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四篇 了境能变识诠解)▪P10

  ..续本文上一页无边之想。四、由天眼通的力量,能忆坏劫分位,便起非有边,非无边之想。这四有边论,因为不计我见断常,所以边见不摄,而属于邪见所摄了。)

  (注三:四不死矫乱:一、无知矫乱,有一种无知外道,不肯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他们认为唯有这样不说尽天意,死后便能生天。二、谄曲矫乱:有一种谄曲外道,故作神秘的不将自己修证的净天告诉别人,认为这样死后可以生天。三、恐怖矫乱:有一种心怀恐怖的外道,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对别人所问的问题随便解答,认为这样死后可以生天。四、愚戆矫乱:有一种愚戆外道,不回答别人的问题,只是反诘,随人家答什么他都认为是正确的,认为这样死后可以生天。这四种人,因为迷信生天不死,才乱说一通。所以圣教毁之谓“不死矫乱”。)

  (注四:五现涅槃:外道对涅槃有五种错误的认知:一、认为现在欲界所享受的色、声、香、味、触五欲就是涅槃。二、厌恶五欲,以现住入初定便认为是涅槃。三、厌离寻、伺,以现住入第二定便认为是涅槃。四、厌离第二定的喜受,以现住第三定便认为是涅槃。五、厌离第三定的乐受,以现住第四定便认为是涅槃。因为执著于这五种现法涅槃,对于过去来说,是从后际生起的妄见,故称后际五现涅槃。)

  论文九:四见取。谓于诸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一切斗诤所依为业。

  讲解:见取见,是对于一切恶见及所依的五蕴执为最胜,认为依此能得清净的涅槃果法。由于各执己见,一切外道的斗争都依此而起,这就是见取的业用。

  论文十:五戒禁取。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然有处说执为最胜名为见取,执能得净,名戒取者,是影略说,或随转门。不尔,如何非灭计灭,非道计道,说为邪见,非二取摄?

  讲解:戒禁取见,即依于诸邪见而持戒守禁、及戒所依的五蕴,被认为是最殊胜能得涅槃的清净法。因此,一切外道,或受持牛戒而吃草、或受持狗戒而啖粪,以及拔发、裸体等种种没有利益的苦行,就是戒禁取的业用。

  然而有的经论上说,执为最胜的,叫做见取;执能得净的,叫做戒取。这种分法,只是捕风捉影或概略之说,或是随转小乘的方便说法。实则,见、戒二取,都一样的执为最胜和执能得净。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何以经论上说:不是真正的涅槃,他们以为是真正的涅槃——非灭计灭。不是无漏的圣道,他们以为是无漏的圣道——非道计道。这两种都是第三项的邪见所摄,不是见取和戒取所摄。

  论文十一:如是总别十烦恼中,六通俱生及分别起,任运思察俱得生故。疑后三见唯分别起,要由恶友或邪教力,自审思察方得生故。边执见中通俱生者,有义:唯断。常见相粗,恶友等力方引生故。瑜伽等说:何边执见是俱生耶?谓断见摄。学现观者起如是怖,今者我何所在耶?故禽兽等若遇违缘,皆恐我断而起惊怖。有义:彼论依粗相说,理实俱生亦通常见。谓禽兽等执我常存,炽然造集长时资具。故显扬等诸论皆说于五取蕴执断计常,或是俱生或分别起。

  讲解:在贪、嗔、痴、慢、疑、恶见六大根本烦恼中,此六根本烦恼是总,再把恶见分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取五种,此五是别。这总别十种烦恼,贪、嗔、痴、慢、身见、边见六种,通于俱生起和分别起。因为任运而起的叫做俱生起,思察而起的称为分别起,以上六种,无论是任运、思察都能生起。而疑、邪见、见取、戒禁取四种,不通俱生,唯属分别。因为这要由恶友、邪教的影响,和自己的分别才能生起。

  边执见中通于俱生而起的,是断见呢还是常见?这有两家不同的说法。第一家说:俱生而起的是断见。因为常见的行相太粗,他必须由恶友、邪教,及自力的分别,才能引生。《瑜伽论》上说:边执见里的断、常二见,那一种是俱生起呢?答曰:断见。何以知断见是俱生起?例如见道以前学现观谛理的人,虽已断了分别烦恼,然而在心理上还这样的恐怖:如果我空,那我和我所,岂不就没有了吗?因此断见是俱生之故,所以禽兽一遇到猎杀它们的违缘,都为死后的我断灭而起了惊怖。

  第二家说:俱生唯断的话,那是《瑜伽论》依粗显的行相而说的。若依隐微的理实而论,俱生的断见里,也有常见。何以见得呢?禽兽就是因为执我常存之故,所以才炽然制造巢穴,集积食粮,作为他长期续命的资具,而唯恐我断。因此《显扬圣教论》也说:在五取蕴上的断、常二见,有俱生而起,也有分别而起。并没有不许俱生有常见的。

  论文十二:此十烦恼,谁几相应?贪与嗔疑,定不俱起,爱憎二境,必不同故,于境不决,无染著故。贪与慢见或得相应,所爱所陵境非一故,说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说得相应。于五见境皆可受故,贪于五见相应无失。嗔与慢疑或俱得起,所嗔所恃,境非一故,说不相应,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说得俱起。初犹豫时未憎彼故,说不俱起。久思不决便愤发故,说得相应。疑顺违事随应亦尔。嗔与二取必不相应,执为胜道不憎彼故。此与三见或得相应。于有乐蕴,起身常见,不生憎故,说不相应。于有苦蕴,起身常见,生憎恚故,说得俱起。断见翻此说嗔有无。邪见诽拨恶事好事,如次说嗔或无或有。

  讲解:这十种烦恼,那些可以相应呢?贪和嗔、疑,决定不能俱起。因为贪的境界是爱,嗔的境界是憎,爱、憎二境,必定不能俱起。对于疑而不决的境界,是不会有贪著的,所以贪和疑,也决定不能俱起。

  贪和慢、见,或相应或不相应,则不一定。因为所爱的必贪,所陵的必慢,爱好和陵辱的境界不同,所以贪和慢不能俱起。然而,由爱惜自己所起的贪,仗恃自己所起的慢,正复同境,所以贪和慢又是相应的。由于五种邪见都是可爱的境界,所以说贪和五见相应,并没有什么过失。

  嗔和慢、疑,俱起或不俱起不定。因为嗔所憎的是他;慢所恃的是我;嗔和慢并非一境,故不相应。但是慢是轻蔑人,嗔是憎恚人,同是看不起人,所以又是俱起的。疑是犹豫,最初的疑心轻微,尚未起嗔,所以说嗔和疑不相俱起。然而久思不决,疑心渐深,就要发脾气,所以嗔和疑,也可以说是相应。若疑顺己之事,或许不起嗔,若疑违己之事,便嗔于彼。嗔与见取见、戒禁取见肯定不相应,因为见、戒二取,一个是执见为胜,一个是执戒为道,都是顺己之境,所以不会起嗔。但嗔与身、边、邪三见,那就不一定相应,因为在有乐的五蕴上,生起身见和常见,当然不会生嗔,可以说是不相应。对于苦蕴生起的身见和常见,那就不能不产生憎恨,所以说俱起。断见有嗔无嗔,恰于身见常见相反。于乐蕴所起的断见有嗔,于苦蕴所起的断见无嗔。至于邪见有嗔无嗔,那是依拨恶事好事的次第而说的。拨无恶事的邪见,不与嗔俱;否定好事之无,便与嗔俱。

  论文十三:慢与境定,疑则不然,故慢与疑无相应义。慢与五见皆容俱起,行相展转不相违故。然与断见必不俱生,执我断时无陵恃故。与身邪见一分亦尔。疑不审决,与见相违。故疑与见定不俱起。五见展转,必不相应。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痴与九种皆定相应,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讲解:慢与疑是不能俱起的,因为慢对境界已经决定,疑则对境界未决定。所以慢与疑不相应。慢和五见,容许可以俱起,因为他们的行相并不相违。然而慢和断见肯定不能俱起,因为既执我断,恐惧之不暇,那里还会有高慢?慢和身见、邪见,也有一分不俱,那就是:苦蕴的一分身见,和拨无恶事的一分邪见。

  疑与五见,定不俱起。因为疑是不审决,见是审决,他们的行相相违,所以不相应。就是五见的本身,也不能展转相应。因为见与慧俱,并不能于一念心中有多慧俱起。痴在十烦恼中,与其余约九种烦恼都决定相应,因为一切烦恼都是由痴上生起的。

  论文十四:此十烦恼何识相应?藏识全无,末那有四,意识具十,五识唯三,谓贪、嗔、痴,无分别故,由称量等,起慢等故。

  讲解:贪、嗔、痴、慢、疑,和不正见所开的五见,合为十个烦恼,这十个烦恼都是和什么识相应呢?第八藏识里全都没有,第七末那识只有我痴、我见、我慢、我贪四个。第六意识里,十个烦恼都有。前五识里,只有贪、嗔、痴三个俱生烦恼。因为五识没有分别,而慢等七法,是由称量推求等分别而起的。

  论文十五:此十烦恼何受相应?贪、嗔、痴三,俱生分别,一切容与五受相应,贪会违缘,忧苦俱故,嗔遇顺境喜乐俱故。有义:俱生分别起慢,容与非苦四受相应,恃苦劣蕴忧相应故。有义: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说故。分别慢等纯苦趣无,彼无邪师、邪教等故,然彼不造引恶趣业,要分别起,能发彼故。

  讲解:这十种烦恼,于苦、乐、忧、喜、舍五受中,和那一受相应呢?答:贪、嗔、痴三种,无论是俱生而起的,或是分别而起的,都和五受相应。为什么贪会有忧苦,嗔会有喜乐呢?因为贪遇违缘便有忧苦,嗔遇有顺境便有喜乐。至于慢与何受相应?则有两家不同的说法。第一家说:不管是俱生起的慢,或分别起的慢,除不与苦受相应外,与其余的四受都是相应的。何以慢会与忧受相应?因为苦趣中的有情,他们由自恃苦劣蕴身所起的慢,是与忧受相应的。

  第二家说:俱生所起的慢,也与苦受相应。因为意识有苦受,由意地所生的慢,当然也有苦受,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分别所起的慢,纯苦趣中没有。因为纯苦趣的三恶道中,没有邪师、邪教,及邪思维,所以没有分别起的慢。分别烦恼,原为能引发恶趣之故。纯苦趣中,既不造引发恶趣的业,所以也不需要分别起的慢。

  论文十六:疑后三见,容四受俱,欲疑无苦等,亦喜受俱故。二取若缘忧俱见等,尔时得与忧相应故。有义:俱生身边二见,但与喜乐舍受相应,非五识俱,唯无记故。分别二见容四受俱,执苦俱蕴为我、我所,常、断见翻此,与忧相应故。有义:二见若俱…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四篇 了境能变识诠解)》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