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P7

  ..續本文上一頁義:無癡,非即是慧,別有自性正對無明。如無貪、嗔善根攝故。論說大悲,無嗔、癡攝,非根攝故。若彼無癡,以慧爲性,大悲如力等應慧等根攝。又若無癡無別自性,如不害等應非實物。便違論說十一善中叁世俗有,余皆是實。然集論說慧爲體者,舉彼因果顯此自性,如以忍樂表信自體,理必應爾。以貪、嗔、癡六識相應,正煩惱攝,起惡勝故,立不善根。斷彼必由通、別對治。通唯善慧,別即叁根,由此無癡必應別有。

  講解:什麼叫做無癡?就是對于一切事理,明確理解而不迷惑,即爲其特性;能夠對治愚癡,令人止惡爲善,即爲其業用。如要細釋,則有兩家不同主張。第一家說:無癡是以別境的慧心所爲體。《雜集論》上說:“報、教、證、智,決擇爲體”,意思是:報是生得的智慧,因爲生得善法以宿習爲因;教是聞、思的智慧,就是從聽聞正法所得的智慧;證是修得的智慧,就是由修習禅定所得的智慧,而智慧是以揀擇和決斷爲其體性。問:如果說無癡的體是別境中的慧,爲什麼這善心所裏,只說一個慧,而不說其余的四個心所呢?答曰:雖然這無癡的體即是慧,然而爲表顯善心所有殊勝功能,也和煩惱中的“見”有勝用一樣,所以特別彰顯來說。

  第二家則說:無癡的體並不就是慧,他別有自體,正對治不善中的無明,好像無貪對治貪、無嗔對治嗔一樣,都是叁善根所攝。《瑜伽論》上說:諸佛的大悲,是無嗔和無癡所攝,並沒有說是慧根所攝。無癡既然能攝大悲,可見其體性不是慧。如果無癡是以慧爲體,那大悲就不是無嗔、無癡所攝,應該和佛的十力、四無畏一樣,屬于慧根所攝才對。再者,無癡若真沒有自體,那就和不放逸、行舍、不害一樣,不是實有的東西了。如此,便違背了《瑜伽論》所說:十一種善法中,除了不放逸、行舍、不害叁法是世俗假有外,其余八法都是實有。《集論》上說:無癡是以慧爲體,那是因爲無癡的因果通于生得、聞、思、修四慧,所以舉彼因果顯此自性。好像“忍”是信因,“樂”是信果,即以忍、樂來表顯信的自體一樣。

  因爲貪、嗔、癡是與六識相應的染法,爲煩惱所攝,此叁者造惡的力量較其余煩惱強勝,所以立它們爲叁不善根。要斷除這叁不善根,必須由通、別二種對治。通就是善慧;別就是用無貪對治貪、無嗔對治嗔、無癡對治癡。因爲這種道理,無癡應當和無貪、無嗔一樣,必定別有自體,才可以對治無明。

  論文十一:勤謂精進,于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滿善爲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悍表精純,簡淨無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此相差別,略有五種:所謂被甲、加行、無下、無退、無足,即經所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舍善轭,如次應知。此五別者,謂初發心、自分、勝進、自分行中叁品別故。或初發心、長時、無間、殷重、無余,修差別故。或資糧等五道別故,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諸佛究竟道利樂他故。或二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別故。

  講解:什麼叫做勤?勤就是精進。在修善斷惡的事上,以勇悍爲其特性,對治懈怠,以圓滿善法爲其業用。勇悍的勇,是表示向善的精進,簡別不是勇于染汙的惡法;勇悍的悍,是表示精純無雜,連無覆無記也簡別淨盡。這就表顯精進在叁性中唯屬善性。

  這精進的義相,有五種差別:第一是被甲精進,第二是加行精進,第叁是無下劣精進,第四是無退轉精進,第五是無喜足精進。這五種精進,也就是經上所說的:有勢精進、有勤精進、有勇精進、堅猛精進、不舍善轭精進(注:轭,是車轅前加在牛馬頸上的曲木)上面的五種次第,名雖有異,而義實無別。

  五種差別外,還有四種解釋。第一種解釋是:一初發心,二下品自分行,叁中品自分行,四上品自分行,五勝進行。第二種的解釋是:一初發心,二長時修,叁無間修,四殷重修,五無余修。第叁種的解釋是:一資糧位,二加行位,叁通達位,四修習位,五究竟位。問:叁乘究竟無學,既已滿足,何以仍須精進?答:二乘的究竟道,是欣向大菩提果;諸佛的究竟道,是利樂有情,所以二乘雖究竟無學,但仍須精進。第四種的解釋是:一遠加行道,二近加行道,叁無間道,四解脫道,五勝進道。

  論文十二: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惛沈,轉依爲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此轉安適故。

  講解:什麼叫做安?安就是輕安。因輕而安,所以能遠離粗重,使身心調暢,就堪能勝任一切善法。所以它以對治惛沈爲體性,轉變身心爲業用。也就是說,輕安伏除了能障禅定的惛沈,令所依止的身心,轉粗重而爲安適。

  論文十叁:不放逸者,精進叁根依所斷修、防修爲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爲業。謂即四法,于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于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故。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非根遍策,故非此依。豈不防修是此相用?防修何異精進叁根?彼要待此方有作用。此應複待余,便有無窮失。勤唯遍策,根但爲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汝防修用其相雲何?若普依持,即無貪等;若遍策錄,不異精進。止惡進善即總四法,令不散亂應是等持,令同取境與觸何別?令不忘失即應是念。如是推尋不放逸用,離無貪等竟不可得。故不放逸定無別體。

  講解:什麼叫不放逸?它是依精進,無貪、無嗔、無癡四法分位假立,對所斷的惡,防令不起,對所修的善,修令增進,就是它的特性;以對治放逸,圓滿成就一切世、出世間的善事,就是它的業用。也就是說:即此精進、無貪、無嗔、無癡四法,對于斷惡修善的事,能盡到防修的責任。它沒有自己獨立的自體,離了以上四法,也就沒有不放逸的作用。外人問:信、慚、愧等法,也有斷惡修善的功能,何以不放逸不依它們爲體呢?論主答:信、慚、愧等法雖然也有防惡修善的功能,但比起精進四法來勢用較爲微劣,以能生一切善法而論,它們不如叁善根;以普遍策勵一切善心而論,它們又不如精進。所以不放逸但依精進、叁善根爲體,不依信、慚、愧等法。

  外人問曰:精進只能是普遍的策勵善心,而叁根只能作爲善法的所依,怎能說四法有防惡修善的作用呢?論主反問曰:你們所說的防惡修善的相狀是什麼樣呢?如果普遍依持一切善心稱爲防惡修善,這就是無貪等叁根。如果能夠普遍促進善心的增長,這和精進就沒有區別。所以防惡修善就是四法。如果令心不散亂就是防惡修善的話,就應當是定。如果令心、心所同取一境稱爲防惡修善,這與觸有什麼區別呢?如果使所作善惡憶念不忘稱爲防惡修善,這就應當是念。按照這種道理推論下去,不放逸的防惡修善作用,離開了精進、叁根四法就不可得,所以不放逸肯定沒有別體。

  論文十四:雲何行舍?精進、叁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爲性,對治掉舉,靜住爲業。謂即四法令心遠離掉舉等障,靜住名舍。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初中後位辯舍差別。由不放逸先除雜染,舍複令心寂靜而住。此無別體,如不放逸離彼四法無相用故,能令寂靜即四法故,所令寂靜即心等故。

  講解:什麼叫行舍?這是行蘊中的舍,它自己沒有體性,也是依精進、無貪叁根分位假立的。行舍令心平等正直,不藉加行功用而得安住。它是以對治不平等的掉舉爲業用,而住于寂靜的心境,就叫做舍。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就是分初、中、後叁位,來辯論舍的差別,即最初先離掉舉、惛沈,使心平等。其次再離谄曲,令心正直。最後不藉加行功用,自然能安住寂靜。其能令寂靜的是四法,所令寂靜的是心、心所。

  論文十五:雲何不害,于諸有情不爲損惱,無嗔爲性,能對治害,悲愍爲業。謂即無嗔于有情所不爲損惱,假名不害。無嗔翻對斷物命嗔,不害,正違損惱物害。無嗔與樂,不害拔苦。是謂此二粗相差別。理實無嗔實有自體。不害依彼一分假立,爲顯慈悲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有說:不害非即無嗔,別有自體,謂賢善性。此相雲何?謂不損惱。無嗔亦爾,甯別有性,謂于有情不爲損惱,慈悲賢善是無嗔故。

  講解:什麼叫做不害?就是對于一切有情,不去損害惱亂他們。不害是以無嗔爲其體性,能對治損害,以慈悲憐愍爲其業用。不害就是無嗔,對一切有情不爲損害惱亂之事,以此建立不害的假名。無嗔是對治斷害物命的嗔心,不害是違反損惱物類的害。無嗔是與有情以樂;不害是拔衆生之苦。這不過是無嗔和不害的粗相。在道理上實說,無慎實有自體,不害是依托無嗔一分所假立的。爲了表顯無嗔是慈、不害是悲二相的不同,一個是予衆生以樂;一個是拔衆生之苦,是兩種利樂有情的超勝力用。

  還有這樣說:不害並非依無嗔爲體,而是自已另有體性。這體性就是賢善,而是以不損惱衆生爲其業用。論主反駁曰:如果是這樣,說那不害的體相不是和無嗔一樣嗎?怎能另外又有體性呢?對于一切有情不爲損惱,因爲慈悲和賢善就是無嗔。

  論文十六:及顯十一義別心所,謂欣厭等善心所法,雖義有別說種種名,而體無異,故不別立。欣謂欲俱無嗔一分,于所欣境不憎恚故。不忿、恨、惱,嫉等亦無。隨應正翻嗔一分故。厭謂慧俱無貪一分,于所厭境不染著故。不悭、憍等當知亦然,隨應正翻貪一分故。不覆、诳、谄、無貪、癡一分。隨應正翻貪癡一分故。

  講解:十一個善心所已如上釋,現在是解釋頌中“行舍及不害”中的這個“及”字,因爲在這個及字後面,還包括著欣、厭等十五種善法。這十五種善法,他們雖然與十一善心所的意義不同,然而他們的體性,卻是在十一善心所外更無別體。所以不另外安立。

  欣是欣悅,是與善欲俱起,它是屬于無嗔一分所攝。因爲在歡欣的境界,不會生起憎恚。不但是欣,其余的不忿、不恨、不惱、不嫉,也是無嗔一分所攝。因爲他們各別正翻的忿、恨、惱、嫉四個隨惑,都是屬于嗔的一分所攝。

  厭是厭…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