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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一冊▪P8

  ..續本文上一頁理;二、如理修行獲證功德事理。

  論雲:獲得功德事理分二:一、知見廣博獲教功德事理;二、如理修行獲證功德事理。

  阿底峽尊者成就之殊勝功德可分爲教證二者:一是獲得教功德,二是獲得證功德。

  庚一、知見廣博獲教功德事理:一、通達共同明之功德;二、修學密宗之情況;叁、出家修學內明。

  辛一、通達共同明之功德:

  論雲:今初。如贊雲:“二十一歲中,善巧六十四,技術及一切,工處善構言,及一切諸量。”謂于二十一歲以內,學習內外四共明處,聲明、因明、工巧業明及醫方明,善巧究竟。

  先講第一者:知見廣博獲教功德事理。

  拏錯大譯師的《八十贊》雲:“尊者從叁歲至二十一歲間,善巧六十四種世間技藝與一切工巧明,亦善巧聲明與因明。”故于二十一歲之前,尊者學習內外道所共四種明處——聲明、因明、工巧明及醫方明,悉皆善巧究竟通達。尊者不僅通達大五明中共之四明,且無礙通達世間小五明。

  “六十四種技術”指古印度流行的藝術性技能,包括屬于文化體育等技藝者叁十種;屬演唱、器樂者十八種;屬聲樂者七種;屬舞蹈者九種,共六十四種;“善構言”指善于組織語言,即聲明;“一切諸量”指因明。

  論雲:特如大卓龍巴雲:“十五歲時,僅聞一次正理滴論,與一黠慧戲論外道興辯,令彼墮伏,美譽遍揚。”

  “《正理滴論》”是法稱論師因明七論之一,爲解釋因明本體之論典。

  特別如大卓龍巴所言:“尊者于十五歲時,僅聽聞一次《正理滴論》,時尊者與一極聰慧之戲論外道辯論,結果勝伏外道,從此美譽之聲,諸方遠揚。”

  或有人想:“此處應當介紹尊者佛法成就,爲何宣說其世間成就?此與佛法有何幹系?”此種想法極其狹隘,撇世俗智慧于菩薩慧學外,極其錯謬。佛教爲真俗圓融、救世利他之大教,大乘菩薩不僅須通達勝義慧,亦須通達世俗慧,以及通達饒益有情慧,此等皆爲菩薩慧學所攝。《大乘莊嚴經論》中彌勒菩薩已清楚宣說:“若不勤學五明處,聖亦難證一切智,故爲調伏及攝他,並自悟故而勤學。”從別別之必要而言,爲調伏不信佛教之人,故菩薩應尋求聲明與因明,唯具足語言成就,以及以理辯論之能力,方能調伏外道與世人,將彼等引至教內;爲攝受已信仰佛教者,應尋求工巧明與醫方明;爲自己覺悟,應尋求內明。總之,爲成就一切種智故,菩薩應遍學五明,若未精勤修學五明,聖者亦難證得一切種智。佛陀示現殊勝化身,有十二種希有事業相,其中第四相即善巧通達文字等工巧明處。

  辛二、修學密宗之情況:

  論雲:于其黑山道場,瑜伽自在,親見歡喜金剛尊身,獲得金剛空行佛母授記之尊重,羅睺羅 多前,具足請受一切灌頂,立密諱爲智密金剛。

  黑山道場有一羅睺羅 多尊者,爲瑜伽自在、親見歡喜金剛本尊,並得金剛空行母授記之上師。尊者于其前請受一切灌頂,時經十叁日,上師日以繼夜爲尊者降下教誡法雨,並爲尊者取密號爲智密金剛。

  論雲:二十九歲以內,于多獲得成就師前,習金剛乘教典教授,善巧無余。于諸密咒唯我善巧,作是念已,諸空行母于其夢中,陳示衆多昔所未見密咒經函,摧其慢意。

  二十一至二十九歲間,尊者于多位獲得成就的上師前,修學金剛乘教典教授,所學無不通達。諸密乘上師包括哲達日、菩提妙、阿哇得得哇等。一晚夢中,尊者在班智達自在稱上師前聞受密續十萬零四百五十一頌,圓滿後心想:于密宗方面,唯我最爲通達。時有衆多空行母于夢中向其顯示衆多密咒經函,悉爲其前所未見,如此摧伏尊者傲慢。

  難遇之師已遇,難得之法已得,且所得之法並非少量,而爲十萬零四百五十一頌。聽受圓滿後,油然生喜而示傲慢相,然雖張其驕傲之弓弦,亦得諸空行母善巧挽回。

  辛叁、出家修學內明:

  論雲:此後尊重及諸本尊,若寤若夢,隨其所應,勸雲若出家者,則于聖教及諸衆生,起大饒益。依是勸已,如《贊》中雲:“共稱汝親教,爲加行道者。”隨請大衆部持律上座,得加行道一分真實叁摩地者,厥號戒铠爲親教師,而正出家,其諱又名勝然燈智。

  此後,上師(阿哇得得哇)與本尊(黑日嘎、度母、釋迦佛)勸尊者出家。或于醒時或于夢中,勸請尊者:“若你出家,將對佛法與衆生起極大饒益。”依是勸請後,如《八十贊》所言:“您之親教師,公認爲一加行道修行者。”尊者祈請大衆部一獲加行道一分真實叁摩地,名爲“戒铠”的持律上座作爲親教師,正式出家,法名“然燈智”。時年二十九歲。

  “尊重”即上師。“加行道一分真實叁摩地”即加行道四位中,忍位的“入真如一方定”。加行道四位即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

  論雲:此後乃至叁十一歲,習學相乘內明上下諸藏。特于能飛聚落,法铠師前,十二年中聽受大毗婆沙,極善根本四部教典,雖諸異部,作受食等,諸微細分,互舍取處,遍知無雜。

  二十九至叁十一歲期間,尊者學習法相乘內明上下諸部。尤其于能飛聚落法铠上師座前,十二年中聽受《大毗婆沙論》。善巧通達根本四部教典,即使是諸部作受食等各種微細取舍之處,亦無雜遍知。

  “能飛聚落”:印度地名。

  “《大毗婆沙論》”:爲佛陀圓寂後,由優婆俱多等五百阿羅漢,于北印度共同撰著之論典。唐玄奘大師將梵文譯爲漢文,法尊法師曾將之譯爲藏文。尊者學習此論前後曆經十二年。

  “根本四部”:爲小乘十八部根本分類。小乘雖分十八部,然根本分類唯有四部:即迦葉所傳大衆部;羅睺羅所傳一切有部;迦旃延所傳上座部;優波離所傳正量部。尊者不僅精通四部之叁藏,即便于受食法、淨水法、緣起法、戒體得舍等方面,十八部學處之微細差別,悉皆通達,無雜了知。

  “受食”:是佛陀爲遮止比丘盜心,製定比丘必須于他人給予的情形下接受食物,不能擅自取受。

  論雲:由是度越自他諸部宗海彼岸,故是無倒解了一切教正法中樞要處者。

  此爲總結尊者成就教功德。由此尊者已渡越自他諸部宗海之彼岸,故對一切教正法中的關要,無絲毫顛倒、悉皆通達。

  “自他諸部宗海”指自部內明學處與他部世間共同四種明處;或自部指中觀自宗,他部指其他實有宗。“度越宗海彼岸”即比喻學習一切教法已達究竟。

  庚二、如理修行獲證功德事理:一、戒學之成就;二、定學之成就;叁、慧學之成就。

  辛一、戒學之成就:

  論雲:獲得證德事理者。總佛一切教法聖教,叁藏寶攝,故證聖教亦須攝入叁學寶中。其中戒學,至言及釋數數贊爲定慧學等,一切功德之所依處。故須先具戒學增上諸證功德。其中分叁。

  獲得證德事理者。總之,佛之聖教盡攝于經、律、論叁藏中,經藏诠定學,律藏诠戒學,論藏诠慧學,叁藏聖教所诠即此叁學,故證聖教亦必須攝入叁學中。大小顯密一切修持,皆不越叁學,一切修證悉括其中。叁學中又以戒學爲基,佛經至言以及釋彼論著中數數贊歎:戒學爲定慧二學等一切功德之依處。如《寶積經》雲:“住戒能得定,得定能修慧,由慧得淨智。”《比丘親愛經》雲:“戒律是一切功德之基,戒律是成佛之因。”龍樹菩薩于《親友書》中雲:“佛說戒爲衆德本,如情非情依止地。”故修持定慧二學前,必先具足戒學增上之證功德。戒學證功德又分:成就別解脫律儀;成就菩薩律儀;成就金剛乘律儀。

  論雲:成就最勝別解脫律儀事理者。如贊中雲:“尊入聲聞乘門已,護戒如牦牛愛尾,具妙梵行勝比丘,持律上座我敬禮。”謂其正受圓滿比丘諸律儀已,如愛尾牛,若尾一縷挂著于樹,雖見獵士將離其命,甯舍其命護尾不斷。如是雖于一輕學處,尚甯舍命防護不犯,況其所受重大學處,是故成大持律上座。

  尊者成就殊勝別解脫律儀之事理者,如《八十贊》雲:“尊者入聲聞乘門後,守護戒律如牦牛愛尾般,于如是具足梵行之殊勝比丘持律上座前,我恭敬禮拜。”此說尊者自從受圓滿比丘戒後,嚴密持守所受戒律,如愛惜尾巴之牦牛,若有一絲尾毛挂于樹上,雖見獵人欲奪性命,然其甯舍命根亦要護己尾毛。此喻尊者,即使于一輕微學處,亦甯舍生命而不違越,更何況所受重大學處。因尊者精嚴持律,故成爲大持律上座。

  曾有人問尊者:“您出家後,可曾去過世人談論世法之處?”尊者回曰:“彼等不歡喜我,我亦不喜彼等,從未去過。”又問:“有無親戚至您處?”尊者回曰:“有過一次,我勸彼等修學功德,然不樂聞,此外未曾來過。”另尊者亦從未于女衆手中接物。因持戒之功德,尊者身具戒香,至遠之處亦可聞及。

  論雲:成就菩薩律儀者。如贊中雲:“尊入度彼岸門已,增上意樂善清淨,覺心不舍諸衆生,具慧大悲我敬禮。”總具修習慈悲爲本,菩提之心衆多教授,特依金洲大師,多時修習,至尊慈氏及妙音尊,傳授無著及寂靜天,最勝教授。

  成就菩薩律儀者,如《八十贊》雲:“尊者自入大乘波羅蜜多門後,具足清淨增上意樂,以菩提心不舍一切衆生,于如是具慧大悲尊者前,我恭敬禮拜。”尊者總的具有修習以慈悲爲根本,菩提心的衆多教授,特別長時依止金洲大師,修習彌勒菩薩傳予無著菩薩,及文殊菩薩傳予寂天菩薩之最勝教授。

  “增上意樂善清淨”指善能清淨唯求自利之小乘心,而具一心利他之增上意樂。“金洲”爲地名,相傳位于印尼蘇門答臘,以地名尊稱大師爲“金洲大師”。尊者從印度起程,于海上曆經十叁月才至彼處。前後十二年依止上師,時與上師連枕而居,共同生活。尊者于金洲上師座前總的聞受菩提道教授,特別受學《現觀莊嚴論》一切教授,《集菩薩學論》、《入行論》等不共教授;而以清淨增上意樂,修持自他交換世俗菩提心不共教授,亦皆獲自于金洲大師。

  論雲:如贊中雲:“能舍自利以利他,爲勝是即我師尊。”謂心發起,愛他勝自菩提之心,以此願心所引行心,受學菩薩廣大妙行,學受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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