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煩惱的苦味一直熏染心相續,只憑稍稍修習慈、悲等功德,不會有任何成就,因此必須持續地串習。
在“修法軌理”中,宗大師曾說:“所言修者,謂其數數于善所緣,令心安住,將護修習所緣行相。(“修”,即反複讓心安住在善所緣上,護持好所緣行相,不讓它間斷。)蓋從無始,自爲心所自在,心則不爲自所自在,心複隨向煩惱等障,而爲發起一切罪惡。(無始以來,自己被分別心支配,卻不能駕馭自心,心又隨著煩惱等障礙轉,從而發起一切罪惡。無始以來心一直是這樣串習。)此修即是,爲令其心,隨自自在,堪如所欲,入善所緣。(“修”,即爲了讓心隨自己自在,能如願安住在善所緣上。)”
以上點明了修的要點。顛倒心識是由無始串習所成,決非一兩次修習就能轉變。
在“聞法軌理”中,宗大師教誡說:這就像罹患嚴重的麻風病,手腳脫落,單靠吃一兩次藥全不濟事。我們無始以來恒受煩惱重病折磨,如果只依教授修習一兩次,根本不夠。因此,要對圓具一切道的支分精勤,如瀑布一般以觀察慧不斷思惟。
審查自己的心態,無始以來念念只爲自己著想,即使有一點利他心,畢竟太微弱,只修一兩次慈悲心怎麼可能扭轉如此深重的習氣呢?西藏的無著菩薩都需要多年修菩提心,何況凡夫?所以,必須持續不斷地觀修。
卯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分二:一、以信和欲引起發心之理 二、宣說以大悲爲因由自力發心殊勝
第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者。
辰一、以信和欲引起發心之理
由如前說次第所致,便見利他定須菩提,起欲得心。
通過修持前面所說的次第,便能見到若欲利他則必須成佛,由此發起欲得佛果之心。
以下便宣說爲了成辦利他必須求證菩提的根據:
雖由修持發起了慈、悲、增上意樂,立誓救度衆生,但衡量身口意的所作,下至不能給予一位衆生圓滿的利益。不但一般凡夫,即便人天極具能力的轉輪王、帝釋、梵王也遠遠做不到;不但人天尊主,即便聲緣阿羅漢、凡聖菩薩雖有許多功德,但也無法圓滿成辦一切有情的所有利樂。因爲:一、因上,福慧二資糧未能圓滿;二、體性上,一切身口意的功德並未成就一切種智的自性;叁、作用上,不具足滅盡粗細勤作、任運成辦利益一切有情的事業。
所以,利他方面,唯有佛才具足圓滿成辦無量衆生暫時、究竟利益的最大能力。按《瑜伽師地論》所說,到了佛位,自己從輪涅粗細苦惱的怖畏中無余解脫,具有能將有情從一切怖畏中救度出來的善巧方便——身、口、意、業之功德任運自成,又具有大悲心,能對有恩無恩的衆生無偏平等地利樂。總之,佛陀具有無量智悲力功德,真正堪能圓滿利他,因此爲了利他必須上求佛果。
然僅有此猶非滿足。
但僅有這方面的希求心仍不足夠,還應認識“自利也必須成佛才能圓滿”。由于見到他利與自利都必須成佛,而引起決志成佛的欲心。
以下講“自利也必須成佛”。
如歸依中說,由思惟身語意叁事業功德,先應盡力增長淨信。論說信爲欲依,次于彼德發起誠心證得之欲,則于自利亦定了知,一切種智必不可少。
按下士道皈依中所說,先應盡力思惟佛陀身、語、意、業的功德,增長對佛的清淨信,再由“信爲欲依”而對佛功德發起誠心求證之希欲,由此必能了知對自利而言,一切種智也必不可少。
總之,由思惟佛功德,增長對佛的清淨信;由對佛功德的清淨信,發起成佛之欲。
“數數思惟、憶念大菩提的功德”是必不可少的,不可能憑著空洞的“大菩提”叁個字,就發起強烈的希求心。
試想,若對大菩提沒有具體、深刻的了解,憑什麼生起強烈的希求心呢?因此,必須依靠《寶性論
菩提品》、《大乘莊嚴經論
菩提品》、《瑜伽師地論
菩薩地》等大論,對諸如大菩提遠離二障、具一切功德、由串習二資糧之因出生、大慈大悲普利衆生、四身五智等各種斷證功德,主動尋求了解,否則不容易引起對大菩提的希求心。
辰二、宣說以大悲爲因由自力發心殊勝
能爲引生發心之因雖有多種,然悲爲勝,自力所發極爲殊勝,此是《修次初篇》引《智印叁摩地經》所說。
雖然能引發菩提心的因緣有多種,但以大悲最爲殊勝,以自力所發極爲殊勝。這是《修次初篇》中引用《智印叁摩地經》所宣說的。
發心四因是種姓圓滿、善友攝受、悲愍有情、不厭患生死難行,四力是自力、他力、因力、加行力。其中,以悲心爲因的自力發心極其殊勝,七種因果教授正是以悲爲因而修發心的修法。
卯叁、明所修果即爲發心分叁:一、發心總相 二、發心差別 叁、不廣說征難
第叁,顯所修果即爲發心者。
顯示以上修的結果是發起世俗菩提心。
辰一、發心總相
總相如前所引《現觀莊嚴》教義。
大乘發心的總相,即《現觀莊嚴論》中所說:“發心爲利他,欲正等菩提。”也就是希求利他之欲和希求成佛之欲。
辰二、發心差別
其差別者,隨順《華嚴經》義,《入行論》雲:“應知如欲往,正往之差別,如是智應知,此二別如次。”
發心的差別,在《入行論》中隨順《華嚴經》的經義說:如同想去和真正行動的差別,智者應了知願心和行心依次有如是的差別。
此說分爲願、行二種,異說雖多。
此處說世俗菩提心分成願、行兩種,對此有多種不同的說法。
比如,印度佛智論師認爲:凡夫的菩提心是願心,聖者的菩提心是行心。印度法友論師認爲:無儀軌而發心是願心,依儀軌發心是行心。還有論師認爲:下資糧道的發心是願心,其上的發心是行心。
然作是念:爲利有情,願當成佛或應成佛,作是願已,于施等行隨學未學,乃至何時未受律儀,是名願心,受律儀已,當知此心,是名行心。
本論的觀點是:爲利有情願成佛,這樣發願後,不論是否修學過布施等行門,在未受菩薩律儀之前,此心叫“願心”;受了菩薩律儀之後,此心叫“行心”。(即以受菩薩戒爲分界,菩薩戒攝持前的發心是願心,攝持後的發心是行心。)
《修次初篇》雲:“爲利一切諸有情故,願當成佛,初起希求,是名願心。受律儀後修諸資糧,是名行心。”
《修次初篇》中說:爲利一切有情之故,願我成佛,最初生起希求心時,叫願心。受持菩薩律儀後修習各種資糧,叫行心。
辰叁、不廣說征難
此中雖有多種征難,茲不廣說。
《四家注》中說:有關菩提心的問題,雖有許多辯論,但宗大師在《現觀莊嚴論
金鬘疏》中做了詳細解釋,這裏不作廣說。
以上修持菩提心,心力強者對于相關的大經論都要尋求了解,一般人至少應了達七因果的原理和方法。
醜二、依寂天佛子著述所出而修分叁:一、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 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 叁、修習自他相換法之次第
第二,依寂天教典而修分叁:一、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叁、修習自他相換法之次第。
菩提心的第二種修法是自他相換法,依照寂天菩薩的《入行論》修持。追溯其根源,是出自《華嚴經》、《大方廣經》、龍樹菩薩的《寶鬘論》,由寂天菩薩開演而形成言教。
寅一、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分四:一、若欲速成二利當修自他相換 二、自他相換之勝利與不換之過患 叁、若不自他相換則難以成佛等 四、現爲修法教授
今初,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者。
卯一、若欲速成二利當修自他相換
《入行論》雲:“若有欲速疾,救護自及他,彼應自他換,密勝應受行。”
《入行論》說:“如果想迅速救護自己和他人,應修自他交換,應當受持如此深密殊勝之妙法,善加串習。”
此頌透露了“自他相換”具有迅速救護自他的功效,乃密勝之法。所謂“密”,有保密與深密二層涵義,即:于非法器不傳,是“保密”;非淺智所能理解,是“深密”。此自他相換法對小乘人而言,因其心量小、不能接受,理應對其保密,所以是“密勝”,或者因小乘人難以理解此妙法,故是“密勝”。
由修自他交換,能夠不顧自己,一心爲衆生遣除痛苦、成辦利樂,從而迅速積聚資糧、成佛度衆生,故是能速疾成辦二利的妙法。
卯二、自他相換之勝利與不換之過患
又雲:“盡58世所有樂,悉從利他生,盡世所有苦,皆從自利起。此何須繁說,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觀此二差別。”
盡世間所有安樂,都是從利他而生;盡世間所有痛苦,都是從自利而起。對此無需多說,只要觀察凡夫唯一自利、佛陀一味利他,二者結果之差別,便可真相大白。
凡夫專爲自利,至今仍是生死凡夫;佛陀一心利他,早已成就佛果。觀察這兩種結果,就會明白自己該如何做。
卯叁、若不自他相換則難以成佛等
“若不能真換,自樂及他苦,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
此頌是說不能自他相換的過患。
如果不能真正交換自樂與他苦,不僅無法成就無上菩提,即使在生死中也不會有安樂。這是說,如果不能自他相換,斷定得不到絲毫安樂。
“交換自樂與他苦”,即把過去只爲自己求安樂而不顧他苦的自利心,換成不爲自己求安樂而只爲他人除苦的心。
卯四、現爲修法教授
謂當思惟:惟自愛執,乃是一切衰損之門;愛執他者,則是一切圓滿之本。
若將上述《入行論》四頌顯現爲修法的教授,即須思惟兩層內容:
一、愛執自己乃一切衰損之門,由我愛執的作用,將進入一切衰損中。
二、愛執他人是一切圓滿之根本,所有世出世間的圓滿都是從愛執他人所生的。
寅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分二:一、真實 二、遣除疑惑
若修自他換易意樂,定能發起。
以下論證“通過如理修持,自他相換的意樂必定能生起”。這不是假想,而是肯定。
卯一、真實
如先怨敵聞名便怖,後若和順相結爲友,設無彼時,亦能令生最大憂惱,一切悉是隨心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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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五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