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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叁冊 因果的奧秘▪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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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壬一、殘殺動物的因果公案:

  以《安士全書》中的一則公案爲例:

  清朝康熙年間,鎮江有一位叫淩楷的人。鄰村有條惡狗經常咬人,他就把狗誘進一個夾弄裏,斷絕後路,准備把狗堵在裏面餓死,以絕後患。過了十天,打開一看,狗還沒死,竟然搖著尾巴出來了,但是不再咬人。再看夾弄中磚上的一堆土,被狗吃了將近一半,原來它餓得慌,就以土充饑。不久狗就死了。

  淩楷造的是殺生罪業。“殺生事”,是具有生命的一條狗。當時對此狗作此狗想,是“無錯誤想”,“煩惱”是嗔心,“等起”是想把狗餓死。“能加行”是自己親自作,“加行的體性”是把狗引誘進夾弄,然後封住。“究竟”是狗命終身亡。四個條件都具足,所以淩楷造了殺生究竟罪。

  下面再看淩楷的現世報應:

  狗死的當晚,淩楷夢見自己來到一個府堂,裏面並排坐著兩位貴人。綠衣人說:“不仁慈的人,怎麼處理?”紅衣人答:“必須以十倍償還。”然後就叫官吏把淩楷引至後門,進入一個園子,園內梅花盛開,梅樹下有金魚缸,缸內浮著一條死魚。官吏就說:““獄”字偏旁是“犬”,你知道嗎?十年之後當驗。”淩楷醒來後,覺得很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誣陷進了監獄,看到獄中梅花正開,有條死金魚漂在魚缸裏面,宛如當年夢中所見。當時他在獄中被絕糧七天,餓得只余一口氣,前後關了一百天才被釋放,正符合夢中官吏十倍償還的說法。

  業力確實不可思議,如是因,如是果,絲毫不會有差錯。夢見獄中梅花開放、金魚死亡等,十年前就有預兆了。領受等流果,是害他者會被人害、殺人者會被人殺等,將惡狗關在夾弄裏餓了十天,反過來使自己七日斷食,百日監禁,還有後世長遠的果報,可見殺業是增上廣大的。

  下面講一則令狗慘死而受報的公案:

  事件發生在臺灣,主人公叫芋仔。某年冬季早晨,因爲天寒,芋仔很想吃狗肉,弟弟建議把鄰居家一條叫大黃的狗宰掉。兄弟倆拿了一根繩子,把大黃引入圈套。大黃平時和他們玩得很熟,所以一點沒有提防,很快就被套住了。在他們准備動手時,大黃露出乞求的表情,不停地搖尾、流淚,一直哀求給它一個生存的機會。但是,人在利欲熏心之時,比羅刹更殘忍,面對大黃的哀求,他們鐵了心似的無動于衷,最後大黃還是被它的人類朋友活活地敲死。

  大黃死得很慘,它雙眼狠狠地瞪著,目光裏全是恨意,舌頭也拉得很長,好像在說今天你殺我,將來我不會放過你的。可是芋仔兄弟毫不在乎,把大黃拖進廚房,先砍掉狗頭,然後剝皮、切塊,煮著吃了。兄弟倆整夜喝酒,感覺非常痛快。

  以上是殺狗的大概情節。

  看了這一段,我們體會到,當人欲膨脹時,就會蓋住天理。如果缺乏對生命的關懷,人會變得凶殘,沒有恻隱之心,這時人和猛獸又相去幾何呢?芋仔兄弟一念貪心起來,就隨便殘害一條生命,煩惱何等可畏!一旦湧起,人心會變得如同猛獸,可以殺人不眨眼。人之所以尊貴,是因爲具有智慧和慈悲,可是當欲望擡頭時,人造業比禽獸還厲害。

  另一方面,要懂得心與心相感通的道理,凡是生命,你善待他,他也會善待你,你傷害他,他也會本能地報複。芋仔兄弟未殺大黃之前,人與狗是友善的關系,但當狗被奪去生命時,它的心中只有對人深深的仇恨。芋仔兄弟殺生已經究竟,以無欺的因果律,在劫難逃,哪怕逃到天邊,業一成熟,當下即報,所以殺業是這樣可怕。如果能以金錢賄賂,或者以逃亡等辦法免除,那還有機會,可是這個報應是在自心上顯現的,有何法術能逃離自心呢?我們的心是遍法界,衆生心也是遍法界,其中沒有可逃之處,所以除了忏悔淨罪之外,無法可逃殺業的報應。

  下面看芋仔殺狗的當世現報:

  幾年後的一天晚上,芋仔夢見大黃回來,它不再是搖尾乞憐現友善的相,而是目露寒光,凶狠猙獰。芋仔非常恐怖,想要逃跑,這時大黃縱身躍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芋仔嚇醒過來,渾身直冒冷汗,衣被全被滲濕。這是報應的前相。接下來每天晚上他都夢見大黃報仇,每一次都是在恐怖之中驚醒。家人認爲他中了邪,請來符仙、乩童等,用了很多辦法,但是毫無效果。

  時間久了,芋仔覺得這樣把一家人都搞得不安甯,就想辦法離家。後來他跑去高雄找到一份工作,平靜了一段日子,他也認爲已經擺脫了大黃的糾纏。這是他初時受報的情形。

  由這一段,應當體會業報的法爾規律,一切業報實際是在心上反映,絲毫不會錯謬。譬如,芋仔當時造的是殺狗惡業,夢中顯現的全是對應的恐怖境界,如果只看果,不聯系因,就無法理解這種現象,只會簡單地歸結爲生理失去平衡,或者腦神經出錯,這是毫無道理的。業是如此奇妙,在心上播下種子,成熟時自然就會現相,一切都是自現。

  這一段也可以說明,未做不遇,已做無法逃離。芋仔和家人生活在同一個家中,但不同人是不同境界,家人不理解,認爲青天白日怎會有這種事?芋仔夢中的恐懼景象,別人夢裏塵許也沒有,未做雖不可能遇,但是已做自然會有反映。所以業很可怕,它不以你的意志爲轉移,只要因上一建立,就會不自在地刹那刹那相續成熟,直至報盡爲止。業和果又是一一對應的,如果以殺大黃現出貪欲夢境,那是錯亂。事實上,殺業顯現的是被殘害的夢境,與當時造業情景同類,芋仔夢中顯的是大黃,樣子凶狠,直接咬他的脖子,所以確實是“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一切果不是無因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以同類因産生。

  不僅如此,一年後,弟弟就死了。在芋仔離家之後,弟弟得了同樣的毛病,夜晚也是常常吼叫做惡夢。後來嚴重到白天也在地上學狗爬,作狗叫。一天,弟弟學狗亂嗅了一陣之後,爬上柴房,突然柴堆上的鋤頭掉落正中他的腦袋,就這樣死去。稀奇的是,這把鋤頭正是他們合力敲死大黃的凶器,報應真是絲毫不爽!

  兄弟倆合夥造罪,能否各自分擔果報,使罪業減半?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百人參與此事,一百人都會得到全分的果報,不會減輕一分。兄弟倆合作時,業很相似,因此果報也相似,只是弟弟報得更快。他的受報可以分爲叁個階段,最初階段,以殺業力,不到幾年,先是夢境改變,夢中充滿惡狗要咬他的相,到這時他的夢境能不能不改變呢?決定不可能,業力成熟時只有隨業流轉而已。他的報應僅此而已嗎?由業增長廣大之理,業將繼續增長。等到勢力增強,芋仔的弟弟不單是夢中見到,現世就以人身變成狗相,白天也作狗爬,學狗叫,學狗嗅,這是第二階段。第叁階段,業再增長下去,死後會墮入地獄。業增上廣大如此可怕,比毒藥還厲害,所以惡業不能造,不是說可以試一試,或許僥幸逃過,心相續中惡業積累多了,不必等到後世,現世就失去做人資格,來世決定墮落。

  再說芋仔在弟弟死時,曾回家一趟,目睹弟弟慘死的情形,他作惡心虛,在家呆不住,連夜趕回高雄。一路上稍有風吹草動,他就緊張,全身汗毛直立,心跳急速,甚至驚叫出聲。這樣一種心理失常,唯一是由殺業所致,除業之外並無其它作者。有人會想,天地間沒有什麼可怕的,爲什麼風吹草動,他就恐懼成這樣?如果對業果沒有認識,一般會認爲這是無緣無故,極不正常,而從業果衡量,這一切唯是以殺業法爾變現的景象,他人未造是業當然體會不到。對芋仔來說,只要業未清淨,就會一直顯現惡趣之相。所以,不是外境有什麼地獄,唯是衆生心識顛倒,顯現複活地獄等的境界。最可怕的是心顛倒,一旦被罪業障蔽,就會墮入這種悲慘的境地。

  再說,芋仔一路快跑,感覺大黃的靈魂一直在追他,夜晚的境界中,場面非常恐怖,他見大黃直接跟到床前,兩道犬牙露出寒光,射入他的心房,他嚇得立即跪地求饒,可是對方不饒恕,直接咬他的脖子,刺入喉管。芋仔大呼救命,驚醒了同事,他們起來一看,發現沒有什麼事,只是芋仔夢驚而已,就又睡下去了。芋仔不敢睡,他只有再逃,但能逃往何方呢?雖然可以從高雄逃到臺北,從臺北再逃到其他地方,但他的殺業到何處能逃脫呢?過了一段時間,他進了一家工場,在兩年裏稍得擺脫,但是內心始終不安,一直恐懼大黃會再糾纏他,晚上連門都不敢出,上廁所都是心驚肉跳。人造了惡業,竟然變成如此慘相。

  兩年後的一晚,大黃又來了,這次它帶來七八條凶狗,把芋仔團團圍住,往芋仔身上撲去。芋仔腿都嚇軟了,只能等著大黃咬他的脖子。其他狗有的咬頭,有的咬手,有的咬腳,乃至于咬身上的每一塊肉,芋仔被咬得血肉模糊,痛苦難當。

  從這裏可以看出,殘害生命,罪業嚴重。照這種情況下去,還能做人嗎?人造惡,虧了心,缺了德,就難以做人了。芋仔被業力所牽,連安心坐在家裏或者作個好夢的福德都沒有。從現世來說,芋仔以殺業折了福德,無有一日不在恐懼之中,整天害怕被殺,哪有安樂可言?《感應篇》說:造惡之後,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有些人持邪見,雖然害怕吃毒藥會腐蝕五髒六腑,覺得毒不能吃,但對殺業卻毫不在乎。其實殺業更可怕,一旦造下,它在身心上所起的作用不亞于癌細胞。它可以把幸福、安甯統統摧毀,最後連做人都成問題,惡業造多了,前途也隨之毀了。所以,十善業道是作人的根子,一旦虧欠了,以後要彌補就很困難,除非勵力忏悔、改過自新,否則憑什麼消除惡業力呢?憑著有錢有勢有關系就能行嗎?根本沒有用。惡業是自造,也只有自忏才能淨除。殺業的後世果報更加可怕,依佛語可知:以殺生業會在叁惡趣中輾轉轉生,時間長達一個中劫,相當于人壽兩百億年。脫離惡趣後,還要償還五百次生命,並且將感受多病、短命的災難,短短時間當中殺一條生命須要償還的果報,竟然如此慘痛而漫長!我們不能認爲惡業是靜止不動的,惡業就像是高速旋轉的輪子,那種增長廣大的相令人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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