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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蜜多經白話述義▪P3

  ..續本文上一頁立了所度的衆生心,便是人相,立了許多法見,如是廣大功德等心,便是衆生相。衆生即是煩惱的別名,立了這個見,永永要保留。如壽命的不肯布施,舍去這個心是壽者相,有了四相,我見橫生,自己的心,又如何空,如何降伏呢?自己未度,又如何度人呢?既不能自度,又不能度人,又如何稱菩薩呢?菩薩是覺有情。覺了自己不算,還要覺一切有情,所以稱摩诃薩,就是說大,要能如是廣大,才堪稱大菩薩。佛告須菩提,是極鄭重的辭句。這一段,佛斬金截鐵地說,菩薩摩诃薩,必得如是心空無見,才是真無我,真正無心可降,爲全經的綱領,一切衆生成佛的條件。你想如是大事,尚且不以爲勝,那末世上還有什麼事不可解決的,不可犧牲的,不可退讓的呢?看一切真不值半文錢,任何許多好處,若利若名,都不得動我的心了,那貪汙心、狠毒心、癡迷心,叁個無明心,無根可生,無處可存,當下便是極樂,又非成佛而何呢?此段需要特別體會,逢到煩惱不可解決的事時,把這段記一記,你的苦自然化去了。全經的總綱說過了,下面再說無住的辦法。

  第四段,由“複次須菩提”至“菩薩但應如所教住”。複次,就是次說,菩薩對于一切法、一切心,應該一切無所住,先把布施來代表,說一個波羅密,即是六個波羅密,十波羅密,八萬四千波羅密,千法萬法,統把布施來代表。你應該對于外境六塵,聲色香味觸法,都不要染著,你一執取于相,就住了,住就染著了,不能解脫了,所以不廢布施等等動作,只是不要著,著就立相了,立相就有心了,有心就小了,小就所見不大,取一則漏萬,不能廣大圓遍。佛所以把十方虛空來比喻,因爲無住則無心,無心則遍滿虛空,正如十方虛空之廣大,正表性空的廣大。你須知道如何是功德,性空才是大功德,才是真功德。心無所住的人,此人便無成見,便不會誤人,便不會作惡業。只有解除人的痛苦,不會多事生事添人的煩惱,所以說是功德。對一人如是,對無量人也如是,所以是無量無邊的功德。這是福德性,不是福德相。如即今我以財布施,是福德相,我不著此相此見此心,是從空性中流露,所以是福德性,不可比擬而思量的。最後佛又說一句,並且叫他名字,是鄭重的告示:“須菩提,菩薩並無別法,但只要照我所說的辦法,如是安住好了,放心放心,不要再猶豫,自生法見,誤了你的世世生生。”這一句,是千萬斤的力量,正以表前面所說的萬分鄭重,不是兒戲。到此是佛開口說金剛經已完。有志人,如每日參究,從如是我聞至此句參止,至千萬遍,一樣可以見性成佛。下面的只是鋪陳這四大段,開示一切辦法而已。

  一切功德,總以布施爲第一,所以居六波羅密的第一位,修世間福德相的,必須布施,修出世間福德性的,必須無住。世上一切,無非是苦,到了刀兵饑馑,是苦果到極點了。但衆生何以受苦,只緣造業。造業由于迷惑,是最福薄相。然而福薄的根源是量小,所以布施是放大心量、植德的根本法。布施名爲檀施,布施有財布施,用品食物藥料,都算財布施。有法布施,如勸化開導解釋等等,是用法的。有無畏布施,如肯代人負責分謗,解除對方的痛苦,是用大無畏精神的。布施是舍棄的意思,自己對自己,第一要布施。我的意要舍,氣自平了;我的物要舍,身自輕了;我的見要舍,心自空了;連我的功德心也要舍,法自淨了。所以性空是真功德,惡心更不必說,施之于人,人有煩惱,我替他開釋,令他布施。所以排難解紛是真功德,挑撥是非是大罪惡。凡人一生遭遇不順,困屯一世的人,都因喜歡生事,布弄是非,平日信用失了,沒人敢和他親近。這種人,比廢人還利害,要害社會群衆的。所以功德以有相爲小,無形爲大。罪惡以無心的小,有意的大。無相布施,福德不可稱量。心如著相,就有厚薄報酬往來性質,等于借債還債,兩相抵銷,又算什麼功德呢?又如我人現在所享受的物質,經過去的無數先哲發明製造,流傳下來,布施給我們,我們獨享獨樂,良心上也說不過去。我把心去感念他們,這也是布施,再能公諸大衆,如祖傳的醫藥發明,切不可自秘不傳,這是大布施。人人肯布施,那報我的心,自然由緊而松,無我的心,自然由小而大了。但此地說的布施,是代表一切心一切行的,都要無相。無相是成佛的根本,由小做起,可以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第五段,由“須菩提于意雲何”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這一大段,須分四小分說:

  第一小分至“即見如來”止。這大段的總意,由承上面下來的。上面先說成佛必度無量衆生,度生不可著四相。次說破四相,在一切不住,心如十方虛空的大,這個福德也是不可思量,菩薩但應如我所教就是安住了。但這是籠統說的,是到了果位的說法。至于因地上的下手,必先明法身,就是先要明心,而衆生不明心的總原因,在把一切相當真了。如說一切相是虛妄的,或者勉強可信,至于佛的相,就不敢說它是虛妄了。佛要總破他的見。先提佛的叁十二相,八十種好,你心中以爲是真的麼?須菩提說:不是,如來是法身,法身是無相的實相,不可執取眼見的相算是真實。所以佛說的身相,即非身相,是無相的真如法性身,非是叁十二相等的幻相身。佛遂說:是的。凡所有相,不論好壞,無分聖凡,總是虛妄。如來是智慧身,你需用智慧來觀一切相,非是真實,那你就不被情欲所蔽,就這個無心心處,可以意見你自己的無相法性身如來了。這一小段是總破有相的第一關。打破這關,一切解決了。

  第二小分至“何況非法”止,是表法身原是無相,但亦須藉幻相而顯。言說雖是幻身口齒喉舌所化,但也由法性身裏起發,不要全把言說都偏空看了。須菩提遂請問這種甚深的言論和記載章句,一班衆生聞了之後,能不起懷疑,決定實行麼?佛說,你切莫如是說,自有智慧人可以深信不疑的。莫說現今的人,即使我滅了之後,近到末法時代,最後五百年,在鬥爭堅固的時候,難道就沒正信的人麼?他們也能持大戒,修無上福,發大信心,以此爲實,對我所說的,決定不疑。這種人,非同小可,不僅是經過幾個佛出世,種過善根,實已經過不可說不可說,無量千萬佛出世,受過教訓,種過善根,成就這樣的無量福德來。所以能夠一聞這種深妙章句,一念生信,更不猶豫,心中更無絲毫法見,決定深信,就是淨信。我就悉知悉見。此人的大智慧、福德,你莫用普通的眼光看他、量他、疑他。何以故呢?因爲這種人,心已廣大圓融,不會受外境所縛,也不受法見所拘了。所以不但沒四相,並且無法相,亦不偏執廢法。所謂亦無非法相。只是人用法,要用便用,不用就舍,心無所住,不受法轉的了。爲什麼能如是呢?因爲他能夠心不取相了。如果他心取了相,就著我人衆生壽者了,心就迷了;如果他取了法相,也就著我人衆生壽者了。但如果他偏于離法,不取法相,也還不是著麼?也就著我人衆生壽者了。所以不應該取法,也不應該離法,只是勿執,勿執就無住了。因此,我常說你們諸比丘,須要了解我的說法,原爲一時的應用,法不過是過渡的東西。爲了衆生不明,所以說法,你自不可舍,及到明白之後,更有什麼用呢?你自不可再取,如過江必用筏,到岸不須船。你想正法尚且是虛妄不實,不可執取,應當舍去,又何況一切虛妄非實的法呢?這小段,到“何況非法”爲止,總是盡量發揮無住的妙用。

  第叁小分至“而有差別”止。此段是表智相法身。因爲成就無上菩提,也是法身成就的,佛又說須菩堤,你的意中,總以爲一切本空,不應取著,那未如來所成的無上菩提,和如來所說的法,豈也是虛幻不實麼?你真以爲成佛有所得麼?又如來有法可說麼?雖這種智相,原也由法身所表,但是性空假名,非有實體的呀。須菩提說:是的,我是了解如來所說的意義了,就是成佛,也沒有定法可名,因爲成佛不是有法,衆生本來是佛,頓然覺悟,回到本來面目,即是佛了。一說有法,卻又輾轉不是了。但又不是無法,聖凡畢竟有別,衆生成佛,也得有方便法去引導。所以根本無定,不可執實,並名亦沒有定名。因此如來說法,也只是隨緣方便,絕無定法。何以故呢?如來所說法,不過是緣生而已,不可定執爲有所說,我們也不可定執爲有可取,因爲說的聽的,兩皆性空。非法,非可取法;非非法,非可離法。只隨各人的因緣而轉。一切賢聖,雖同向無爲大道,取法卻有差別,有時可取,有時不可取,有人應取,有人不應取,有此時此人可取,彼時此人即不應取,所以無定義的。豈但佛法如此,世間一切法,都是如此。佛法尚且如此,虛幻不可取,又何況一切有爲法呢?

  第四小分至“即非佛法”止。此段是表福德法身,不是七寶布施的福德相可以比擬的。佛說須菩提呀,若是有人能廣大布施,不是少數七寶,卻是充滿叁千大千世界的七寶,拿來布施,這個人的福德,究竟多不多呢?須菩提說,甚多甚多。世尊呀,我爲什麼說多呢?因爲這是有相布施,有物就數得清的,可以說多少的,但是福德相,卻非福德性,福德性是無相功德,正如十方四維上下虛空,就沒法可說多少的。是故如來說,七寶是福德多的。佛又說,是的,這種大布施,不算了不起的。因爲是有相的,生滅的,有量的,不能了生死,反而加生死的,引人的貪心煩惱的。七寶是虛幻的,是不能開智慧的。如果有人對于這篇經義,能夠自己受持,能夠替人解說,不必全文半文,或取一章一段,就只一行,不過四句偈,那已經就了不起了。他那福德,遠勝過叁千大千世界七寶的布施了。爲什麼呢?須菩提呀,你要曉得,這個經,這個佛說的法,專是發明自性光明的。所以一切諸佛,一切佛成就無上菩提法,都要從這裏啓發出來的,因此不能拿有相布施來比的。但你卻不可因爲我說的了不起、又執取了佛法去。所謂佛法者,原也不過是一時之用,暫名爲佛法而已。深悟的人,即非佛法,毋庸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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