“成就四智的菩薩,便能悟入唯識無境”。

  論文二:一、相違識相智:謂于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雲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余亦應爾。叁、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四、隨叁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衆相現前。境若是真,甯隨心轉?叁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

  講解:什麼叫做四智?第一是相違識相智,相違識相,就是鬼、人、天等共見河水,隨其業感的差別,而所見各異。如鬼看見的是膿血,魚蝦等看見的是其宅舍,人看見的是河水,天看見的是璃璃寶地。假使外境實有,所見各異的相違識相如何成立?

  第二是無所緣識智,一切所緣過去、未來,以及夢中的境,鏡中的像,都不是實有,不過是唯識所現而已。彼夢中的境,鏡中的像既然不是實有,其余的現前境界,當知也不是實有。

  第叁是自應無倒智,自應無倒,是菩薩的智慧。如果虛妄顛倒的愚癡凡夫,若能緣得不是虛妄的實境,他應當自然成就無顛倒智,不用修行,就可以解脫生死了。

  第四是隨叁智轉智。這是說菩薩能令虛妄之境,隨叁種智慧而轉變,稱爲隨叁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就是已經證得了心自在的八地以上菩薩,他隨心所欲,能把大地河山,轉變爲金銀琉璃,及各種珍寶。可見境非實有,境若實有,那大地河山如何可以轉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就是得了勝妙禅定並在定中修法觀者,他們隨觀一境,都有無常、苦、空、無我等相現前。如果外境實有,如何能隨觀察者的心去轉變化呢?叁、隨無分別智轉智。意謂菩薩證得無分別智時,一切境相都不現前。可見境不是實,若是實有,怎能使之不現前呢?

  論文叁:菩薩成就四智者,于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講解:菩薩成就以上四智,對唯識的道理決定悟入。所以《厚嚴經》上有頌曰:“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意思是說;八識的所緣,都不是離開了其自體而別有外境。所以我說一切有爲、無爲、世、出世法,都唯有識,而沒有其余的外境。在經論上,諸如此類的證明很多,非止一頌。

  論文四: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余,不親緣離自色等。余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于唯識,應深信受。

  講解:眼等五識中的任何一識,和其余的四種識一樣,不能直接緣取離自眼識的色等。因爲共余的識也是識,和眼識等一樣,也不能直接緣取離開自識的各種事物。這種直接所緣,肯定離不開識,相、見二分隨一所攝,如彼能緣的見分。因爲是所緣法,就如相應法一樣,肯定離不開心法和心所法。像這樣的正確道理,不只一種,確實能夠證明唯識道理,所以對唯識應當深刻相信並接受。

  論文五: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講解:心外所計的實我、實法,是不存在的;真如空理和能緣的識不是沒有的,這樣初離有、後離無,所以符合中道實理。彌勒菩薩依這種道理,說了二首偈頌曰:“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頌文的意思是:“有情虛妄分別的心是有的,但在這虛妄分別的心裏,能、所二取或我、法二相,那是沒有的。虛妄分別的心裹,唯有勝義谛的空性;此空性中,也唯有世俗谛的虛妄分別。虛妄分別是有爲法,空性是無爲法。一切有爲、無爲,由于二谛有故,所以非空;二取無故,所以非不空。這二谛的有、二取的無、及虛妄分別與真空的互有,並不是一味的說空,也不是一昧的說有,而是分別中有空,空中有分別,就叫做符合中道。”這兩首頌,雖然是依染分的依他而說,實際上這種道理亦有淨分的依他,這是意在言的外說法。

  論文六:若唯內識似外境起,甯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等,應釋此疑。

  講解:這是外人九種問難的第二問難,世事乖宗難。外人問曰:如果唯有內識,無心外之境,何以現見世間,有芸芸衆生和無情的東西呢?並且有一定的處所、時間,大家同見,還有境界作用,決定轉起,這是什麼原因呢?

  論主答曰:好像夢境一樣,夢境中也有定處、定時、作用,好像餓鬼一樣,因爲共報的多身餓鬼,還有別業妄見,他們雖在同一處、時,有的見是膿河,有的見是糞便,總不得食。用不定轉,也好像夢境一樣。因爲夢中有時也有男女失精的作用,有時沒有。這如夢等的解釋,你應該沒有疑惑了吧?

  論文七:何緣世尊尊說十二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爲人我空,說六二法。如遮斷見,說續有情。爲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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