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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陀▪P11

  ..續本文上一頁的基本教義。這是說明宇宙人生現象的叁項定律,也是衡量一切教法的標准,凡是符合叁法印尺度的,是了義佛法,若與此叁法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也是不了義法。

  所謂叁法印,是[ 諸行無常 ],[ 諸法無我 ],[ 涅槃寂靜 ]。也有在諸行無常之後,加上[ 一切皆苦 ]法印,而成爲[ 四法印 ]者。但[ 無常”的本身就是苦,了知無常真相,苦即在其中,似不必另加一法印,所以通常仍說叁法印。

  法印,梵文 dharma-uddana,法者指佛法,印是印記或標志——印有真實、不變之義,有如官府的印信,能做證明,所以法印就是佛法標志。

  叁法印,是佛陀自有情的自身說起的。佛陀住世時代,婆羅門教和其他外道,有主張生死五蘊身中有一個真實常住的我; 亦有主張離五蘊身外有一個真實常住的我; 佛陀以有情是五蘊和合而有,是緣法起法。依緣起法則說,宇宙間沒有永恒不變事物——此即所以無常; 宇宙間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此即所以無我。所以佛陀的叁法印、是指藉四大五蘊而有的有情說的。如<雜阿含>第十經稱: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 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 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 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于色解脫,于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于生老病老、憂悲苦惱]。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經文中說[ 無常即苦,苦即非我 ]。何以說苦即非我呢? 因爲照佛教法義的解譯,[我謂主宰 ]——我即是能做得了自己的主,做不了自己的主,自然不是我。所以佛教指五蘊和合之我爲假我。<佛地論>一曰:[ 我謂諸蘊世俗假者 ]。因此才說:[ 苦即非我 ]。

  原始經典中也說到四法印,如<增一阿含>二十叁稱:

  諸比丘,欲得免死者,當思維四法本。雲何爲四? 一切行無常,是謂初法本,當念修行。一切行苦,是爲第二法本,當共思維。一切法無我,此第叁法本,當共思維。滅盡爲涅槃,是第四法本,當共思維。如是比丘,當共思維此四法本。所以然者,便脫生死病死愁憂苦惱,此是苦之原本。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成四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大智度論> 卷二十二,解譯叁法印說:

  問: 何等是法印?

  答曰: 佛法印有叁種。一者一切有爲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叁者寂靜涅槃。

  行者知叁界皆是有爲,生滅作法,先有後無,今有後無,念念生滅,相續相似生故,可得見知; 如流水、燈焰、長風、相似相續故,人以爲一。

  衆生于無常法中常顛倒故謂去者常住,是名一切作法無常印。

  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 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如破我品中說,是名無我印。

  問曰: 何以故但作法無常,一切法無我?

  答曰: 不作法因無緣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不名爲無常………

  寂滅者是涅槃,叁毒、叁衰火滅故,名寂滅印………

  論文中的意思是說: 凡是有爲法——即因緣和合的造作之法,這種互相關涉對待生起的事物,沒有自性(定性),沒有自性就有生滅,有生滅就是無常。這種關涉對待之法,[ 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 ]。涅槃,梵文nirvana,原意是[ 火熄滅的樣子 ]。貪婪、嗔恚、愚癡叁種毒火的熄滅,就是涅槃,此留待後面再詳述。

  叁法印或四法印,是建立在[緣起]的理論基礎上; 也可以說,緣起是建立在叁法印或四法印的架構上——本來一切法都是互相關涉對待而生起,于緣起理論本身也不例外。諸行無常,是告欣我們世間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一切現象都不斷的遷流變化; 諸法無我,是說明世間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一切都是在時空裏彼此關涉,相互依存; 至于諸受皆苦,是告欣我們生命的本質是焦慮不安,同時也是無常的、是無我。

  二、 五蘊世間

  叁法印的第一、第二法印,是[ 諸行無常 ]、[ 諸法無我 ]。但是要了解無常與無我,必須先要了解[ 四大 ]與[ 五蘊 ]。所以此處要先從五蘊世間說起。佛陀住世時代,各種外道對于世界人生的學說,有神意論、宿命論、無因論等,此外還有一種[ 結因論 ],認爲世界和人生,是由地、水、火、風、苦、樂、靈魂七種元素結合而成,由元素結合之良窳而決定人的一生命運,這是另一種宿命論。

  佛教的理論,認爲世間有兩種,即[ 有情世間 ]與[ 器世間 ]。有情世間——即所謂[ 衆生 ],是精神和物質的組合,其組合的元素稱爲五蘊——色、受、想、行、識; 器世間,完全是物質的組合,其組合的元素稱爲四大——地、水、火、風。而這四大五蘊兩類元素,並不是固定的,而是經常變動不居。現在就探討這四大五蘊的內容:

  [一],色蘊: 色蘊是物質的組合,其組合內容就是四大——地、水、火、風。地水火風,是印度古代對于物質的分類,稱作四大; 這就像中國古代把物質分爲金、木、水、火、土,稱作五行一樣。四大或五行,不是指四大或五行的實物,而是指其物性——如地大性堅,支援萬物; 水大性濕,收攝萬物; 火大性暖,調熟萬物; 風大性動,生長萬物。這四者,能造作一切色法,所以稱爲[ 能造四大 ]。四大所造的有人體侍五根,外境的五塵,尚有一部分觀念上的物件——法塵,這就構成了整個物質世界。

  [二],受蘊; 受蘊包括了我人身個器官對外界接觸到的感覺,即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與外境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相對而産生的感覺。這些感覺有愉快的( 樂受 )、不愉快的( 苦受 )、及非愉快非不愉快的( 舍受 )。

  [叁],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經中稱其[ 于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 ]。也是由內六根與外六境相對、所産生的辨別認識作用。

  [四],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種意志活動就造成了或善或惡的[ 業 ]。行蘊其實就是[ 心所有法 ]中的思心所,<俱舍論>稱思心所:“ 思謂能令心有造作 ]。造作就是在意志發動下的行爲——包括著身、口、意叁種行爲在內。

  [五],識蘊; 識蘊是[ 于所緣境了別爲性 ],其實就是我們認識作用的主體。識在原始佛教只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後來大乘佛教發展爲八識——意識之後尚有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關于末那識與阿賴耶識,以非本講範圍,此處從略。 色蘊——色——物質——有情生理方面的身體——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受、想、行、識四蘊——非色——名——心——有情的精神作用。

  五蘊若自其認識作用分析,其分組的情形是:

  識蘊——主觀的能認識的識體——心——我

  色、受、想、行四蘊——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我所

  五蘊是因緣和合之法,它生滅變異,遷流不住,所以它無常,無我。

  叁、 諸行無常

  佛陀時代說叁法印,是自有情生死流轉觀點立論。那個時侯的各派外道,以爲在生死五蘊身中,或生死五蘊身外,有一個真實常住的[ 我 ]存在。佛陀以緣起立場,以有情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和合之法,變化不居,無常是必然的理則; 諸法關涉對待而存在,其中當然沒有一個主體的自我。至于苦,無常即是苦。唯是衆生執著有一個真實常住自我的存在,所以起惑造業,生死流轉。果然了悟到無常與無我,惑業不起,則即能趨向涅槃。

  五蘊和合的衆生既然是無常無我,則四大所成的器世間自然也是無常無我。所以龍樹菩薩說: “ 叁界皆是有爲 ]——有爲即是因緣和合的造作之法,無常無我無甯是必然的事 實。[ 大智度論 ]中稱:“ 一切有爲法,念念生滅皆無常 ]。無常有兩種,一是[ 刹那無常 ],一是[ 一期無常 ]。刹那無常就是念念生滅的無常,一期無常則是有情一期壽命的無常,事實上,一期無常就是由刹那無常累積而來的。

  諸行無常的行,狹義的說、是念念生滅的心行,廣義的說、是五蘊中行蘊的行——萬法生滅變異的行。凡事于極短時間內發生變化者,莫如我人的心念,如<寶雨經>所說:

  [ 此妄心如流水,生滅不暫滯。如電,刹那不停 ]。

  其實,萬法遷流不息,不僅心識爲然,我們生理的色身也是如此; 毛發爪甲的代謝,血液淋巴的循環,是無時或止的。時時刻刻有新細胞的産生,時時刻刻也有老細胞的死亡。十歲時的我,全然不是五歲時的我,叁十歲的我,也全然不是二十歲的我。所以佛陀有言: “ 一見不再見 ]; 莊子雲:“ 交臂非故 ]; 孔子曰:“ 逝者如備夫,不舍畫夜 ]; 禅宗語稱:“ 嬰兒垂發白如絲 ],這都是無常的注腳。

  在詩人的筆下,無常的句子更是不勝枚舉。如曹孟德<短歌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去日苦多,是生命無常; 杜子美<離亂詩>:“ 時難年饑世業空,兄弟羁旅各西東,田園寥落幹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 骨肉流離,是聚散無常;李太白<越中覽古>:“ 越王句踐破吳歸,滿朝文武盡錦衣,宮女如花春滿殿,只今惟有鹧鸪飛。”由宮女如花到鹧鸪飛舞是盛衰無常; 劉禹錫<烏衣巷>:[ 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王謝燕子,入百姓家,是世事無常。

  無常,不僅指有情心識或社會人事,器世間的色法亦是如此。我們講堂中使用的桌椅,去年在使用,今年在使用,明年仍可使用,看起來似乎是常住的。事實上,它們正在刹那刹那在損耗。肉眼可見的如木料的蟲蛀、腐朽,肉眼不可見的,構成木料的原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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