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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叁冊▪P4

  ..續本文上一頁變成绀琉璃;將城南的泉水取來作塹,可以變成黃金;將城西與城北的泉水取來作塹,分別會變成白銀與白玉。”

  大王聽了更加歡喜踴躍,立刻任命四位監工,各自負責一處。其中叁位監工的工程即將完成,而另外一位監工卻懈怠遲緩,無法完成任務。大王視察之後責備他說:“你太不用心了,應當懲罰。”這位監工心中有怨氣,就對大王說:“這麼大的佛塔,何時才能完工?”後來,他叫工人日夜不停地建塔,工程終于完成。這位監工目睹佛塔高大壯觀,衆多寶物光彩照耀,心中非常歡喜,于是忏悔以往譏毀佛塔的過失,而且將一金鈴挂于塔頂,並發願:“願我來世聲音美妙,一切衆生都喜愛聽聞。將來釋迦牟尼佛出世時,願我見佛,度脫生死。”

  當時作工遲緩而且抱怨佛塔太大的監工,就是這位比丘的前世。因爲他抱怨佛塔太大,導致五百世中受身矮小醜陋。又因他後來以歡喜心供養金鈴,願求妙音以及發願見我,所以五百世中聲音和美,今日又見到我而獲得解脫。”

  此公案中的監工因爲延緩造塔工程,而且抱怨形量高廣、材質殊勝的佛塔,導致五百世中矮小醜陋。同理,若譏毀或遮止形量廣大、質地善妙的佛像,也會有類似的果報。相反,監工因爲供養佛塔金鈴,而且在佛塔前發願,以對境殊勝的緣故,導致五百世中感得和美音聲。同理,若以香花等供養佛像,或對佛像禮拜贊歎,也將獲得相好、妙音等善果。

  故于佛像不應說言:此如此類。于他所造諸佛像等,若因善妙,若量廣大,不應譏毀及遮止等。

  因此對佛像不應妄加評論:這個象什麼,那個象什麼。對于他人所造的佛像等,如果原料很好,或形量廣大,都不應當譏毀與遮止等。“等”字包括其他不恭敬佛像的行爲。

  以下再引公案說明:

  康熙初年,檀香特別昂貴,蘇郡有一家製香的香鋪,早年以叁金請了一尊檀香的觀音菩薩像,香鋪家的人私下商量說:“如果將這尊觀音像製成檀條出售,可得十六金。”于是要毀壞佛像,趁著檀香漲價攢一筆錢,但傭人害怕造罪,就勸阻他們。當時,香鋪家的女婿准備接妻子回家而住在嶽父家中,他對傭人說:“你是傭人,此事與你無關,你只要依言行事就可以了。”當晚,香鋪家的女兒因爲肚子不適,不能返回夫家,就在娘家逗留了叁天,但是仍未好轉。第二天,街上有個六歲的小孩忽然指著香鋪問父親:“那家的房屋爲什麼用紅條封住呢?”父親以爲小孩看錯了,就叫他不要亂說。這天晚上,香鋪確實發生了火災,香鋪全家都葬身火海,大火卻未燒及鄰家。當時香鋪家的女婿想從樓上房屋的孔中鑽出,但是被一物攔住而死于大火之中。那位勸阻的傭人,當天早上被另外一家香鋪強拉去作兩天工,所以只有他逃脫這場災難。

  由此公案可知,佛像是非常嚴厲的對境,因此香鋪家以佛像作爲營利的商品,很快就遭到了報應。香鋪家的女婿與傭人因爲發心迥異,所以果報適反:女婿本要返家,卻死于大火之中;傭人不想去他處,卻被人強行雇傭而幸免此難。所以,將無上尊貴的佛陀身相作爲營利商品,果報極其嚴重。因果絲毫不會錯亂,對此應謹慎取舍。

  未叁、應學恭敬

  大瑜伽師奉曼殊像于覺沃前,請觀視雲:“此善醜何似?若善妙者,可將絨巴迦格瓦所供之四錢金授予購取。”覺沃答雲:“至尊妙音之身無所不善,師工中等。”說已置頂,于一切像悉如是行。

  一次,大瑜伽師請阿底峽尊者鑒賞一尊文殊菩薩像,他說:“這尊像的形相勝劣如何?如果形相殊妙,我可以用絨巴迦格瓦供養的四錢金子來購買。”尊者回答:“至尊文殊菩薩的身像沒有不善妙的,若論作工,應屬中等。”說完之後,尊者就將佛像放在頭頂上,祈求加持。尊者對所有佛像都是這樣恭敬頂戴。

  午二、恭敬經書之學處分叁:一、真實義二、以公案說明不敬經書之過患 叁、以古德傳記與語錄說明

  未一、真實義

  雖于正法四句以上應離不敬,又應斷除一切不敬,謂抵押經卷,貿爲貨物,置禿土地 灰塵險處,鞋襪並持及跨越等。應起恭敬,等如法寶。

  對于正法,即使是四句以上的句義,都應當遠離不恭敬,而且對于正法的所依——經書,應當斷除一切不恭敬的行爲,譬如,以經書作抵押、作爲商品出賣,將經書放在地上或有灰塵、不安穩的地方,將經書與鞋襪一起持拿,以及跨越經書等。應對正法的句義與經書發起恭敬,如同對待法寶一般。 “等如法寶”:以教法而言,聽聞佛經的句義、讀誦經典等,必須如同世尊現前爲我們說法一般,極爲恭敬。從證法來說,當我們耳聞、目睹文字所組成的教法時,應當要象對待教法所诠示的道谛與滅谛的聖境界一般,內心極爲恭敬。

  大恩上師宣講《心性休息大車疏》時,著重強調恭敬經書。佛在世時,可以由佛親自開示取舍及解脫之道。佛涅槃後,色身隱沒,只有佛像與經書留存在世間,所以末世唯有依靠記錄佛語的經書來爲我們開示取舍、解脫之道。若無經書,我們就如盲人一樣,不可能認識寂靜的利益、斷惑的方法。具體而言,依靠佛經,我們才知道生命不只是現前一世,還有無始的過去,無終的未來,而且生死流轉唯一是以業力推動,以善業將獲得安樂,以惡業將感得痛苦,只有行持十善,才能獲得後世增上生的安樂。若無佛經開示業果與叁世,我們凡愚的眼光極爲短淺,僅知今生而不知尚有無量生世,那麼此生就會如同旁生一般,只是爲追求現世八法而虛度人生,造集無量罪業,完全是無意義的人生,所以佛經對我們恩德極大。

  通過佛經,我們才能明了四谛十二緣起、世間與出世間的因果規律,由此方能發起出離心,如理取舍世出世間的因果,進而遮止生死之因——我執,斷除生死輪回。否則,若無佛經指導,我們決定將系縛在輪回中,或以天道爲究竟,或者雖想出離,卻不知從何處斷除生死的根源,而仍然在我執當中,無法解脫。

  又因見聞大乘經典,我們才知道要發菩提心、行持六度四攝,由聞思串習空性的教法而解脫我執與法執。若無大乘經典引導,凡夫的心量極爲狹小,完全是以自私自利爲主,不可能發起爲利有情而誓願成佛的大菩提心,不可能趣入六度四攝的菩薩行,更不可能遠離叁輪二取的執著,所以大乘經典對我們恩德極大,遠遠勝過世間父母師長之恩德。而且大乘了義經典開示法界如來藏,使我們了知衣裏明珠本來具足,只是被客塵所遮蔽;人天六道本來不是自家,唯有法界才是歸宿。若無佛語指示,我們雖然本具如來藏也不會認識,仍會無端地枉受輪回諸苦。

  因此,如來之教典是真正出離苦海的慈航,照破黑暗的明燈,養育嬰兒的乳母。《金剛經》說:“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爲有佛,若尊重弟子。”又說:“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佛也曾說:在末法時代,我將化作文字相來救度衆生。所以,佛經是叁世如來的法身舍利,恭敬佛經應當如同恭敬佛陀一般。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佛法很難得以聽聞,佛在無量劫以前,爲了尋求乃至一句一偈的佛法而舍棄身命、王位妻兒,曆盡百般苦行。所以佛經中的字字句句,都飽含了世尊無量劫來求法苦行所付出的心血,因此我們如果對經書輕慢、不恭敬,就會造下深重罪業。

  或者從比喻上來說,我們都會很恭敬地對待世間具有功德的人,會請他坐在高處、坐在舒適幹淨的地方,不可能讓他坐在低處,或不安穩之處,而且不可能從他的身上跨越,也不會以不潔淨之物擦拭他的身體,更不會將他作爲商品出賣。如今的經書正是佛陀化現的文字相,是如來的法身舍利,極爲尊貴,所以若以經書作抵押、買賣,或者將它放在不幹淨、不安穩的地方,或者跨越等,決定不合情理,而且會造下輕慢法寶的彌天重罪。因此皈依法之後,想要獲得佛法的實益,首先必須從恭敬法寶作起,否則在法上不可能得到任何實益。

  未二、以公案說明不敬經書之過患

  武功縣西邊有一座寺廟,寺中有毀壞廢棄的大藏經,康對山年少時,曾經和五位同學在寺內讀書,當時正值隆冬天寒,四人用廢經燒火取暖,一人用以燒洗臉水,康對山心中雖然責怪他們不敬經書的行爲,但卻不敢說出來。當天晚上,康對山夢見叁位官員開堂,怒斥責燒書之人,判燒經取暖的四人全家滅盡,判燒水洗臉的人考試不中,又指責康對山說:“你爲何不勸阻他們?”康說:“我心知他們做法不對,但我年幼不敢說。”官員說:“一句話勸解,可免去五人的罪孽,現在姑且不追究你的過失。”康對山醒後,就將此事記在書本後面,不到幾年,燒經取暧的四人全家得瘟疫而死,以經書燒水洗臉的書生多次考試不中,最後以教童生而告終。

  佛經遠遠勝過世間一切書籍,能給予衆生福德智慧,佛經中的一字一句,都具有極大的功德利益。一切離苦得樂的方便、輪涅萬法的實相、修因證果的次第,都明文記載于佛經當中。公案中的人不但未對佛經恭敬頂戴,反而用佛經來燒火取暖、燒水洗臉,如此將會導致永世墮落地獄,在無量時中受苦。全家滅盡、窮困潦倒只不過是現世的果報,後世還須感受極爲漫長痛苦的異熟果。

  《感應篇注疏》中記載:

  穎上的高天佑與兩位考生一同前往江甯應考,因爲聽說雞鳴山的守源禅師極賦修持,他們就一起去拜訪。禅師說:“二位能考中,只有高君因爲以《楞嚴經》作枕頭而考不中。”高天佑聽了很驚訝,良久才想起自己的行裝中有《楞嚴經》,睡覺時沒有取出而墊作枕頭。發榜時,高天佑果然沒有考中。

  佛經是如來的大法,一切天龍八部都要領受奉行,與普通書籍根本不同,就如皇帝的敕命與普通文牒不同。所以對經書亵渎不敬,就會迅速消耗福報,後果極爲嚴重,高天佑就是因爲枕經折福而失去了名位。

  未叁、以古德傳記與語錄說明

  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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