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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四篇 了境能變識诠解)▪P10

  ..續本文上一頁無邊之想。四、由天眼通的力量,能憶壞劫分位,便起非有邊,非無邊之想。這四有邊論,因爲不計我見斷常,所以邊見不攝,而屬于邪見所攝了。)

  (注叁:四不死矯亂:一、無知矯亂,有一種無知外道,不肯回答別人提出的問題,他們認爲唯有這樣不說盡天意,死後便能生天。二、谄曲矯亂:有一種谄曲外道,故作神秘的不將自己修證的淨天告訴別人,認爲這樣死後可以生天。叁、恐怖矯亂:有一種心懷恐怖的外道,爲了掩飾自己的無知,對別人所問的問題隨便解答,認爲這樣死後可以生天。四、愚戆矯亂:有一種愚戆外道,不回答別人的問題,只是反诘,隨人家答什麼他都認爲是正確的,認爲這樣死後可以生天。這四種人,因爲迷信生天不死,才亂說一通。所以聖教毀之謂“不死矯亂”。)

  (注四:五現涅槃:外道對涅槃有五種錯誤的認知:一、認爲現在欲界所享受的色、聲、香、味、觸五欲就是涅槃。二、厭惡五欲,以現住入初定便認爲是涅槃。叁、厭離尋、伺,以現住入第二定便認爲是涅槃。四、厭離第二定的喜受,以現住第叁定便認爲是涅槃。五、厭離第叁定的樂受,以現住第四定便認爲是涅槃。因爲執著于這五種現法涅槃,對于過去來說,是從後際生起的妄見,故稱後際五現涅槃。)

  論文九:四見取。謂于諸見,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鬥诤所依爲業。

  講解:見取見,是對于一切惡見及所依的五蘊執爲最勝,認爲依此能得清淨的涅槃果法。由于各執己見,一切外道的鬥爭都依此而起,這就是見取的業用。

  論文十:五戒禁取。謂于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爲業。然有處說執爲最勝名爲見取,執能得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爲邪見,非二取攝?

  講解:戒禁取見,即依于諸邪見而持戒守禁、及戒所依的五蘊,被認爲是最殊勝能得涅槃的清淨法。因此,一切外道,或受持牛戒而吃草、或受持狗戒而啖糞,以及拔發、裸體等種種沒有利益的苦行,就是戒禁取的業用。

  然而有的經論上說,執爲最勝的,叫做見取;執能得淨的,叫做戒取。這種分法,只是捕風捉影或概略之說,或是隨轉小乘的方便說法。實則,見、戒二取,都一樣的執爲最勝和執能得淨。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何以經論上說:不是真正的涅槃,他們以爲是真正的涅槃——非滅計滅。不是無漏的聖道,他們以爲是無漏的聖道——非道計道。這兩種都是第叁項的邪見所攝,不是見取和戒取所攝。

  論文十一: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俱得生故。疑後叁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邊執見中通俱生者,有義:唯斷。常見相粗,惡友等力方引生故。瑜伽等說:何邊執見是俱生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我何所在耶?故禽獸等若遇違緣,皆恐我斷而起驚怖。有義:彼論依粗相說,理實俱生亦通常見。謂禽獸等執我常存,熾然造集長時資具。故顯揚等諸論皆說于五取蘊執斷計常,或是俱生或分別起。

  講解:在貪、嗔、癡、慢、疑、惡見六大根本煩惱中,此六根本煩惱是總,再把惡見分爲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五種,此五是別。這總別十種煩惱,貪、嗔、癡、慢、身見、邊見六種,通于俱生起和分別起。因爲任運而起的叫做俱生起,思察而起的稱爲分別起,以上六種,無論是任運、思察都能生起。而疑、邪見、見取、戒禁取四種,不通俱生,唯屬分別。因爲這要由惡友、邪教的影響,和自己的分別才能生起。

  邊執見中通于俱生而起的,是斷見呢還是常見?這有兩家不同的說法。第一家說:俱生而起的是斷見。因爲常見的行相太粗,他必須由惡友、邪教,及自力的分別,才能引生。《瑜伽論》上說:邊執見裏的斷、常二見,那一種是俱生起呢?答曰:斷見。何以知斷見是俱生起?例如見道以前學現觀谛理的人,雖已斷了分別煩惱,然而在心理上還這樣的恐怖:如果我空,那我和我所,豈不就沒有了嗎?因此斷見是俱生之故,所以禽獸一遇到獵殺它們的違緣,都爲死後的我斷滅而起了驚怖。

  第二家說:俱生唯斷的話,那是《瑜伽論》依粗顯的行相而說的。若依隱微的理實而論,俱生的斷見裏,也有常見。何以見得呢?禽獸就是因爲執我常存之故,所以才熾然製造巢穴,集積食糧,作爲他長期續命的資具,而唯恐我斷。因此《顯揚聖教論》也說:在五取蘊上的斷、常二見,有俱生而起,也有分別而起。並沒有不許俱生有常見的。

  論文十二:此十煩惱,誰幾相應?貪與嗔疑,定不俱起,愛憎二境,必不同故,于境不決,無染著故。貪與慢見或得相應,所愛所陵境非一故,說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說得相應。于五見境皆可受故,貪于五見相應無失。嗔與慢疑或俱得起,所嗔所恃,境非一故,說不相應,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初猶豫時未憎彼故,說不俱起。久思不決便憤發故,說得相應。疑順違事隨應亦爾。嗔與二取必不相應,執爲勝道不憎彼故。此與叁見或得相應。于有樂蘊,起身常見,不生憎故,說不相應。于有苦蘊,起身常見,生憎恚故,說得俱起。斷見翻此說嗔有無。邪見誹撥惡事好事,如次說嗔或無或有。

  講解:這十種煩惱,那些可以相應呢?貪和嗔、疑,決定不能俱起。因爲貪的境界是愛,嗔的境界是憎,愛、憎二境,必定不能俱起。對于疑而不決的境界,是不會有貪著的,所以貪和疑,也決定不能俱起。

  貪和慢、見,或相應或不相應,則不一定。因爲所愛的必貪,所陵的必慢,愛好和陵辱的境界不同,所以貪和慢不能俱起。然而,由愛惜自己所起的貪,仗恃自己所起的慢,正複同境,所以貪和慢又是相應的。由于五種邪見都是可愛的境界,所以說貪和五見相應,並沒有什麼過失。

  嗔和慢、疑,俱起或不俱起不定。因爲嗔所憎的是他;慢所恃的是我;嗔和慢並非一境,故不相應。但是慢是輕蔑人,嗔是憎恚人,同是看不起人,所以又是俱起的。疑是猶豫,最初的疑心輕微,尚未起嗔,所以說嗔和疑不相俱起。然而久思不決,疑心漸深,就要發脾氣,所以嗔和疑,也可以說是相應。若疑順己之事,或許不起嗔,若疑違己之事,便嗔于彼。嗔與見取見、戒禁取見肯定不相應,因爲見、戒二取,一個是執見爲勝,一個是執戒爲道,都是順己之境,所以不會起嗔。但嗔與身、邊、邪叁見,那就不一定相應,因爲在有樂的五蘊上,生起身見和常見,當然不會生嗔,可以說是不相應。對于苦蘊生起的身見和常見,那就不能不産生憎恨,所以說俱起。斷見有嗔無嗔,恰于身見常見相反。于樂蘊所起的斷見有嗔,于苦蘊所起的斷見無嗔。至于邪見有嗔無嗔,那是依撥惡事好事的次第而說的。撥無惡事的邪見,不與嗔俱;否定好事之無,便與嗔俱。

  論文十叁:慢與境定,疑則不然,故慢與疑無相應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行相展轉不相違故。然與斷見必不俱生,執我斷時無陵恃故。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決,與見相違。故疑與見定不俱起。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講解:慢與疑是不能俱起的,因爲慢對境界已經決定,疑則對境界未決定。所以慢與疑不相應。慢和五見,容許可以俱起,因爲他們的行相並不相違。然而慢和斷見肯定不能俱起,因爲既執我斷,恐懼之不暇,那裏還會有高慢?慢和身見、邪見,也有一分不俱,那就是:苦蘊的一分身見,和撥無惡事的一分邪見。

  疑與五見,定不俱起。因爲疑是不審決,見是審決,他們的行相相違,所以不相應。就是五見的本身,也不能展轉相應。因爲見與慧俱,並不能于一念心中有多慧俱起。癡在十煩惱中,與其余約九種煩惱都決定相應,因爲一切煩惱都是由癡上生起的。

  論文十四:此十煩惱何識相應?藏識全無,末那有四,意識具十,五識唯叁,謂貪、嗔、癡,無分別故,由稱量等,起慢等故。

  講解:貪、嗔、癡、慢、疑,和不正見所開的五見,合爲十個煩惱,這十個煩惱都是和什麼識相應呢?第八藏識裏全都沒有,第七末那識只有我癡、我見、我慢、我貪四個。第六意識裏,十個煩惱都有。前五識裏,只有貪、嗔、癡叁個俱生煩惱。因爲五識沒有分別,而慢等七法,是由稱量推求等分別而起的。

  論文十五:此十煩惱何受相應?貪、嗔、癡叁,俱生分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貪會違緣,憂苦俱故,嗔遇順境喜樂俱故。有義:俱生分別起慢,容與非苦四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故。有義: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說故。分別慢等純苦趣無,彼無邪師、邪教等故,然彼不造引惡趣業,要分別起,能發彼故。

  講解:這十種煩惱,于苦、樂、憂、喜、舍五受中,和那一受相應呢?答:貪、嗔、癡叁種,無論是俱生而起的,或是分別而起的,都和五受相應。爲什麼貪會有憂苦,嗔會有喜樂呢?因爲貪遇違緣便有憂苦,嗔遇有順境便有喜樂。至于慢與何受相應?則有兩家不同的說法。第一家說:不管是俱生起的慢,或分別起的慢,除不與苦受相應外,與其余的四受都是相應的。何以慢會與憂受相應?因爲苦趣中的有情,他們由自恃苦劣蘊身所起的慢,是與憂受相應的。

  第二家說:俱生所起的慢,也與苦受相應。因爲意識有苦受,由意地所生的慢,當然也有苦受,這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分別所起的慢,純苦趣中沒有。因爲純苦趣的叁惡道中,沒有邪師、邪教,及邪思維,所以沒有分別起的慢。分別煩惱,原爲能引發惡趣之故。純苦趣中,既不造引發惡趣的業,所以也不需要分別起的慢。

  論文十六:疑後叁見,容四受俱,欲疑無苦等,亦喜受俱故。二取若緣憂俱見等,爾時得與憂相應故。有義:俱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舍受相應,非五識俱,唯無記故。分別二見容四受俱,執苦俱蘊爲我、我所,常、斷見翻此,與憂相應故。有義:二見若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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