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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 第六十講(第9品)▪P2

  ..續本文上一頁麼不說心「安立」呢?「安立」表示有階段性的限製。安立到什麼程度有受到限製,不是安立到整個對境本身有力量,對境本身有自性,還是可以有安立,所以安立到什麼程度有一個限製。「無害心安立」這句話意思,是指它不是安立整個喔!

  

中觀應成派不承認「無害心安立」。應成認爲一切法非以無害心安立的,但不承認一切法以「不共存在的方式而成立」。即中觀自續要破的法我,「非以無害心安立而是以不共存在的方式而成立。」這裏,中觀應成承認「非以無害心安立」這部份,但不承認以「不共存在的方式而成立」這部份。自續派是將這兩個部份劃上等號,所以我們要將中觀自續派的「法我」整句列出,才能了解其完整的意義。

  

(仁波切笑著說:你們現在學了一段時間所講解的聽得進去,剛開始學宗義寶鬘時,我講到這部份你們可能聽不懂,現在慢慢的好像可以了解的感覺。)

  

識境若同時,已生何待緣」 識與境若同時産生,那它是依什麼緣而産生的呢?再來,請看第105偈「識若後境起,緣何而得生?

  

若境先生起,有境才生(實際狀況是這樣的),那麼怎麼會有自性産生呢?「緣何而得生」就是「怎麼會是有自性的呢?」的意思。賈曹傑大師在這裏是說,如果先有境,然後才有有境的根識,有這種前後關系存在時,有境的根識一定是有分,如果是有分的話,那一定是無自性,這是他的重點。

  

再來就是法念處,只有二句: 「故應不能知,諸法實有生

  

「法」是道谛,是離苦得樂最正確的法寶(方法)。學習了前面的「身念處」與「受念處」之後,內心會産生選擇一種最正確的法,這就是「法念處」的法,沒有另外取出來的法了。

  

上次提過,「身念處」就是苦谛;「受念處」就是集谛;「心念處」就是滅谛;「法念處」就是要修道谛,是指正確的道路正確的方法。

  

前面已學過輪回就是苦,苦的因在那裏?就在「受」上面的貪著,「心念處」在學,心本身是清淨的,心中所有煩惱是可斷除的;「集谛」之輪回法都是執著,要破除這種執著,就要把所有的法看作沒有自性,認知執著是錯誤的,他的對境是沒有自性的,選擇走這條路就是法寶,就是「道谛」,這樣修就是「法念處」。「法念處」的對境是身、受、心,以外的一切法。重點是要修正念,不是修四聖谛的修行方式。修正念的對境是身、受、心、法。若配合四聖谛就不只是這個意思,這時的法是方法的法,也就是前面修「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之後心裏選擇的法。如修「身念處」、「受念處」時,心裏以經生起了出離心;修「心念處」時,認識了心本來是清淨的,此時心中已有「解脫」之曙光,心中會選擇解脫之?,破除前面的執著。

  

「法念處」裏講「故應不能知」的「故」,指前面已經學的「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由于這些理由,現在選擇將一切法都當成無自性,若有自性就是輪回之法,所以才能說:「故應不能知,諸法實有生」。不能知,是指雖無始以來我們都將對境當成實有,但卻不能將對境變成實有,若能知對境是實有則不能解脫。「諸法實有生」意指諸法不能變成真正實在的法。反過來說,我們要修「對境是無實有」的,這才是實在的,這就是「法念處」。「法念處」是以反面的角度來說的,所以真正能知的是,諸法無實有生。這才是真正該知的、該修的。

  

丁二 斷二谛诤

  

戊一 斷太過诤

  

106 「若無世俗谛,雲何有二谛,世俗苦因他,有情豈涅槃?

  

這是他宗的诤論。他宗認爲中觀應成派以勝義法破除名言上實際存在的緣起關系,傷害了緣起的世俗法。中觀應成說一切法找不到,但又講存在,這實在很難解釋。這邊所講的「存在」是指「名言上存在」,好像有實際上不存在的感覺,如此便傷害了世俗上名言關系。世俗的因緣關系就變成沒有了,世俗法沒有了,那麼世俗法上的勝義谛也就不存在了,如此二谛都不存在。

  

比如前面說,沒有無方分的法,意思是說沒有施設義找得到的法,施設義找不到,法就找不到。法找不到,就是指名言上的世俗法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世俗法若不存在,那麼它勝義上的法也不存在了,所以二谛便都不存在了。這是他宗的看法,不只是他宗會如此認爲,我們想一想也覺得這道理很難懂。

  

宗喀巴大師在正理海說,學習這些深奧的道理時,先把心放下擺在一邊,祈求佛菩薩加持,慢慢就會理解,否則剛開始時真的很難接受。祈求佛菩薩讓我們的心能夠理解,若用自己有限的智慧是不容易懂的,不要用自己的智慧當標竿,應祈求佛菩薩使我們的智慧增長能與這些法的內涵接近。

  

所以宗喀巴大師說:「名言上存在」的法,先不要講太多,破除「有自性」「施設義找得到」的部份。

  

至于名言上如何安立?如何産生的?暫時很難懂,我們只要先這樣了解就可以了。如果「萬法沒有自性」「施設義找不到」,那就『應該是』名言上存在。把它當做『應該是』就好了,不要再想「爲什麼名言上存在呢?」,先破除「萬法有自性」「施設義找得到」的觀念即可,這點要強調。

  

至于名言上的部份,只要認爲『應該是』就可以了。若一路破下去,則世俗谛之業、因果、緣起等道理是不實際的,也就是世俗法不存在,那世俗法上的勝義谛也不存在了,二谛都空了,這樣的诤論會出現的。

  

有時,我想宗喀巴大師給我們的關鍵重點知識,我們來將它作成書簽。如廣論裏的重點,或有力道的法都可以用來作書簽,這個想法是很好的

  

今天就講到這裏。

  

《入菩薩行論 第六十講(第9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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