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四篇 了境能变识诠解)
于凌波居士讲授
佛光山丛林学院.台中慈明佛学研究所佛学讲义
第一章 能变差别门
第二章 自性行相门
第三章 三性分别门
第四章 心所相应门.泛说六位心所
第五章 三受门
第六章 心所相应门.详释六位心所
第七章 所依门.俱不俱转门
第八章 起灭分位门
第九章 综合分别八识
第四篇 了境能变识诠解
(本篇颂文,由第八颂至第十六颂,如第一章科分。)
第一章 能变差别门
论文一:如是已说第二能变,第三龙变,其相云何?颂曰: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
讲解:前面讲完了第二能变的第七末那识,那么第三能变的前六识,它的义相又是怎么样呢?《唯识三十颂》颂文曰:“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颂文的意思是:然后是第三能变,它有六种差别,其特点是了别外境,其性质包括善、恶、无记三性。
本篇九章颂文,其中包括了九个题目,就是诠释前六识,是以七段九义来科分,七段又称七门,其科分如下:
一、能变差别门 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体别门
二、自性行相门 了境为性——————————————————自性门
相——————————————————行相门
三、三性分别门 善、不善、俱非———————————————三性门
四、相应门:
甲、列六位 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相应门
乙、受俱 皆三受相应———————————————————受俱门
遍行 初遍行触等
别境 次别境为欲,胜解念定慧
善 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烦恼 烦恼为贪嗔,痴慢疑恶见
随烦恼 随烦恼为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
掉举与昏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如
不定 不定谓悔眠 寻伺二各二
五、所依门 依止根本识—————————————————所依门
六、俱转不俱转门 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水—————俱转门
七、起灭分位门 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
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起灭门
论文二:次中思量能变识后,应辩了境能变识相。此识差别总有六种,随六根境种类异故。谓名眼识乃至意识,随根立名具五义故。五谓依、发、属、助、如根。虽六识身皆依意转,然随不共立意识名,如五识身无相滥过。或唯依意故名意识,辩识得名,心意非例。或名色识乃至法识,随境立名顺识义故,谓于六境了别名识。
讲解:由此向下,先解释七门中的“能变差别门”。论文曰:其次说罢第二思量能识后,应当解释第三了境能变识。这了境能变识总有六种,因为随顺六根六境不同的功能,称做: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或有问曰:识的立名,实通于根和境,为何要随根立名呢?论主答曰:因为随根立名有五种意义,例如:一者依于眼根之识,名叫眼识。二者眼根所发之识,名叫眼识。三者属于眼根之识,名叫眼识。四者帮助眼根了境之识,名叫眼识。五者识如于根名叫眼识(注:如眼根等是有情数,故眼识等也变为有情数)。眼识如此,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六识皆仗意根而发生作用,今既依根立名,就应当都叫做意识才对,何以独名第六为意识呢?答曰:虽然六识都依末那识发挥作用,但只有第六识依第七不共意根而立意之名,如前五识,各依它们不共的五根而得名,这就没有混滥不清的过失。或者说,只有第六识依于意根,所以称为意识。
问:若第六识依于意就名叫意识,那么第八识也是唯依于意;第七识,也是唯依于心,这样就应当称第八识为意识,第七识为心识才对啊!答曰:这是辩论六识之所以得名,与心意无关,不能比例。
前六识或称色识、声识、香识、味识、触识、法识,这是随境立名,与随根立名为眼识乃至意识的名义不同。所谓随境立名,就是顺著识能了别六境的意义而立识名。
论文三:色等五识唯了色等,法识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别法,独得法识名,故六识名无相滥失。此后随境立六识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说。若得自在,诸根互用,一根发识,缘一切境,但可随根无相滥失。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转者,且依粗显同类境说。佛地经说:成所作智,决择有情心行差别,起三业化,作四记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然六转识所依所缘粗显极成,故此不说。前随义便,已说所依,此所缘境,义便当说。
讲解:有问曰:色等前五识所了别的色等五境,都叫做法,第六法识所了别的法境里,也有色等五境在内,何以不名色等五识为法识呢?答曰:色等五识,只能各自了别各自的境界,所以不名法识;第六识能了别一切法,所以不名色等五识而名为法识。
上面随境所立的六种识名,是依五种色根还没有得到自在位的凡夫而说的。若是得到自在位的二乘圣人,那时便能五根互用,无论用那一根发识,都能遍缘六境。因此,六识的名称只好随根而立,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以免混滥。
《大乘庄严论经》上说:如来的五根,每一根都能缘五境,但那是依粗显和同类的境界来说的。实际上,如来诸根互用,一缘一切。所以《佛地经》说:佛转五识为“成所作智”,能够抉择各个有情的心行差别,而起身、语、意三业的对治教化。又能作一向记、分别记、反诘记、舍置记这四种记别,以决了当来的果相。如果如来不是一根遍缘诸境,怎么会有这种功能。然而六转识所依的根,所缘的境,色相粗显,这是大乘和小乘都承认的,所以本颂都略而不说。
第二章 自性行相门
论文一:次言了境为性相者,双显六识自性行相。识以了境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由是兼释所立别名,能了别境名为识故。如契经说:眼识云何,谓依眼根了别诸色,广说乃至意识云何?谓依意根了别诸法。彼经且说不共所依 未转依位见分所了,余所依了,如前已说。
讲解:第一章能变差别门,已释颂文前两句“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现在解释第三句颂文“了境为性相”,此句颂文是双显前六识的自性与行相。所谓双显性相,就是识以了境为它的体性,也以了境为他的行相。由此,也解释了心、意、识中“识”的别名。因为它能了别尘境,所以名之为“识”,简别其不同于集起的心、思量的意。例如佛经上说:眼识是如何解释呢?就是依于眼根了别一切色尘,叫做眼识。以至于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也是各依其根,各了其境;乃至意识也是依于意根,了别一切法境。经上只说六识各依其所依的根,不与余识所共,在未转识成智的凡位,是识的见分所了,至于与余识所共的:染净依、分别依、根本依,及自证分所了,在前文已讲过了。
第三章 三性分别门
论文一:此六转识何性摄耶?谓善、不善、俱非性摄。俱非者谓无记,非善、不善故名俱非。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顺益,非于他世故不名善。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不善。于善、不善益损义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此六转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是善性摄。与无惭等十法相应,不善性摄。俱不相应,无记性摄。
讲解:此六转识,在三性中为那一性所摄呢?答曰:如颂文所说:“善、不善、俱非”。俱非,就是无记。因为它既不是善,也不是不善,所以称为“俱非”。何谓善?能于此世、他世,得到二世乐果的利益,所以名之为善。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利益,而不能于他世亦为利益,这仅是无记乐果,所以不名为善。何谓不善?能于此世、他世,得到二世苦果的损害,所以名为不善。地狱、饿鬼、畜生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受到了苦报的损害,并非于他世亦堕恶趣,这仅是无记苦果,所以不名不善。在善的利益、或不善的损害两种意义中都无可记别的,就名叫无记。
这六转识如果和信等十一种善心所相应,那便是善性所摄。如果和无惭等十种不善法相应,那便是不善性所摄。如果善、不善都不相应,那便是无记性所摄。(注:无惭等十法:十法,是中随烦恼无惭无愧二,小随烦恼的忿、恨、恼、覆、嫉、悭、害七,及根本烦恼的嗔共为十法,此十法皆不善性摄。此外,大随烦恼八,小随烦恼的诳、谄、憍,根本烦恼的贪、痴、慢、疑、恶见,皆通不善及有覆无记摄,贪、慢不与中随烦恼同起者,全是有覆无记摄)
论文二:有义:六识三性不俱,同外门转互相违故,五识必由意识导引,俱生,同境,成善染故。若许五识三性俱行,意识尔时应通三性,便违正理,故定不俱。瑜伽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性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说一心、非一生灭,无相违过。
讲解:对于六识是否与三性俱起,有两家不同的异说。第一家说:六识不能与三性同时俱起,一者六识同缘外境,而三性互违,有善即不能有恶,有恶即不能有善,善、恶不是无记,怎能同时俱起?二者前五识生起,必须由第六意识引导,才能同时俱生,同缘一境,才能成为善染。如果允许五识能够三性俱起,就应当使意识一念中也通于三性,这与正理相违,所以三性在六识里,决定不能俱起。虽然《瑜伽论》等有说:“第八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性俱起”的话,但那是依多念而说的,并非一念俱起三性。例如说一心,并不是一念生减,所以没有三性相违的过失。
论文三:有义:六识三性容俱,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容俱起故。五识与意虽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所设难于此唐捐。故瑜伽说:若遇声缘从定起者,与定相应,意识俱转,余耳识生。非谓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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