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譬如:先前執某人爲怨敵時,聽到他的名字都會心生恐怖;後來關系和好,結爲好友,一旦沒有他時,也會生起極大憂惱。可見,一切都是隨心而轉。
有情的五蘊本沒有“敵”、“友”的自性,一切皆是隨心安立,即:對同一人,內心執爲怨敵,則聞名便生恐懼;內心執他爲親友,則暫時離別也會憂傷。這說明,隨心如何假立、串習,就會引起相應的行爲、狀態。
故若能修觀自如他,觀他如自,亦能生起。
所以,如果能串習觀自己如他人、觀他人如自己,也是能生起的。
有情的身心五蘊本沒有什麼“自”、“他”,然而,一旦把他假立成自己,串習娴熟後,一定就會成爲那樣。
即此論雲:“困難不應退,皆由修力成,先聞名生畏,後無彼不樂。”
此即《入行論》所說:遇到困難不應退縮,任何事都是由串習力所成就的。好比對同一人,原先聽到他的名字就心生恐懼,後來成爲朋友,沒有他時,心中還怏怏不樂。
又雲:“自身置爲余,如是無艱難。”
又說:將自己安立爲他人,這樣無甚艱難便能生起自他相換之心。
卯二、遣除疑惑
若作是念:他身非我身,雲何于彼能生如自之心耶?
如果想:他身並非我身,怎麼能對他生起如自己的心?也就是說,他是他,我是我,怎麼能見他如我?
即此身體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他體分,然由往昔串習力故而起我執。若于他身修習愛執,宛如自體亦能生起。
回答:這個身體也是由父精母血生成的,本來是屬于他人身體的部分,但由于往昔的串習力,入胎時生起了我執,所以一直認爲這是“我的”身體。如果對他身串習愛執,也能生起宛如自己身體的感覺。
譬如:對同一套住房,最初入住後一直執著是“我的”,其實,住房的任何一塊磚、木都不是“我的”;後來住房歸了別人,又認爲是“他的”。所以,對同一套住房,可以隨自己的心執著是“他的”,也可以認爲是“我的”。同樣,一個蘊身,可以隨心執著是“他的”,也可執著是“我的”。
即彼論雲:“如汝于他人,一滴精血聚,虛妄執爲我,如是應修余。”
此即《入行論》所說:就像你對他人的一滴精血,虛妄執著爲“我”一樣,應當串習將他人的身體看成是“我”。
以下總結上述兩大科的內容。
如是善思勝利、過患,則能至心愛樂修習,又見修習便能生起。
按照這樣,善加思惟修習自他相換的利益與不修之過患,便能至誠愛樂修習此法,又觀察到:只要串習就能生起自他相換之心。
寅叁、修習自他相換法之次第分二:一、除其障礙 二、正明修法
彼修自他換易之理,次第雲何。
修持自他相換的次第如何。
首先認定自他相換之心的行相。
言自他換或說以自爲他、以他爲自者,非是于他強念爲我、于他眼等念爲我所而修其心,乃是改換愛著自己、棄舍他人二心地位,應當發心愛他如自、棄自如他。
所謂自他相換或者說以自爲他、以他爲自,並不是把“他”硬想成是“我”或把他的眼根等想成是“我的”來修心,而是把愛自與舍他的兩種心換位,應當發心愛他如愛自己、舍棄自己如舍他人。
也就是,將愛著自己、舍棄他人之心,換成舍棄自己、愛著他人之心,並且如愛重自己一般愛重他人,像舍棄他人那樣舍棄自己。
故說改換自樂他苦,應知亦是于我愛執視如怨敵,滅除愛重我之安樂,于他愛執見爲功德,滅除棄舍他人痛苦,于除他苦殷重修習,總當不顧自樂而除他苦。
所以要知道,“改換自樂與他苦”,也是對我愛執視如怨敵,去除愛重我的安樂,對他愛執見爲功德,去除舍棄他人痛苦,認真修習遣除他苦。總之,應當不顧自己的安樂來遣除他人的痛苦。
也就是,將“不顧他苦、只求自樂”的心,換成“不顧自樂、只除他苦”之心。
在菩薩所修的五平等59中,此處所指是自他平等,按《入行論》、《大乘莊嚴經論》所說,其意義有多種理解,即:一切法無我平等、一切衆生希求安樂平等、一切衆生不願受苦平等、願斷除所受痛苦平等、一切衆生愛執自己平等。此處是說,對自己有多愛重,對他人也無別生起如是愛重的心,便是生起了自他平等之心。
此中分二:一、除其障礙;二、正明修法。
卯一、除其障礙分二:一、遣除執著自他各各類別的障礙 二、遣除第二障礙
今初。
先說遣除修自他換的障礙。
修習此心有二障礙。
辰一、遣除執著自他各各類別的障礙
一謂執自樂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猶如青黃各各類別,次于依此所生苦樂,亦便念雲:此是我者應修應除,此是他者輕而棄舍。
第一種障礙:執著自樂所依的自身與他苦所依的他身,如同青、黃各是一類,然後對依此所生的苦樂,也就想:這是我的苦樂,應當遣除、應當修集;那是他的苦樂,與我無關,由此輕視而舍棄。
能治此者,謂觀自他非有自性各各類別,惟互觀待,于自亦能起如他心,于他亦能起自覺故,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雖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則定發起此山之覺。故不同青色,任待于誰惟起青覺,不起余色之覺。
能對治此障礙者,是觀察:自、他不是實有自性的不同兩類,唯一是互相觀待而成立的。因爲:對自己也能生起如他人之心,對他人也能生起如自己的感覺。譬如,對同一座山,既可執爲彼山、也可執爲此山,即:彼山觀待此山會生起“彼山”之心,但是到了彼山,又一定會生起“此山”的感覺。所以,不同于青色,觀待誰都只生青色感覺,而不生起其它色覺。
如《集學論》雲:“修自他平等,堅固菩提心,自他惟觀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觀誰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觀誰而成他?”
“修自他平等,堅固菩提心”:由串習自他平等而令菩提心堅固。
“自他惟觀待,妄如此彼岸”:“自”與“他”只是互相觀待而假立,如同河的此岸與彼岸,沒有自性,全是假立。
“彼岸自非彼,觀誰而成此?”:彼岸並不能不觀待而自己成立爲“彼岸”(因爲到了彼岸,又會對它生起“此岸”之心,說明彼岸只是觀待假立,沒有自性成立),若沒有“彼岸”的觀待處,又觀待誰來安立“此岸”呢?一定無法安立(“此岸”也不是自己成立,而是觀待“彼岸”而成立,因爲到了彼岸時,對此岸又生起彼岸之心)。
“自且不成自,觀誰而成他?”:同樣,並沒有獨立自性的“自”成立,因爲站在“他”的角度,“自”就成了“他”。若沒有“自”這一觀待處,觀待誰而成立“他”呢?如果一定有不觀待而成立的“他”,爲什麼執取彼五蘊者認爲是“我”呢?
此說惟由觀所待處而假安立,全無自性。
這是說:僅僅由觀待所觀待處而假立,實際完全沒有自性。
辰二、遣除第二障礙分二:一、障礙 二、遣除
巳一、障礙
二謂又念他之痛苦無害于我,爲除彼故不須勵力。
第二種障礙,就是想:他的痛苦不會損害到我,所以不必爲了遣除他苦而努力。
對方以“他苦無害于我”爲理由,成立不必爲遣除他苦而努力。
巳二、遣除
除此礙者。
一、以老少作業破斥
謂若如是,則恐老時受諸苦惱,不應少年積集財物,以老時苦無害于少故。
如果以“他苦無害于我”而不努力除苦,則同樣不應以害怕年老時受苦而在年輕時積累財物,因爲年老時的痛苦無害于年輕時之故。
二、以手足作業破斥
如是其手亦不應除足之痛苦,以是他故。
如是,手也不應遣除腳的痛苦,因爲二者是他體,腳痛不會損害于手。
老時幼年、前生後生僅是一例,即前日後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
老年和幼年、前生和後生只是一例,也可以前天和後天、上午和下午等爲例同等破斥。因爲二者是他體,所以,前天不應爲後天、上午不應爲下午而除苦引樂。
若謂老幼是一相續,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與自他不相同者。
對方補救說:老年與幼年是一個相續,手和腳等是一個身聚,因此不同于自、他的他性。
意思是說,上述二法是一相續或一身聚所攝的特殊他性。
以下以相續和身聚無獨立自性60來破救。
相續與身聚,是于多刹那、多支分而假施設,無獨立性,自我、他我,亦皆于假聚、相續而安立。故言自他皆觀待立,全無自性。
“相續”是對多個刹那而假立的,“身聚”是對身體衆多支分而假立的,除了假立之外,並沒有單獨成立的自性;而“自我”與“他我”也是對虛假的相續與身聚假立的。所以說,“自”和“他”都是觀待安立,全無自性。
下文說:並且,通過串習也能對他人生起愛執。
然由無始串習愛執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能于他修習愛執,則于他苦亦能發生不忍之心。
雖然“自”、“他”都是觀待假立的,但由無始劫來串習愛執的力量,對自己的痛苦便不能忍受。同樣,如果能對他人修習愛執,也能對他苦生起不忍之心。
卯二、正明修法分二:一、應轉“我愛執”爲“他愛執”而精勤利他 二、策勵修習菩提心
如是除自他換諸障礙已,正修習者。
辰一、應轉“我愛執”爲“他愛執”而精勤利他分八:一、思惟我愛執過患與他愛執利益 二、視我愛執如怨敵而令不生 叁、遮止以身財善根攀緣自利 四、以思惟過患遮止身等攀緣自利 五、護持愛執有情的相續 六、思惟有情福田能生一切利樂而生起愛執及恭敬心 七、思惟對有情利益及損害的結果 八、利益有情可速成暫時、究竟之功德
巳一、思惟我愛執過患與他愛執利益
謂由于自貪著力故,起我愛執,由此執故,無始生死乃至現在,發生種種不可愛樂。欲修自利作自圓滿,行非方便,經無數劫,自他二利悉無所成,非但無成,且惟受其衆苦逼惱。
由于貪著自我的力量而生起我愛執,由此邪執,從無始生死直至如今,産生了種種不悅意的苦惱;雖然想修持自利爲自己求得圓滿,但所修的並非成辦自利之方便,如此經曆無量時劫,自他二利一無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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