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法,實際上對初學者而言,首先歡喜敬重出離心比其它任何法都重要。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以具德上師的回向、發願攝持,自己雖然沒有出離心和空性見,但是由于具德上師是殊勝福田,也能成爲解脫之因。
除此之外,個人以身口意積聚的善法幾乎都成爲輪回之因。
午七、叁界之業爲了二受積集之相分叁:一、爲樂受義故增長 二、爲舍受義故增長 叁、攝義
又增長業分爲二類:一爲樂受義故增長,二爲舍受義故增長。
“增長”這裏積集的意思。積集的業分爲兩類,第一類是爲樂受義而積集,第二類是爲舍受義而積集。
未一、爲樂受義故增長
初中複二,一爲受用色聲等欲塵所生諸樂,二于外樂厭舍貪著,爲定生樂受,而增長業。
“爲樂受義故增長”又分有兩類,一是爲了受用外在色聲等欲塵所生的各種欲樂而積集業,二是對于外樂的貪著厭離並舍棄,爲了定生樂受而積集業。
雖然人們所追求的都是樂受,但樂受也有內外、大小和清濁的差別,前一種是人們普遍追求的外在物質享受,欲界衆生日夜追求的內容都不外乎此;後一種是上界天人才具有的內在身心的喜樂,只有禅定成就後才可能生起。
“于外樂厭舍貪著”,即了知受用欲塵的安樂太小太短暫,和入定所生的樂受相比,味同嚼蠟,因此對下界的欲樂厭離舍棄。
舉例來說,蛆在廁所中,牛羊看它們覺得惡心,但蛆不知是苦,還認爲很快樂;牛羊在草原上吃草也覺得很幸福,但以人看來這種幸福微不足道;同樣,欲界所耽著的五欲樂受,上界天人則覺得索然無味,心生厭離。
初複有二:一正緣未死以前現法樂故,造非福業,二正緣來世諸欲樂故,增長福業。
“爲受用欲塵樂受而增長業”又分兩類,第一是緣未死以前的現法樂受而積集非福業,第二是緣來世的五欲安樂而積集福業。
正緣定生樂受者,謂集能生第叁靜慮,下至初禅諸不動業。
“正緣定生樂受而增長業”,就是積集能生第叁靜慮下至初禅的諸不動業。
“定生樂受”是指初禅離生喜樂、二禅定生喜樂和叁禅離喜妙樂。一入初禅,已離欲界欲惡,獲得輕安,身心調暢;二禅不但無欲惡,連覺觀也止息,如同明鏡止水,身心適悅;到了叁禅,連二禅的喜心浮動也遠離,離喜寂靜,最極寂靜。以比喻來說(山比喻相續,水比喻禅悅),初禅喜樂如土石山頂上的水,二禅喜樂如純土山頂上的池水,到了叁禅,妙樂則如純土之山放于大水池中,妙樂遍及身外,身體沈浸在妙樂之中。
未二、爲舍受義故增長
若于諸欲舍離貪著,複由樂受令意厭患,爲舍受故而作業者,謂集能生第四靜慮,乃至有頂諸不動業。
如果對各種欲望舍離貪著,又使心厭離樂受,唯一爲舍受而作業,只是爲了舍受而去造作各種業,則是積集能生第四靜慮乃至有頂的不動業。
“第四靜慮”是指四禅舍念清淨地,“乃至有頂”:有頂是指非想非非想處地,包括無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
此是世親論師意趣。
以上所說是世親論師《俱舍論》的意趣。
未叁、攝義
以上這段論文給我們許多啓示,論文中多次出現類似的語句:爲樂受義故、爲舍受義故、爲受用色聲等欲塵故、爲定生樂受故等,由此可見,叁界有情造業是以追求安樂爲動機,由于對安樂的認識不同,導致了集非福業、福業和不動業的差別。所有這些造作,都是積集下了能引生死之業,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解脫生死。
那麼,爲什麼都是集引生死業而無法跳出生死呢?原因在于,並沒有真正認識苦谛,把樂受、舍受誤認爲是真實的安樂。
比如,一般世間人只是把外在五欲之樂視爲真正的快樂,認爲幸福人生就是享受悅意的色聲香味觸五欲,爲了追求這些外在快樂,人們的行爲大都成了非福業,由此感召了惡趣;已入道的人思維了粗無常(生死無常)和惡趣苦後,知道來世叁惡趣的苦受,因此把目標放在追求來世的快樂上,但這同樣是把外在的快樂誤認爲是真正的快樂,由此會積集福業,而成爲欲界善趣之因。
再者,外道修行者厭離了外在的快樂,去尋找禅定樂受,或者進一步厭離內在定樂而追求舍受,他們同樣沒認識到樂受是壞苦、舍受是行苦,這樣就導致了積集的是有漏的不動業。
由此可見:不深入思惟有漏皆苦,則生不起厭棄一切叁有的出離心,不論以何種動機造業,都只是隨順生死而已。
午八、出離心所攝之業是解脫之因
由此正理,若普厭棄一切諸有,爲解脫故叁門行善,則能漸遠生死,漸近涅槃。
由此正理,如果修行人能普遍厭舍叁有輪回,身口意一心爲解脫而行善,則能漸漸遠離生死、趣近涅槃。
辰四、死殁及結生之理分五:一、死緣 二、死心 叁、從何攝煖 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五、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第叁死殁及結生之理分五:一、死緣;二、死心;叁、從何攝煖;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五、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巳一、死緣分四:一、壽盡死 二、福盡死 叁、未舍不平等死 四、破除邪見,樹立惜福正見
今初。
按《瑜伽師地論》,死緣可以分爲叁類,就是壽盡死、福盡死和未舍不平等死(唐譯爲不避不平等死)。先講第一類:
午一、壽盡死
壽盡死者,謂如宿業所引壽量,一切罄盡而死,是爲時死。
所謂壽盡而死,比如以前世業力所引的壽量消耗殆盡後而死去,這是時死。
一般來說,由于前世引業,這一生的壽量是一個定數,連一生呼吸的次數都完全確定,如果沒有積聚導致壽量增減的因緣,在壽量用盡時,就會“壽終正寢”,這是壽盡而死。
午二、福盡死
福盡死者,謂如無資具死。
所謂福盡而死,指缺少衣食藥物等資生之具而死。
雖然沒有耗盡壽量,但以福報消盡,也會導致死亡,比如,凍死街頭,或饑餓而死。因此,享福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在消福,我們在平常有福時不可揮霍,總要爲將來留一些才好。
弘一大師在孩提時,他的父親請人寫了一副清朝劉文定公的對聯,高高地挂在柱子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爲惜財緣惜福”(意思是愛惜糧食、愛惜衣服,這不是在財物上悭吝,而是因爲一個人要懂得惜福,不能鋪張浪費。)弘一大師的哥哥時常教他念,這一句念熟了,以後凡遇到穿衣或者飲食,大師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蹋。而且大師的母親也常常教他,身上穿的衣服應當時時小心,不可以損壞或者汙染。
奉勸大家有福報時應當珍惜,最好省下自己的福報舍給他人用。修行應效仿儉樸惜福的美德,不應當學現代人的派頭。
午叁、未舍不平等死
未舍不平等死者,謂如經說,壽未窮盡,有九死因緣。
所謂未舍不平等死,按世尊在《藥師經》等經中所說,有九種因緣導致壽量未盡而死。
以下一一說明九死因緣:
謂食無度量。
即飲食過多或過少,不能適量。
飲食不足,身體會消瘦虛弱;飲食過量,則使呼吸艱難,這都會加速死亡。
食所不宜。
即食物不適宜。食物在體內不能很好地消化。
不消複食。
即由飲食不能消化,但仍繼續進食。這樣會引起各類疾病。
生而不吐。
引起了身體不適的食物,在“生”(尚未消化)時應及時吐出。
倘若強忍不吐,將導致疾病,是減壽的因緣。
熟而持之。
即由過去因爲飲食不知量、食用不適宜的食物、不消複食等等,因此在體內造成各種疾病,但不加以去除。
這些疾病,由熟變所生,所以稱爲“熟”,有而不去消除,稱爲“持”。
不近醫藥。
即不去求醫問藥。
按照《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爲了去除由飲食引起的各類疾病,本應遵照良醫所開出的良方,才能消除疾病,但自己不遵從,這也是死緣之一。
《四家注》對這一句解釋爲,有些飲食藥物分開食用,不會産生疾病等致死的因緣,混合使用則會導致中毒。
不知于己若損若益。
即在飲食、起居等方面,不知道對身體哪些有利,哪些有害,生活中不懂得取舍。
比如一個人挑擔,如果不知道自己力氣的大小,過于蠻幹,則容易造成身體損傷。又如,生活起居沒有規律,或經常徹夜長坐,或在季節交換之時,不能按時加減衣服,都會導致死緣。
非時非量行非梵行。
在非時做非梵行,以及過量做非梵行。
非時是指月經、生病等時候,非量是指縱欲。印光大師說:世間人由色欲直接致死的,有十分之四;由色欲間接致死,即由色欲虧損遭受別種感觸而死的,又有十分之四。
對以上九條,結合經驗細心體會,聰明的人就可以了解養生保命的方法。
午四、破除邪見,樹立惜福正見
有一個故事,流傳很廣。有一位美國老太太一生中都以貸款提前消費,臨死前剛好把貸款還清。而一位中國老太太,天天省吃儉用,存錢准備以後享用,存到足夠錢的時候,她就得病去世了。這兩位老太太在天堂見面後,彼此交換心得。中國老太太說:“還是你聰明,哪象我,只是苦了自己。”
許多不明因果的人都認爲這個故事很有道理,覺得應當提前消費才對得起自己。其實這是一個具有欺诳性的故事,體現的完全是斷見思想,誤導了許多人。
以因果衡量,這個故事應該作這樣的改版:有位美國老太太貸款消費,在揮霍的同時,卻很少積累福報,于是她在法界銀行的赤字越來越大,由于福報提前透支,她無法償還債務,在落寞中死去。
中國老太太生活節儉,平常節省的錢都用來積福,結果福報越來越深,由于善業深厚,最後走的時候天樂鳴空,升到天堂。
以後兩位老太太見面了,一個是衣食自在、光明赫奕的天子,一個是腹部大如泰山、咽喉細如針孔的餓鬼。美國老太太說:“當初,我只知道盡快享樂,沒想到還有叁世因果,事實上,因果上的利息大大超過美國銀行的利息,貪求現世的享樂,真正害了我。現在我須要在惡趣中遭受億萬年的…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四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