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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一冊▪P9

  ..續本文上一頁所有學處,行賢妙故,能不違越諸勝者子所有製限。

  如《八十贊》中雲:“能舍棄自利,以利他爲重,此即我師尊!”即尊者相續中發起愛他勝己之清淨菩提心,且以願菩提心所引之行菩提心,受學廣大菩薩行,學修、受持、隨行一切六度四攝之學處,因行持善妙之故,能不違越佛子所有製限。實乃希有之傳記。

  尊者請至藏地時,因其相續具有無僞殊勝之菩提心,故當時藏人,無論何人一見尊者皆認其爲大菩薩,無人懷疑。

  論雲:成就金剛乘律儀者。如贊中雲:“尊入金剛乘門已,自見天具金剛心,瑜伽自在獲中者,修密護禁我敬禮。”成就觀見自身即天生起次第,及金剛心圓滿次第叁摩地故。總贊爲其瑜伽中尊,特贊如理護叁昧耶,不越製限。亦如贊雲:“由具念正知,不作意非戒,慎念無谄诳,犯罪不染尊。”

  成就金剛乘律儀者,如《八十贊》所說:“尊者入金剛乘門後,見自身爲本尊,具足金剛心,成爲瑜伽中尊主,修持密行,于叁昧耶如理護禁,于如是至尊前恭敬頂禮!”即尊者成就觀見自身爲本尊生起次第以及金剛心圓滿次第叁摩地,故而總贊爲瑜伽中尊主。特別贊歎如理護持叁昧耶律儀,不越製限。亦如《八十贊》所說:“以具足正知正念,從不作意與戒相違之事,謹慎護持心念而無谄诳,故以犯戒罪垢不能染汙尊者相續。”

  “自見天”即見自身爲本尊,指成就生起次第之功德。“具金剛心”指尊者成就圓滿次第之功德,即成就金剛心圓滿次第叁摩地。“瑜伽自在獲中者”爲總贊尊者乃瑜伽中尊主。“修密護禁”爲特贊尊者如理護守叁昧耶,不違越製限。“修密”即相續中成就密法功德而不外露。“護”即如理守護叁昧耶戒。“禁”即禁止相違叁昧耶戒之行。“非戒”即與戒律相違。“正念”即明記不忘所修教授。《成唯識論》雲:“雲何爲念?于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正知”即能覺知身口意狀態。“谄诳”:谄者,即內心谄曲,隱藏自過,不如實發露;诳者,即欺騙他人。

  論雲:如是于諸叁種律儀淨戒學處,非僅勇受,如其所受隨行防護,不越製限,設少違犯,亦以各各還出儀軌,疾疾令淨。如是淨傳,應知是諸通達聖語扼要智者,所喜愛傳,隨諸正士應當修學。

  如是尊者對別解脫、菩薩、密乘叁種律儀之淨戒學處,非但初以勇悍心納受;且後亦依所受學處隨行防護,未違越製限;若有少許違犯,亦定以各自還出儀軌及時忏淨。尊者如是清淨之傳記,應知是諸通達佛教關要的智者們所喜愛傳唱者,故應隨此等正士修學。

  以上從叁方面贊歎尊者成就功德:一者,勇于納受叁種淨戒;二者,受後嚴謹防護;叁者,稍有違犯立即還淨。

  尊者言:“自我入別解脫門後,未染上細微過患;入菩薩乘後,于菩提心學處,曾有一二次過失;入密宗金剛乘後,雖犯衆過,然皆立即忏悔,從未不忏悔而令罪業過夜。”尊者行走時,若心生惡分別,則取一木質曼茶羅即刻忏悔,可見其護戒之嚴謹。

  辛二、定學之成就:

  論雲:成就定學分二:共者謂由奢摩他門,得堪能心。不共定學者,謂具極穩生起次第。此複叁年或六年中,修明禁行。爾時遙聞,飛行國中,諸空行母,讴歌之聲,心中亦有所憶持者。

  定學成就分共不共二者:共同成就:指由寂止門,而獲堪能心,堪能心指于所緣能任運安住之心;不共成就:即具有極堅固之生起次第,尊者于叁年或六年中修持明禁行,時邬金刹土諸空行母的歌聲,遠遠聞及,心中亦能憶持。

  共、不共可作二種解釋:一者由奢摩他門獲堪能心,爲內外道共同定學成就,而具足極堅固之生起次第爲內道不共者;二者以內道出離心與菩提心所攝持之奢摩他,爲顯密共同成就,于前者基礎上,具足生起次第則爲密宗不共者。故共、不共可從內外與顯密二方面解釋。

  “極穩”即極其穩固,非爲初學之境界,而是修持已到量之境界。“叁年或六年”之差別,是由時間單位規定不同所致。按覺囊遍知達蘭那他的《印度佛教史》,印度有計十二月爲一年者,亦有計六月爲一年者,若以前者之算法,應爲叁年,以後者則爲六年。“明禁行”即瑜伽士爲增上明覺能力,而持常人所不能之行爲。

  辛叁、慧學之成就:

  論雲:成就慧學中,共者謂得止觀雙運毗缽舍那叁摩地。不共者,謂得圓滿次第殊勝叁摩地。如贊中雲:“如密咒乘教,顯是加行道。”

  慧學成就亦分共不共二者:共者,即獲得顯宗止觀雙運的毗缽舍那叁摩地;不共者,指獲得密宗圓滿次第的殊勝叁摩地。如《八十贊》中雲:“如依密乘教法衡量,顯然尊者已是加行道菩薩。”

  上述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之成就,分別攝于不共定學與不共慧學中:從主次角度而言,主要從一緣安住于所觀之角度,將具有生起次第攝于定學成就中;主要從不壞智慧光明分修持而獲叁摩地之角度,將獲得圓滿次第叁摩地攝于慧學成就中。

  己叁、得已于教所作事業:一、從時間階段而言;二、從功德而言。

  庚一、從時間階段而言:一、于印度所作事理;二、藏中所作事理。

  辛一、于印度所作事理:

  論雲:今初。于勝金剛座大菩提寺,曾經叁次以法戰敗外道惡論住持佛教。

  尊者一生所作事業,分前後兩期:一爲于印度所作;二爲于藏地所作。

  此段于傳記中如是宣說:尊者住大菩提寺時,修持慈悲與菩提心。時于金剛座處,每年均有內外道聚集一處,舉行廣大辯論,辯論規則爲:敗者及其徒衆、寺院,悉歸勝方所有。

  一次,南方有一外道師,持有十叁把傘蓋(傘爲得勝標志,十叁把傘示有十叁次勝利。)。此外道向尊者挑釁:“你現爲佛教主,我爲外教主,我倆辯論,敗者則歸順勝方,改入其教門,你認爲如何?”尊者允之,且請國王等作證,結果尊者輕松折服外道師,此外道將傘蓋悉皆供養,頂禮尊者,出家入佛門,其徒衆亦皆改信內教。

  次年,有一持有七把傘的外道師,亦爲尊者降伏。

  又有一年,一持五把傘,極善因明、聲明之外道師,邀請尊者辯論,尊者允之。午飯後,妥善布置辯場,左側內道,右側外道,王于中間,時有不可計數之人聚會觀看辯論,辯論之初,衆智者皆能理解;辯至中間,唯叁十人明白;後能解者減至二十人、十五人、再減至十人、五人,論及極深細處,能解者唯辯論雙方。最後,外道師恐難取勝,遂提問聲明學中一頌詞之義,時尊者未能即刻回答,便請外道稍候,起身走入寺院,于度母前作供養、虔誠祈禱,因得度母加持,尊者豁然明了,出來應答,挫敗外道,令其供養傘蓋,頂禮出家。

  以上爲尊者以法戰勝外道、住持佛教之事迹,以下再述尊者以講聞住持聖教之情形。

  論雲:即于自部,上下聖教,所有未達,邪解疑惑,諸惡垢穢,亦善除遣,而弘聖教。故一切部,不分黨類奉爲頂嚴。

  “自部上下聖教”:指佛教自部上之中觀、唯識二聖教,下之有部、經部二聖教。尊者對于內道上下聖教所有未通達、顛倒理解、疑惑之一切垢穢,以智慧力善加遣除,廣弘聖教。故內道一切部不分宗派,皆奉尊者爲無上頂嚴。

  論雲:如《贊》中雲:“于大菩提寺,一切集會中,自部及他部,諸惡宗敵者,以獅吼聲語,一切腦漿崩。”

  如《八十贊》所說:“尊者于大菩提寺一切集會中,不論自宗抑或他部凡有過失之惡宗,悉以獅子吼聲一一摧破。”

  論雲:又雲:“能飛聚落中,出家二百半,能映覆戒中,出家不滿百。四本部全住,尊部無傲舉,摩羯陀境內,一切寺無余,成大師四衆,一切頂上珠,尊居十八部,一切頂中時,一切皆受教。”

  《八十贊》又雲:“于能飛城中,有二百五十名出家人,戒香寺中出家人不到一百。根本四部悉皆具足,然尊者從不傲舉。時尊者成爲摩羯陀地方一切寺院四衆弟子之頂嚴寶珠,尊者貴爲十八部頂嚴時,一切四衆弟子皆于尊者座前受教。”

  當時戒香寺殿堂前面牆壁上,右面畫有龍樹菩薩,左面畫尊者像,表示尊者功德與龍樹菩薩相等。殿堂左右兩壁,分別畫有通達五明之智者及成就者,均有尊者像在內,表示尊者具足智者與成就者德相。另按印度當時寺規,寺院鑰匙皆歸大智者掌管,時尊者共持十八把鑰匙,後將去藏地時,鑰匙已有一百零八把之多,可見當時尊者于印度宏法利生事業極其廣大。

  “能飛聚落”:爲地名。“能映覆戒”:指戒香寺,梵語爲“止迦摩啰室啰”,“室啰”即戒,“止迦摩啰”即映覆或香。“四本部”:指一切有部、大衆部、上座部、正量部根本四部。“大師四衆”:佛陀四衆弟子。

  辛二、藏中所作事理:

  論雲:藏中所作事理者。天尊師長叔姪,如其次第起大殷勤,數數遣使洛紮瓦賈精進獅子,及拏錯戒勝,往印迎請。

  “天尊師長叔侄”:指阿裏國王智光與菩提光。“洛紮瓦”意爲譯師。“賈精進獅子”與“拏錯戒勝”:爲兩位譯師之名。于前有智光派遣精進獅子前往印度迎請,其後又有菩提光派遣拏錯前去迎請,依次前後二次殷勤勸請方請得尊者。

  西藏前弘期之佛教,經朗達瑪摧殘後雖逐步複興,然亦存在衆多問題:一般佛教徒多重密輕顯;尊師長教授而鄙經論教義;同時,亦有重戒律而謗密法者,導致顯密之間勢同水火,無法相融。其中最大問題即修行無次第:在未生出離心與菩提心等基本功德時,便直接趣入高深密法;未達諸法真谛,僅依密法文句而行持誅殺等密行,致使解脫之法淪爲惡趣之因。時阿裏國王智光立志重樹正法寶幢,召集阿裏地方十余歲童子舉試,選取七位上等智慧者,令彼等出家學經,且每人配有二位侍者,派往印度求法,及迎請一位如朗日般能饒益藏地有情之大德。

  然二十一人中十九人皆于印度身染熱病而亡,唯剩寶賢與善慧二譯師。彼二者通曉顯密後,使金請人代爲詢訪能饒益藏地之大德,然未果。後二師行至戒香寺向人詢問:“是否有能利益藏地衆生之大德?”有人答言:“此處有以王子身出家的勝然燈智,爲一切佛子頂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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