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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四冊▪P20

  ..續本文上一頁爲先追觸暴熱狠戾爲性,能障不惱蛆螫爲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狠戾多發囂暴,凶鄙粗言蛆螫他故。雲何爲嫉?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爲性,能障不嫉憂戚爲業,謂嫉妬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戚不安隱故。雲何爲悭?耽著財法不能慧舍秘悋爲性,能障不悭鄙畜爲業,謂悭悋者心多鄙澀,畜積財法不能舍故。雲何爲诳?爲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爲性,能障不诳邪命爲業,謂矯诳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命事故。雲何爲谄?爲網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爲性,能障不谄教誨爲業,謂谄曲者爲網帽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爲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雲何爲害?于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謂有害者逼惱他故。雲何爲憍?于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爲性,能障不憍染依爲業,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雲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謂于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雲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爲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爲業,謂于世間無所顧者,崇重暴惡不恥過罪,障愧生長諸惡行故。雲何掉舉?令心于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爲業。雲何惛沈?令心于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毘缽舍那爲業。雲何不信?于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爲性,能障淨信惰依爲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雲何懈怠?于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能障精進增染爲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雲何放逸?于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爲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爲業,謂由懈怠及貪瞋癡不能防修染淨品法。雲何失念?于諸所緣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雲何散亂?于諸所緣令心流蕩爲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爲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雲何不正知?于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謂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一、“雲何爲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爲性。”

  什麼是忿?所緣是現前不饒益境,即對自己不做饒益或者做損害的對境。緣此不饒益境怒不可遏、激憤而發,是忿的體相。

  以下宣說忿的作用:

  “能障不忿,執杖爲業。”

  因爲忿與不忿相違,兩者不可能同時現前,故忿會障礙不忿,而且不對治忿煩惱,任它生起,會堅固隨眠,導致以後會進一步現行同類煩惱。

  “執杖”:在忿煩惱的驅使下,不由自主地拿刀槍、棍棒等武器傷害對方。以下再進一步解釋“執杖”。

  “謂懷忿者,多發暴惡,身表業故。”

  心懷忿怒的人大多數會生起暴惡的身表業,身體會表現出暴惡的表情、動作、行爲等。《瑜伽師地論》說:“若嗔恚纏,能令面貌慘烈奮發,說名爲忿。”

  二、“雲何爲恨?由忿爲先,懷惡不舍,結怨爲性。”

  什麼是恨?首先生起忿怒,在忿發作以後,一直心懷舊惡,不肯舍棄,由于一直記著舊惡不能寬容對方,導致無法解開彼此怨結。《瑜伽師地論》說:“內懷怨結,故名爲恨。”

  “能障不恨,熱惱爲業。”

  以現前作用而言,一生起恨就障礙了不恨;以後續作用而言,如果對恨不加以對治,一憶起對境或者一遇境緣,就無法不現起怨恨。生起恨時,內心燥熱惱怒。

  “謂結恨者不能含忍,恒熱惱故。”

  心懷怨恨之人被仇恨的情緒左右,不能容忍對方,由此內心恒時生起熱惱。所以,恨別人對自己毫無利益,心懷怨恨,首先傷害自己,燒壞自己的身心,所以不對治相續中的煩惱,又怎能得到安樂?

  叁、“雲何爲覆?于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爲性。”

  什麼是覆?唯恐暴露自己以往所造的罪業,而失去利養、名譽,所以將自己的罪過隱而不露。覆是以隱藏過失爲特點。

  《法蘊足論》說:“雲何覆?謂有一類破戒、破見、破淨命、破軌範,于本受戒不能究竟,不能純潔,不能圓滿。彼既自覺所犯已久,作是思惟:“若我向他宣說、開示、施設、建立所犯諸事,則有惡稱惡譽,被彈被厭,或毀或譽,便不爲他恭敬供養。我甯因此墮叁惡趣,終不自陳上所犯事。”彼既怖得惡稱惡譽,乃至怖失恭敬供養,于自所犯便起諸覆、等覆、遍覆;隱、等隱、遍隱;護、等護、遍護藏、等藏、遍藏;已覆、當覆、現覆,總名爲覆。”即戒律有破損、穿缺者自認爲所犯時間已經久遠,心想:“如果我向別人說出自己的罪過,就會召來惡名,被人诃責厭棄,就不能被人恭敬供養。我甯可因此墮落叁惡趣,也不願意自己陳述所犯罪過。”他因爲怖畏惡名乃至害怕失去恭敬供養,所以對所犯罪業生起由輕到重,由現前到將來的種種覆藏。

  “能障不覆,悔惱爲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

  覆的作用是能障礙不覆藏,會引發內心的悔惱,即心地不坦誠,在人前不肯說出自己罪過,將過失深深埋在心底。但這樣能讓內心自在嗎?有一種煩惱就會造成心理的一種痛苦,覆藏罪業的人雖然當時可以遮掩過去,但事後一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爲,就會後悔不已,引起內心極度的不安。因此造了罪業應當立即發露忏悔,不可以覆藏,如果將罪毒埋在心裏,內心就無法安定。

  凡夫損人利己的心態極其嚴重,對待自他的心態與采取的行爲方式,截然不同。好談他人的過失,唯恐傳得不廣,可是對自己的過失,卻絲毫也不願透露,想方設法都要保全自己的面子,由“我執”引發這樣一種惡相,這就是覆煩惱之相。其實人非完人,孰能無過,若能放下自己,坦誠發露,別人也會寬容、贊歎,自己內心也會輕松。假如一直隱藏在心,自己想起所作的罪行,就有負罪感,內心恐懼難以安定,豈不是苦了自己?何況如此下去,來世唯有惡趣可去。所以,如果不殲滅這個敵人,生生世世的前途,都會被它毀于一旦。

  四、“雲何爲惱?忿恨爲先,追觸暴熱,狠戾爲性。”

  什麼是惱?惱是忿與恨進一步惡化的情緒。以忿、恨作爲先導,追思對境以往的過惡,觸及到現前不適意的境界,內心突然暴熱狠戾 起來,此即惱的體相。

  “能障不惱,蛆螫 爲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狠戾,多發囂暴,凶鄙粗言,蛆螫他故。”

  惱的作用是能障礙不惱,會惡毒傷人。即追憶起以往對自己的損害,接觸到現前的厭惡境界,無法自控地從內心深處生起惡毒的念頭,而且口出狂暴、凶狠、鄙惡刺耳的粗惡語,如同蜈蚣被觸惱後,會噴毒傷人一樣。

  以下引一段名叫阿浩的人的經曆,說明“忿、恨、惱體相的差別”。

  阿浩爲了發財,想偷渡到韓國打工,但偷渡船在海上漂泊了十多天,始終無法靠近韓國海岸。船艙內空氣稀薄,當時又是寒冬,阿浩受凍挨餓,疲憊不堪,最後虛脫昏死過去,被船主殘忍地抛入大海。還算幸運,阿浩被好心人救起,送到醫院搶救。一個多月之後,阿浩身體尚未恢複,無法打工掙錢。當時他身無分文,又無住處,無依無靠的他只能每天跪在街邊乞討,受盡屈辱,又擔心警察發現,成天魂不守舍。阿浩想起他的親叔叔幾年前,也到韓國打工,就設法打電話給叔叔,但是叔叔表示沒有時間看望他,也不願出錢幫助,阿浩聽完後忿怒地挂掉電話。

  如此阿浩過了數月的乞丐生活,毎毎想起自己悲慘境遇以及叔叔的絕情,阿浩內心的怨恨與日增長。一位親戚想調和這對叔侄的關系,就約他們到飯館吃飯,但在酒桌上,叔叔似乎毫無愧疚,侄子再也無法按捺住惱火,狠狠地用筷子打叔叔的頭,一腳踢翻酒桌,酒席不歡而散。

  此段中就有忿、恨、惱叁種煩惱的現行,阿浩在異國潦倒街頭,向親叔叔求助,竟然遭到拒絕,緣這不饒益境,阿浩的怒氣激憤而發,這是忿煩惱。以此因緣,阿浩一直懷恨在心,無法容忍叔叔冷酷的行爲,從此結下了不解的怨結,這是恨煩惱。多月以後,叔侄二人在酒桌上見面,以前面的忿恨作爲先導,阿浩想起以前被抛棄,又看見眼前這個無法容忍的人,頓時暴熱、狠戾起來,一定要施行報複,這是惱煩惱現行。

  五、“雲何爲嫉?徇 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爲性。”

  什麼是嫉?自己追求某種名譽、利養,無法忍受別人獲得圓滿,以妒忌爲性。

  “能障不嫉,憂戚爲業,謂嫉妒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戚,不安隱故。”

  嫉的作用是能障礙不嫉,有了嫉妒,內心不可能隨喜,只會引發憂戚。嫉妒者見聞到他人獲得財富、名聲、地位、恭敬時,內心深深憂戚,焦熱不樂,此嫉妒之心一起,心理頓時就會失去平衡,無法安住。

  如果進行一個人類煩惱的試驗,讓兩位億萬富翁在一起聚會,或者讓兩位美女一起參加晚會,或者讓兩位高材生同處一間辦公室,或者讓某體育競賽的冠亞軍一起出席新聞發布會,如此觀察他們身心的反應,大抵可以測出低劣者憂戚和優勝者驕慢的心態。

  嫉妒的種類無量無邊,只要不堪忍受他人的圓滿,都是嫉妒。我們處處可以見到對功德、相貌、財富、權力、服飾、恭敬、名聲、供養等的嫉妒,一見到他人興盛,自己內心就會焦熱,而且會生起尋求方便損壞他人的惡心。

  《法蘊足論》說:“有一類,見他獲得恭敬供養、尊重、贊歎、可愛五塵、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余資具,作是思惟:彼已獲恭敬等事,而我不得。由此發生諸戚、極戚,苦、極苦,妒、極妒,嫉、極嫉,總名爲嫉。”

  在觀察嫉煩惱時,可以比較一下,反觀自己,獲得榮耀時是否沾沾自喜?見別人捷足先登是否難以忍受,見到他就心生不歡喜?作爲凡夫,這樣的煩惱幾乎是在所難免。爲什麼同樣是獲得圓滿,落在自他不同的相續上,會有如此迥異的心態?根源就是我執。論中“徇自名利、不耐他榮”此句中有“自”有“他”,道理就在此中,愛執自我時,自然無法忍耐他人的榮耀,引生煩惱的根本就是我執,所以只有放下自我,隨喜他人、成全他人,才能具足德性。

  六、“雲何爲悭?耽著財法,不能惠舍,秘悋 爲性。”

  什麼是悭?悭是一種耽著財物與法的煩惱心態。其體相是內心耽著某種財物、世間技藝或者道法,不能慷慨施舍,以隱藏、吝啬爲性。

  “能障不悭,鄙畜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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