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十一~二十五劃)▪P26

  ..續本文上一頁阿賴耶識含藏一切善惡種子,而能顯現一切境界,以上九識,即阿賴耶識種子顯現之果,故稱顯識。而另一種分別識,包括身者識與受者識,身者識系我見所覆的染汙之“意”;受者識系一切能受之體,二者同爲虛妄分別之主,故稱分別識。

  【顯識論】陳代真谛譯,一卷,內容闡明叁界唯識之義,謂識有二種,一曰顯識,一曰分別識。並闡述一切叁界唯識之論旨。此論原作者不詳,唯真谛譯本論題下有“從無相論出”之語,而同爲真谛所譯的《轉識論》論題下亦有此語,且宋、元、明版本藏經中,本論卷首皆有“顯識品”叁字,以此推測,本論應系闡釋《無相論》中之顯識品,唯《無相論》中土無譯本,故而不能確定。

  【變化】轉換舊形,名爲變,無而忽有,名爲化。佛菩薩之通力,能變化有情非情之一切。《法華經》曰:“神通變化不可思議。”《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曰:“轉換舊形名變,無而忽有名化。變與化異,是相違釋。”

  【變化土】唯識宗所立爲佛身所居四土之一,略稱化土,即佛變化身所住之土。據《成唯識論》卷十載,變化土即佛以成事智之大慈悲力,由往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之因緣成熟,應未登地諸菩薩、二乘、異生及六趣衆生之機宜,示現淨、穢等各種國土。參閱“四土”條。

  【變化身】系佛叁身或四身之一。又作化身,亦稱變易身。即法身、報身、應身叁身中的應身,爲應身的分身化佛,系依應身所化現之佛形。諸佛爲欲利益安樂地前菩薩、二乘及六趣等衆生,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令彼脫離惡趣,出離叁界,而入于初地。見《成唯識論》卷十。

  【變易生死】又作無爲生死、不思議變易生死。二種生死之一。爲“分段生死”的對稱。即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之菩薩,以無漏的“有分別業”爲因,以無明住地爲緣,所招感叁界外之殊勝細妙的果報身;此一果報之身,系由無漏之悲願力改轉原先的分段生死之粗身,而變爲細妙無有色形、壽命等定限之身,故稱變易身;系由無漏之定力、願力所助感,妙用而難測,故又稱不思議身;又以此身乃隨大悲之意願所成者,故亦稱意成身、無漏身、出過叁界身;複以此身既由無漏之定力所轉成,已異于其前的分段粗身,猶如變化而得,故又稱變化身。

  因爲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之菩薩已斷盡四住地的煩惱惑障,不複再受生爲叁界內之分段身,故受生爲叁界外之變易身,然彼等又以此變易身回入叁界中,長時修菩薩行,以期達于無上菩提。又若依唯識宗之義,有四類人能受變易生死之果報,即:一者二乘之無學聖者回心而入大乘,于得涅槃之後,即可直接受變易身之果報。二者有學之聖者轉向大乘,于初地以後亦得受變易身。叁者悲增之菩薩,于八地以上受此變易身。四者一類智增之菩薩于初地以上受之。法性宗則認爲二乘之無學及菩薩之種性以上,得隨應而受變易身。見《成唯識論》卷八。

  【體用門】此爲“因果門”的對稱。于唯識宗用以顯示種子與現行的第八識(本識)、七轉識(前七識)間關系的法門中,種子與第八識有能持、所持的關系,稱爲體用門;即能持之第八識爲體,所持之種子爲用。因爲七轉識所熏的種子,皆落在第八本識的自體分中,第八本識攝持種子爲自體,故一切種子無別相,僅成爲第八本識中生果的功能,故以第八本識之現行爲體,種子爲用;然而攝用爲體之故,一切種子與第八本識同爲無記性,此爲體用門之義。見《成唯識論》卷二。

  【體性】指實體,即事物的實質爲體,而體之不變易的本質爲性,故體即性。世間一切有爲法,皆爲因緣和合之法,因緣和合之法無其本質,亦無不變之性,故“緣起性空”。

  【體相】體與相的並稱。本質不變而爲差別現象所依者謂之體,依于體而外現之差別現象謂之相。因爲體者,爲一、絕對、無限、真常之法性;而相者,則爲非一、相對、有限、非常之法相。法相宗(唯識宗)與法性宗對體、相之說法各異。法相宗謂于能依之相外,另有所依之體;即于依他起之萬有之相外,另有圓成實之真如爲所依之體,如草木之外,尚有所依之大地存在。法性宗則謂能依之相乃所依之體,而赅通依他起之萬有之相者,即圓成實之真體。

  二十四劃

  【靈潤新舊二譯不同論】靈潤、唐代僧,貞觀年間,曾奉敕入弘福寺任譯席證義,他于菩提流支及真谛所譯的經典(稱爲舊譯),及玄奘所譯的經典(稱爲新譯),列出十四點不同之處,此十四點的大要是:一、新譯謂衆生界中有一部分無性有情;舊譯則謂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二、新譯謂二乘之人入無余涅槃,則永不歸入于大乘;舊譯則無余還生,終必回于大乘。叁、關于“不定性衆生回向大乘”,新譯謂于分段身增壽變易,以行菩薩道;舊譯則謂分段身盡,而別生變易身。四、關于“叁乘種性”新譯謂法爾本有;舊譯則謂因緣所生。五、關于“佛果”之事,新譯謂理智各別(四智心品是有爲生滅法,理則是真如,是體,乃無爲法)舊譯則爲理智不二。六、關于“須陀洹之所斷”,新譯謂唯斷分別起身見;舊譯則謂亦斷俱生起身見。七、新譯謂五法不攝遍計所執,又謂正智攝于依他起性;舊譯則謂五法應攝遍計所執,正智應通于依他及圓成。八、新譯謂十二處十八界攝法已盡(謂真如亦攝在處、界之中);舊譯則謂真如不攝于處、界之中。九、新譯于十二因緣說爲二世一重因果;舊譯則說爲叁世兩重因果。十、新譯但說有作四谛,不說無作四谛;舊譯則說無作四谛。十一、新譯謂心所有法,在大乘則于心王外別立心所;舊譯則謂大小乘皆同,無有區別。十二、新譯謂心王、心所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舊譯謂心王、心所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十叁、關于“叁無性觀”,新譯唯遮遍計所執;舊譯則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悉遮遣之。十四、新譯謂八識及相應心所各各皆能變現四分,皆是緣起之本;舊譯則以緣起之本僅限于第八識。

  二十五劃

  【觀行】觀心之行法。即觀心修行,或指觀法之行相。唯識宗之觀行有二種,稱二觀行。一、尋伺,指推尋伺察。尋,即心對境所生起的粗猛推求之精神作用;伺,則爲細心分別之精神作用。謂根塵相對所起一念之心,即以空、假、中叁觀觀之。二、真如,真即不僞;如即不異。指常以妙觀觀于心性本具真如之理,速令顯發。見《宗鏡錄》卷叁十五。

  【觀所緣緣論】陳那論師造,唐代玄奘譯,全一卷。別譯本如陳代真谛所譯的《無相思塵論》一卷。本論之偈文爲四句一行,共有叁十二句。本書旨在依因明叁支之法,明示心外之所緣緣非有,破斥極微、和合等假法,而心內之所緣緣非無。

  【觀所緣緣論釋】又稱《觀所緣論釋》、《觀所緣釋》。護法造,唐代義淨譯,全一卷。本書爲《觀所緣緣論》的注釋書。內容闡釋《觀所緣緣論》中所說破外執之與、奪之意,而明自宗之內境,然未論及其差別。

  【觀待因】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觀待,意指相對性、條件性。相對于某物而言,能引起其一定之要求或受用之條件,此條件即爲觀待因,如饑餓爲飲食之觀待因,手爲執物之觀待因,足爲往來之觀待因。參閱“十因”條。

  【觀待道理】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皆有其所依的道種,大別之可分爲觀待、作用、證成、法爾等四種道理,此觀待道理,爲四種道理之一。言諸行之所生要待衆緣,譬如發芽,須待種子、時節、水田等緣。參閱“四種道理”條。

  【觀察】對境之系念,以智慧照察,正念觀彼,如實修行,稱爲觀察。與“觀”之義同。《往生論注》卷下載︰“心緣其事曰觀,觀心分明曰察。”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十一~二十五劃)》全文閱讀結束。

✿ 继续阅读 ▪ 煙酒與健康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