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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中)▪P15

  ..續本文上一頁法亦不應取,必致驚怖,怕談般若。信解尚無,遑論受持。則何能同登覺路,不阻化城乎。故一一道破其不能信解受持之故。令一切聞者當知法本無定,佛不欺人。何必驚怖疑畏。庶幾得有信解受持之望耳。故下文第一波羅蜜雲雲,正明法無定相;五語雲雲,正明佛不欺人。可見今說不驚不怖不畏者,正爲說下文張本。而說下文之用意,又正爲斷衆生之驚怖疑畏。前後語意,緊相呼應也。

  希有而曰甚,亦即第一希有之意。觀若複以下語氣,亦是印可長老所說者。上言如是如是,已經印定。而複說此數語者,無他。意在說出衆生不能信解受持者之病根,以勸勉之耳。

  (癸)次,闡義。分二:(子)初,闡明觀行離相義;次,闡明說法真實義;(子)初,又二:(醜)初,約般若明;次,約余度明。

  (醜)初,約般若明。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何以故句,統貫下文忍辱一科。第一波羅蜜,第一二字,指般若言。如來說者,表其是約性而說也。約性而說,故曰第一非第一。因性體空寂,那有此第一波羅蜜之相,故曰非也。曰非者,明其性本非相,故不應著相也。即複約性而說,故曰是名第一波羅蜜。因性體雖無相,而亦無不相。一切相皆緣性起,此第一波羅蜜亦是緣性而起者,不無第一之名相也,故曰是名。曰是名者,明其相不離性,仍應會歸于性也。

  如此說法,是此科經文之本義。謂之本義者,因本經中凡曰非曰是名,皆是發明此義。此乃根本義。爲學人所不可不明者也。然而此科之義,深極要極。若但說此本義,便非佛旨。因此科以下皆是闡義。謂之闡義者,即是于本義之外更有所推闡而發明之義在也。其義雲何?試思開口即曰何以故?此叁字,是承上文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爲希有而來。可知第一波羅蜜叁句,正是說明不驚乃至希有之故者。若只說本義,而不將此中所以然之理發揮明白,則何以故叁字,及上文不驚雲雲,皆無著落。上曰當知,此正學人所當知,萬不可不深解其故者。不但此也。上文不說信解受持,而變其詞曰不驚不怖不畏者,以末世衆生有怕談般若,不能信解受持之病故也。此中不說般若波羅蜜,而變其詞曰第一波羅蜜者,乃藉以闡發般若之精理,俾一切衆生得以明了。庶可恍然般若是不必怕,不能怕的。然後方算得是學無上菩提法之人,方有轉凡成聖之希望故也。何以故?前不雲乎,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即是明白開示般若萬不可不信解受持,且當從此入門。若不入此經之門,便是自與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隔絕。亦複自與一切諸佛隔絕矣。何以故?諸佛及無上法,既皆從此經出。則欲學無上法,欲轉凡成聖者,若不從此經入,豈非自絕其路乎。豈是怕得的。所以若但說本義,但說前一層之義,而不將如是之深義,徹底發揮,則世尊變詞而說之深旨,便爾埋沒矣!上文曰當知,此尤學人所當知,萬不能不深解其故者也。如上種種道理,皆包含在此叁句經文之內,其義之異常精深可想矣。而其義之關系重要,亦可知矣。

  欲說明之,必須巧設方便。使之言少而義明。須知般若義趣,千古隱晦。今欲除其怕病,便不能不揭穿其致怕之由。有時不能不涉及古人,亦不能爲賢者諱矣。蓋不將隱晦之義趣徹底說明,則驚疑怖畏之病根仍在,便仍不能信解,不肯受持,豈不孤負佛恩乎!深望諸君靜心谛聽。若不將此中義趣徹底明了,亦未免孤負佛恩也。

  道理既如是精深,雖今欲言少義明,然幾句話亦萬說不明,一口氣亦萬聽不明。我今先就第一二字,發揮一個大概,讓聽衆心中先有一個底子。然後再步步深入,此亦方便之意也。

  般若波羅蜜稱爲第一波羅蜜者,因般若爲諸度之母故也。般若爲母,則諸度爲子。子不能離母。故修諸度行者,若缺般若行,約因則不能破惑,約果則難證法身。當知諸度皆稱波羅蜜者,正因其有般若在內。若無般若,不能稱波羅蜜也。何以故?不能破惑,便不能證法身,而到彼岸故。所以般若有第一波羅蜜之名者因此。由是觀之,既是諸度不能離般若,則般若亦非離諸度而別有存在,可知。故第二句曰:非第一波羅蜜。此一非字,是明不可執般若爲別有其相也。然而雖不別有,非無第一之名。故第叁句又曰:是名第一波羅蜜。此是名二字,是明諸度離般若不爲波羅蜜,則般若不無領袖之假名也。以上是說明般若名爲第一之所以然,並說明約第一說非,說是名之所以然。此義須記牢,乃破人驚疑怖畏之根據也。此下便當說之。

  上文長老以我人四相即是非相,明是人之空有圓融,以釋成其所以爲第一希有。世尊既已印許之矣。然世尊每說一法,非爲一事,非爲一人。遂因是人之希有而鑒及一切衆生所以有我相者,無他,取法故也。故于印許之後,複約六度等法闡明其義,以開示一切有分別法執之衆生。先說般若者,正以衆生怕般若故也。衆生何以怕?以有分別法執,不達般若之真實義故也。所以爲之闡明者,因此。蓋衆生驟聞般若是第一義空,以爲高而難行,故驚。又不明第一義空之所以然,故怖。覺得與其學般若,不如學他種圓經圓法之妥,故畏。總由佛理未能貫通,誤生分別法執耳。此真自失善利,深可憐憫。故世尊說明是人甚爲希有之故曰:我何以謂是人甚爲希有耶。以此般若法門,衆生驚疑怖畏,而是人獨否故也。

  夫此法誠高,何怪其驚畏。然而此法甚要,又何可自阻。我今將諸波羅蜜中稱爲第一之般若,更爲大衆闡明真實義,俾得了然。我說般若者,爲令衆生到彼岸耳。不到彼岸,便沈苦海。而非般若,又不能到彼岸。可見此法極爲重要,斷不可疑畏自阻,必須信解受持矣。何謂彼岸?諸法實相是也。當知實相者,無相也。故般若雖稱第一而非第一。何以故?第一本無相故。因其本無定相,故說爲非也。說爲非者,是令衆生明了佛所說法,無有一法能離般若。則般若非可于諸度外而獨矜第一也。又當知實相者,亦無不相也。故般若雖非第一,而是名第一。何以故?第一不無假名故。因其不無假有之名相,故曰是名也。說是名者,是令衆生明了既法法不離般若,是法法可名第一。則般若之稱第一,乃是假名也。

  我今將般若精義,如是闡明。則一切衆生,當可由此悟得。凡我說非,固是令人空相。而又說是名,以顯其不無假有之名相。然則所謂空相者,是令空其著相之病,並非壞其相也,大可恍然矣。不壞其相,是並偏執之空亦空之矣。此之謂第一義空。若能通達此義,則知因相是假名,故不可著,非謂無相;因法無有定,故不可執,非謂無法。然則此法雖空,豈同豁達頑空。此法雖高,亦非無下手處。尚複何驚何怖何畏之有!今則是人既能信解受持,便是不驚不怖不畏。便是通達第一義空,正所謂于第一義,心不驚動者。非甚爲希有乎。以上所說,不但說上文不驚乃至希有之所以然,並將一切衆生不必驚畏,不可驚畏之道理,亦一並徹底說明之矣。庶幾此科義趣,圓滿顯出。

  然而尚有要義,不能不說。其義雲何?即前所雲千古隱晦者是也。當知怕般若之病,深矣久矣。若不一一揭穿其故,何能除千古來先入爲主之病。尤當詳說般若義趣,極其圓融。與所謂中道第一義,無二無別,毫無可怕之處。庶幾不致自失善利。此雖推廣而言,然仍是本科經旨。意在破其分別法執,以除怕談般若之病根耳。

  經言二乘怖空,即謂怖般若之第一義空也。可見佛時已然,不但後世矣。然佛時只是二乘生怖,大乘尚無此病。迨後玄奘西渡,得遇彼土相宗諸師,乃將性宗之空與相宗之有對舉。(第一義空,是絕對空。何能與有對舉。)此點既誤,故謂相宗方是了義。所謂叁時判教是也。是彼時印土大乘中人,已未能深解義趣,誤認般若爲偏空矣。至于我隋唐時之判教者,亦從不列般若于圓教。未嘗不知是第一義空,然終以爲專說空,不如中道第一義之圓融。古人如此而判者,意在推崇其所宗,不無故示抑揚。然而抑揚太過,未免取著文字相。後人因是古人所判,更加執著,更加望而生畏。故從來無人肯學般若,肯談般若者,真可悲也,真可惜也。

  禅宗雖宗般若。然只宗其遺蕩意味以用功,而不談教義。所以般若義趣,千古不彰。陳隋時雖有叁論宗。然是宗論而非宗經。叁論所明,固是般若。而叁論家既專在論的文字上研求。遂于經中義趣,不免隔膜。何以故?未曾直接觀照故。質言之,仍是不免取著叁論之文字相耳。所以叁論家發揮論義甚精,而經旨卻弗會搔著癢處者,因此。當知般若既爲諸度之母。本經且明明雲諸佛及無上正等覺法皆從此經出,然則若于般若義趣未明,雖讀其他圓融經論,既未在根本義上用功,其見地何能徹底!見若未徹,又何能圓!今世尊就第一波羅蜜之名而闡其義,使知般若義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極其圓融。以免衆生驚怖疑畏,坐失法寶,難到彼岸。無異預知後人怕怖之病根所在,而懸示之者,真大慈大悲也。

  上來鄙人每說則非是名,多約二邊不著說,亦即是約圓融中道說。此次則兼約第一義空說,亦即是約遣蕩說。如此說之,實具苦心。苦心雲何?使知中道之與遣蕩,語雖不同,義實無別也。何以言之?名爲第一義空者,因其一空到底故也。一空到底者,有亦空,空亦空也。換言之,便是有亦遣,空亦遣。遣有,所謂不著有也。遣空,非所謂不著空乎。然則遣蕩之第一義空,與二邊不著之圓融中道,請問又有何別?由是言之,判教者之說,不可執爲定論也,可以了然明白矣。而怕談般若者,亦大可以翻然悔悟矣。且由是言之,凡判某經爲純圓,某經爲非純圓諸說,亦未可執爲定相。何以故?既法法皆般若,則法法皆圓。所謂圓人說法,無法不圓。何必苦苦分別。

  前言遣蕩之與圓融中道,無二無別。凡誤認爲有別者,無他。由其看呆中道故也。我今更約中道發揮其義,俾得徹底明了。則分別之執,庶幾無自而生乎。

  一切法既皆假名,則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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