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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六~十劃)▪P23

  ..續本文上一頁第八識;爲諸識所依以生起之根本,故稱根本依。以上四依中,唯前五識之不共依爲同境依,即五色根,其余叁者爲諸識之共依。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七。

  【俱舍宗】依俱舍論而立的小乘宗派,稱俱舍宗。爲我國十叁宗之一,相對于成實宗被稱爲小乘空宗,俱舍宗則被稱爲小乘有宗。初由世親入迦濕彌羅國學毗婆沙之義,其後根據《大毗婆沙論》,及參酌經量部之義,造《阿毗達磨俱舍論》,批判說一切有部的傳統理論,時有衆賢論師,撰《俱舍論》,破世親新說,又造《阿毗達磨藏顯宗論》,顯揚毗婆沙宗義。爾後,德慧、世友、安慧、陳那、稱友、增滿、寂天等諸師相繼製疏,以釋《俱舍論》,遂締造說一切有部教義的新紀元。

  陳天嘉五年,真谛譯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又別作疏十六卷以釋之,慧恺、慧淨、道嶽等亦相繼製疏敷揚。唐永徽五年,玄奘再譯,稱《阿毗達磨俱舍論》,世稱新俱舍,即此宗所依之今本。玄奘門人神泰、普光、法寶等叁師各撰疏以布衍其義,合稱俱舍叁大疏。又有懷素、圓晖等作疏記,一時講習頗盛。惜唐以後,此宗遂絕不傳,元世祖時,帝師八思巴造《立彰所知論》二卷,是爲研究俱舍的最後余光。此宗除以《俱舍論》爲主要論典外,所宗之經典有四阿含等,論典有七論及《大毗婆沙論》、《阿毗昙心論》、《雜阿毗昙心論》等。世親造長行,以論理明晰,敘述順序得宜,理長爲宗,故贏得“聰明論”之美稱。此宗教義旨在說明諸法因緣之正理,破外道凡夫著我之執見,以斷惑入聖,永離叁界系縛。爲說明叁界諸法,乃大別之爲有爲、無爲二類;又區分爲五位,細析成七十五法。亦即有爲法包括色法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有法四十六種、不相應行法十四種,無爲法則有叁種,總成七十五法。有爲法乃指萬有中衆緣聚集所作爲,有生滅變遷之部分;無爲法則指非因緣所作爲,無生滅變遷,湛然常住之部分。此外,並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門。蓋此宗批判一切有部所說諸法之體實有,貫穿叁世之“叁世實有,法體恒有”之主張,而依經量部之義,提倡過去、未來無體論之說。認爲生滅乃是刹那相續者,滅爲現在必然之推移,不須其他之因緣促成,而生則必有生因,並以六因、四緣、五果等法門說明之。又概括迷悟之因果爲苦、集、滅、道四谛,並以十二因緣法門說明生死相續無窮之理;立七方便、四向、四果以闡明轉迷開悟之因果階次。此外,特別論證在禅定狀態下靜悟四谛之理,可以達至解脫。

  【神我】神我即第八識。外道執神我能生諸法,常住不壞,計爲涅槃。是二十五谛之主。

  【神我外道】十種外道之一。如數論,勝論等立人天各自有常住之神我而主宰萬有之外道也。見《行事鈔》下。

  【神通】又作神通力、神力、通力等。即依修禅定而得的無礙自在、超人間的、不可思議的作用。神通有神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等五種,加漏盡通,共爲六神通。一、神足通,又稱神境智證通、神境通、身如意通、身通等。據《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八所載,神足通有叁種,一爲隨心所欲,可飛行至任何地方;一爲隨意改變相狀的轉變(變化),另一爲隨意轉變外界對境(六境)之聖如意(隨意自在)。其中,後者唯佛所獨具者。二、天眼通,又稱天眼智證通。即看透世間所有遠近、苦樂、粗細等之作用。叁、天耳通,又稱天耳智證通。即悉聞世間一切音聲之作用。四、他心通,又稱他心智證通、知他心通。即悉知他人心中所想各種善惡等事之作用力(他心徹鑒力)。五、宿命通,又稱宿住隨念智證通。即悉知自他過去世等各種生存狀態之作用。六、漏盡通,又稱漏盡智證通。即斷盡煩惱,永不再生于迷界之悟力。

  其中,以佛、阿羅漢所具有之叁通(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最爲殊勝,故稱爲叁明。天眼是徹見未來世衆生的死生之時與各種情況之通力,稱爲死生智證明。據《俱舍論》卷二十七,六神通皆以慧爲本質(自性),其中五神通系依修四禅而得,不唯聖者獨有,凡夫亦可得;但漏盡通唯聖者可得。《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謂,菩薩有五通,佛有六通。《成實論》卷十六指出,佛教以外的外道亦可得五通。得五通之仙人,即稱爲五通仙人。此外,如鬼、畜或諸天等之通力,又分爲與生俱有(生得)與修禅定而得(修得)二種。《大乘義章》卷二十本載,得神通的方法有四種,分別爲:一、生四禅天之果報而自然得的報通,二、仙人依業力自由飛空的業通(由業所得之通力),叁、婆羅門依持咒所得的咒通,四、依修禅定而得通力的修通,其中業通與咒通,是屬于外道的神通。

  【神識】阿賴耶識異名之一。佛法中本無“神我”之說,而此識含藏萬有種子,功能殊勝,故名神識。

  【修行住】修唯識行曆經四十一階位,此爲初十位的第叁位,又作應行住。謂前之發心、治地二住之智俱已明了,故遊履十方而無障礙。參閱《十住》條。

  【修習位】又作有學道。此乃唯識五位修行的第四位。修行菩薩,于通達位(見道位),雖然證得無分別智,斷除一切心識上的顛倒知見,但微細煩惱尚未斷除,還需要修習。故菩薩于此位修十種勝行(十波羅蜜),斷十重障,證十真如,舍二種粗重,由此即能證得轉依。即轉煩惱障證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得大菩提。《唯識叁十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菩薩從見道起已,爲斷除余障證得轉依,複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遠離戲論,說爲無得;妙用難測,說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獨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及證真如。此智俱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余智不然,即十地中無中無分別智。”

  無分別智,是一種能所兩空,“無智、亦無得”的空慧。這種空慧不可思議,是一種出世間的智慧,它, 能舍滅煩惱障及所知障的種子,以此而證得菩提及涅槃二轉依果。頌文中“粗重”二字,仍是種子的異名。

  【修惑】此爲修道所斷惑的略稱,與“見惑”對稱。又作思惑,意指修道所斷之惑。即于修道時所斷貪等迷事之煩惱。《俱舍論》卷二十五載,貪、嗔、慢及無明等四煩惱對色、聲、香、味、觸等境,生起染著、憎背、高舉及不了之行相轉,稱爲修惑。因修惑遍起于叁界九地,因此惑難斷,故每地各細分爲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品,令二果斯陀含、叁果阿那含、四果阿羅漢次第斷除,總有八十一種,稱爲八十一品修惑。修道時所滅之根本煩惱有十種,即在欲界有貪、嗔、癡、慢四種;在色、無色界不行嗔恚,各有貪、癡、慢叁種。見《俱舍論》卷二十叁。

  【莊嚴經論】又名《大莊嚴經論》,爲瑜伽十支論之一,無著造,唐代波羅頗蜜多羅譯,凡十叁卷。內容解說菩薩發心、修行以及應修習的各種法門。本論援引經典頗多,有《十地經》、《無盡慧經》、《行清淨經》等數十種。關于作者,衆說紛纭,梵本未舉出作者之名,一般均謂本書爲無著所造。

  【莊嚴體義支】唯識宗所依經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大莊嚴經論》,這是總括瑜伽菩薩一地法門,而以莊嚴大乘爲宗。參閱“十支論”條。

  【高建法幢支】唯識宗所依經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叁十唯識論》,這是廣诠瑜伽境體,而以識外無別實有爲宗。參閱“十支論”條。

  【涅槃】又作泥洹、涅槃那,意譯作滅、寂滅、滅度、無生。與擇滅、離系、解脫等詞同義。或作般涅槃、大般涅槃。原來指的是吹滅,或表示火漸漸熄滅的狀態;其後轉指燃燒煩惱之火滅盡,完成悟智(即菩提)的境地。此乃超越生死(迷界)之悟界,亦爲佛教終極的實踐目的,故表佛教的特征而列爲法印之一,稱“涅槃寂靜”。部派佛教,以涅槃即滅卻煩惱之狀態。其中複有有余依涅槃與無余依涅槃之分,前者是雖斷煩惱,然肉體(意即殘余之依身,)仍存之情形;後者是灰身滅智之狀態,即指一切歸于滅無之狀況。

  出現此世爲人的佛(特指釋尊),其肉體之死,稱涅槃、般涅槃、大般涅槃。入涅槃又稱入滅、薪盡火滅(薪喻佛身或機緣,火喻智慧或佛身)。涅槃原意指釋尊之成道,但今大抵皆作無余依涅槃之意。

  【涅槃八味】涅槃,大滅度之義;大,即法身;滅,即解脫;度,即般若。此乃叁德之秘密理藏,在諸佛爲不增,在衆生爲不減,具有如下八種法味,即:一、常住,涅槃之理通徹叁世而常存,圓遍十方而常在,故稱常住。二、寂滅,涅槃之理寂絕無爲,生死永滅,故稱寂滅。叁、不老,涅槃之理不遷不變,無增無減,故稱不老。四、不死,涅槃之理原本不生,然亦不滅,故稱不死。五、清淨,涅槃之理安住清寂,諸障皆淨,故稱清淨。六、虛通,涅槃之理虛徹靈通,圓融無礙,故稱虛通。七、不動,涅槃之理寂然不動,妙絕無爲,故稱不動。八、快樂,涅槃之理無生死逼迫之苦,而具真常寂滅之樂,故稱快樂。見《方等般泥洹經》卷二。

  【般若波羅蜜多】六波羅波密之一。亦修唯識行,于修習位所修的十種勝行之一。般若有叁種:一生空無分別慧,就是了達人空,而不起人我見的智慧。二法空無分別慧,就是了達法空,而不起法我見的智慧。叁俱空無分別慧,就是了達人、法俱空,而不起人、法二種我見的智慧。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波羅蜜多”條。

  【救護衆生離衆生迥向】菩薩修行曆經四十一階,此爲十回向位的第一位。此位菩薩,上求菩提,下度衆生,救護衆生離衆生相,以所修善根回向法界,故立回向之名。參閱“十回向”條。

  【害心所】此爲心所有法中的小隨煩惱心所之一. 害者損害,心無悲愍損害有情,是不害之反。《成唯識論》曰:“雲何爲害,于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謂有害者逼惱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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