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候,老尼师拿出自水沟中捞出的米,为这家人煮了一锅饭,这一家人觉得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的白米饭。古人说:“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正是这个意思。
俗谚云:“人在福中不知福”。以今日台湾的繁荣富足,是中国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一段时间。虽然社会上有贪富差距,但人人丰衣足食,人人可以由个人的自由意志开拓前途与发展,但是,有几个人安分知足,珍惜现有的环境呢?以社会现象来说,族群对立,劳资抗争,动辄游行示威,暴力相向;以个人生活来说,人生价值观迷失,心灵物化,以金钱为唯一追求的目标,攫取占有,无所不用其极。有了金钱以后,竞相奢侈豪华,追求感官上的满足与享受,造作无量恶业,趋向自我毁灭之途。这是世人的“共业”——共同造作的恶业。有了恶业之因,未来必将承受恶果,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夫复何言!
人在福中不知福,有几多人能够珍惜现在呢?古人有谓:“井涸而后知水之可贵,病而后知健康之可贵,兵燹而后知清平之可贵,失业而后知有业之可贵。凡一切幸福之事,均过去方知。”幸福之事过后方知,除了徒增悔恨与追忆外,于事何补?我们何不珍惜现在,果能一念知足,约束个人无止境的欲望,当下娑婆即是乐土。但是,此种境界,只有智慧高的人才能体会得到。世间芸芸众生,以先天无明所覆蔽,迷闇无知者多,多又有几个人能体会得“少欲知足”、身心自在的安乐呢?
事实上,有福并不是好事,《韩非子·解老篇》中有一段话说的很明白:“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
相反的,有祸也不是坏事,同上文续曰:
“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可活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谓之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
人是最健忘的动物,我们回想五十年前,台湾光复初期贫困与匮乏的生活,对今日的富足丰裕还能不满足吗?事实不然,知足惜福的人固然有,而不知足不满足的人无宁说更多。唯其如此,世人皆在盲目追求中讨生活,所以台湾成为“贪婪之岛”。此种现象,不独台湾为然,大陆更是如此,在“一切向钱看”的唯一目标下,卖假药,制假酒,贩卖人口,只要有钱可赚,没有不可为之事。至于“健忘”一节,尤为显著,近十余年,大陆致力于经济发展,沿海都市,如深圳广州等处,一席酒宴,动辄人民币逾万元;甚至于普通城市,饭店宴客,菜肴要多到后一半上的菜无人动筷子,才叫做“有面子”。这些人忘记了一九六零年后的大灾荒年代,多少农村大半的人被饿死;“十年浩劫”期间,多少人又过的是什么生活?甚至于九零年代的现在,落后地区如西北山区,甚至于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百分之七十的人年收入只有七八百元人民币,这不正是“富人一席酒,穷人半年粮”的写照吗?纵然别人痛痒,与我无关,那么这些挥霍无度的人们,自已以往在饥饿边缘挣扎的日子,也全然忘记了吗?人之健忘,为何一至于此。
惜福、惜福,如何惜福呢?以人类社会中有善根有良知的人,心灵还没有完全物化的人来说,惜福首在约束欲望——知足,次在生活有度——勤俭。以知足而言,人生也有涯,而欲望无穷,如果不能约束欲望,任由欲望放纵扩张,攫取追求,这不是惜福,而是取祸。老子谓:“祸莫大于不知足”,无奈世人知进而不知退,知欲而不知足,是以“必有困辱之累,悔吝之咎。”社会上有太多的“积极进取”人士,在创业过程中盲目扩充,永无止境,终至于像吹橡皮泡似的,吹的过了头,“啪”的一声一切粉碎。无尽止扩充的后果,那么如果有“悔吝之咎”,也就不算是意外了。
世人生活的奢俭,其间差距不可以道里计。吃饭的最低目的是为了果腹,最高的目的是为了适口——满足口腹之欲。穿衣是为了蔽体(当然也包括身份与美观的条件),但如果像菲律宾前总统马可仕的夫人伊美黛似的,拥有四千多双鞋子,那就奢侈的离了谱。古人说:“惜衣惜食,非为惜财为惜福”。半碗残饭,所值几何?但想到其间有多少耕作者的劳力与汗水,我们就不能不珍惜这半碗残饭。一张卫生纸,所费无几,但想到一张纸所耗费的自然资源,我们就不能不爱惜这一张纸。所谓“一茶一饭,当思来处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果然有此种观念,自然就知道惜福。
先儒焦澹园曰:“人生衣食财禄,皆有定数,当留有余不尽之意。故节约不贪,则可延寿;奢侈过求,受尽则终;未见暴殄之人得皓首也。”我们冷眼旁观世间众生相,每见奢糜放逸,挥霍无度之人,到老来而能丰衣足食,福寿双全者,极为罕见。何以致之,他们先把福享尽了,甚至于透支了。现在台北万华街头的流浪汉中,就不乏早年的富家子弟,或拥有房舍田产的富人。
古书中有一段格言说:“勿以嗜欲杀身,勿以财货杀子孙,勿以政治杀生民,勿以学说杀天下后世。”嗜欲,就是我人的嗜好与欲望,嗜好欲望可以杀身,而世人甘之如饴。财货可以杀子孙,而世人唯恐不多。古书上说“苛政猛于虎”,就是政治杀生民的例子。至于学说杀天下后世,宋儒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残害了后世多少妇女;马克斯的理论学说,百年来杀了多少人?后两则姑且不论,前两则也正在我们惜福的题目以内。
中国数千年来的农业社会,有一条“天道循环”的规律,那就是“富贵生奢侈,奢侈生贫贱,贫贱生勤俭,勤俭生富贵,富贵生贫贱。......”周而复始,循环无已。或曰,现在是工商业社会,农业社会的规律不适用了。事实不然,中国文化中的天道循环,无非就是佛家的因果。宇宙之间,自物质世界至人类社会,由自然现象到精神活动,何事无因,何事无果?所谓“果由因生,事待理成。”惜福者受福,不惜福者受祸,这是必然的因果。福、好比存款簿上的存款,你节樽使用,细水长流,可以长久保有余福;你不知节制,浪费挥霍,自然余额无多,甚而出现赤字。而挥霍浪费、骄奢放逸的后果,不仅是消耗福报,更造下无量恶业,必然要承受恶果。
福、是前生善业感得的果报。我人要珍惜这果报,继续造作善业,以积蓄来生的福报;如果不知珍惜,以前生福报的资源,作为今生造作恶业的条件,那来生就三途有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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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与吃素
我国大乘佛教的传统,特别重视不杀生与素食,因此吃素就成为佛教徒的标志。
不杀生是佛教的根本五戒之一。根本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出家众根本断淫)、不妄语、不饮酒。五戒,在印度不是佛教所独有,比佛教历史更古老的婆罗门教、耆那教,也各有其五戒。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均有不杀生这一条。不过其他宗教的不杀生,指不杀人而言,而佛教的不杀生,是除人之外,还包括著一切众生——有情识的生命。为什么呢?因为佛教的基本观念,是众生平等,众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既然众生平等,众生皆具佛性,如何能杀害同类呢?
我国的孔子最重恕道,他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佛陀在《四不坏净成就经》中说:“若有欲杀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 作是觉已,受不杀生戒。”在《十善业道经》中,佛陀说不杀生有十种利益:一者于诸众生,普施无畏。二者常于众生,起大悲心。三者永断一切嗔恚习气。四者身常无病。五者寿命长远。六者恒为非人之所守护。七者常无恶梦,寝觉快乐。八者灭除怨结,众怨自解。九者无恶道怖。十者命终生天。
虽然如此,但佛陀住世时代印度人并不吃素,佛教僧团的比丘也不吃素。何以故呢,因为印度的文化传统、社会背景,没有素食的习惯。僧团比丘托钵乞食,人家给什么比丘吃什么,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直到现在,南传佛教比丘仍然遵守这一传统,施主给什么吃什么,包括鱼肉在内。西藏佛教的僧侣也不吃素,那是地理环境使然。古代西藏不种植五谷,只有以牛为食。
佛教传入我国,和我国文化相结合。我国儒家文化以仁爱为本,对于动物,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并且我国出家人不托钵乞食,在寺院中自炊自食,所以就形成了素食的传统。出家僧侣既然素食,在家信众也多数素食。素食的目的,是在于培养我们的慈悲心。
或者有人问,信仰佛教的人必须要素食吗?这也不一定,只在各人的发心。做为一个佛教徒,能够发心吃素,自然是值得肯定、值得赞叹。如果因为工作的环境、社交的因素,或家庭的困难,不吃素也不会影响佛教徒的资格,但是主要的一点,千万不能再杀生。
佛陀时代虽然允许比丘吃肉,但只许被动的接受,不许主动的索取。《五分律》记载:“若比丘到白衣家求乳酪、酥油、鱼肉者波逸提。”因为佛陀不许比丘向施主求美食,比丘得到美食鱼肉不敢吃,以此白佛,佛陀集合比丘告知说:“若不索美食自得而啖犯波逸提无有是处”,这是比丘可以吃肉的根据。但有三种“不净肉”不可以吃,即一见为我杀者,二闻为我杀者,三有为我所杀之杀念者。在这些条件下,当然更不许为了口腹之欲而自己杀生了。
不杀生这一观念,在我国大乘佛教的传统中,更为特别重视。佛教以为不同空间的众生,都在六道中生死轮回论。人道与畜生道,同是六道之一,畜生并不永远为畜生,人也并不永远为人。基于此一认知,多生多劫以来,人与畜生之间,难免没有父母妻子眷属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人杀害各种生命,会不会杀到我们前生的眷属呢?再者,我今生为人,杀害畜生——飞禽、鱼虾、鸡鸭猪羊,未来生中我如堕入畜生道,别人——包括畜生道恶报受尽转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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