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人的,是不是也照樣殺我呢?願雲禅師有詩雲:“千百年來碗裏羹,怨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間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惡業招感,世界上連年戰爭不斷,社會上的殺人、放火、勒索、撕票,不都是人類共業的後果嗎?在早年出版的豐子恺《護生畫集》中,附印有一篇李圓淨居士的《護生痛言》,沈痛萬分,發人深省,抄錄一段在如下:
“天地之大德曰生,世人之大惡曰殺生,這是古人昭示天下後世,最直捷了當、而十分沈痛的兩句話。我們總該知道,生命是世間最貴重的東西,殺生是世間最悲慘的事情。我們讀書,讀到五刑之屬叁千,其罪至死而極,就如那些作奸犯科、罪惡滔天的絕頂惡人,一死也盡足以蔽辜,而無可複加了。可是竟有于人類無害、罪不至死的、天理所能容的、國法所不及的生靈動物,而人們卻悍然不顧地加以殘殺、加以殘死、加以吞食,並且視爲等閑。啊呀,世界上罪大惡極,不講公理的事,還有比這個更甚的嗎?”
他在文章的後一段大意說:“殺有叁種,一者人殺人,二者人殺禽獸,叁者禽獸殺人。人殺人是犯法行爲,要服罪;禽獸殺人——如虎狼食人,就罪大惡極,必予除之;而人殺禽獸,就視爲理所當然之事。”人爲什麼要殺禽獸,還不是爲了滿足口腹之欲? 當真是,中國人之于吃,真是傳統的國粹。有人開玩說:中國人,除了天上的飛機,陸地的戰車,海上的軍艦外,沒有不吃的。可不是嗎? 天空的各種禽鳥,海中的魚鼈蝦蟹,陸地的牛羊犬豬,以至于虎鞭熊掌,猴頭毒蛇,蜜蜂螞蟻,無一不是席上的佳肴。大陸上早年廣東的名菜,貓蛇同吃,叫“龍虎鬥”,近年北方流行吃“蠍子宴”,殘忍啊!人類號稱萬物之靈,中國自命爲禮義之邦,何以殘忍一至于此?
飲食最低的目的是爲了果腹,最高的目的是了適口,而在果腹與適口之間,其相去何止百千萬裏。可是我們的味覺,由入口到咽喉,只有十數公分,過了咽喉,什麼都感覺不出了。我們何忍爲了這十數公分的感受,而殘殺如此多的生靈呢?社會人士爲了結婚、作壽,大宴賓客,宰殺大量魚蝦雞鴨。爲了慶祝新人幸福美滿,或慶祝“我”健康長壽,殺害它們許多生命,這合乎邏輯嗎?近年臺灣盛行選舉,參選人請起客來,動辄數百桌以至上千桌。一次宴客,殺害的生命數萬至十數萬計;養雞場養豬場爲了調節蛋價豬價,一次焚燒的小雞、掩埋的小豬,也以數萬或數十萬計。可怕啊!這殺業的累積,怨氣的召感,不是已經在我們社會上表現出來了嗎?
我們尤其不應該殺害的,是爲我們辛勞一生牛,作爲人類忠實朋友的狗,牛爲我們耕作一生,我們何忍在它垂死之年,寢其皮而食其肉?書上所記,報上所刊,忠犬救主的故事不計其數——最近的新聞,美國一位太太心髒病發作,她養的小狗竟會撥電話求救,挽回了她的性命。像這些與人類關系如此密切的生靈,我們殺而食之,何其忍心呢?一本佛教雜志上登載,一位退役的老榮民,一生愛吃狗肉,他一輩子殺害了多少狗,無從統計,但是撰稿的這位居士,于民國五十五年的冬天,親眼看見他把鄰近五只剛斷乳的小狗抓來,投入沸水鍋中。一年多後,這位老榮民在一家爆竹工廠做臨時工,爆竹工廠爆炸起火,這位老榮民全身灼傷,皮膚剝落,有如被湯死的小狗,痛苦呼喊,有如狗叫。
今年(一九九七)四月間我回大陸掃墓,我胞弟告訴我說,洛陽鄉下一個農民,十八年前買了一頭已能耕作的小牛。那牛爲農民賣命耕作了十八年,年老力衰,不堪耕田,鄉農把它賣給屠戶。那老牛雙目流淚,向主人乞憐,主人不顧。他和屠戶講好價錢,接過價款,站在一棵樹下數鈔票的時候,那老牛忽然奮力沖過去,把正在數鈔票的農民抵死在樹上。這事登在叁月下旬的報紙上,我要我弟弟給我找報紙,可惜沒有找到。
有一則廣化法師(去年才往生)現身說法的故事,是他自己寫出來登在七十五年的天華月刊上。法師在抗戰期間從軍,一向在軍中擔任軍需官,他酒量很大,好吃雞鴨魚肉,也說不出吃下了多少。叁十八年駐防定海,他所住的村莊附近雞鴨成群,他每天都要房東小姐給他買兩叁只到四五只不等,由勤務兵紅燒清炖大家吃。幾個月下來,村子附近數裏內的雞鴨都被他吃光了。後來他來到臺灣,四十二年信佛,四十六年出家,六十叁年在南投蓮光寺閉關,拜淨土忏,已拜了八個月。他文中自述,一天:“....第一拜拜下去,就覺得身輕起來,向西方前行,走了不到幾步,聽到身後有很多雞鴨的叫聲,回頭看去,見成千上萬的雞鴨分作叁行,追隨著我....心想它們來找我算帳了,不禁一驚,如夢初醒....怎知道,就在當晚于禅房裏,平地一跤,跌斷左腿。”
以上是廣化法師的原文,事情尚不止此,法師晚年,身體佝偻,靠輪椅推著走,說話發不出聲音,對侍者的耳朵說,侍者再轉述出來。八十二年我去南普陀寺看他,就是這個樣子。這是不是也和殺業有關呢,因爲法師先寫出來,我才敢于此提出。我一向不贊成一些“勸善書”上、那些一條鞭式的因果報應,說什麼書生救螞蟻就中了狀元,媳婦不孝,以髒東西給婆婆吃,第二天就爲雷所擊。救螞蟻絕對是善行,但那只是中狀元許多善緣中的一個,不是只救了螞蟻就可中狀元;不孝順婆婆當然是惡行,但爲雷所擊一定還有其他的業因,不孝不是唯一的業因。不過據我觀察所得,殺業重的,果報卻很快——很多是當生現報。幼年在故鄉洛陽,父老告知,業屠戶者多數絕戶,能舉出姓名,這是可信的。
或者有同修問我,殺業這麼可怕,你爲什麼又說信佛的人也可以不吃素呢? 是不是別人造殺業,我們享受成果呢? 其實這也是無可奈何的方便說法。我且說一段舊事,大概是八十一、二年春節,我到北投農禅寺給聖嚴法師拜年,和他在客廳中聊天,這時又有兩位客人到訪,法師爲我介紹,原來是當時的農委會主任委員余玉賢夫婦。余主委溫文儒雅,一身書卷氣;余夫人很有氣質,也很樸素。余主委信佛未久,他是去請法師開示的。他問法師說:“師父給我的書我都認真看了,我現在很困惑、也很矛盾。佛教慈悲戒殺,但我主管的業務就是畜牧漁業,全與動物生命有關。我是不是辭職不做這項工作呢? ”
我在旁聽著,覺得這個問題很難答覆。而法師卻回答的很有智慧,法師說:“你只是中華民國的農委會主委,世界上任何國家的政冶領袖,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因爲自有人類以來,人類就一直以家畜海産爲食品的來源,有誰能完全禁止呢? 這固然是家畜海産的共業,而人類又造下了新的共業,將來再承受業報。你只能在農業政策上周密計劃,盡可能不要大量焚燒小雞、掩埋小豬,減少無辜生命的死亡,己經算是盡到心了。”
我自旁插話道:“要說完全禁宰豬羊雞鴨,禁食海産魚類,事實上做不到。但不該殺的仍要保護。例如挫魚、烤鳥,叁杯孔雀、各種山産,仍是要禁止的。”余主委點頭。
我們想想,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完全禁止殺生嗎?不過我們仍由自己本身做起,我們日常自市場買上一斤肉、幾條魚,這也不算是天大的罪過。但千萬不要買活的小魚小蝦,水煮油炸;也千萬不要烤鳥燒鴿,挫魚釣蝦。更不要無緣無故的傷害動物生命,像砸死蛇類,火燒蜂巢等。至于爲了滿足口腹之欲,挖空心思去吃各種不該吃的生靈,更是有傷天和。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們何以不體仰天心呢?
不殺生,是消極的爲善,如果進一步放生,那就是積極的爲善了。不過放生是在適當的因緣下來做,如渡河時遇到被捕獲的水族,山行時遇到獵人獵捕的鳥獸,悲憫心起,買來放生,這是善行,也是功德。但這種因緣在農業社會常有,在現代的工商業社會就不常有了。如果寺院社團,貼出布告收購魚鳥,定期放生,那不叫放生,那叫害生。因爲你不收購,別人不抓,你收購的愈多,別人抓的愈多,在這一抓一放之間,是不是又傷害了許多生命呢?
做善事要看時代背景,農業社會那種放生的環境與因緣已經不複存在了,如果我們隨順時代,把放生的錢財,拿來救濟流浪狗,豈不也是善行功德?這是與本文主題無關的題外話,聊供各界善心人士的參考。
付印後記
于淩波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
《佛法與生活》這本小冊子,是近兩叁年間,在幾處講堂——慕欽講堂、華藏講堂、雪廬紀念講堂等處演講的講稿,這些稿子,每篇自成單元,沒有連貫性,是臨講時隨時想到與生活有關的題目,根據題目加以發揮。這樣就不覺積集了二十多篇。本書中印出的十二篇,是從二十多篇稿子中選出來的一部分。
什麼是佛法呢,佛法就是佛陀住世時的言教。什麼又是生活呢,可以說是在我人生命延續期間,吃飯睡覺、讀書求知、上班工作、休閑娛樂的總和。換句話說,我們一天到晚身、口、意叁方面的——思想、語言、行爲就是生活。
學佛多年,我逐漸體會到,佛法不是一種學說理論,也不僅是宗教信仰,而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理性的、覺悟的生活方式,而不是迷昧的、顛倒的生活方式。這種覺悟的生活,是建立在對于“法”的了解與認知上,進而實踐力行,把佛法融合在我們的生活中。果能二者融合,則我們就不至于在迷昧顛倒中過日子了。
《佛法與生活》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