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乘行者,因爲分辨不出根與識的作用,就出現了一部分 [根見家], 以爲了境者是根; 另一部分識見家,主張了境者是識。當時爲了 [根見] 、 [識見] ,曾引發過一陣诤論。根見識見,看起來是小問題,但這牽涉到哲學上 [唯心] 、 [唯物] ,就成爲根本上的大問題了。
叁 末頌诠釋
前五識頌的第叁頌,是頌前五識依無漏種子,轉識成智----由有漏的前五識,轉成無漏的成所作智。頌文全文是: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诠真,圓明初發成無漏,叁類分身息苦輪。
在這四句頌文中,包括有叁個主題,即是智力、轉依、果德,茲分述如下:
一. 智力: 修唯識行,在資糧位,曆經十住、十行、十回向叁十階上,廣修六度萬行,儲備福慧資糧,圓滿順解脫分的善根。進而於加行位,修四尋思觀,得四如實智,此智又名加行智,由此更勇猛精進,至通達位,入十地的初地歡喜地 (極喜地) ,至此遠離遍計所執的能取所取,亦即是證得所取之境空,能觀之智空,證此二空之智,無能緣所緣之差別,名無分別智,亦稱根本根,根本智是直契真如之智。由證得根本智後,再起分別一切差別相的智慧,此稱分別智,亦稱後得智。見道位的菩薩,就是以此根本、後得二智,緣真俗二境。根本智挾帶本質,沒有相分,心無分別,亦沒有見分; 而後得智托質變相,似有相分,起認識 (分別) 作用,似有見分,即緣真如,亦不親證,只能變我空的影像而審觀之,這就是[變相觀空唯得] 。
這後得智,在因、果二位都能證得。不過前五識與第八識,是聯帶相生的,因爲五根是第八識所緣的相分,而五識是依五根而生起活動,所以在第八識未轉識成智前,前五識不能單獨轉識成智,必須到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時,第八識轉爲大圓鏡智,前五識同時轉爲成所作智。此即所謂: [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 但已轉爲成所作智的前五識,在佛果位中仍不能親契真如,何以故呢
當知五識依五根而起,緣現量、性境,但它只能觀察諸法的事相,不能體悟諸法的理性。在因中如此,在果上亦是如此,所以說它 [果中猶自不诠真] 。诠,在此處作[證得] 講。
二. 轉依: 第叁句頌文: [圓明初發成無漏] ,此是指第八識轉爲大圓鏡初一刹那,前五識也同時轉爲無漏的成所作智。因爲前五識是依五根而現起,而五根又是第八所變的相分。在能變現的第八識未轉成無漏以前,其所變現的五根相分,當然不可能先變爲無漏。所以必須在第八識圓明初發,五根五識才能轉成無漏。至此,與前五識相應的根本煩惱貪、嗔、癡,大八隨煩惱,中二隨煩惱盡皆舍除,即五遍行心所、五別境心所、善法十一心所,也都轉成無漏了。
叁. 果德: 五識轉爲無漏,其所應作的自利事業----所應斷應修的,皆已成辦,所以名爲成所作智。至此,要進一步成辦利益一切衆生的事業,這是果地的成所作智。爲適應淨穢國土中衆生機宜需要,如來作叁類分身,爲叁界九地、四生六道的衆生,息其生死輪迥之苦也。叁類分身是:
1.爲適應大乘四加行位菩薩的機宜,示現千丈盧舍那身,宣說地上的十波羅密,令其依法修行,息其變易生死的苦輪。
2.爲適應二乘及凡夫的機宜,示現丈六小化身,爲說苦、集、滅、道四谛法門,令其依四谛法修行,息其分段生死的法苦輪。
3.爲適應各類不同的機宜,示現種種化身,隨宜說法,令其離苦得樂。如來慈悲,憐愍衆生備受衆苦,運用方便,化叁類分身,爲不同的衆生,說不同的教法,使得息諸苦輪也。
附錄: 相關名相表解
一. 前五識境、量、性、界等總表:
│----境----性境。
│----量----現量。
│----叁性----通善惡無記叁性。
│----界地----眼、耳、身叁識通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離生喜樂地。
│ 鼻、舌二識唯通五趣雜居地。
前五識--│----相應心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叁 (貪、嗔、癡)
│ 、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
│----依緣----眼識九緣、耳識八緣、鼻、舌、身叁識七緣。
│----業用----眼、耳二識之離中取境,鼻、舌、身叁識合中取境。
│----斷惑----第八識轉識成智時,根成無漏,前五識亦轉爲成所作智。
│----果用----分爲叁類化身,教化衆生,永息苦輪。
第十講 第六識頌
一 首頌诠釋
第六識,在八個識中,是作用最爲明顯、最強銳的一個。前五種感覺官的見聞覺知,全由第六識來了解分別; 善惡的造作,是非的分辨,美醜的觀感,自他的爭執,全是第六識的作用。所以,第六識可以說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
前五識依於五淨色根,所依的是色 (物質) 法之根; 第六識依於意根 (第七末那識) ,依的是心 (精神) 法之根。前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種色境,是現量、性境,第六識緣法境 (宇宙萬法) ,通於叁境、叁量、叁性、叁受,且於緣法境時,通於過去、現在、未來叁時。於此,我們來看第六識頌首頌的頌文:
叁性叁量通叁境,叁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分配之。
在這四句頌文中,包括有五個主題,即是第六識的性別、識量、緣境、界地、相應,現在分別敘述如下:
一. 性別: 性別,指的是善、惡、無記叁性。第六識作用範圍寬乏,通於善、惡、無記叁性,當心識生起,一念濟世利人之心生起,十一個善心所與之相應,則爲善法; 如一念損人利己之心生起,二十六個煩惱心所與之相應,則爲惡法。如獨頭意識作意籌度,或利人或利己,亦通於善惡,如獨頭意識任由意念遊走,既無有益人群之心,亦無謀己私利之意,就成爲無記法。
二. 識量: 識量有叁,曰現量、比量、非量,見第七講。前五量唯是現量,第六識五俱意識初起,第一刹那是現量,第二念即墮入比量。獨頭意識中的定位意識是現量,夢中意識是非量,散位意識通於叁量。
叁. 緣境: 心識緣境,境有叁類,曰性境、獨影境、帶質境,見第七講。前五識唯緣性境,第六識通於叁境。以上爲首句 [叁性叁量通叁境] 的說明。
四. 界地: 界地,是解釋 [叁界輪時易可知] 一句。叁界即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叁界隸有九地,見第七講。叁界是有情業力招感的依報,意識行入相粗顯,遠非他識可及。雖然前五識能增強意識造業作用,但實際上牽引果報體受報的,仍是由第六識負責。意識通於叁界,若造作五趣雜業,則業力寄托的果報體 (第八識) 就落欲果; 若造作四禅定業,果報體即落入色界; 若造作四空定業,則落入無色界。果報識在叁界輪回,以造作的業力而定。所以鑒因知果,事先便有迹象可尋,此即是 [叁界輪時亦易可知] 也。
五. 相應: 此指的是 [王所相應] ,即是心王與心所相應的情形。心王有八個,心所有五十一個,在八個心王中,唯一與五十一個心所全體相應的,只有第六識。王所相應,並不是心王與全體相應的心所同時生起,而是視臨時的情況,一部分心所生起與之相應。如以第六識來說,第六識生起,遍行心所是必然生起的,別境則繼遍行心之後,視特殊情況,需要某一心所,某一心所生起。善與煩惱心所,亦視情況需要,如果一念善心生起,十一個善心所與之相應,完成意識所要作的善行。相反的,如果一念不善心生起,則無慚、無愧兩個中隨煩惱心所,忿、恨、覆、惱、害、嫉、悭七個小隨煩惱心所,及根本煩惱的嗔心所,共計十個心所與之相應,視需要而生起。如果意識接觸不善和有覆無記境而生起活動,這時根本煩惱中的貪、癡、慢、疑、不正見五個心所,小隨煩惱中的谄、害、驕叁個心所,和八個大隨煩惱心所,一共十六個心所與之相應,視需要而生起,完成意識所要作的惡業、及有覆無記。有覆無記、是無記的一種,其性染汙,覆障聖道,染汙心識,而其勢用力弱,不能引生異熟果,故稱有覆無記。至於不善法,以其勢用強,可招感異熟果,故不稱爲有覆無記。
如果以上善、煩惱心所全不與第六識相應,或相應後退出,這時唯有五遍行心所、五別境心所,與第六識相應。以上善、煩惱兩類心所,體性相違,決不能同時生起。至於兩類心所自類之間,十一個善心所體性相順,所以可能同時生起; 至於煩惱心所,是否俱起或不俱起,則不一定,要看當時情形,有的可俱起,如無明 (癡心所) 與八大隨煩惱心所,可與一切惡心所俱起; 至於貪與嗔,慢與疑,疑與見,不同時俱起; 十個小隨煩惱心所,因爲它們互相相望,彼此行相互相乖違,所以不能同時生起。至於兩個中隨煩惱,僅能與小隨煩惱中的忿、恨、惱、嫉、悭、害、驕七個心所同時生起,而不能普遍與一切染心所及有覆無記性相應。至於五遍行、五別境、及四不定心所,本身沒有善惡的屬性,是隨著善、惡、無記叁種心性,其體也就成爲或善或惡或不定性,所以可以與善、煩惱心所同時生起。
二 次頌诠釋
第六識的第二首頌文,是:
性界受叁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爲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這四句頌文中,包括有第六識的行相、業用兩個主題,分述如下:
一. 行相: 意識的活動,範圍廣泛,千頭萬緒。因此、它隨時變易,來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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